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後審查
」打出新怪獸1/打詐科技偵查政院索「空白授權」立委巧諷「王膝知」恐更多
行政院去年力推打詐五法後,打詐績效不彰仍為全民詬病,不到一年又火速推「新打詐四法」,並將有侵害人權隱憂的「科技偵察」手法合法化,還要立院給「空白授權」,檢警從而可以監控民眾網路流量紀錄,事前不需法院許可,事後不用通知民眾,立委擔憂立法後,不僅打詐能用,《國安法》、《反滲透法》也能援用全面監控網路「想看就看」,形同宣告「大監控時代」來臨。詭異的是,朝野目前正為民進黨中央是否利用電信業者違法提供個資,監控在野黨吵得沸沸揚揚,但對政府援引新打詐四法授權任意監控民眾網路、手機,就連無辜第三者都可能陷入被監控危機,雖然人權團體多番提出警告,朝野立委聽者藐藐,爭議的打詐四法依舊火速完成初審、送院會協商。新打詐四法涵蓋《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科技偵查及保障法》草案、《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修正案,及《洗錢防制法》修正案,其中合法化科技偵察標的頗受爭議,包括監控民車GPS訊號、民眾網路流量記錄,用熱顯像儀監控民宅室內活動、監控民眾手機訊號等。而執法單位運用的偵查工具「M化車」就是虛擬基地台,凡是M化車停留的周邊500公尺、360度內範圍所有手機訊息皆可以全面截聽,可追蹤嫌疑犯罪足跡及通聯,被視為「破案神器」,警政署、海巡署與國安局都採購並使用中,但過去因無法律授權依據,法院屢以違反憲法保障人民秘密通訊自由,作出拒絕採認的判決。不法集團犯案手法日新月異、還會利用最新科技犯案,警方也被迫採取科技偵察辦案,圖為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設立的「鷹眼隊」,可透過路口監視器鎖定嫌犯移動蹤跡。(圖/趙世勳攝)立委羅智強說,詐團魔高一丈,檢警壓力可想而知,只能用科技偵察應對,但保障基本人權是合法科偵的前提,檢警雖擔心事前申請錯失時機,但事後亦應通知當事人,方便救濟求償。他還說,不同科技偵察手段應有不同人權保障考量。例如草案明訂M化車要法官許可,立委就更關心M化車蒐集資訊銷毀及申訴救濟,目前爭議最大的是,新法授權司法警察可監控包括「IP位址」在內等民眾六項使用網路流量資料,凡監控不超過24小時,事前不必申請、事後不用告知,侵害人權疑慮甚鉅。法務部長鄭銘謙、次長黃謀信堅持,事後通知與否,應尊重司法院(法官)決定,法務部未來也會有「內控」,但羅智強開酸法務部說,檢方長期宣稱「偵查不公開都有內控」,但近年高達7000多件檢方「偵查公開」疑案,卻無任一案成立,「內控保證」一說不具公信力。民進黨立委莊瑞雄提醒,昔日「馬王政爭」爆出特偵組非法監聽,不僅特偵組因而被廢,通訊監察保障法還大翻修,如今民眾使用手機頻率更甚市話,但監控當事人與無關第三者之間資料應有不同的標準,否則很可能又出現「監控A手機,卻辦B案件」,當檢警可任意執行監控,當事人卻渾然不覺,事後該如何針對人權被侵害求償。立委莊瑞雄直言,「馬王政爭」驚爆特偵組非法監聽,如今民眾使用手機頻率更甚市話,因此新打詐四法雖讓科技偵察合法化,但監控當事人與無關第三者應有不同程度的處理標準,避免人權遭侵害的疑慮。(圖/方萬民攝)他說,電信單位配合新打詐四法,未來將存取更巨量的客戶上網紀錄,至於業者要保存個資多久、能否交叉比對,以及駭客入侵與外流詐團,這些都不是法務部內控管得上的,當心打詐養出難以控制的新怪獸。莊瑞雄向來力挺政院決策,言談間雖未提到「王義川偵防疑雲」,卻巧用政爭往事顯然「用心良苦」,提醒政府擅開科技監控「後門」,恐怕後患無窮。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常務董事林俊宏指出,「網路流量紀錄」包含手機使用行動網路,產生的「手機辨識碼」、「IP位址」、「連線時間、用量」、「瀏覽網址」等,未來科技偵防標的是否涵蓋全民上網歷程,法務部有必要更清楚釋疑,至於開放司法警察任意調取個人資料,也應訂出更清楚要件,就算有緊急狀況,也需有第三方中立機關事後審查機制,才能保障基本人權。
掛號費調漲民眾憂「連看病都負擔不起」 醫界:不是為賺錢,是現行健保體制所迫
自衛福部宣布各醫療院所得自行調整掛號費後,引起許多民間與醫界的討論,有民眾擔心會「無上限調漲」導致未來連看病都有貧富階級差距,不過醫界表示,其實掛號費在過去也沒有上限,改制後的差別只在於不用再報備地方衛生局,調漲掛號費也是為了維持醫護量能,藉由掛號費多少補貼醫療院所一點。基層醫療協會理事長林應然解釋,會需要調整掛號費,最根本的問題在於健保總額制度,簡單說就是「錢的問題」,當健保總額成長率趕不上民眾醫療需求的增加,並且新藥、新科技、水電費也都在漲,導致醫療機構的財務缺口越來越大,然而要向健保申報費用時,很神奇的「1點不等於1元」,都要被打到7折、8折,財務入不敷出,辛苦賺得錢還要被打折,正是部分醫療機構調漲掛號費的原因。林應然表示,健保最大的問題就是「事後審查」的機制,這個機制讓許多醫療院所的醫師產生一點不安全感,舉例來說,現在有個制度叫簡表,簡表就是3天固定給付66元,那上層不會去審核醫療院所,要開什麼藥由醫療院所去決定,這是一種默契,讓大家都安心,如果有事後審查的話,就會變成健保署就有可能審查把你核刪,核刪之後就血本無歸了。不過每個病患的情況不同,現行制度都是開3天藥,但如果病患需要吃超過3天怎麼辦?林應然回應;「假設病患需要吃7天藥,第一種方式就是請病人每3天回診1次,第二種診所向健保署採專案申請7天的藥費,但就是診所得先幫病人付錢的意思,問題比較大的是有可能事後會被健保署核刪就需診所自行吸收,另外一種方式就是請患者自費負擔後面4天的藥費,也不必多跑一趟再回診。」對於調漲掛號費究竟是合理,還是多賺錢的藉口,台灣醫務管理學會理事長洪子仁提到,14年前掛號費的參考範圍是150,並要求不超過150,然而當時的時空背景台灣的基本工資才1萬7千多,經過這14年,台灣的基本工資已經調到2萬7以上了,萬物皆漲,就只有掛號費不能漲,「老實說非常為難基層」,而且各地店租都不盡相同,舉例來說,台北一定跟屏東的租金不同,然而過去掛號費制定忽略這些問題,統一定價,也欠缺因地制宜的考量。台灣社區醫院協會理事長朱益宏表示,調漲掛號費的主要的原因有許多,第一就是這兩、三年的物價成長非常的明顯,第二點就是健保的點值兩年惡化得非常厲害,他也舉例:「台北分局醫院總額的第三季,最新的資料他的浮動點值只有0.77,也就是一點,實質上只給0.77元,所以這個對於這個醫療機構的財務,有非常非常大的衝擊。」
司法院四法案拚修法 新科司委會召委吳宗憲挺人權打詐
立法院第11屆司法法制委員會4日招開第2度全體委員會議,由司法院祕書長吳三龍進行專案報告,針對非侵入式採證、律師辯護權,增進司法程序效能,增加檢察事務官等修法或政策改善方向報告,希望能在本屆順利修法完成。吳三龍預告,第一會期司法院將送立院審議的法案有四。首先是關於律師辯護權的《刑事訴訟法》第 245 條及第 245 條之 1 修正草案,為了完善保障被告及犯罪嫌疑人的訴訟權,將增訂辯護人在偵查訊問程序中的「筆記權」入法。第二,修正《刑事訴訟法》對嫌疑犯「強制採尿」處分,主要以報請檢察官許可為原則,警方逕行採取為例外,同時也增訂逕行採取處分的事後審查程序,希望能兼顧有效取證及人權保障。第三,修正《民事訴訟法》保障監所收容人,在監所的當事人只要在上訴期間內向監所長官提出上訴狀,就能視為上訴期間內的上訴,不至於因逾期讓民事案當事人權益受損。最後,吳三龍呼籲,高等法院設司法事務官、各檢察署增設檢察事務官刻不容緩。其中,司法事務官可協助辦理財稅、財經、金融、會計及營繕工程等專業案件,讓判決更臻貼近專業;檢察事務官則呼應爆量檢察官業務,持續需要加派人手增置員額,呼籲立法院支持。對此,國民黨召委吳宗憲接受CTWANT記者採訪表示,自己大致支持司法院的訴求,但仍需蒐集各界意見,審慎為之。針對自己是本會期唯一一位新科立委擔當召委,吳宗憲感性表示,自己當了二十年的檢察官,一直以來的核心思想就是強化社會安全且讓人民安居樂業。本屆有幸到立院服務,甚至當上召委,將繼續秉持自己從政初衷,緊盯修法「對好人更好,對壞人更壞」。
遭討752萬防疫津貼 醫護怒嗆衛福部帶頭霸凌
台北市聯合醫院和平院區遭衛福部追繳752萬元防疫津貼,醫護人員10日高舉「別再追殺醫療人員」看板抗議,護理師林小姐痛批,疫後不但未獲政府感謝、還遭霸凌。衛福部次長王必勝回應,疫情嚴重時各界都希望發錢要加快速度,因為審查時間較久,只要醫院名單一來就先給8成,採取事後核對多退少補,全國有200多家防疫醫院都有遇到同樣狀況。北市聯醫工會理事吳承恩指出,和平院區請領津貼時屢遭刁難,醫事司更在審查時宣稱聯醫浮濫申請,認定衛福部已發的津貼為溢領,要求返還衛福部752萬元,影響醫護人員權益。他表示,被衛福部追繳的津貼為2021年4月至去年4月,也是北市萬華爆發疫情時期,當時疑似與確診案量激增,疾管署通知「疑似病例」不須用法定傳染疾病系統通報,但事後審查卻稱未完成通報就不給津貼。護理師林小姐說,津貼申請規則朝令夕改,醫事司無所不用其極苛扣津貼,疫情時醫療人員在發燒篩檢站穿著三級防護衣,不能喝水、上廁所,為民眾付出相當辛苦,但疫後未獲感謝,還遭政府霸凌、追討津貼,這樣踐踏醫療人員尊嚴,以後誰還要當護理師。和平婦幼院區副院長陳重榮說明,將持續向衛福部溝通,對聯醫企業工會自主性陳情、抗議,院方予以尊重。對此,王必勝回應,全國有200多家防疫醫院,每家或多或少都有同樣狀況,不過北市聯醫是目前狀況最多的,包括確診者或疑似確診者身分不符合、醫師人員上班問題、資格問題,衛福部還因此派員協助核對,只要醫院舉證一定會採取從寬認定,絕無刁難。衛福部也表示,目前還沒統計全國200多家防疫醫院共追繳多少津貼,不過北市聯醫是唯一尚未完成核銷的專責醫院。
《台美21世紀貿易倡議》僅送立院查照? 民眾黨立委:別讓服貿黑箱再來一次
美國聯邦眾議院歲計委員會以全數同意的壓倒性票數於6月1日通過《台美21世紀貿易倡議》,未來台美簽署任何協定,都必須和美國國會諮商,不可繞過國會逕行簽署,對此,民眾黨立委張其祿表示,對照我國,行政院認為協定生效後僅需送立法院查照,明顯不同調。張其祿解釋,過去民進黨曾要求台灣與中國大陸的《ECFA服貿協議》,必須「由備查案改為審查案」、「條文必須逐條審查」、「全案不得包裹表決」及「未經實質審查前不得生效」,如今民進黨執政,面對同樣都是台灣與大國簽署貿易協定,涉及台灣人民及產業全體的福祉及權益,民進黨明顯就是雙標,打臉過去的自己。張其祿強調說,沒有一個國家會簽訂協定時為了「完全利他」,尤其是面對美國這樣巨大的經濟體,小國與大國的貿易合作通常不會「都只是甜頭,不付出代價」,農業、環境、勞工政策及權益、數位貿易等深水區議題,可能都會為台灣社會和產業帶來重大影響,過去《北美自由貿易協議》和《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都造成成員國薪資向下看齊,這些問題蔡政府必須要面對,且提出具體配套措施。張其祿表示,美國政府就曾以超黨派貿易促進法等法規,要求政府在對外貿易談判時,須由國會進行「事前授權」、「談判中監督」及「事後審查」監督機制,相較於台灣目前仍欠缺法治來處理這項議題,也沒有協商授權快速程序,若行政院堅持只以送立法院「查照」之方式處理,就如同過去的「服貿黑箱再來一次」。張其祿認為,以上這些議題,國會都有立場為國民仔細監督、明確把關,並完備各種跨國協定「快軌授權」等監督機制法制化,呼籲蔡政府不該暗度陳倉,把立法院當成橡皮圖章,甚至讓立法院淪為「行政院立法局」。
理賠10萬「防疫神單」成絕響? 保險局長施瓊華這樣說
「保費500元,一隔離就賠10萬」的防疫險神單,至今讓大家印象深刻,因為臺灣產險首推的這一張保單全台就賣出約403萬張,但在上架35天後於去年1月25日停賣;如今和泰產險改版「保費895元,隔離賠10萬」防疫險,短短上架到第11天停售,關鍵在於主管機關金管會保險局的把關立場。臺產是在2020年12月22日推出簡單易懂的防疫險保單,全名為「法定傳染病防疫費用險」,保費500元、一收到隔離檢疫通知單就可以獲得理賠10萬元。由於當時正巧是國內睽違253天之後再爆出本土病例,引爆民眾大排長龍搶購到臺產決定去年1月25日停賣,共計收件約403萬張、保費收入19億元,至去年底理賠約1.77萬件,理賠保險金累計約17億元。目前全台逾400多萬的臺產防疫險保戶,一年期的保險期從去年12月下旬起陸續到期,距該保單最後停賣的1月25日只剩兩周,如果還想繼續投保防疫險的民眾,在準備空窗期到來之際,也開始注意市場上各家的防疫險商品,因此讓產險公司個個摩拳擦掌,準備在已經飽和的疫苗險市場外,搶攻防疫險投保率。市場上的防疫險有多張,包括和泰產險今天(11日)下午6時下架的「新疫點零補償型專案」,保費895元、一隔離即理賠10萬,確診則是再理賠5萬,至停賣約估投保上看4萬件。另有泰安產險保費606元的防疫險,隔離或確診各賠3萬元;臺產則是正在研議新版防疫險。對於產險界傳出金管會保險局「高度建議」各家產險的防疫險保障額度,最高不能超過5萬元,CTWANT採訪保險局局長施瓊華,她很清楚地說「保險局並沒有對產險公司有此理賠5萬元上限的規定」。保險局局長施瓊華說明防疫險保單上架,屬於備查機制。(圖/報系資料照)保險局局長施瓊華表示,業界會如此盛傳,主要是市面上的防疫險理賠金額多在5萬元以下,才會有此誤解,由於該類保單是採取報送核准的備查制,並非需先經申請審核通過才能上市。因此各家產險只要在設計防疫險有嚴加注意「風險控管」、「合理費用計算」、「再保機制」、「保險費、損賠率」等精算流程,對於保險局事後審查的詢問,能夠提出完整詳細的合理說明,「產險公司想提供理賠10萬元防疫險」也是有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