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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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25歲警跑步10分鐘猝死「相驗結果出爐」 弟弟也是警察…急返家處理後事
台中一名保四總隊25歲李姓員警,被調派支援雲林縣警局台西分局橋頭派出所,近日休假返回台中住家,昨(2日)中午到沙鹿區一間國小運動時,卻被發現倒臥在操場,送醫搶救不治,檢方相驗結果出爐。而李姓員警的弟弟同樣是警察,得知後已請事假返家處理哥哥後事。據了解,李姓員警為保四支援台西警分局橋頭派出所,去年10月到職至今,在派出所任基層勤務,日前休假返家。平常沒有跑步習慣的他,卻告知家人要去校園運動。李姓員警昨天下午到國小校園跑步。(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李姓員警昨天13時40分許進入國小校園,跑步大約10分鐘就昏倒,民眾發現後立刻報案,13點52分警察局轉報消防局,消防人員趕到現場,將李姓員警送醫搶救,但最後仍回天乏術,全案報請台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相驗,結果疑似心血管疾病,家屬對死因無意見。醫院表示,李姓員警被送達時,已經沒有呼吸心跳,身體有輕微擦傷,體溫略高,無橫紋肌溶解、也沒有流感或新冠感染跡象,約急救半小時左右宣告不治。另外,李姓員警的弟弟也是警察,警專畢業後分發到線西所,2年來表現相當積極,前陣子一連破獲2件車手詐欺案,攔阻800萬元。昨天得知哥哥發生意外,隨即請事假返家,所長也表示後續若有相關需求,將協助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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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抗議「工作分配不均」提前1個月離職 公司找不到人「強迫上班」不來算曠職
離職的時候總是希望好聚好散,許多人會提前通知主管和人力資源部門,然而日前一名網友就表示,自己按照規定提早1個月提離職,但公司卻因為找不到人不讓他走,甚至還限制他的休假,如果不來上班要算曠職。有一位網友在「匿名公社」上發文表示,自己已經按照規定提前一個月提出離職,然而公司卻因為找不到適合的接替人選,而不允許他離職。更令他感到不滿的是,公司甚至限制他的休假,並表示如果他無法出勤,會將其視為曠職。原PO也透露,自己決定離職的原因並非無法勝任工作,而是因為感覺公司工作分配不公,「兩者差很多,為什麼要亂說話?」他進一步說明自己這段時間一直受到同事們的冷眼相待,讓他非常困擾,如今想離職卻又被留下,「當初說想做這份工作的人很多,不是說公司有我沒我沒差嗎?現在又刁難我、不讓我走是什麼意思?」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紛紛留言表示,「勞工局走進去就什麼毛病都沒了」、「限制休假還威脅勞工以曠職論, 光這點就不知道要被罰多少了,反正都這樣不如申訴勞工局」、「假單照丟錄影,公假請完請事假病假生理假照顧假」、「能的話,最好形成證據後到勞工局檢舉,檢舉的目的不是為了現在離職,而是為了未來再找工作。很多公司會去詢問先前的公司評語當成背景調查,走的不愉快時,你現在的公司肯定不會給好評語,有些公司會跟你諮詢原因,你有勞工局這邊的資料,就可以證明是公司問題,不是你的問題」、「已經提前告知離職,時間到就走人,如果公司說你不來要開除你,記得錄音文字信息存證,還有把你自己提出離職申請的文字或是表單存好,如果真的搞曠職開除看有沒有亂扣薪水,去勞工局檢舉,有疑問一律詢問勞工局最准」。事實上,根據勞動基準法第15條規定,勞工離職需依工作年資長短提前預告雇主,繼續工作3個月以上1年未滿者,於10日前預告之;繼續工作1年以上3年未滿者,於20日前預告之;繼續工作3年以上者,於30日前預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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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啟示錄1/接種新冠疫苗人生自此劇變 小蝦米痛斥「政府毀了我!」
立委廖偉翔日前陪同接種疫苗的受害者家屬召開記者會,他引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判決書內容,強烈質疑衛福部疾管署「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審議小組(VICP)」審議過程黑箱。但衛福部長薛瑞元立院答詢時,堅稱「全都是科學審議」堅持上訴,引發更多新冠疫苗受害者及家屬不滿,痛陳「人生全被政府給毀了!」新冠疫情在全球爆發時,一劑難求,民眾爭相搶打剛獲得緊急授權的疫苗,事後卻發生不良反應的爭端,也讓受害人與家屬悔恨終生。(圖/黃威彬攝)衛福部統計,從民國110年迄今,3年多來各類疫苗受害申請案件總數約有9474件,其中以新冠疫苗申請案為大宗。台北醫學大學醫療暨生物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何建志統計顯示,到今年(2024年)4月底止,台灣已完成審議的疫苗受害申請案件數為4835件,核給救濟案505件,審議救濟通過率約10.44%,遠不如鄰近日本(通過率為90%),香港54.78%,紐西蘭42.39%,芬蘭32.94%,挪威28.2%,加拿大23.22%,通過率在先進國家倒數第二。從事教職的疫苗受害者C先生向本刊投訴,新冠疫苗不良反應審查過程漫長、不透明。他說,自己都熱愛教育工作,還曾獲教部頒獎,當年就是遵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要求打疫苗,當時規定可選定期快篩或打兩劑AZ疫苗後才能進校,快篩既貴又難搶,他只好選打AZ。C先生說,初打AZ已不適,AZ又禁混打,打第二劑後就口齒不清,手無知覺,醫囑多休息,但卻日益嚴重,相繼出現雙腿無力,健忘、視力減退(眼睛正常、疑受腦部影響),他自覺授課正常,學生卻說他上課喃喃自語「人像斷線」。「打疫苗前我沒三高、慢性病,無不良用藥、教學受肯定」C先生經醫院核磁共振(MRI)後,確認罹患急性腦髓炎,該病目前難癒,也無法預測餘命,惟過往案例多為「先天性疾病」,醫生驚訝之餘,要他定期追蹤。一般人年做一次MRI已是上限,但病發一年內他已MRI四次,還用盡國內醫院所有MRI顯像劑,並曾出現嚴重過敏,經醫護急救才搶回一命。C先生感嘆政府去年取消防疫假,但他卻需請假回診,校方最近告知他14天病事假已用完,再請假恐影響考績,連工作都難保。雖經3位醫師會診認定症狀「疑與疫苗有關」,但衛福部拒採納,兩年審查後僅給5萬多元救濟,與審議辦法明訂救濟金額差很大,而他發病迄今,已自費10多萬醫藥費,不僅耗光積蓄,連昔日購買商業健康險與疫苗險皆因「病因不明」全拒賠,也不能領殘障手冊,自覺彷彿「被政府丟包」,還因壓力大衝擊家庭關係「如今快家破人亡,只盼法院給答案,證明不是他自暴自棄」。北醫教授何建志認為,新疫苗的不良反應救濟應採取法律上的「特別犧牲」原則,修訂特別法和籌設專有財源,從寬從優協助受害者面對接下來的艱困處境。(圖/黃威彬攝)雖然C先生控訴被政府丟包,但衛福部喊冤,指疫苗開打後救濟金支出不斷增加,已入不敷出,保險、就業問題皆非衛福部能管。疾管署發言人羅一均曾說,到2023年底止,衛福部向新冠疫苗藥廠徵收救濟基金1.2億元,但給付卻破1.7億元,因基金「不夠賠」,每劑新冠疫苗原徵收1.5元救濟金,現已提高到每劑22元。不過,衛福部仍遭外界批評,以「多少錢辦多少事」態度面對全新疫苗不良反應,既消極也不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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肚子痛想請生理假!她遭店長要求「醫生證明或改事假」 網揭3點違法
不少女生生理期時會經痛,因此性別平等工作法規定,女性受僱者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然而日前一名女網友就表示,自己在請生理假時,被店長要求要有醫生證明,要不然就改成事假。該名女網友在Dcard上以「工讀生請生理假」為題發文,表示自己因為生理期肚子太痛,所以向公司請了生理假,但被要求要給證明,當原PO反問生理假要怎麼開證明時,對方則回應「去找醫生開啊⋯請假都要開證明」,隨後原PO也詢問生理假不是規定不用開證明,公司則要求她跟店長談。而店長也是說「請生理假要開證明喔,不然不能請」,在原PO指出生理假規定不用開證明後,店長則要求改為事假,「就當放假一天,工讀生就是有來有錢,沒來沒錢,也沒有影響」,這也讓原PO相當迷茫,這樣合不合法,只好上網尋求大家的建議。文章曝光後,許多網友也紛紛留言表示,「已違法,如果本來老闆就很欠修理,剛好可以勞檢,違法點1:拒絕生理假(要求證明);違法點2:要你請其他假;違法點3:未給付半薪」、「今天生理期來很痛直接向公司請假,我們老闆娘直接准假,所以妳這個公司可以不要了」、「不合法,本來生理假就是不能要求證明,而且雇主不能不給生理假」、「你這樣事假就沒了,怎麼會合法」。事實上,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女性受僱者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全年請假日數未逾三日,不併入病假計算,其餘日數併入病假計算,違反者,依該法第38條規定,可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且根據《性別工作平等法施行細則》第13條規定,受僱者申請生理假時無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若雇主要求受僱者必須提出生理假之證明文件始給假即屬違法,受僱者得向事業單位所在地之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申訴,當有專人立即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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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委擬推「有薪」家庭照顧假 籲政府與雇主攜手解救三明治世代
民進黨立委林宜瑾、陳素月、張雅琳及沈伯洋29日舉行「0-100歲國家和你一起顧!解救三明治世代,勞工同享有薪家庭照顧假」的記者會,希望提升勞工福利水準,讓全國勞工都能享有有薪家庭照顧假。林宜瑾指出,近日銓敘部預告修正「公務人員請假規則」,將針對育有未滿6歲子女須親自照顧者,每年核給7天的有薪「幼兒照顧假」,且每增加一名未滿6歲子女,另增3天假。如果此案修正通過,未來公務人員將擁有家庭、幼兒照顧假共計一年14天的有薪照顧假。林宜瑾續指,根據勞動相關資料試算顯示,如果增加勞工7日全薪家庭照顧假,相關經費最高約需一年925億元,「但是錢從那邊來?」她表示,政府可以從初步統計112年稅收超過預算數3,671億元撥出經費支持該項政策,並呼籲雇主共同承擔社會責任,支持勞工照顧家庭。陳素月表示,台灣家庭照顧假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0條》規定,仍屬無給薪假,並納入事假14天計,政府雖立意良善,但實務上面臨「家庭照顧」事由時,受雇者仍會優先請「有薪」特別休假,取代「無薪」家庭照顧假,這也反映在勞動部2019年研究統計數據上,台灣企業員工實際申請家庭照顧假比率僅8.3%,顯示我國家庭照顧假缺乏妥適的法制設計及經費來源。張雅琳主張,家庭照顧假對於三明治世代,也就是年齡30-50歲之間的國民,是一項能夠緩解照顧壓力的重要措施。沈伯洋則強調,有薪家庭照顧假的制度建立已刻不容緩,勞動部應啟動《性別平等工作法》的修法,將家庭照顧假與事假脫鉤,並評估應有的天數,以確保勞工權益的平等。民進黨立委主張,參照育嬰假由政府補助8成薪,也比照給於8成薪。雇主提供有薪照顧假時,由政府規劃6年的經費補助,從開辦第1到第2年補助5成經費,第3年到第4年補助4成,第5年到第6年補助3成,第7年就完全由雇主負擔責任,期間也給雇主相關租稅獎助,希望一起解救三明治世代,勞工同享有薪家庭照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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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用AI輔助步驟!復興商工得獎學生認了 首獎被取消
新北市復興商工因應67周年校慶辦理的師生美展選出《大鬧天宮》為學生首獎,但得獎作品被外界質疑使用AI製圖,復興商工校長陳效宗今(31)日深夜表示經過開會調查,得獎學生坦承「創作過程錯用AI輔助步驟」,教務處將取消第一名得獎資格,該類名次依成績排序遞補。此次復興商工數位繪圖製作類首獎作品《大鬧天宮》因繪圖細節、結構等問題,被多名藝術家與網友質疑使用AI繪圖,在網上掀起討論,還有學校學生稱在檢舉作品之後被記大過。陳效宗稍早四點回覆,表示第一點,教務處訂定展覽競賽辦法中已有明確嚴謹規範,雖然同學們都還是在學習過程階段,大家更應當尊重原創作品的價值,若有抵觸都會依照規範處理。第二點,得獎同學於展覽後連續三天未能到校上課 (週三請病假、週四外出排球賽、週五請事假),基於考量人權因素,進行複審時邀請學生本人現場說明,經連繫該生與家長,攜帶作品、佐證資料、相關圖檔與數位設備到校,進行重新檢視釐清說明程序。第三點,得獎同學說明並由專業科目老師們複審檢視後,最終同學承認個人於創作過程錯用AI輔助步驟,學生與家長對此事件表達道歉並改正。教務處經確認違反本校師生美展規定,取消該生本項作品第一名得獎資格,同時該類名次依成績排序遞補。第四點,沸沸騰騰網路的世界,必須有理性正確的真實,也需要加倍注重禮節與心存善念,學校也很重視學生品德與法治教育,平常除了持續提醒學生注意網路禮儀、不惡意攻訐扭曲、謾罵他人外,也尊重學生網路意見的反映,對於學生反映的事項都會轉請相關處室進行查核,並未有處分吹哨者、檢舉人記大過處份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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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處除三害》涉抄襲 錢人豪聲請財產假扣押獲准這麼說
阮經天主演的台灣電影《周處除三害》在大陸上映後,成功引爆話題,票房已經衝破5億人民幣、約21.97億台幣,然而卻捲抄襲疑雲。知名導演錢人豪指控《周處除三害》涉抄襲他十幾年來準備的劇本《無法無天》,並向《周處》導演黃精甫,以及製片方,監製李烈的「一種態度」電影公司提出民事假扣押,法院1 日裁定,錢人豪可向對方申請執行共3千萬財產假扣押。對此,錢人豪強調,他這麼做不只是為了自己,只是希望不要再發生這種不尊重創作的事情。導演錢人豪。(圖/報系資料照)「謝謝法院給我一個公道」,錢人豪18日下午指出,這是捍衛自己的作品權益,關於自己的劇本故事「無法無天」被一種態度公司抄襲拍攝「周處除三害」一事,「假扣押對方的票房跟資產。也希望大家可以尊重原創,不要再有這種不尊重創作的事發生」。錢人豪強調,他會這麼做不只是為了自己,他也不是一個剛出茅廬的電影人了,遇到這種事情都如此無助,何況想進這行或是在這圈子剛起步的新人,碰到類似狀況該如何面對,「我相信任何一個編劇都不會像黃導演說自己的作品是爛大街,誰都想得到,滿街都有,我要求黃精甫跟李烈一個公開道歉,誠實面對,切勿自誤」。電影《周處除三害》上映以來口碑不俗,男主角阮經天更被視為是本屆金馬影帝一大熱門,但電影卻被錢人豪指控抄襲並提告,另外,錢人豪也以「《周處除三害》抄襲其著作權獲取龐大利潤,導致其拍攝計畫擱置,造成重大損失」為由,向台北地院對黃精甫,及製片公司「一種態度」提出民事假扣押。據了解,台北地院本月1日通過假扣押,錢人豪可向對方申請執行共3000萬財產假扣押。不過黃精甫公開發表聲明,否認《周處除三害》故事抄襲錢人豪的《無法無天》;而《周處除三害》製作公司「一種態度電影股份有限公司」也力挺導演黃精甫,「本公司此後不再為任何造謠、隱射、暗示等影響本片著作及製作初心有所回應。所有造謠、隱射、暗示等行為、文字、言語均交由司法途徑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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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板大廠被控半年裁員3百人 瀚宇彩晶澄清:人員新舊血交替
國內三大面板廠之一瀚宇彩晶(6116)遭控,年前到年後持續分批大量裁員,從基層技術員到資深處長都無倖免,裁員對象以資深人員為主,一邊裁員,一邊招募新人,拋棄老員工。針對指控,彩晶回應「確實正在做人員新舊血交替」,但裁員數量並非如傳聞的半年300人。彩晶正在校園擴大徵才。(圖/翻攝自臉書)根據《壹蘋新聞網》引述爆料者說法,彩晶在稼動率不及50%的情況下,關閉台南的模組廠,並預計移至中國南京,且瀚宇彩晶自年前到年後持續分批大量裁員,裁員對象尤以資深人員為主,從基層技術員到資深處長都無一倖免。據了解,彩晶是透過個人約談的方式,裁員人數自2023年9月29日約50人,2024農歷年前約100人,接著2024年3月1日約有150人,大約半年內裁了近300人。除此之外,彩晶正在臉書上擴大多場校園徵才活動,爆料者痛批瀚宇彩晶一邊裁員一邊招募新人,企圖更換薪資較便宜的新鮮肝,拋棄老員工。瀚宇彩晶先前就被員工投訴,逼迫員工在2月15、16兩日使用特休或請事假,將春節連假延長至11天,若有員工想上班甚至還要提出工作計畫並取得主管同意,更怒控公司持續資遣員工,不過彩晶當時僅表示,並未有任何上述情事,也並未逼迫員工休假,至於員工近期員工離職則是正常人員流動。針對上述的指控,瀚宇彩晶回應因為南科廠正在進行生產線調整,考量到未來方向佈局和人力精實,確實在做人員新舊血交替,但裁員數量並非如傳聞的半年300人,「我們申報到管理局的是81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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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種情況可放「低溫假」、天氣太熱有「高溫假」嗎? 6大QA一次看
霸王級寒流來襲,中央氣象署指出,今(22日)至週三(24日)受寒流影響,各地天氣非常寒冷,有10度以下氣溫發生的機率。目前陽明山國小已決議,寒假國小課後照顧班、幼兒園課後留園放「低溫假」,明(23日)與週三停課2天。針對何種情況能放低溫假?由誰決定放假?《CTWANT》為此也整理出6大QA供民眾參考。何種情況可以放「低溫假」?根據相關法規條文,只有風災、水災、地震、土石流等天然災害屬於停班課範圍,低溫、高溫並無列入,除非因為天氣太寒冷導致災害,縣市首長就可考量發布停止上班或上課,學校也可視狀況決定停班停課。地方政府是否能自行評估?內政部長林右昌日前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若天氣寒冷對社會運作及學生上學造成影響,地方政府可以依照相關權責宣布停班停課。北市教育局也表示,22日白天起寒流南下且持續降溫,請各級學校首長掌握天氣資訊,並依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第8條及第9條第3項:「學校首長視實際情形自行決定停止上班及上課」辦理,若決定停班停課,要報教育局備查。對此,台北市長蔣萬安20日指出,之前105年1月也是有一波強烈寒流來,所以在針對陽明山上的山區學校,也請學校評估當時寒假期間有一些課程或活動,如果有狀況就請校長依據既有的天然災害停班停課作業辦法,跟教育局報備之後,就會停止上班、上課,「所以這一次一樣,我們就循例辦理,我們都有相關的作業辦法」。另外,新北市長侯友宜也表示請教育局針對各學校狀況評估,以學生安全為最大考量。上班族能放「低溫假」嗎?「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僅適用政府機關及學校,民間企業並不適用。不過,根據「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雇主在寒流期間要多關心勞工,就能少一點災害,且要留意勞工保暖措施及身體狀況,若未依相關法令規定,採取低氣溫環境作業各項安全衛生及應變措施,導致勞工罹災,將依法查處究辦,最高可處3萬至30萬元罰鍰。另外,若勞工居住所在地或通勤路線所屬縣市首長宣布停止上班,勞工可以不出勤,雇主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且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其他不利處分。且勞工若應雇主要求而出勤,雇主除當日工資照給外,宜加給勞工工資,並提供交通工具、交通津貼或其他必要協助。戶外工作沒低溫假怎麼辦?2021年,職安署訂定「寒冷天氣期間戶外作業安全健康指引」,要求雇主寒流期間做好勞工禦寒保暖措施,防止低溫引起的危害。對於戶外作業的勞工,雇主應留意低溫特報,特別注意低氣溫作業風險,採取必要應變措施,如穿戴保暖衣物或防護具、實施工作調配等、建立伙伴互助系統、實施低氣溫作業危害預防教育訓練及規劃人員身體狀況不適之緊急處置等適當措施,若未依規定致勞工罹災,將依法查處究辦,最高罰15萬元罰鍰。夏天炎熱有「高溫假」嗎?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2013年邀請醫療、法律專家學者與衛生福利部、勞動部、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及其他機關開會後獲共識,因高溫難以明確定義,政府機關現階段不適合以法制化方式規範高溫停班停課。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署長鄒子廉去年(2023年)在立法院受訪時也解釋,高溫假在國外非常少見,連美國都未訂相關規範,因此會再搜集更多資料做比對,同時也呼籲,雇主應做好預防熱危害之措施。戶外工作是否也應比照室內工作訂有高溫作業標準?鄒子廉表示,室內高溫作業規範是規範室內有鍋爐、火爐、高爐等產生熱源的場所;戶外高溫作業部分,勞動部在設置規則有明確規定「戶外高溫作業相關防範措施」,要求雇主提供遮陽、熱危害評估等管理措施。他強調,戶外也有高溫作業安全指引,可要求事業單位做改善,外界或有誤解,我國早有規範、也有法效性。鄒子廉進一步說明,在炎熱夏季,勞動部同時啟動高溫戶外作業專案檢查,若查到違反缺失,就通知改善;不予改善者,可罰3~15萬元;而若勞工在外從事工作發生中暑或熱疾病,而產生職業疾病,就直接罰3到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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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V服務生被客人打爆水晶體「請病假慘變工讀」 離職怒告公司結局曝
高雄某家連鎖KTV日前爆發肢體衝突,KTV服務生沈男整理包廂時,因為誤會跟對方起口角,對方直接打爆他的眼球水晶體,審男請6天病假,主管卻以出勤不佳為由,把他降成工讀生,沈男離職後提告求償9.4萬,法院判賠7萬元。判決書指出,沈男原是晚班外場正職,因水晶體破裂及感冒,斷斷續續請病假6天,經理竟以此為由,說他出勤不佳,調降為工讀生,儘管沈男拒絕,還是被強勢改任為工讀生。經理嗆,「今天我有權利降至工讀生」、「如果今天表現不好,我們可以再降到4個小時的工讀生」、「因為我是這家店的店長」。沈男改任工讀生後,因小費計領方式改變,導致可領工資大幅減少,2個月後,沈男離職申請勞工局調解後,調解不成立,他對公司提告求償9.4萬元資遣費和薪水等。公司辯稱,調職是基於沈男的自由意志,當主管聯繫他時,沈男只說人在勞工局處理不到班,之後請事假故意不來上班讓人力吃緊,公司才以「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3日」事由,終止勞動契約關係。法官表示,公司把正職的沈男降成工讀生已違法,而沈男能終止雙方勞動契約,要求公司給資遣費,請求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書,盼公司要賠7萬8350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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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3日投票日要上班? 勞工出勤須加給工資
13日就是第16任總統、副總統與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投票日,勞動部已指定投票日為法定休假日,新北市勞工局提醒,雇主應讓當日原屬工作日且具投票權的勞工放假1日,同時照給工資。另因投票權僅能於投票當日行使,雇主不得與其他工作日對調實施,否則可處2萬元至100萬元罰鍰並公布事業單位名稱及負責人姓名。勞工局表示,雇主雖可徵得勞工同意於投票日出勤工作,但仍應遵守不得妨礙勞工投票的基本原則,應就勞工投票路程遠近,給予勞工合理往返的投票時間,並計給當日出勤工資。有關投票日出勤工資的計算方式,以月薪制勞工為例,應就當日原屬工作日或休息日分為下列兩種類型:一為原屬勞工的工作日:以勞雇雙方原約定當天出勤8小時為例,勞工外出投票3小時,返回工作5小時,雇主除應照給當日工資外,需再加給5小時工資。二是原屬勞工的休息日:比照休息日出勤標準,依勞工實際工作時數計算加班費,第1至2小時為1又3分之1倍,第3至8小時為1又3分之2倍,第9至12小時為2又3分之2倍。勞工局強調,實務上曾發現雇主要求勞工於投票日自行請假(特休或事假)投票,或勞工當日出勤未依規定加給工資,導致勞工權益受損。若雇主未於投票日給予勞工休假或計給工資,可處2萬元至100萬元罰鍰並公布事業單位名稱及負責人姓名,提醒雇主切勿因一時疏忽而損及勞工權益,既傷荷包又損企業聲譽。關於13日投票日出勤工資的計算方式,新北市勞工局指出,以月薪制勞工為例,應就當日原屬工作日或休息日分為兩種類型。(圖/新北市勞工局提供/陳慰慈新北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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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親人重大變故…人夫請「37天照顧假」慘被開除 法院判決出爐
法律不外乎人情!中國一名男子遭逢變故,家人相繼生病以及妻子生產,基於照顧責任於是向公司請假,在2個月內連休37天,沒想到公司以曠職為由將他開除,讓他無法接受,因而起訴至法院。根據《極目新聞》報導,男子入職公司擔任展廳經理,雙方簽訂合約期限自2018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每周工作6年、休息1天,其中2021年3、4月未出勤,透過系統請假,獲准的休假紀錄為3月份事假7天、年假8天、陪產假12天,4月1日至3日陪產假3天、事假7天,總共37天。未獲批准的請假紀錄為10天,請假事由均為照顧家人。公司認為照顧家人不能成為請假的理由。(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公司經理認為,照顧家人不能成為請假的正當理由,所以不准假。然而,男子相當無奈,因為自3月以來,母親精神出現問題住院、父親身體不好、妻子預產期延後、長子檢查發現腎積水,動手術完間斷發燒,診斷為感染,只好又去醫院;女兒出生第2天診斷出溶血性黃疸,轉院治療1個多禮拜。男子因短期內無法上班,按公司要求請假,但經理卻不批准,最後被開除,讓他心痛:「我在公司工作8年,最後換來的是在我家庭困難、需要我的時候以曠工為由辭退我,我非常不解!」法院審理認為,男子在家人相繼患病、妻子分娩、本人收入減少的情況下,向公司請假是履行法定職責的需要,也是遵守人倫道德的體現,其本人具有不可替代性,因此請假的事由也是必要合理的,但公司卻忽視特定情形,違背對請假的規定及立意,最後判公司應支付87679.04元人民幣(約38萬新台幣)的資遣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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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媽咪因孕吐請4天假 竟被直接開除?公司理由扯爆
大陸一名29歲的許姓女子在一家培訓機構工作,此前懷孕2個月時被單位解除了勞動合同,理由是她有4天沒上班,於是許女把單位告上了法庭,最近案件有了新進展。時間回到2022年初,處在孕早期的許女開始孕吐,當年1月請了8次假,前4次都好好的,可最後4次,單位卻說許女的行為屬於曠工。《新民晚報》報導,根據聊天記錄,這8次請假,許女都在微信上向領導提出了申請,然後再上公司系統補個手續。單位表示,孕吐是身體不適,那就應該是病假,可是許女沒提供病假單;如果是事假,按照要求要提前3天請,許女每次都是當天請假當天休息,單位不能一直容忍,必須按曠工算。許女很委屈,因為孕吐就去醫院顯然不合適,而且自己也沒辦法提前預測什麽時候孕吐,無奈只能當天請假,再說員工手冊寫了,沒有病假條的病假按事假算,自己沒有曠工。法院審理後認為,公司應當承擔舉證不利的後果,最終支持了許女的訴請,判決公司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判決生效後,許女再次將公司告上法院,要求公司補發工資。許女丈夫表示,妻子一度因為失去工作而變得低落、焦慮。按照法律規定,公司需要補發2022年2月之後的工資,而公司方也表示認可,但雙方對金額始終無法達成一致。在法官不斷調解和釋法後,原被告雙方達成一致,公司賠償許女12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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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多元文化!政大學生會提「多元文化假」過關 有證明每學年可請2天
學生如有需要參加族群、宗教等重要祭典或活動,大多可以請事假。不過為了尊重多元文化,政大學生會表示,於上學期提出增訂多元文化假,並增加原住民族歲時祭儀假天數後,經歷一個多學期與相關單位、專家密切討論後,多元文化假及歲時祭儀假延長於本學期第2次學務會議通過,將在期末公告後,於下學期開始實施。假期則是每學年可請2天,也將原住民族的歲時祭儀假由1天增至5天。政大學生會提到,台灣的無論是信仰還是族群皆相當多元,而今年教育部便曾召開「高級中等學校因應學生多元文化請假規定研商會議」,會中決議「基於保障學生宗教自由及種族平等,尊重其因應宗教、種族文化不同所需之節慶活動」,開放高中以下學校設置多元文化假,相當認同教育部作法及精神。政大學生會指出,學校內也有大量來自海外以及不同國家的同學,其亦有屬於其自身之群體、文化與宗教相關祭儀的假別,因此在綜合尊重多元文化、推動族群平等以及文化傳承理念的推動下,於是在會議上提案,也於今年和相關單位及專家積極討論後取得共識。政大學生會說,經過幾次與學務處和教師討論,並由生僑組發放問卷詢問教師們想法後,原案所提「每學期1日為限」,為使教師和學生都有更彈性的請假裁量空間,假期修改為每學年2日,「由於自身族群、文化、地方或宗教習俗、祭儀等多元文化範疇之請假」,在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後,教師得准以多元文化假。政大學生會強調,生僑組同時亦向本校教師詢問相關想法及天數建議,最後以總時長5日為共識送至學務會議,教師代表於學務會議上同樣對歲時祭儀假延長表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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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模會館超血汗「上班變負債」 毆打逼簽本票樣樣來!22歲老闆落網
台中市刑大偵四隊宣布破獲一暴力犯罪集團,22歲主嫌高男在西區經營一所男模會館,他訂下嚴苛公司內規,包括上班一定要穿西裝、妝髮完整,未達規定一律扣薪、罰款,其中有男模沒賺到錢已經負債累累,無力還債就慘遭毆打、逼簽本票等。警方日前循線逮捕高男及5名公司幹部,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及《恐嚇取財》等罪嫌送辦。警方接獲報案指出,高男在西區經營男模會館,在臉書以高薪招攬男員工,不少年輕人以為能撈金,紛紛加入上班,不過公司「內規」多達20多條且超嚴苛,包括入職得先繳交押金1萬,再從每週薪水扣除1/3;上班前必須完成妝髮,檢查過關後才能打卡、服裝不符也要罰款;如當週上班天數未滿,要自動補班、請事假得扣3000元;如若跟客人私下換LINE罰15000元,私下發生關係罰款30000 元等。許多男員工被扣薪扣到負債,「上班賺錢變成欠債」,如果繳不出錢,老闆高男會派手下毆打、威脅、控制被害人行動,逼迫交付現金或簽下本票,男員工們甚至被打到頭破血流送醫,憤而報警。經查,至少有5名被害人,因為沒有達到公司規定慘遭暴打凌虐。警方日前見時機成熟,搜索男模會館,逮捕高男及5名公司幹部,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及《恐嚇取財》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