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途學校
」 唐宇新爸媽不在外婆坐牢 14歲國三生餓到上街乞食!可憐身世令人鼻酸
台中市一名14歲國三生阿信(化名),日前被民眾發現跟在廟會遶境隊伍中討食,初步了解,阿信自述已經休學,沒見過父親且外婆因吸毒入獄,18日當天還參加會考,晚上肚子餓沒錢吃飯,員警聞及此相當心疼,趕緊連繫社工前來協助,目前阿信已被安置。警方表示,18日晚間9時許獲報,東區進德路與自由路3段有少年需要幫忙,員警抵達後,民眾向警方表示,少年阿信一直跟著遶境隊伍不回家,他說自己無家可歸,身上也沒有錢,到處討要麵包果腹。員警詢問阿信詳細狀況,包括父母在何處、平時由誰照料起居,阿信表示自有記憶起從未見過父親,也鮮少與母親見面,一直與外婆相依為命聽,但日前外婆因吸毒入獄服刑,他肚子餓到受不了只好在街頭向人討食,好幾天都是有一餐沒一餐好幾天,員警聞此相當鼻酸,趕緊買吃時讓他果腹。據了解,阿信曾就讀的國中透露,其實他並未休學,因其屬於高關懷個案,目前在中途學校就讀,因周末孩子返家後與親戚意見不合,晚上離開家,才會發生討食。經警方轉報後,目前阿信已由社工安置。
黑暗校園2/國二生勒頸!受害學生差點窒息 老師建議修法「將狼與綿羊區隔」
國小暴力事件暴增,當這些孩子升上國中後,暴力程度自然向上升級!中部一名國二生跟同學在廁所談判,憤怒下勒住對方脖子,結果受害學生呼吸困難不支倒地,幸好有老師發現及時將兩人分開,否則恐怕發生憾事。這位國二生和日前割頸的15歲少年一樣,都是經常進出警局的問題人物,回到校園成為不定時炸彈。花蓮偏鄉小學老師唐宇新認為,《中途學校法》和《輔導管教辦法》應該趕緊修法,讓中途學校納入少事法、少觀所學生,「將狼與綿羊分開來」,才能真正阻止悲劇繼續發生。國中生割頸案中教唆的乾妹僅被「責付」,交由家長帶回管教,還多次在網路上嗆聲「未成年法律會保護我」,因為根據《少年事件處理法》,未成年者犯罪(18歲以下)得減刑後,前科也將會在成年後被註銷,兒童犯法更是全面除罪化,因此讓許多人認為《少事法》成為犯罪保護傘,呼籲廢除,甚至有人喊出「未成年重罪也該判死刑」。花蓮偏鄉國小老師唐宇新不認同這樣的看法,「國中生割頸案中的乾妹與凶手,案發後被網友肉搜,憤恨的民眾對他們進行『網路社會死』。其中以網紅『小商人」動作最大,他打算租用廣告車將這兩個犯行少年、少女的INS截圖沿街播放。』唐宇新說,這樣的行為只會加深仇恨,以暴制暴的後果就是會製造出更多暴力網紅,以及更多的私刑正義,然後會誤導青少年處理事情的方式,最後陷入惡性循環。另外,唐宇新也不支持修改《少事法》,除了可能適得其反,也應該要給不慎涉法的未成年人機會改過。如何建構更完整的社會安全網,才是重點。「以國中生事件來說,可以發現犯案少年、少女的家庭功能不彰,而且交友圈有嚴重的反社會傾向,依照現行的《輔導管教辦法》,最重的懲處不過就是居家管束而已。依這些孩子的原生家庭推論,也不過就是縱虎歸山。」花蓮偏鄉小學老師唐宇新建議修改《輔導管教辦法》和《中途學校法》,藉此設置隔離機制,才能守護校園安全。(圖/翻攝自唐宇新臉書)白老師在中部一所公立國中教書,她透露之前學校曾有一名國二生叫另名學生去廁所「喬」事情,後來動手勒對方脖子,導致對方倒在地上呼吸困難,幸好有老師同學及時發現。「勒人脖子的學生本身就是問題學生,經常惹事,在校外也與他人發生過糾紛進警局,在學校我們常覺得他就像瘋子一樣到處想惹事,而他的家長也常常維護小孩,所以很難管教。」白老師說,學生發生事情,學校依規定要向上通報,例如我們通報學生抽菸屢勸不改、學生在校外與人滋事等,但教育局就是回文請學校輔導,並繳交輔導紀錄後結案。「但就是學校輔導過了無效、才會想要向校外相關單位尋求資源與協助,結果兜了一圈又回來學校,這樣我們真的只剩文書工作跟一堆無力感。」新北市家長聯盟理事長蘇祐晟曾建議,教育部應立即成立中途學校,或是中途機構,讓少觀所出來的孩子先在裡面適應生活觀察狀況,輔導後再回歸正常校園,一個剛從少觀所出來的學生,也會跟監獄裡面的犯人一樣越關越大尾,而直接讓他回歸學校,就是直接把危險丟到校園中。唐宇新建議修改《輔導管教辦法》和《中途學校法》。「現有的中途學校接收的是少觀所無法管理的學生,或已在少年輔育院的學生,應該修法再納入少事法、少觀所的學生,才能完整中介轉銜。」如此一來,起碼可以區隔高風險學生與一般生。另外,曾安置中途學校的高風險學生,若要重返校園,應經學校行政人員、社工、心輔等人員判定犯行少年行為能融入社會,再轉至脫離少年生活圈的學校。同時,唐宇新認為也要提供學校必要的搜物權,尤其針對從中途之家或少年觀護所返回校園的學生,為避免攜帶違禁物品到校,只要有合理懷疑,可在相關人員在場下,檢查學生私人物品或抽屜等。唐宇新認為,社會安全網必須社區、學校、家長、社會一起串聯起來,才能連成一個更完整的環,也才能接住更多的孩子,也避免無辜孩子受害。
黑暗校園3/中介單位協助「撐住高風險家庭」 老師盼「能強制家長必須幫助孩子」
許多校園安全問題的源頭都來自家庭,針對失能家庭,花蓮偏鄉小學老師唐宇新建議,縣市政府可以與民間友善團體簽立校安條例,接手校園事件與課後的生活支援,例如花蓮的五味屋與臺灣璞育文教發展協會兩個民間單位,就是在這樣的機制下協助弱勢學生與家庭,也可幫助高風險學生抽離原有環境,在《輔導管教辦法》和《中途學校法》尚未修法前,這些民間機構可以成為中介單位,代替監護人照顧這些孩子。白老師服務於中部一所公立國中,她認為目前校園的暴力事件嚴重程度日益升高,例如以前學生打架大多是衝動行事,但現在變成會約去「喬」事情,暴力程度就會更高。「而且,現在老師的管教權縮小,或是擔心惹麻煩,一些原本導師或老師自己就能處理的事件,現在都變成學務處才能處理,整個流程繁瑣許多。」白老師說,家長的角色非常重要,很多時候只要家長能關心孩子,就能早期發現,再配合校方一起輔導改善,尤其是針對一些高風險學生。唐宇新表示,許多高風險家庭經濟壓力大,所以家長往往只能忙著賺錢,沒時間注意孩子,也沒辦法抽出時間到學校與老師溝通,因此唐宇新建議讓高風險學生家長得以在帶薪假的條件,參與學校舉辦攸關學生的任何權益會議,如此才能將孩子及時拉回正軌。白老師則認為目前學校沒有太多強制措施可以運用,希望在處理重大事件或重點人物時,教育部能提供一些強制力,要求高風險學生的家長一定要一起配合負責。衛福部保護服務司司長張秀鴛指出,現行兒少權益法中已有相關規定,針對未盡管教責任的父母,依兒少權益法規定,可視情節輕重要求接受親職教育4小時至50小時,若家長拒不配合,可依法處以新台幣3000元至3萬元罰鍰, 張秀鴛表示,罰錢只是一個手段,提升親職教育才是真正目的。未來台灣學會、台灣素養教育協會等單位去年曾針對全台中小學教師進行調查,發現老師們最不快樂的原因是學生家庭功能不彰。(圖/報系資料照)除此之外,學校的輔導人員編制,白老師希望可以提高學生事務單位及輔導專責單位的人數,現行是「61班以上者,學生事務單位及輔導專責單位得共置副組長1-3人」,「專任輔導教師:班級數15班以下者,置1人;16-30班者,置2人;31班以上者以此類推。」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執行長林月琴曾表示,新北學生割喉案凸顯了學校輔導專業人力、相關經費不足的問題,建議《學生輔導法》應儘速修法,讓輔導量能有所提升,才能有助於校園安全網更加完備。
國三生遭割頸亡 老師預言「乾妹乾哥」未來:恐怖輪迴
新北一名國三生因為跟同學起口角,拿彈簧刀割對方頸,搶救後不治,而涉嫌教唆的乾妹跟親友團,在社群上囂張開嗆。對此,教師唐宇新認為,這些乾妹乾哥因為未成年,高機率會輕判,「我們現場真的需要一些方法,讓所有的孩子得到應有的保護。」唐宇新在臉書發文,「少年未滿18,即使以刑法殺人罪起訴,最後仍會先在少觀所或少年監獄待到18歲。少年18歲後,轉服刑法,進入成人監獄。因為此案有可能是無期徒刑,所以會在成人監獄中待很久。」如果少年在獄中表現良好,可能服成人刑罰能假釋。至於教唆的「乾妹」少女會如何?唐宇新說,可能會變成教唆殺人罪,但因為她也沒18歲,應該也輕判,「很快就會在成年前被釋放,接著再回到她原生的環境中打滾度日。應該很快就會生子。」唐宇新說,「這個故事,不會有結局,少女的孩子4歲可以進幼兒園、7-8歲可以進小學。依照少女的經歷推斷,她當年應該18+8=26歲,下個問題來了,這種恐怖的輪迴是無止盡的!偏偏這些孩子會覺得自己這樣很酷、很炫!」唐宇新說,少年少女的親友團,沒有因為他殺人而傷心,反而認為很派、很有骨氣,「其實,這兩個孩子(加害者)如果是在一般家庭中,他們會像今天這樣嗎?很無奈的,教育即使給了他們一天8小時的時光,依舊是無法讓他們感到知足!是的,我們現場真的需要一些方法,讓所有的孩子得到應有的保護!請協助支持中途學校修法、輔導管教辦法修法。」
公費流感疫苗怎麼打? 地點查詢、注意事項Q&A一篇看懂
公費流感疫苗接種5日開打,可以看到醫院、診所都是滿滿的接種人潮。衛福部長陳時中提醒,全球疫情尚未明朗,轉眼即將進入流感好發季節,符合公費對象儘早接種,保護自己,守護所愛的人。而接種期限為何?實施對象為何?要帶什麼?相關QA也整理在報導下方,供大家做參考。疾管署表示,今年公費流感疫苗接種對象與去年一致,採購流感疫苗數量亦與往年相同約600萬劑,疫苗量可涵蓋25.5%全人口數。(圖/疾管署提供)疾管署指出,接種流感疫苗後約2週開始產生抗體,保護力約維持1年,且流感病毒易發生變異,每年流行的病毒株皆稍有不同,為了確保獲得完善的防護力,符合公費接種資格民眾應每年接種流感疫苗。陳時中說明,因流感與COVID-19部分症狀相似,且難以排除同時感染流感及COVID-19的可能性,若流感造成大流行,將可能增加醫療體系負擔,接種流感疫苗將可降低感染流感風險,減少非必要就診,且防止兩病齊發變成重症的可能性;他呼籲符合公費對象儘早接種,保護自己,也守護所愛的人。●今年流感疫苗接種計畫之實施期間為何?實施期間為109年10月5日至疫苗用罄止,惟倘疫苗短缺,將另行公布開打日期。●今年度流感疫苗接種計畫之實施對象為何?流感疫苗接種計畫各類實施對象需具中華民國國民身分(如為外籍人士,需持有居留證「包含外交官員證、國際機構官員證及外國機構官員證」),並符合下列條件者:1.滿6個月以上至國小入學前幼兒。2.國小、國中、高中、高職、五專一至三年級學生(含進修部學生與境外臺校,但不含補校)、少年矯正學校及輔育院學生、屬「中途學校-在園教育」性質之兒童及少年安置(教養)機構學生,以及自學學生。3.50歲以上成人。4.具有潛在疾病者,包括高風險慢性病人、BMI>=30者、罕見疾病患者及重大傷病患者。5.孕婦及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6.幼兒園托育人員及托育機構專業人員(含社區公共托育家園)。7.安養、養護、長期照顧等機構之受照顧者及其所屬工作人員。8.醫事及衛生防疫相關人員。9.禽畜業及動物防疫相關人員。●前往衛生所或合約院所接種公費流感疫苗,要帶什麼證件?(圖/翻攝自疾管署網站)●流感疫苗施打前,是不是一定要先經過醫師諮詢?是的,流感疫苗雖然是一種安全有效之疫苗,但接種前必須先經醫師的詳細評估診察,以確認民眾身體健康狀況,以及是否有疫苗使用禁忌症等,再決定可否接種。●流感疫苗可否和其他疫苗同時接種?流感疫苗是不活化疫苗,可以和其他疫苗同時接種於不同部位,或間隔任何時間接種。●今年政府採購的流感疫苗品質是否有保障?今年政府採購3廠牌疫苗皆符合我國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查驗登記規定,且經其核准使用/進口,同時每批疫苗均經食品藥物管理署檢驗合格,在品質上有保障。●流感疫苗安全嗎?會有什麼副作用?今年政府採購3廠牌疫苗皆符合我國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查驗登記規定,且經其核准使用/進口,安全無虞。疫苗與其他任何藥品一樣有可能造成副作用,包括接種後可能會有注射部位疼痛、紅腫,少數的人則會有全身性的輕微反應,如:發燒、頭痛、肌肉酸痛、噁心、皮膚搔癢、蕁麻疹或紅疹等,一般會在發生後1-2天內自然恢復。嚴重的副作用,如立即型過敏反應,甚至過敏性休克等不適情況(臨床表現包括呼吸困難、聲音沙啞、氣喘、眼睛或嘴唇腫脹、頭昏、心跳加速等),發生機率非常低,若不幸發生,通常於接種後幾分鐘至幾小時內即出現症狀。其他曾被零星報告過之不良事件包括神經系統症狀(如:臂神經叢炎、顏面神經麻痺、熱痙攣、腦脊髓炎、以對稱性神經麻痺為表現的Guillain-Barré症候群等)和血液系統症狀(如:暫時性血小板低下,臨床表現包括皮膚出現紫斑或出血點、出血時不易止血等)。除了1976年豬流感疫苗、2009年H1N1新型流感疫苗與部分季節性流感疫苗經流行病學研究證實與Guillain-Barré症候群可能相關外,少有確切統計數據證明其他不良事件與接種流感疫苗有關。●為什麼已接種了今年度的流感疫苗,還是會感冒(或得到流感)?普通感冒的致病原是多達數百種不同的病毒和細菌,流感則是由流感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傳染病,兩者並不相同,因此流感疫苗並不能預防感冒;流感疫苗所包含之病毒株僅包含目前最常流行之病毒型別,加以病毒易突變特性,故於接種流感疫苗後,仍有可能感染其他型別流感。另外,個人接種流感疫苗後產生之保護效果亦有個別差異,故少數人也有可能在保護力不足的情形下感染流感。●哪些人不適合接種流感疫苗(接種禁忌症)?1.已知對疫苗的成份有過敏者,不予接種2.過去注射曾經發生嚴重不良反應者,不予接種。●接種流感疫苗有哪些注意事項?1.發燒或正患有急性中重疾病者,宜待病情穩定後再接種。2.出生未滿6個月,因無使用效益及安全性等臨床資料,故不予接種。3.先前接種本疫苗6週內曾發生Guillain-Barré 症候群(GBS)者,宜請醫師評估。4.已知對「蛋」之蛋白質有嚴重過敏者,可在門/住診由熟悉處理過敏症狀之醫事人員提供接種,並於接種後觀察30 分鐘,無不適症狀再離開。5.其他經醫師評估不適合接種者,不予接種。●流感疫苗接種後注意事項?1.接種疫苗後有相當小的機率會發生立即型過敏反應,並導致過敏性休克。為了能在事件發生後立即進行醫療處置,接種疫苗後應於接種單位或附近稍做休息,並觀察至少30分鐘以上,待無不適後再離開。2.使用抗血小板或抗凝血藥物或凝血功能異常者,施打後於注射部位加壓至少2分鐘,並觀察是否仍有出血或血腫情形。3.接種後應注意有無持續發燒(超過48小時)、呼吸困難、心跳加速、意識或行為改變等異常狀況,如有不適,應儘速就醫,告知醫師相關症狀、症狀發生時間、疫苗接種時間,以做為診斷參考,並通報當地衛生局或疾病管制署。4.完成疫苗接種後,雖可有效降低感染流感病毒的機率,但仍可能罹患其他呼吸道感染,故仍請注意個人衛生保健及各種預防措施,維護身體健康。●哪裡可以施打?流感防治一網通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