事證
」 柯文哲 民眾黨 京華城 京華城案 北檢北檢續追京華城案 彭振聲遭5度提訊
北檢持續追查京華城案,4日上午五度提訊在押被告、前北市副市長彭振聲,釐清相關案情。囚車抵達地檢署時,一位女記者大聲提問「副市長要認罪嗎?」彭振聲未回應,神情輕鬆前往應訊開庭。台北市議會日前組成京華城案調查小組,將會議記錄公開於網路。其中,彭振聲關鍵證詞提到,都委會是獨立機關,不能對特定案件設定條件,當時也認為京華城案較敏感,自己沒有參加決議,指稱拍板的公文是前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批的。京華城案持續延燒,法院日前羈押朱亞虎、柯文哲「大帳房」李文宗,其中朱亞虎坦承犯行,成為京華城案中首位坦承行賄的涉案人,若持續配合調查,檢方不排除將他轉為污點證人,減輕其刑或從輕量刑。檢方積極偵辦京華城案,已羈押7名被告,近日也持續提訊、約談涉案在押被告及證人,釐清相關可疑金流並鞏固被告貪污圖利相關事證,只為早日查出案情真相。
人妻離家7年生下2子!丈夫怒告「二房東是小王」求償50萬 判決結果出爐
高雄一名李姓男子和妻子結婚8年,一直沒有小孩,後來妻子不滿他工作不穩定又不愛洗澡,決定離家出走;7年過後,妻子提出離婚官司時,李男赫然發現妻子居然生了2個孩子,但妻子堅持不透露小孩的生父是誰,李男則私下蒐證,懷疑和妻子一起租房的劉姓二房東可能就是「小王」,因此氣得提告求償50萬元,但法院認為相關事證不足,判李男敗訴。判決書指出,李男和妻子在2005年結婚,妻子2007年來台定居,時間久了,妻子漸漸不滿丈夫不愛洗澡、頭皮屑掉滿地,且8年換了10份工作,幾次爭吵後,妻子於2013突然離家出走,夫妻倆也失去聯繫。到了2020年,妻子提出離婚訴訟,卻被法官發現,她離家出走期間生了2個小孩,由此認定2人婚姻破裂的主因在妻子身上,並判定駁回訴訟。當李男得知妻子育有2子後,逼問她孩子的生父是誰,妻子堅持不說,李男便開始私下蒐證,並發現妻子在離家出走後,向曾姓女子租屋,而2個孩子也與劉姓二房東很親近,沒想到的是,李妻還將戶籍與劉男設在一起。不僅如此,李男發現,劉男經常帶著李妻的小孩去大賣場買東西,劉男的臉書上也寫著小朋友就是「我的小孩」,讓他懷疑「小王」就是劉男,因此憤而提告求償50萬元。案經法院審理時,李妻提起否認婚生子女的訴訟,經法院確認2個小孩的確不是李男的親生骨肉,李妻不願透露孩子的生父究竟是誰。劉男則否認自己是「小王」,辯稱他只是李妻的二房東,而他看李妻一個人帶小孩還得工作很辛苦,偶爾便會幫忙帶2個孩子出去玩,且為了讓小孩方便上學,才會同意李妻把2個小孩的戶籍遷過來,臉書上的照片都只是開玩笑。法官根據李男提供的證據,發現李妻離家後曾經數次搬家,直到小孩快到學齡時,才將孩子們的戶籍遷至劉男的住處,無法證明小孩就是劉男的;而李男給出的照片來看,發現劉男和李妻互動正常,只是一般正常社交活動,無法證明兩人有逾越男女交往分際,臉書上的紀錄也無法證明小孩就是劉男的,因此認定事證不足,駁回李男之訴,判劉男免賠。全案可上訴。
吃完牛排見「胡椒罐竄出蟑螂」 他控「喝2碗湯才看到」…食安處將稽查
又見食安問題!有網友在臉書社團抱怨,他近日到台中市北屯區一間連鎖牛排館用餐,卻在吃完後才發現,一旁的調味瓶竟跑出蟑螂,甚至還不只一隻,讓他氣得忍不住飆國罵。對此,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也將派員前往該店進行稽查。這名網友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官方專屬」分享相關影片及照片,只見餐桌上有多罐調味瓶,而蟑螂突然就從胡椒罐的孔洞中鑽出,就連牛排醬上、木盒中都能見到小強身影,這使原PO不禁傻眼道「牛排吃完,濃湯還tm喝兩碗之後,這玩意才從調味瓶口跑出來?還不止一隻」。而從該店家的Google Maps評論上可以看見,疑似是同一位顧客留言稱,「吃到一半看『蟑螂』爬出來 又爬進去調味罐裡面,隔天跟女友兩個都拉肚子,衛生堪憂」,並曬出了多張小強在調味瓶附近爬來爬去的照片。業者表示,每周都有固定進行消毒,收攤後也會清潔,不清楚蟑螂是如何跑進胡椒罐,猜測可能是因裝潢老舊,蟑螂藏在裝潢的縫隙之中,也對消費者感到抱歉。對此,食安處指出,已經錄案並將派員前往該店進行稽查,據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規定,餐飲場所應實施有效的病媒防治措施,避免發現有病媒或其出沒痕跡。若查獲不合格項目,將要求業者限期改善,複查若仍不合格,依法可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食安處也提醒,如果遇到店家有衛生疑慮情事,可檢具相關事證向台中市政府陳情整合平台檢舉,食安處將在錄案後盡速依規辦理。
高市議員黃紹庭涉浮報助理費 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國民黨高雄市議員黃紹庭疑涉浮報助理費,26日被檢調收網前一刻,搭機飛往廈門,隨即失聯神隱,直到29日黃紹庭才自行搭機回台,一下機就被檢方拘提,檢察官漏夜偵訊後30日清晨4點諭知向法院依涉犯貪汙治罪條例聲請羈押禁見,高雄地方法院開庭審理後,認定黃紹庭涉嫌重大,有串證及逃亡之虞,30日下午4點28分裁定羈押。黃紹庭涉浮報助理費,被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圖/報系資料照)高雄地檢署漏夜偵訊後,今早以有逃亡、串供之虞向法院聲押禁見,今天下午4點28分,高雄地院召開羈押庭,裁定黃紹庭羈押禁見。黃紹庭在30日凌晨被移送至高雄地檢署複訊,他頭戴帽子口罩,被問到「有沒有什麼話要講」、「會覺得被冤枉嗎」、「去廈門有什麼目的」,他並未多做回應,僅要記者「小心、小心」。經檢察官漏夜偵訊後,依涉犯貪汙治罪條例聲請羈押禁見。據高雄地院表示,黃紹庭經訊問後,坦承未實際擔任助理之人申報公費助理費,及低薪高報請領公費助理費用,並按月匯入固定數額至配偶名下金融帳戶以支付服務處水電費等事實,並坦承涉犯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二款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罪嫌,且有相關事證,足認他涉犯上開兩罪名之犯罪嫌疑重大。據了解,檢調日前接獲檢舉,指黃紹庭疑似涉嫌浮報助理費,貪汙金額恐破百萬,26日兵分多路前往10處搜索,並帶回黃的父母和服務處人員共17人,訊後其中6人分別以2萬至30萬元交保候傳,服務處周姓女副主任則遭聲請羈押,但被法院裁定無保請回,檢方已研議抗告。至於黃紹庭在傳訊前一小時搭機前往福建廈門,27日才錄影片自清,強調自己絕對沒有畏罪潛逃,29日下午2點左右抵達高雄小港機場隨即遭搜索、查扣相關證據並執行拘提。
性平三法上路半年 公共場所仍是重災區、肢體騷擾為大宗
112年5月開始的#MeToo運動,引發各界對性暴力議題之關注,並讓許多過往曾遭受性騷擾的被害人有勇氣挺身而出,為建立有效、友善、可信賴的性騷擾防治制度,行政院會同衛福部、教育部及勞動部進行性平三法,即性騷擾防治法、性別平等工作法、性別平等教育法的修正,並於今年3月8日起全面施行至今已滿半年。性平三法新法今年3月8日上路,性騷擾防治法、性別平等工作法、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法後,施行至今已滿半年。衛福部今(30)日召開記者會,說明性騷擾防治施行情形,通報案件量穩定持平,其中以公共場所肢體騷擾最大宗,被害人仍9成為女性。保護司司長張秀鴛提醒,性騷立案以被害人主觀感受為主,民眾日常中應尊重他人,避免成為加害人。衛福部統計,截至今年6月總共受理1710件申訴案件,較去年同期略降,經各縣市主管機關審議完成共1213件,約2成仍在審理中,其中性騷擾成立案件669件、佔55%,不成立案件則有269件、22%,理由多為證據不足;被害人有九成為女性,與以往無太大落差。保護司司長張秀鴛說明,性騷擾行為樣態以「肢體騷擾」為大宗,佔42.5%,其次為「傳送色情圖片或偷窺偷拍」26.9%、「言語騷擾」約20%、「跟蹤尾隨」則有約6%;發生地點以「公共場所」為大宗,其次為數位媒體、大眾運輸工具、私人住所。張秀鴛指出,性平三法如同漏斗,若有師生關係,即適用性別平等教育法,應向所屬學校申請調查;若與執行業務、僱傭關係有關,適用性別平等工作法,申訴管道為雇主或縣市機關;其餘則適用性騷擾防治法,可向行為人所屬單位、單位所在地縣市主管機關或性騷發生地警察機關提出申訴。張秀鴛表示,性騷擾成立案件中有8成行為人會提出訴願,約6成行為人否認性騷擾,主張自己遭污衊或與被害人兩情相悅;另有38%認為自己無性騷擾犯意。張秀鴛提醒,很多自認幽默的話語或行為,如「穿那麼暴露根本就是在引誘別人」、「帥哥胸部很堅挺喔」,或未經對方同意隨意勾肩搭背、訊息傳送與性有關的照片等,都可能讓他人感到不舒服、被冒犯。張秀鴛強調,不論行為人有沒有犯意、是不是故意,性騷擾事件認定上以被害人主觀感受為主,並以客觀人證、事證、物證作為重要判斷標準。每個人身體界線並不相同,提醒民眾在日常生活中,應尊重他人的界線、注意與他人互動分寸,避免在不知不覺中成為加害人。衛福部提醒,為強化公共場所性騷擾防治,各公共場所主人除平日應落實員工性騷擾防治教育訓練、設立申訴管道及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且公開揭示外,性騷擾事件發生時應協助被害人申訴及保全證據、協助通知警察機關到場處理,於事件發生後亦應檢討、改善場所安全,建構友善安全的環境空間。衛福部強調,民眾遭遇性騷擾事件,可向行為人所屬政府機關、學校提出申訴;若行為人為最高負責人,可向所屬單位的縣市主管機關申訴;或向事件發生地警察局提出申訴,進行調查後送各地方政府社會局進行審議。衛福部呼籲,性騷擾防治沒有人是局外人,每個人都可以成為友善第三人,透過主動介入、關懷被害人,打斷性騷擾情境或轉移焦點等方式,共同營造、維護性騷擾零容忍的環境。
欺下害上2/法院認證據未保全有損人民權益 學者斥:應依法追究
針對新冠疫苗受害者家屬向總統「告御狀」,衛福部卻仍堅稱相關審議錄影錄音未保存,立委廖偉翔痛批衛福部被判決敗訴,就是連行政法院也看不慣疫苗救濟審議過程流於形式、空洞,甚至疑似淪橡皮圖章,他不排除提案修法提升疫苗審議辦法的法律位階。學者更直斥,審議資料本應保存以利日後釐清爭議,公務機關卻輕率銷毀、犧牲人民權益,違背正當程序應依法追究。廖偉翔說,衛福部進行中的健保總額談判會議、藥害救濟審查會議記錄都能保留、上網公開,不解新冠疫苗救濟審議會議錄音為何「有錄音、不保存」,難怪外界懷疑政府公信,他要求衛福部立即按照法院判決「公布會議錄音」,否則他將提案修法,將疫苗救濟審議辦法位階提高到法律,回應民意。疫情期間,時任衛政官員陳時中、吳秀梅等人都曾因疫苗採購、研發等爭議被控圖利、瀆職,然當時北檢以「查無實據」全數簽結。如今檢方著手偵辦「超思雞蛋案」,當時同被列為重點弊端的疫苗相關案情是否會出現轉折,國人正密切觀察。綠營人士指出,前後任衛福部長陳時中、邱泰源雖同屬「英系」,蔡總統任內原有意安排邱泰源接替參選台北市長的陳時中,但當時陳力薦次長薛瑞元接班,且兩人對「再生醫療法」、「健保總額分配」主張相左,互生心結,但兩人都否認,如今邱被提拔為衛福部長,能否展現衛政新格局也令人矚目。一位沒有慢性病史的42歲婦人,在接種第三劑新冠疫苗後,引發急性腦水腫猝死,三總醫師除了在死亡證明書上開列死因與接種疫苗有關,更將搶救過程寫成論文刊登國際期刊。圖為三軍總醫院醫學大樓(圖/翻攝自三總臉書)高等行政法院日前曾針對一起新冠疫苗受害者救濟案做出判決。據「111年度訴字第1511號判決書」內容顯示,法官質疑主審該救濟案的疫苗救濟審議第179次會議,「缺乏事證顯示多數委員出席」,因此會議採「共識決」,違背「衛福部疫苗受害救濟辦法」中、設置審議小組,引進多元化專家委員審查的宗旨,違反正當法律程序。法官在判決書中語重心長寫下,審議小組應依法進行審查及決定,否則就易流於「由投票部隊」(審議委員皆由衛福部指派)完成名實不符判斷。惟因衛福部審議辦法未規定「最低出席人數」、「表決方式」、「決議結論的最低同意比例門檻」,若衛福部在開會前,未能清楚調查與會委員人數,卻堅持採共識決,事後製作會議記錄內容,也只有記載「結論」,將無法證明審查委員確實在會中「實質討論」,已違背正當法律程序。判決書還說,衛福部只提供參與線上討論的委員簽到名單,「無詳實會議紀錄」、「無開會錄音檔案可查」,會議是否確實進行實質審查,無從考證,對於家屬指控衛福部違反正當法律程序審查,未必全然無據,因而判決衛福部敗訴。新冠疫苗採購、研發案與與「進口雞蛋案」當初都引發極大的民怨,迄今在野黨也揚言務必查弊到底,釐清真相。(圖/記者黃耀徵攝)「接種疫苗可能有不良反應,能否獲救濟,攸關人民權益,有錄音卻不保存,不僅奇怪,還有違法之虞」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說,法律對公部門檔案保存有明確規定,包括《檔案法》、《政府資訊公開法》皆然,公部門說有錄音、卻沒保存,依法應追究。《政府資訊公開法》揭示政府資料「原則公開」,若純粹只是內部會議資料「得不公開」,但仍須保存,北市府京華城案保存大量開會記錄就是例子。他並表示,即使只是內部紀錄,仍可對特定利害關係人(例如疫苗受害者)公開,新冠疫苗救濟審議,攸關申請救濟民眾權益,申請救濟者自有權得知准駁過程、理由,一旦發生訴訟,才可釐清爭議。行政部門常以「會議紀錄若曝光,沒專家願受聘審查」,廖元豪直言,《公司法》對民間企業規範詳盡,至於公部門反而不需比照辦理,他以NCC諮詢委員為例說明,NCC委員權力大到可以關掉電視台,名為「諮詢」實為「決策」,當然也要面對外界檢驗,利害關係人才可援引《行政程序法》救濟,請求法院協助調閱審查過程文件;若擔心曝光就別接委員」,如此參與審查的專家才會愛惜羽毛,不會輕言放棄「實質審查」,淪為行政部門的橡皮圖章。
檢調搜索前一小時前往廈門…高市議員黃紹庭返台了 雄檢證實:搜索拘提
國民黨籍高市議員黃紹庭疑似涉嫌浮報助理費,檢調26日上午前往黃紹庭的住處和服務處搜索,但他卻於檢調搜索及傳訊前一小時搭機前往福建廈門,直到27日下午才發聲明並自錄影片回應,他強調將待事務處理完畢就會返台,而他人已於29日到高雄。檢調人員於26日上午到黃紹庭的住家兼服務處、市議會辦公室等地搜索,但黃紹庭卻於前一小時搭機前往福建廈門,而他本人神隱30小時後,才發出聲明和拍影片露臉,指出自己於26日上午出境,是既定個人行程,待事務處理完畢就會返國,將立即到案說明,並強調從政十餘年來,助理費申報一事絕對合法,沒有浮報,更不曾侵占公款,呼籲司法查明事實真相。黃紹庭PO出自錄影片「自清」後,傳出已於29日返抵高雄。檢方表示,黃紹庭已搭乘班機於下午14時許抵達小港機場,隨即由雄檢檢察官指揮調查局人員,對黃逕行搜索,查扣相關證據,並執行拘提,檢方表示,將依法積極追查相關事證,釐清犯罪。
代購陷阱1/花738萬買到愛馬仕假包 怒提告驚見4代購是同夥
一名許姓女子於疫情期間透過知名電商平台,找上一名自稱謝姓男子專營歐洲正品精品代購的賣場,向其購買一只愛馬仕柏金包,並前往二手精品店進行鑑定,直到確認為真品後,才陸續向謝男下訂包包,同時為分散風險,也向另外3名代購下訂共15只愛馬仕包包,總價約738萬元;未料包包到手後發現縫線粗糙,明顯為假,怒對代購提告後竟發現4人是同夥。許小姐2020年底為想送家人禮物,透過知名電商平台尋找代購,幾經篩選後,選擇一名自稱「精品搬運工」的謝姓男子,其聲稱在歐洲正品代購7年,並有10年美國簽證、法國5年申根簽證,還是各個商場或品牌的VIP認證,甚至還是愛馬仕的VIC,強調所有貨品均來自專櫃與免稅店等正規管道,「不正全數退款,假一賠十」。許姓女子在電商平台上找到一名代購,該名代購自稱有7年代購經驗,更強調「不正包退、假一賠十」。(圖/當事人提供)許小姐經多方比較後,先向謝男下訂一只愛馬仕柏金包,等到包包到手後也立即帶著包包前往二手精品店驗貨,在得到正品的回覆後,許小姐才終於放下心來決定繼續向謝男下訂包包,同時為了分散風險,另再篩選出3名代購,前後向4人共下訂15只愛馬仕柏金、凱莉與小房子等包包,刷卡付出738萬元後,卻在拿到包包時發現包包縫線粗糙,明顯為假,讓她氣得當場與代購對質,孰料4人竟在一夕之間全數消失,讓她只好報警提告。許女在提告後也意外發現,謝姓男子從頭到尾只是「人頭帳戶」,而她先前為了分散風險向其他代購購買的電商賣場帳號,竟也全是人頭帳戶,最終金流全數流進一名袁姓男子所有的帳戶,幾人以出租或是出借的名義,將電商賣場帳號提供給袁男使用,為避免遭到查緝,幾人還先將金額轉為蝦幣。許女拿到包包後發現縫線粗糙,因而向代購質問,未料幾名代購卻在一夕之間全數人間蒸發。(圖/當事人提供)許女還進一步查出,這幾個人頭帳戶曾與袁姓男子互傳訊息,明顯在商討如何躲過金融機構查緝袁男實際從事地下匯兌一事,但最後卻因無直接證據指出袁男有實際參與販售仿品、經營仿品賣場等事證,因此敗訴;而許女提告袁男與相關人頭帳戶的刑事與民事訴訟,也皆因事證不足等原因,通通敗訴。不甘心明明被騙損失金額巨大卻提告求償無門,許女還透過管道,拿著先前留存好的「愛馬仕購買證明」,向愛馬仕法國總部詢問證明的真假,最終得到總部回應「該證明開立日前法國當地放假」的回應,以此提供給電商平台,希望能做為申訴退回爭議款的重要證據,孰料該電商不認可,且揚言要對許女提告「偽造文書」,讓她傻眼,只能吞下認賠。陳俊豪律師指出,名義上的賣家也可能是帳號被盜的受害者,而真正的詐欺賣家根本找不到人,只能呼籲消費者慎選賣家才是上上策,尤其高單價商品最好面交驗貨再付尾款,過程也應與賣家資訊進行確認,以防賣家是人頭帳戶,才能避免受騙。
真有詭?翁柏宗再回高價海鮮案 數字沒兜攏
遭在野黨強烈質疑的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代理主委翁柏宗今天在立院指出,他確實曾在111年1月,用特支費26700元,購買魚貨一批,分送給同仁,相關事證單據,他已經移請政風單位調查,釐清事實。至於為何民眾黨立委舉證的「高價海鮮案」出示單據標明金額是41000元,但翁柏宗指稱的特支費是26700元,期間的金額差距15000元,如何解釋?究竟是誰買單?翁柏宗說,41000元的單據「不是我的」,「我的部份非常清楚,就是41000的單據不是我的,他開錯了」。民眾黨團昨日再度公開指控翁柏宗以NCC代主委的身份施壓媒體撤下這起「業者代買高價海鮮」案,不要報導,翁柏宗今天回應「絕無此事」,但邊受訪腳步卻越走越快,媒體則緊追不捨,問「魚貨老闆回憶他確實有寄出該批高價海鮮耶」,翁柏宗不願再做答,僅說「這部份我講得很清楚了」。至於他與竹塹廣播媒體究竟是什麼關係?翁柏宗說「你講的部份我不清楚,我的部份,新聞稿已經寫得很清楚」。媒體再問他與竹塹媒體究竟是什麼關係?翁接著支支吾吾的說「呃...沒有...只有監理業務的」,對於媒體為何買海鮮還扯上NCC?翁不再回答,NCC員工則護駕,趨前組隔媒體,並說「抱歉,我們要進去開會了」,留下無法進入議場後方的記者,望著越走越遠的翁高喊「主委,你有被綠媒大亨欽點,擔任NCC主委嗎」。翁柏宗,日前遭立法委員爆料,過年送禮由廣播業者買單,接著又伸手干預電視台對此案進行調查報導,雖然翁柏宗今日受訪完全否認所有指控,既不認41000元海鮮由廣電業者買單,也不承認有向媒體施壓,但對案件細節,他只跳針表示「41000元單據不是我的」,讓在野立委相當不滿,揚言審查NCC人事案時,一定會問到水落石出為止。
京華城案延燒 北檢4度提訊彭振聲、沈慶京
北檢積極調查京華城案,24日以證人身份約談時任北市都發局長林洲民、提訊在押被告台北市議員應曉薇;25日上午提訊前北市副市長彭振聲、下午提訊近日身體狀況頻傳的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囚車已在下午1時許抵達。京華城案引社會關注,台北市議會日前也組成調查小組,將會議記錄公開於網路。其中,彭振聲關鍵證詞也曝光,他提到,都委會是獨立機關,不能對特定案件設定條件,當時也認為京華城案較敏感,自己沒有參加決議,指稱拍板的公文是前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批的。北檢24日3度傳喚證人林洲民,了解柯文哲與彭振聲涉圖利的相關事證;下午則提訊應曉薇,查證她在此案中收賄的金流與案情,訊後還押。25日則4度提訊在押被告彭振聲及沈慶京。沈慶京涉行賄應曉薇4740萬元,近日更被查出2018年貼身司機替他「身揹數億」前往澳門,雖然沈慶京反駁這些金額都有報關,檢方仍懷疑其動機,認為可能是追查行賄金流的重要線索。沈慶京羈押後身體狀況頻傳,曾二度送醫,律師也替他聲請具保停押,他本人卻未在聲請狀上簽名,北院裁定7日內補正。
涉槍擊吳明達…檢警逮捕四海幫大哥 共5名幫眾交保
威震集團董事長吳明達,今年7月在天龍三溫暖遭槍擊,全案據傳是四海幫郝姓大哥與楊姓男子有3000萬債務糾紛,吳居中要調解引來郝不滿,於是指使手下對吳開槍,北市檢警24日兵分多路,在屏東市逮捕郝和9名涉案幫眾,宋男5萬交保、柯男、汪男、蒲男、李男均6萬交保。檢方表示,全案牽涉組織犯罪、殺人未遂、恐嚇取財未遂、違反槍炮彈刀條例偵辦,警方傍晚移送5人,郝男否認涉案,郝完全否認涉案另有3人在警局偵訊中,交保的宋男等5人均稱不認識郝,只有見過一次面,否認與槍擊有關,檢警掌握多項事證,一併查證中。全案起因於威震集團董事長吳明達7月10日下午在天龍三溫暖樓下,遭33歲彭姓男子伏擊連開5槍,吳的手部和司機的腿部分別中彈,彭犯案便帶著作案手槍,直接前往大同警分局投案。彭當時供稱自己原本在大同區開咖啡店,不滿吳指使手下來收保護費,所以他才憤而找吳開槍,但檢警認為彭的供詞避重就輕,背後應有指使,循線追查鎖定1名四海幫郝姓大哥。據指出,東區某三溫暖1名楊姓股東,與郝有3000萬的債務糾紛,郝的小弟還曾前往三溫暖鬧事,吳後來出面調解,疑似引發郝的不滿,於是指使手下對吳開槍、警告。檢警24日兵分多路,先在屏東市逮捕郝姓大哥,另在雙北逮捕郝的9名幫眾,但警訊時郝否認有糾結幫眾、教唆開槍,其他犯嫌也說不清楚開槍的事,全案正漏夜偵訊中。
「彩鑽女王」蘇怡涉非法吸金逾5億 二審改判9年6月
有「彩鑽女王」之稱的彩石珠寶董事長蘇怡,涉利用高年息投資方案,非法吸金逾5億元,並否認犯行,依涉犯銀行法遭新北地院判刑10年徒刑。檢察官及蘇怡均提上訴,台灣高等法院24日撤銷改判9年6月,並沒收犯罪所得。據判決書,蘇怡2015年起擔任彩石珠寶負責人及董事長,招攬他人投資並設計「投資人獨自購買完整鑽石」、「投資人與其他投資人或彩石公司合資購買高價值鑽石」,以及「投資黃金」等三種類型投資方案,分期給付約年息5.76%至60%不等的利息,部分方案合約到期後可請求返還本金,吸引投資者。有意投資者可透過參觀門市等方式洽詢投資方案,也可經邀請後前往彩石公司設置之私人會所參觀、採購鑽石,並由蘇怡等人親自詳談投資方案;彩石也會開設免費珠寶鑑賞及教學課程,吸引投資者,蘇怡藉由投資方案吸金數億元。蘇怡將款項連同4.8億不法所得當作鑽石基金,向私人高利貸借款,趁鑽石價格上漲後賣出,用以支付投資人本金及利息,未料購入過多鑽石加上承諾利息過高,彩石2019年8月起無力支付投資人利息,導致多人拿不回本金後,全案才曝光。台灣高等法院表示,蘇怡因涉犯銀行法,遭判10年有期徒刑,原先否認犯行,上訴後坦承部分犯行。其犯罪事證明確,原審據以論罪科刑固非無見,但原判決未審酌蘇怡已與部分被害人和解並賠償等原因,撤銷原判決改判。
柯文哲遭爆料6800萬投資媒體 民眾黨酸鏡週刊抹黑造謠
今(24)日《鏡週刊》刊出多篇報導,直指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就是民眾黨資金的實際操盤手,更不惜違背「黨政軍退出媒體」,堅持動用民眾黨資金投資媒體。民眾黨今對此澄清「從未投資媒體」,並酸《鏡週刊》抹黑造謠,有如科幻小說般週週連載。民眾黨發言人吳怡萱今發布聲明指出,有關《鏡週刊》今早的「科幻報導」,民眾黨痛批通篇含沙射影、標題殺人,並強調從未投資媒體,消息究竟又是檢廉人員洩密帶風向,還是道聽途說含沙射影的抹黑民眾黨?社會大眾自有公評,《鏡週刊》早已失去媒體公信力。吳怡萱表示,《鏡週刊》未提出具體事證,也未向民眾黨查證,就編造故事、抹黑造謠抹黑民眾黨,週週刊出類似科幻小說的報導,早已讓《鏡週刊》的報導失去了媒體公信力,「媒體自律」對《鏡週刊》而言只是笑話,也不配作媒體第四權,而是淪落為放話抹黑的綠營打手。吳怡萱強調,《鏡週刊》的報導內容蓄意誤導視聽大眾,執意拿錯誤資訊混淆視聽,意圖以檢廉人員的口吻影射民眾黨,這也突顯了民進黨執政下,「黨檢媒」一體的共生集團,已成破壞民主法治的根源。民眾黨立院黨團總召黃國昌今也說,他已多次表明,《鏡週刊》報導欠缺事證基礎,對於這類不曉得又是哪裡聽來的消息、寫出來的科幻小說,真的沒有什麼評論的必要。民眾黨團主任陳智菡也說,對於這種科幻小說,民眾黨團無法評論。《鏡週刊》稍早也發聲明回應,一、 本刊報導皆有所本,接獲相關爆料後,隨即逐一檢視爆料內容與證據,並作若干查證,證實爆料內容為真,始為報導。二、 監督政治人物為媒體的天職,民眾黨一再誣衊本刊,企圖削弱媒體監督的力量,永遠不會得逞。三、 吳怡萱代表民眾黨信口開河,發出毫無事實根據的聲明,只能證明他非民眾黨核心。
追京華城案情 北檢再傳林洲民、應曉薇
北檢積極偵辦京華城案,24日上午3度以證人身份約談時任台北市都發局長林洲民,了解京華城容積率決議過程,釐清前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嫌圖利的相關事證,下午則將提訊在押被告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廉政署3日約談林洲民,據了解,他證稱曾上簽並在會中提醒柯文哲,若應曉薇放水京華城案,北市府恐涉圖利,相關公文及會議記錄都有留存。林洲民12日上午再度遭北檢傳喚,偵訊長達6小時,調查柯文哲與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明知違法」卻仍指示給予京華城容積獎勵等圖利行為。24日北檢三度傳喚他,訊問約兩小時結束。應曉薇涉收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鉅額賄款,違反貪污治罪條例遭收押,20日遭三度提訊後,24日北檢四度提訊她,追查她施壓公務員、收受沈慶京4740萬元賄款之相關案情細節。
白委控翁柏宗贈高價漁貨由廣電公司買單 NCC回應了
民眾黨團於立法院新會期正式開議日,將砲火對準NCC。當中白營立委質疑行政院無視於上會期三讀通過的《NCC組織法》修正案,目無法紀讓NCC代理主委翁柏宗延任,違法違權。而立委黃國昌更是在質詢階段指出,翁柏宗過去曾贈送他人價格高達41000元的高價海鮮,但卻是由廣電媒體公司買單,引發熱議。對此,NCC發布新聞稿澄清絕無此事並表示,翁柏宗在2022年1月4日請廠商報價,確認訂貨後,隨即在1月6日直接轉帳付款,1月8日陸續到貨,翁柏宗在尚未到貨就已先付款,都留有證據,這項費用由特別費付款,並已經過主計室、秘書室核銷,都有證據。NCC指出, 對於黃國昌委員提出陳建平先生「對話紀錄」質詢,澄清絕無此事。翁柏宗於2022年10月26日已發聲明稿情調4項說明。第一、嚴正聲明絕無此事;第二、建議委員會全案送地檢署調查;第三、傳聞證據有待審酌;第四、以高道德標準自行迴避,並在同年11月立法院交通委員會質詢時,針對相同議題回應說明「絕無此事」、「是被冒名吹噓的受害者」,主張應全案送檢調釐清。NCC表示,翁代主委在2022年10月26日發布聲明稿後,陳建平先生同日下午亦發布4點聲明,其中提到「提供資料之事,且此方式有誤導外界認為本人指稱翁副主委涉及洩密之虞,令人遺憾!...」、「…該等事證內容是否屬實,應由檢調單位及通傳會調查說明」等語。足見連提供「對話紀錄」的當事人都不知真偽之內容且未指稱洩密之事實。有上開事實,卻不給予回應機會,實難接受。
死刑釋憲判決合憲 法務部強調「37死囚均涉最嚴重犯罪」:不宜釋放
憲法法庭今對死刑釋憲案作出判決,法務部表示,法務部堅定表達死刑制度合憲,對於判決結果表示尊重,目前37名死囚均合法羈押於監所,並無釋放人犯問題,由於37死囚所涉罪行均係故意剝奪生命法益之最嚴重犯罪,不宜逕予釋放,將請最高檢察署依法嚴謹審核非常上訴,並籲請法院妥適處置人犯羈押問題,避免造成社會恐慌。法務部表示,目前37位人犯在判決確定前均依法院裁定合法羈押,羈押期間符合刑事訴訟法及刑事妥速審判法規定,於判決確定後,依監獄行刑法規定收容。雖憲法法庭認為檢察總長得依職權或各聲請人請求,對37人提起非常上訴,但在最高法院未撤銷原死刑確定判決前,37人仍應依監獄行刑法規定收容,並無釋放人犯問題。法務部指出,最高檢察署將依憲法法庭判決意旨,審慎研議是否提起非常上訴,若提起非常上訴經最高法院判決撤銷發回,因程序回復到未確定前狀態,37人將無法再依監獄行刑法規定收容。但37人皆歷經法院多次審理,認事證明確,縱因憲法法庭判決意旨而須重啟審理程序,亦須確保後續審理及執行,為避免釋放發生人犯逃匿,法務部將促請最高檢具體建議最高法院於撤銷死刑確定判決時,若未同時自為判決,而將案件撤銷發回更審時,應啟動羈押程序。法務部說,法務部尊重憲法法庭判決,但37死囚所涉罪行均係故意剝奪生命法益之最嚴重犯罪,若逕予釋放,對於社會治安、司法公信性將造成嚴重衝擊。憲法法庭既然判決認定對於最高法院依非常上訴程序撤銷原確定判決時,37死囚羈押次數及期間不受速審法限制,羈押期間及次數應重新計算,法務部將要求承辦檢察官對於法院審理是否羈押人犯時,應具體論告各該人犯繼續羈押之必要性,建請法院裁定羈押,以確保後續審判及執行程序之進行,以實現社會正義及保障社會安全。此外,對於憲法法庭對於部分不符合判決意旨之法規,法務部將儘速依法檢討及配合相關機關修正。對於符合非常上訴救濟程序之個案,亦將請最高檢依法嚴謹審核,並籲請法院妥適處置人犯羈押問題,避免造成社會恐慌。
批特定民代誤導視聽 民眾黨說明京華城法源依據
台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案遭羈押近半個月,民眾黨立委黃珊珊、林國成,以及台北市議員陳宥丞、張志豪、黃瀞瑩、林珍羽19日下午共同舉行聯合記者會指出,北市府給予容積獎勵之法理依據與適法性,被扭曲誤導風向,讓依法行政的公務員遭政治追殺,因此特別說明相關歷史沿革與法源依據,不容有心人士與特定民代誤導視聽。黃珊珊指出,根據《台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第25條,地方政府可在細部計畫視城市需求決定容積率。黃珊珊引用國土署長吳欣修曾說「容積率由地方政府的細部計畫訂定」,一般容積獎勵上限不可超過20%,國土署也尊重地方政府原來訂定的基準容積跟容積獎勵。黃珊珊說,透過細部計畫訂定容積獎勵,並非沒有前例,並舉出郝市府任內案例,中泰賓館變成東方文華也是依照《都市計畫法》24條自提申請,提供住房優惠換容積25%;「台北好好看」計畫,騰出公園綠地可換樓地板容積;另外,南港段三小段41地號,106年都委會給容積獎勵10%,盼引進策略性產業;107年南港經貿園區特定專用區細部計畫,有立體連通道獎勵,上限不得高於容積20%。林國成解釋,京華城法定容積是560%,增加容積是京華城自提計畫,都在合法範圍;當時郝市府與京華城各說各話,郝市府認為捐地後法定容積還是392%,京華城主張捐地後比照商三560%,監察院在102年監委馬以工報告,認為「延宕3年侵害人民權益」;104年劉德勳監委糾正報告,指延宕5年損害人民救濟權益;柯市府時代,恢復法定容積560%,都有歷史淵源、事證明確。黃瀞瑩指出,議會組成的專案小組,不管是京華城、士北科、台智光,不該充滿政治語言、議員個人意見,或節錄洩錄給特定媒體,應回歸專業,也不該成為議員個人放話工具,去上政論節目,賺通告費,成為引導風向的工具。林珍羽說,柯文哲被「黨檢媒」一體羅織罪名,但京華城建照第1次、第2次變更的日期,都不在柯文哲任內,京華城還在施工中,若認為有犯罪事實,為什麼不勒令停工?否則就是配合執政黨在獵殺政敵。林珍羽透露,現在經手京華城案的公務員沒人敢說話,因為說了話就被抓去問話,這已不只是東廠、綠色恐怖,是言論自由被限縮,「若柯文哲有罪,請你勒令停工,不要亂潑髒水,押人取供!」
洪健益再出手 出示「蔡壁如給林洲民的親筆便箋」要蔡交代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洪健益指控,時任北市顧問的蔡壁如是京華城案的隱藏版人物,蔡壁如否認之餘,揚言對洪提告,洪健益今天進一步提出他所掌握的「蔡壁如手諭」。所謂的「手諭」是一張標示台北市政府市長室的便箋,其上書寫對象是時任都發局長林洲民,指「回國後晶(疑筆誤,疑為京)華城陳情,希望安排和林副市長拜會,你在場」,署名則是「壁如,2017/8/1」。洪健益還特別將便箋上的「後」與「8」字用紅筆圈起來,比對朱亞虎寫給蔡壁如的陳情信內容中,疑似蔡壁如回函給朱亞虎的後、8兩個字體,洪認為百分百相同,他請問蔡碧如,「這不就是證明是你親手寫的」?京華城案備受關注,民進黨北市議員洪健益日前指控,時任北市顧問蔡壁如是該案隱藏版人物,還秀出威京旗下鼎越開發公司董事長朱亞虎寫給蔡壁如的陳情信,不過,蔡壁如回應,她不記得此事將提出控告。洪健益昨日(9/17)再嗆,「我手上有妳的手諭」,如果蔡壁如要玩梭哈,麻煩蔡趕快到法院提告。洪健益今天在開記者會,公布他所掌握,蔡壁如昔日擔任市府顧問,下給都發局長林洲民的便箋,要求他接受沈慶京的陳情。(圖/翻攝自中天新聞)洪健益今天在北市議會提出他掌握的事證,洪說,朱亞虎是在當年7月21日寫信給蔡,告訴他8月3日想去拜訪北市府,蔡壁如就在8月1日下便箋。蔡接收到朱亞虎要求,要林洲民8月3日後要安排時任副市長林欽榮,接受京華城案陳情人前往拜會。後來,在8月18日威京集團總裁沈慶京也帶人親自前往市府拜訪林洲民,從此之後,沈、朱就常常去找林洲民。洪健益指出,這張便箋,顯示蔡壁如當時要求林洲民一定要在場,朱亞虎給蔡壁如的信中,所指的「副座」不是指都發局副局長,而是指副市長林欽榮。他也再度向蔡壁如喊話「蔡壁如蔡姐,我還是要先問妳三個問題」。洪健益說,蔡壁如你與朱亞虎及沈慶京見過幾次面?談的內容是什麼?你與他們兩人碰面時,柯文哲在不在場?妳一直論述「2020後才有京華城案」,請問,真的是2020妳與柯文哲才介入京華城案子及進度嗎?洪健益的第二個問題是,從蔡壁如接到朱亞虎在7月21日發給他的陳情函後,有沒有親自下條子要求開協調會,請問柯文哲是否知情,還是柯文哲授意你做的?洪健益的第三個疑問是,蔡壁如上次回應,朱亞虎的陳情信,所謂的蔡姐指的是蔡英文,這個玩笑真的不好笑,蔡壁如為何不直接說是「蔡頭、蔡依林」,冷笑話不好笑。請問蔡壁如,他今天公布的「真跡」,是不是蔡親手寫的?他說,蔡壁如連京華城的「京」字都寫錯,難道是代表,她沒把京華城的拜託盡百分百的關心努力,連字都寫錯了?這樣對得起柯文哲嗎?
Google改校名之亂!南應大「難硬」、育成高中成「菜瓜布」 竹林高中放話:將送司法單位
近日有網友發現,國內多所學校在Google地圖頁面顯示的校名遭到惡意改名,像是桃園平鎮高中被改成「桃園市立平鎮高級汽車旅館」、台南應用科技大學成了「台難硬用科技大學」、台北育成高中變成「菜瓜布高級中學」,受害學校遍及全台,甚至有學校被改成監獄。對此,新北市竹林高中為維護權益,稍早發出聲明表示「如再有恣意侵害者,將送司法單位偵辦,絕不寬貸」。(圖/翻攝畫面)有網友日前在PTT發文指,發現家人學校名稱被改掉,結果看到社交平台Threads裡面,竟吹起一陣改學校名的風潮,他好奇問「這樣改能幹嘛?可以換鮭魚嗎?這吹的是什麼風啊?」在這波「改名之亂」受害學校遍及全台,像是桃園平鎮高中被改成「桃園市立平鎮高級汽車旅館」、台南應用科技大學成了「台難硬用科技大學」、台北育成高中變成「菜瓜布高級中學」、振聲高中被改成「噴火屁眼天主教振聲大學」、嘉南藥理大學被改成「草屯澔哥私人招待所」,此外還有彰化高中、道明高中、強恕高中、馬偕護專、嘉義高工等。對此,目前多所學校已將名稱改正,並貼出禁止公告,新北市竹林高中稍早則發布聲明表示,「此行為已經侵犯學校權益,目前已紀錄相關事證,經詢問律師此行為已涉及妨害名譽刑事犯罪,如再有恣意侵害者,將送司法單位偵辦,絕不寬貸,以維護學校權益」。
66歲翁討每月1萬扶養費 女兒秒打槍!法院「1理由」打槍老父
苗栗縣一名66歲的劉姓老翁前科累累,28年間因毒品等案頻繁出入監獄,年紀大了以後因健康狀況不佳,又缺乏謀生能力,竟向法院提出聲請,要求女兒盡扶養義務,每個月給付1萬元扶養費。苗栗地院審理後認為,劉男自女兒2歲開始長期在獄中服刑,根本沒盡到扶養義務,駁回劉男聲請。根據判決書,劉翁主張,聲請人為相對人之父,現年66歲,體弱多病無收入,財產不能維持生活,請求女兒扶養,並聲明相對人應自民國113年5月1日起至聲請人死亡之日止,按月於每月1日給付聲請人新臺幣(下同)1萬元。如有遲誤一期履行,則其後之六期視為亦已到期。女兒表示不願意支付,因為自從她國小一年級起,都沒有跟聲請人見過面,小時候都是靠奶奶照顧,父親回來就會跟奶奶爭執,討生活費,是奶奶將她養大,且父親在服刑期間,奶奶還需要寄錢給對方,負擔他監獄裡的生活開銷,因此請求法院免除扶養義務。苗栗地院查詢聲請人之在監在押、前科資料,顯示聲請人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於85年至今長期反覆入出監,有聲請人在監在押、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等件附卷可憑,是聲請人於相對人2歲起便多次入監,顯然長期無法妥適照顧子女,且聲請人既在監服刑,難信聲請人得有穩定之經濟收入可提供相對人扶養費用,聲請人雖主張曾有短暫扶養相對人,惟未能提出積極事證以資證明,若現由相對人負擔扶養聲請人義務,顯失公平,因此駁回劉男聲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