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哥乾妹
」 乾哥 乾妹 國中生 割頸 小商人新北國中生割頸案一審挨轟輕判…法院曝原因「2人已漸反省過錯」 教育局回應了
新北市土城區一所國中去年12月發生楊姓國中生遭郭姓同學割頸身亡,今(30日)新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依殺人罪判持刀行兇的15歲郭姓乾哥9年徒刑、惹起事端的15歲林姓乾妹8年徒刑,被外界認為判太輕。對此,新北教育局表示於校園發生重大安全事件深感遺憾及心痛,但尊重法院判決結果。判決理由提到,本案「乾哥乾妹」誤認暴力得以解決紛爭,在本不應有任何暴力發生的校園內犯下本案,嚴重危害校園安全,且造成被害人寶貴生命消逝,被害人雙親痛失摯愛,產生永遠無法抹滅的巨大傷痛,檢察官及被害人家屬均請求從重量刑。但考量「乾哥乾妹」家庭狀況、智識程度、犯罪動機目的與下手程度、方式等情狀,不僅符合《刑法》第18條第2項「14歲以上未滿18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的減刑事由,且2人被收容、羈押於少年觀護所期間,分別經多次諮商、晤談後,已漸能覺察而反省自身之過錯及不當言行。法官認為「乾哥乾妹」仍需時間學習及調整,參考司法院量刑資訊系統內相關實務類似案例的量刑,有必要藉由較長期的機構矯正處遇方式,以加強、調整被告2人的身心狀態健全,並教育及導正被告2人的偏差觀念與行為,本案可上訴高院二審。針對判決結果,新北教育局表示,對於校園發生重大安全事件深感遺憾及心痛,事發後市府跨局處全力協助家長所需法律諮詢、醫療、社工等需求,配合司法機關調查,尊重法院判決結果。新北教育局表示,針對校園暴力與意外防制,已強化辦理各級學校預防及演練工作,全面提升教職員生的風險意識,加強學校及學生的安全教育,並依據教育部新訂「校園安全檢查操作手冊」執行校園安全檢查機制。為避免高關懷少年再觸法,新北成立「高關懷青少年通報中心」,邀集學校、教育、警察、社會、衛生、民政、經發、原民局及地方法院等單位,建置高關懷青少年輔導網絡,並整合資源輔導觸法少年。新北教育局強調,校園暴力零容忍,將持續向中央反映第一線教育人員與家長團體的訴求,呼籲檢視修正「少年事件處理法」,如何在提供觸法少年改過機會的前提下,施行中介教育,兼顧所有學生的安全與人權,以及加強犯罪組織吸收未成年及教唆未成年犯罪的查緝與刑責、提高教師輔導管教權、國高中普設專職學務人力並評估提升學務人員待遇。
新北割喉案起訴乾哥乾妹 檢方認定兩人涉嫌殺人罪
新北市某國中郭姓少年在林姓「乾妹」教唆下,與隔壁楊姓男同學爭執持彈簧刀攻擊對方,造成男同學大量失血日離世,新北地檢署認定少年與「乾妹」涉嫌殺人罪,2024年5月9日提起公訴。新北地檢署指出,因《少年事件處理法》等規定,本案不會提供新聞稿、起訴書等資料,亦不會對案情進行說明。少年與「乾妹」原由新北地院少年法庭審理,2024年4月12日移送新北地檢署,當時新北地院支持新北地檢見解,認定郭生坦承刺死楊生,林女否認殺人,皆有逃亡、串證之虞,裁定收押於台北少年觀護所,考量其年少,准許郭生的祖母、父親,林女的父母、祖父母,以及法院少年保護官、學校輔導人員、社工接見,但不准通信;檢方經27天偵辦,依殺人罪嫌將2人起訴。警方調查,少年的「乾妹」因到隔壁班找朋友被男同學嗆,找來少年替她出氣,未料少年竟持彈簧刀向男同學胸、喉攻擊,造成男同學失血過多,當場失去呼吸心跳,緊急送醫後一度恢復,仍因傷重不幸離世。兩少年犯因涉犯罪行為5年以上重罪,移送新北地檢署偵查,皆被聲請收押禁見,新北地院也裁定羈押禁見。
新北國中割頸案新發展! 乾哥乾妹皆遭羈押並限縮禁見
新北市某國中少年在「乾妹」教唆下,與隔壁男同學爭執持彈簧刀攻擊對方,造成男同學大量失血日離世,少年與「乾妹」2024年4月12日上午被移送新北地檢署,新北地院支持新北地檢見解,兩人皆遭裁定羈押並限縮禁見,涉案均為殺人罪。警方調查,少年的「乾妹妹」因到隔壁班找朋友被男同學嗆,找來少年替她出氣,未料少年竟持彈簧刀向男同學胸、喉攻擊,造成男同學失血過多,當場失去呼吸心跳,緊急送醫後一度恢復,仍因傷重不幸離世。兩少年犯因涉犯罪行為5年以上重罪,移送新北地檢署偵查,皆被聲請收押禁見,少年和少女,先後皆遭新北地院裁定羈押並限縮禁見。國教行動聯盟2024年3月19日發表聲明,指責司法院從頭到尾未針對割頸案專責少年保護官提出檢討,少年割喉案犯案學生離開少年觀護所後,一定會有少年保護官負責本案少年之保護管束,新北割頸案犯案學生難道沒有專責少保官?若有少保官,本案少保官執行之檢討為何?司法院為何至今都未說明清楚?
國中生不幸遭割頸身亡 法庭裁定「乾哥乾妹」繼續收容
新北市國中生不幸遭割頸身亡震驚社會,新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分別於2月底與3月1日裁定涉案少年、少女繼續收容於少年觀護所。根據中央社報導,由於收容期限將屆,少年法庭2月26日開庭訊問少女,認定原本裁定收容的情況仍存在,加上本案調查尚未終結有繼續收容必要,因此在3月1日裁定延長收容。按照少年事件處理法的規定,少年收容於少年觀護所期間,調查或審理中都不得超過2個月,若有繼續收容的必要,必須在期間未滿前由少年法院裁定延長;但延長收容期間不得超過1個月,且以1次為限。回顧這起令人遺憾的割頸案,去年12月25日,新北某國中女學生疑趁中午休息要到別班找人聊天,卻被那一班的男學生要求離開爆發口角,未料女學生氣憤離開後找了另名男學生去理論,進而發生推擠,涉案男學生還持彈簧刀揮砍,造成傷者大量出血後送醫。傷者經送亞東醫院急救,在醫護搶救下恢復心跳,但傷勢嚴重,於是裝上葉克膜及開刀搶救,但經過醫護努力,經過連日急救,最後仍宣告不治。警方事後將涉案兩名男女移送少年法庭審理,少年法庭去年12月26日裁定男學生收容、女學生責付親屬帶回。今年1月8日,少年法庭再傳少女出庭,法官訊問後認定,少女尚有其他案件正在調查中,又涉及本案偏差行為,嫌疑重大,且疑有串證、家庭管教功能不彰等情形,當庭裁定少女收容,如今涉案少年已於2月底裁定延長收容,新北地院持續依少年事件處理法規定及精神調查中;後續是否移送新北地檢署檢察官偵辦受外界關注。
國三生遭割頸…新北地院警告「下架乾哥乾妹照」網炸鍋 司法院沉默21日發聲了
新北國三生遭同學割頸命案,引來社會撻伐,網友憤怒肉搜「乾哥」、「乾妹」資料,遭到法院警告必須下架相關資料,令外界認為是在保護加害人,風波愈演愈烈。而司法院在沉默21天後,終於在今(18日)做出回應。命案傳出後,不少網友在Dcard、PTT、爆料公社等社群公布嫌犯的資料,遭到新北地院警告,任何人不得於媒體、資訊或以其他公示方式揭示有關少年保護事件或少年刑事案件的記事或照片,必須立刻下架相關資料,並請民眾勿再轉傳,以免觸法,更籲請資通主管機關正視此一問題,以符法治。然而,法院的聲明像是提油救火,網友反而更加憤怒,痛批法律是在保護加害人,當時司法院也表明,並未事先獲悉新北地院會發布聲明,除了之外並沒有多做說明。司法院將於近期舉辦座談會,廣納建言。(示意圖/PhotoAC)直到今天下午,司法院終於發布聲明,標題為「司法院回應各界對於少年司法政策所提相關疑問,並將於近期舉辦座談會,廣納建言」,內容將近2000字,並列出5大點:一、少年事件處理法(下稱少事法)立法目的為保障少年健全之自我成長,調整其成長環境,並矯治其性格之司法介入手段;並得視個別情形施予必要之保護處分或適當之刑罰矯治。二、行政輔導先行制度,避免未觸法的曝險少年過早進入司法程序,於必要時由少年法院接續介入處理,以司法強制力強化輔導效果。三、少年法院(庭)配置少年調查官、少年保護官(下稱少調官、少保官),在司法處遇上,連結相關行政資源,協助司法少年健全成長。四、司法院積極採取下列措施,期能與相關行政機關合作,共同建構更完善的社會安全網。五、司法院將召開座談會,就少事法的修法方向,尊重並廣納各界的意見。簡而言之,司法院表示在今年1月2日、1月9日、1月11日與行政院各部會及六都,共同討論校園暴力事件的因應對策,對於各界提出修正少事法的意見,司法院尊重並將在近期舉辦座談會,進行對話和深度溝通。另外,司法院也會建立「少年事件保護管束風險管理機制」,針對少年保護管束案件分級分類,選任專責的少年保護官對高風險個案進行評核管控及建立與相關機關定期聯繫、個案研討機制,規劃自2月1日起試辦,期間1年,期中並滾動式檢討策進。
割頸案「乾兄妹」畫像掛五股街頭恐挨罰20萬 猛鬼大樓主委回應了:收到通知就拆除
知名「猛鬼大樓」錦新大樓現任主委周朝陽更在新北市五股設立新北市國三生割頸案的「乾兄妹」看板,不過新北市府指出,由於廣告看板未申請許可證,依《建築法》擅自設置招牌廣告或樹立廣告者可處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周朝陽則表示,收到通知後,就會拆除看板,避免造成相關承辦人員困擾。《三立新聞網》報導,新北市工務局16日指出,該廣告主並未向新北市府申請許可證,依據《建築法》規定,未申請審查許可,擅自設置招牌廣告或樹立廣告者,可處建築物所有權人、土地所有權人或使用人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針對工務局的說法,周朝陽稍早表示,後續收到相關通知,就會將看板拆除,避免造成相關承辦人員的困擾。高齡70歲的周朝陽日前透露,過去幫忙抓白曉燕命案凶手時,也曾在同一個位置掛全版的廣告緝捕陳進興;自己推廣兒少文化教育多年,也成立基金會協助單親家庭,看到新聞上「乾兄妹」這麼囂張,非常心疼死者,才會設立廣告。據悉,新北市國三生割頸案事件發生後,引起全台震驚,這位錦新大樓現任主委周朝陽因此在新北市五股成泰路三段、孝義路口懸掛看板,看板上更寫著「人神共憤,法不容」,除此之外,知名網紅小商人得知此事後,也立即在美國紐約的時報廣場上刊載「乾兄妹」看板。另外,據小商人透露,也會在國內說要放廣告,但遲遲在台灣沒有動作,因此周朝陽才決定自己來,估計,廣告製作費大約1、2萬元,加上吊車費用等共計花費6萬元,不過在新北市工務局做出表示後,為了避免造成承辦人員困擾,只要收到通知,周朝陽就願意將廣告看板下架。
猛鬼大樓主委掛「乾哥乾妹」看板:不贊成廢死 1原因恐被罰20萬
新北市國中生遭割頸命案引發社會譁然,主嫌「乾哥」、「乾妹」已被裁定收容至少年觀護所。台北錦新大樓新任主委周朝陽近日把2人的照片掛在五股某民宅上方,寫下「人神共憤,法不容」,希望政府能重視廢死議題。不料,卻因為沒有申請許可證,最重恐被開罰20萬。首創文教基金會主委周朝陽,自費在新北市五股區的一處公寓外牆,張貼「乾哥乾妹」的畫像,對於割頸案,他表明不贊成廢死,因為在韓國、日本等國家都有死刑,假如有人家中發生類似事件還贊成廢死,那真的是佩服他的道德至高點,並認為若要廢死,要像美國有些洲,沒有死刑但關很多年關到死,那他也可以接受。周朝陽指出,若要廢死應該要有對等的配套措施,因為現在的小孩都很聰明,混宮廟或是幫派,都會有人告訴他們,「受法律保護不會有前科」,就像去年公民權下修一樣,如果20歲成功下修到18歲,那少年相關法律是否也應當有討論修正空間。對此警方表示,如果接獲檢舉,將移請新北法院函請社會局裁處。周朝陽則沒在怕,坦言若能凸顯這種不合理的法律,就算被制裁也是甘之如飴。據悉,周朝陽在掛廣告時並未合法申請許可證,《ETtoday新聞雲》報導提到,市府將要求業者補件申請、限期改善,如未申請將會依建築法開罰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或補辦手續,屆期仍未改善或補辦手續者,得連續處罰。必要時,得命其限期自行拆除其招牌廣告或樹立廣告。
跟進小商人!五股「割頸乾兄妹」看板他掛的 表態:不贊成廢死但可關到死
新北割頸案持續發酵,先前網紅小商人因不爽法律規範保護涉案男女,憤而砸大錢把「乾哥乾妹」圖像刊登在紐約時代廣場,日前一名周先生跟進小商人做法,也把圖像放在五股某民宅上方,並寫下「人神共憤,法不容」引起網友熱烈迴響,而周先生表示,先前白曉燕一案也是遵循相同作法,就是希望政府能重視廢死議題。周先生為首創文教基金會主委周朝陽,基金會致力以宣揚文化,推廣教育為目的,對於此次割頸案,周朝陽表示不贊成廢死,因為在韓國、日本等國家都有死刑,假如有人家中發生類似事件還贊成廢死,那真的是佩服他的道德至高點,不管怎樣,如果要廢死要像美國有些洲,沒有死刑但是就是關很多年關到死,那他也可以接受。以前台灣死刑最後都變成無期徒刑,犯人被放出來以後一樣為非作歹,周朝陽認為這樣是錯誤的,如果要廢死,應該要有對等的配套措施,他表示現在的小孩都很聰明,如果混公廟或是幫派,都會有人跟他們說因為受法律保護不會有前科。他說就像去年公民權下修一樣,如果20歲成功下修到18歲,那少年相關法律是否也應當有討論修正空間。對於警方表示,如果有接獲檢舉,將移請新北法院函請社會局裁處。周朝陽表示,如果能夠凸顯這種不合理的法律,就算被法律制裁也是甘之如飴。9日小商人也在臉書發文,澄清看板不是他掛的也不是他刊的,純粹發現台灣天空很藍很漂亮,但是謝謝這位周先生給他按讚。
全台首面「乾哥乾妹」廣告看板 金主曝光竟是他:至少掛1個月
新北國三割頸案讓外界震驚,而網紅小商人在紐約時代廣場掛「乾哥乾妹」廣告,新北五股也出現全台首面的類似廣告,這是北市知名凶宅「錦新大樓」現任主委周朝陽掛的,他強調,至少會掛1個月。掛看板的是「錦新大樓」主委周朝陽。(圖/本刊攝影組攝)據了解,周朝陽除了擔任錦新大樓管委會主委,也是廣告公司董事長,在廣告業做了50年,周朝陽近日為了錦新大樓過路費,跟李婉鈺父親的資產公司槓上,推倒阻擋住戶的牆,雙方鬧上法院。對此,前新北市議員李婉鈺說,現在北市建管處已介入調查。據《三立新聞網》報導,他過去就有掛時事廣告,最早是白曉燕命案,而這次小商人說要掛卻掛到美國,大概是有顧慮,而他思考過後決定自己來,製作費約1到2萬元,除非政府要他拆,不然他至少會掛1個月。周朝陽解釋,很多事總要有人做,如民主自由、修法等,尤其是不合理的法律,很多黑幫都利用青少年犯罪,因為未成年沒事,投票門檻下修到18歲,也是承認小孩早熟,「那《少年事件處理法》是否也要從16歲下修到14歲?」周朝陽指出,他看到割頸的「乾哥」比YA,「乾妹」也發文嗆聲,而他們都不怕,現在社會科技發達,小孩也早熟,法律應該要修法,才能跟上社會的腳步。
小商人「X同學條款」貼文被下架 爆氣預告:你們越刪我就掛越多
新北國三生割頸命案持續延燒,不滿行兇「乾哥」、教唆「乾妹」案後囂張態度的網紅「小商人」,最近除槓上新北地院與《兒少法》,在紐約時代廣場上廣告看板公布2人照片、姓名,日前還喊出應修法並增設以遇害同學為名「X同學條款」,未料文章疑似遭臉書下架,氣得他直嗆「你們越刪我就去掛越多」!網友在2人的社群被肉搜曝光後,發現乾哥行兇後曬出比YA照、乾妹案後嗆外界「擊敗」,輕佻態度掀起各界怒火,也讓兩人的社群資訊被瘋狂轉傳。小商人的文章疑似被臉書下架。(圖/翻攝自小商人臉書)這波肉搜、轉傳潮甚至驚動新北地院、司法院出面發聲,呼籲任何人不得揭示有關少年保護事件或少年刑事案件的記事或照片與轉傳,以免觸法。同樣不滿校園發生割頸案、乾哥乾妹態度的小商人,先是怒嗆「又來兒少法了,還說不要肉搜加害者。加害者都敢嗆各位擊敗了,如果我把截圖跟照片放在廣告車上,來罰」,與在美國公布2人個資,最近也喊出增設「X同學條款」,沒想到,先前的嗆聲文章沒事,反倒是「X同學條款」疑似被檢舉下架。小商人對此直嗆,「你們就繼續檢舉沒關係,把我的文章撤掉不會比較好過」。並預告:「你們越刪我就去掛越多,鎖我流量也沒差,反正我也不靠這個吃飯。要玩都來,幹你媽的。」
小商人喊修法《兒少法》…增設「X同學條款」 再揭乾哥乾妹廣告更新了
新北市國三生割頸命案掀起各界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的修法討論,認為《兒少法》保護行兇「乾哥」及教唆「乾妹」的網紅「小商人」,最近除在紐約時代廣場上看板公開乾哥、乾妹個資及照片,今(5日)更喊出應推動以遇害男學生為名的「X同學條款」進行修法。小商人在臉書「Gtokevin小商人靠北幹古股份有限公司」表示,雖然紐約的廣告商審查相當嚴格,但還是成功刊登,可惜的是現行版本沒聲音,因此推出有語音與更多資訊的新版,如果網友們看完覺得沒問題,就會送審投放。小商人強調,他掛廣告的原因很簡單,「這2隻猴子之前就已經拿開山刀鬥毆,還霸凌女同學上了新聞。就是因為沒有揭露個資、受到保護」,如果當風紀股長的死者能知道對方很危險,當天或許會用別的方式處理。因此他認為不只要修法,更要「用X同學的名字當紀念」,也希望他是最後一個犧牲者。「乾哥」案發後發出比YA照、「乾妹」多次發文嗆外界的輕佻態度,掀起輿論怒火,網友也肉搜出2人的社群及個資,對此,新北地院、司法院呼籲任何人不得揭示有關少年保護事件或少年刑事案件的記事或照片與轉傳,以免觸法。小商人對此直嗆「又來兒少法了,還說不要肉搜加害者。加害者都敢在ins嗆各位擊敗了,如果我把截圖跟照片放在廣告車上,來罰」,之後也言出必行,在紐約時代廣場與洛杉磯高速公路T霸刊出涉案2人的照片及個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