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正二警分局
」 癱瘓 羅遠文 植物人 車禍 保險犯罪防制中心中正二偵查隊爆風紀與霸凌「隊長被拔官」 北市警局公布新一波人事調整
台北市中正二警分局偵查隊9月初爆發風紀案,偵查隊隊長數日後又扯出職場霸凌,導致一名隊上同仁搭乘電梯到8樓,嚇得同為警職的父親趕到隊上,向副局長呈報自己子女受辱罵一事,整起案件由分局進行調查。警局認為,2起事件與隊長都脫不了干係,16日對於隊長一職作出調整。此次人事調動並非正常輪調,北市警局「低調」發布,起因是3日中正二警分局偵查隊張姓分隊長,與同事前往酒店續攤,席間遇到中山分局彭姓小隊長,兩人發生爭吵,演變成揮拳事件。全案尚未落幕,中正二分局偵查隊隊長又因工作問題辱罵同仁,嗆「不要以為你爸是警察就可以這樣!」對名隊員立刻將不滿情緒傳訊給弟弟,弟弟又轉給父親,氣得父親從派出所趕到分局,告訴隊長「要是我小孩發生什麼事情,要隊長負責」,同時又打給警局長官,敘述隊長霸凌、言詞詈罵同事,全案由分局長進行了解,其他同仁得知後,也紛紛發聲,認為隊長管教失當。中正二警分局接連兩起內部管理不當,引起高層震怒,認為該名隊長領導失當,接連兩起嚴重缺失,隊長自己寫報告請調,警局火速批准,立即由其他分局隊長接任。北市警局偵查隊隊長、組長與專員人事調整,統一於9月20日辦理離到職,調整後名單如下。1,刑警大隊司法組長黃瀰嬗2,中正二分局偵查隊長胡光興3,內湖分局偵查隊長闕育任4,刑警大隊科技犯罪偵查隊長謝其瑾5,刑警大隊預防組長黃琦鈞6,刑警大隊專員徐崧騰◎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夜闖豬腳店!竊賊持剪刀剪電線房東撞個正著 當場人贓俱獲被逮捕
北市中正區惠安街一處豬腳店,在4月27日晚間11時左右遭到竊賊闖入,竊嫌持有剪刀、鉗子等工具在店內進行搜刮財物的行為,甚至利用工具竊剪店內的電線資材,幸好店面房東夜間經過發現異常,迅速報警求助,警方立即趕抵現場,成功逮捕竊賊。警方搜獲做案工具包含手套、剪刀、老虎鉗等證物。(圖/翻攝畫面)中正二警分局州街派出所表示,晚間接到民眾報案後,警方立即前往惠安街的豬腳店,發現竊賊仍在現場活動,警方在對涉案人進行盤查後,確認58歲竊賊翁男,涉嫌夜間入室盜竊,隨後將其逮捕歸案,並發現其竟有公共危險罪前科。警方在逮捕現場發現,翁男身旁有裝著電線的麻布袋,並搜出做案工具,包括手套、剪刀、老虎鉗等,經警方詢問,翁嫌供稱因為缺錢才會入侵住宅剪電線想變賣賺錢,不料剛入侵就被屋主發現。警方表示翁嫌的行為涉及夜間入侵民宅並使用工具竊盜,訊後將依《竊盜罪》、《刑法》第306條侵入住居罪,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警方呼籲,民眾和商家應加強防盜措施,並表示將加強對於犯罪熱點的巡邏,以保障市民的安全。
北市男騎上人行道…遭巡邏警逮 竟無照還酒駕
北市近日有名林姓男子不顧人行道上還有行人,竟大搖大擺騎機車上人行道,遭警攔查後,他坦承自己是無照駕駛,警察也聞到他全身酒氣,一測之下酒測值0.38毫克已超標,全案也依公共危險罪嫌偵辦,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中正二警分局交通分隊警員張益榮日前行經愛國東路與金華街口停等紅燈時,發現林姓男子騎上人行道,立即上前將他攔查並查證身分,林男承認自己是無照駕駛,且員警開單告發之際還聞到他全身酒氣,林男因此又坦承前一晚在家引用含有酒精的保力達以及1罐啤酒,警方也依規定實施酒測,發現他酒測值達0.38毫克超標,全案依法偵辦。由於林男當天上午外出工作,來寧波東街2號拿取工程告示牌欲返回公司,因此遭警攔查後,他不斷請求警方先讓他將物品拿回公司,後續林男同事才前來取物。中正第二分局也提醒,維士比、保力達等提神飲料其實是「藥酒」,酒精濃度甚至比一般啤酒高,只要有服用含酒精飲料、食物,絕對不能駕車,應改以搭乘大眾交通運輸工具、指定駕駛、利用叫車服務,充分休息,待酒精完全代謝,始可駕駛上路。
男子答應姪子幫還15萬債務 未料竟拿西瓜刀恐嚇債主要免還
日前在北市牯嶺街一名宗姓男子與郭姓汽車駕駛起糾紛,宗男竟拿西瓜刀隨意揮舞,並恐嚇郭男,據警方調查,宗男因答應替姪子解決15萬元債務,所以要求姪子約郭男出來協商,未料約出後,宗男不但沒協商,反而直接用西瓜刀架在郭男脖子上,要求債務一筆勾銷。警方表示,經台北地檢署偵辦後,已依恐嚇、傷害等罪嫌將宗男偵辦。中正二警分局廈門街派出所日前接獲民眾報案,在北市牯嶺街一名宗姓男子與汽車駕駛起糾紛,該男子竟拿西瓜刀隨意揮舞,更出言恐嚇駕駛,但警方到達現場後,已不見宗男與駕駛,事後也未收到被害人報案,而後警方調閱監視器,同步追查被害人及嫌犯身分,得知嫌犯為48歲的宗姓男子,並通知宗男到案說明,而警方則根據車號找到22歲的郭姓被害人,發現對方左上臂有2公分撕裂傷、左前臂有瘀青。據警方調查,宗男因得知姪子積欠郭男15萬元,便豪氣答應幫忙還清債務,還要求侄子約出郭男以便償還,但約出後,宗男不但沒協商,還直接用西瓜刀架在郭男脖子上,要求債務必須一筆勾銷。警方訊後表示,傷害罪的部分雙方已在日前自行和解,至於宗男涉嫌的恐嚇罪嫌,經台北地檢署偵辦後,已於日前起訴宗男。
鴨霸男擋住車門不滿遭行注目禮 竟大手一推正妹胸部
昨(25)日上午,新北市1名張姓女子搭乘捷運,從頂溪站前往古亭站,正當她準備轉乘綠線(松山新店線)時,由於包廂內1名男子擋住車門,張女無法下車,便看了男子一眼,豈料張女下車時,男子卻轉身推了女子的左胸,導致張女左胸疼痛,立即向警方報案。警方調查,昨上午8時25分許,張女(30歲)搭乘捷運從頂溪站出發,到了古亭站準備轉車時,張女看了1名男子擋住車門的男子,男子也同樣回以「注目禮」,孰料,張女一下車,男子卻立刻轉身,直接往張女左胸一推,2人在月台上發生激烈口角,張女雖感不滿,但不以為意繼續搭捷運,直到南京三民站時,出現胸口疼痛狀況,才到醫院驗傷,並向警方報案提告傷害。台北市警局中正二警分局廈門所受理後,循線調閱監視器影像擴大追查出手男子身分,並呼籲搭乘捷運應互相禮讓避免推擠,避免衝突意外發生。
女騎士撞拒馬下身癱 法院判警局國賠2148萬
3年前總統府舉行年改國是會議,北市警方為防陳抗,在總統府周邊道路架設鐵拒馬,吳姓女子騎車路過不慎自撞拒馬,導致下半身癱瘓,事後她聲請國家賠償,向轄區中正二警分局求償3000萬元。台北地院認為,分局未派員巡守、設立警告標誌,對拒馬設置管理確有缺失,但吳女擅闖管制區,且未注意車前狀況而肇禍,本身亦有過失,須負3成責任,判警局須賠償吳2148萬多元。可上訴。騎士硬闖 亦涉過失2017年1月22日總統府舉行年改國是會議,警方在周邊道路設管制區架設拒馬,當天凌晨,33歲吳女騎車由博愛路轉入愛國西路慢車道,在捷運小南門站4號出口處撞上拒馬,重傷住院治療,因下半身癱瘓不良於行,生活起居需專人全天照護。事後吳聲請國賠,主張中正二警分局未依相關規定,在拒馬周圍擺放交通錐、設置警告燈號、封鎖線或派遣員警巡守,涉有過失,請求賠償醫療、生活及看護費用、精神慰撫金共3069萬8476元。分局辯稱,警方設拒馬前曾發布命令,並以新聞對外公告管制人車通行,也指派員警在路口之拒馬活口處管制車輛通行,管制設置並無欠缺。且車禍地點照明正常,視線清楚,吳在自撞前,吳2名同事亦騎車安全通過同地點,是吳因未注意車前狀況才發生事故。警力有限 管理不周分局強調,吳明知在管制區內騎車,應主動向員警請求引導駛離,但吳反趁員警引導其他用路人之際,騎車突破警方管制措施,應自負9成以上的肇事責任。但法官依據監視器畫面,發現警方確未在拒馬活口處擺放交通錐、改道牌或警告燈號、封鎖線,吳女及同事先後從拒馬活口處駛入,亦未遭員警攔阻。且警方坦承,當時現場許多拒馬尚未架設完成,警力有限,在場3位員警是機動性巡邏,僅將吳女前方車輛攔下,法官認定警方對拒馬之管理設置有欠缺,應負賠償責任。而吳明知前方車輛遭攔停仍闖進管制區,且未注意車前狀況,本身亦有過失,應負3成責任,判分局賠償2148萬8933元。
員警疑詐千萬保金控同僚吃案 板橋分局打臉:從未有報案紀錄
前台北市中正二警分局警員羅遠文,自稱因車禍導致嚴重傷害,向7間保險公司申請千萬保險金,保險公司認為羅男在車禍當下沒有報案,懷疑他裝殘詐保,羅遠文辯稱自己車禍時有向板橋分局交通分隊報案,但遭員警吃案,板橋分局今鄭重澄清,強調車禍當天未曾接獲羅遠文報案,系統中更沒有相關紀錄。本刊調查,羅遠文自稱2012年2月4日時,在板橋區館前西路發生嚴重車禍,對方肇事逃逸,這場意外讓他留下嚴重傷害,2013年到2014年間,以瀕近植物人的「1等殘」向多間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共得到1140萬元。但保險公司對車禍是否發生而有疑慮,認為羅遠文車禍當下沒有報案,也未立刻就醫,其復原程度更堪比奇蹟,如今已健步如飛、行動自如,不僅能在公家機關內翹腳,癱瘓的右手還能簽名,因而提告詐欺。羅遠文解釋,自己車禍當下有報警,卻被員警吃案,事後也有到板橋警分局交通分隊做筆錄,否認裝殘詐保。但板橋警分局鄭重澄清,表示調閱2012年2月4日的紀錄,並沒有發現羅遠文的車禍資料,交通系統中也沒有關於他的紀錄,員警更不會因車禍吃案。
貪警詐保1/瀕近植物人還能抓小偷 警界影帝騙倒7大保險公司
前台北市中正二警分局警員羅遠文,2011年聲稱自己因嚴重車禍而退職,並得到7間保險公司共1140萬元保險金,但本刊調查,羅遠文申請瀕近植物人的「1等殘廢」,實則行動自如;羅遠文妹妹也指控,「哥哥沒有發生車禍」、「從頭到尾都在騙人」,7家保險公司已聯合對羅男提告詐欺。6月4日下午,本刊抵達「保險犯罪防制中心」,中心人員阿傑(化名)對羅遠文詐保行徑極為憤怒,拿出多段影片證明羅男行動自如,指他去年9月出庭時,還把柺杖當成裝飾品,大搖大擺在法院閒晃,走路轉身都與正常人無異,指控羅男多年來裝殘斂財,將7間保險公司騙得團團轉。「9年前一等殘,現在卻『健步如飛』,根本是醫學奇蹟。」阿傑諷刺地說,羅男自稱2012年2月出了嚴重車禍,導致脊髓損傷、右側偏癱和左下肢癱瘓,不僅拿出無懈可擊的診斷證明,還在訪查員面前裝出不良於行的可憐模樣,車禍後順利取得最嚴重、瀕近植物人的「1等殘」理賠,金額高達1140萬元。「根本沒有這場車禍,他都是在裝的。」本刊循線找上羅男的妹妹小可(化名),她與羅男同住多年,對其生活十分了解,她坦言這場意外從未發生,其他親人一度還被蒙在鼓裡,直到「車禍」隔年出遊時,家人看到「重殘」的哥哥竟幫忙抓小偷,還能騎機車載父親就醫,這才發現驚人真相。而保險公司得知實情後開始蒐集證據,並於前年聯合提出詐欺控訴,保險犯罪防制中心在開庭時,出示和平醫院所做的神經傳導檢驗報告,內容載明羅男在「車禍」4個月後用肌電圖檢驗無神經異常,該院高姓復健師也出庭作證,表示核磁共振、電腦檢查發現羅男脊髓損傷,但對四肢造成的影響不一定,程度上「確實可以偽裝」。但基隆地檢署認為肌電圖報告無證據力而不採信,並從羅男看護、伊甸基金會居家服務紀錄,以及路人辱罵羅男是「死跛腳」等語,認為羅男確實不良於行或持用助行器,無法判定他有詐欺意圖,今年4月底給予不起訴處分,各受害保險公司難以接受,將於近日提出再議。本刊致電羅遠文,他則否認詐保控訴,表示在車禍當下有報案,也有到板橋警分局交通分隊做筆錄,但遭員警吃案,自己也曾做過2次失敗的手術,而他原本的年薪高達94萬元,絕對不會因為要錢而把自己弄殘。至於在短時間內恢復神速,羅遠文回應,自己原本是重度殘障,接受不斷治療而好轉,目前是中度障礙,但仍有許多併發症,時常暈眩昏倒,更會不定時的突然失明,身體狀況如此不堪還要被冤枉,將會向保險公司提出告訴,他強調自己追求的是「人格清白」而非錢財。
貪警詐保2/大廳飛奔5秒搶電梯 理賠員前軟腳撞牆博同情
前台北市中正二警分局前員警羅遠文,聲稱自己在2012年2月發生車禍而嚴重傷殘,並向7間保險公司申請瀕近植物人的1等殘理賠,共獲得1140萬元理賠金。但本刊調查發現,羅員術後恢復好的離奇,到保險公司時還能飛奔進大廳搶電梯,在理賠員面前卻又營造不良於行的可憐模樣,前後落差讓人傻眼。本刊調查,羅男在2013年10月到和泰產險公司申請理賠,在訪查員面前,他不斷營造悲慘形象,先是抱怨自己因傷而被命令「退休」,妻子更因照護壓力龐大而選擇離開。但事實上妻子不但沒有「離開」,兩人還在2015年生了個兒子。根據訪查員當時拍攝的影片,羅男光從椅子起身離開就要耗費近10秒,四肢劇烈顫抖,站立不到1秒便再度跌回椅子上,好不容易在四腳柺杖的幫助下起身,走路時不斷搖晃、重心不穩,更因此跌撞牆壁,一旁的訪查員都心生不忍,還多次「提醒」羅男「不要勉強」。但其實羅遠文在還沒上樓見訪查員時,還在大廳電梯即將關閉還大步上前。(圖/讀者提供)即使羅男看似行動艱難,和泰仍對這場車禍心有疑慮,認為他在車禍當下沒有報案,也未立刻就醫,事後也沒調閱監視器提告,「完全不合常情」;申請理賠時還能獨自到場並用左手書寫文書,在「居家服務契約書」上也僅要求協助就醫,顯示他飲食吃藥、沐浴更衣等日常起居都能自理,判定他是「3等殘廢」。羅男心生不滿而提出民事訴訟,並向承辦該案的保險員要求30萬精神慰撫金,和泰因此調閱他申請理賠當日的監視器畫面,發現羅男在訪查員視線之外可說健步如飛。他抵達保險公司1樓時,電梯正好要關閉,他立刻飛奔進入,橫越大廳只花了5秒時間,敏捷身手讓人傻眼,法院也駁回羅男告訴。本刊致電羅遠文,他則否認詐保控訴,表示在車禍當下有報案,也有到板橋警分局交通分隊做筆錄,但遭員警吃案,自己也曾做過2次失敗的手術,而他原本的年薪高達94萬元,絕對不會因為要錢而把自己弄殘。至於在短時間內恢復神速,羅遠文回應,自己原本是重度殘障,接受不斷治療而好轉,目前是中度障礙,但仍有許多併發症,時常暈眩昏倒,更會不定時的突然失明,身體狀況如此不堪還要被冤枉,將會向保險公司提出告訴,他強調自己追求的是「人格清白」而非錢財。
貪警詐保3/神復原!重殘警健步如飛癱手能簽名 胞妹愧認:全是裝的
前台北市中正二警分局前員警羅遠文,自稱「車禍」導致瀕近植物人的1等殘,向多間保險公司申請共1140萬元保險金,但他經過8年「休養」,如今已健步如飛,過去癱瘓的右手甚至能簽署文件,復原程度堪比奇蹟,羅男妹妹小可(化名)也揭發這起騙局,指控哥哥「從頭到尾都在騙」,根本沒有這場車禍。本刊調查,羅男自2009年到2011年間,向富邦、中國、台灣、友邦、保誠和和泰等6間公司購買保險,卻自稱在2012年2月發生車禍,導致脊髓損傷、右側偏癱和左下肢癱瘓,不僅拿出無懈可擊的診斷證明,還在訪查員面前裝出不良於行的可憐模樣,也因此矇混過理賠員,讓他共獲得1140萬元理賠金。「根本沒有這場車禍,他都是在裝的。」本刊循線找上羅男妹妹小可,她與羅男同住多年,對其生活十分了解,她坦言這場意外從未發生,哥哥從頭到尾都在做假騙人,陪同哥哥「復健」時,還有醫生直言哥哥症狀是「脊椎老化」而非受傷,還質問「為什麼妳哥要騙人」,令小可當場羞愧不已。小可提到,哥哥曾以「假生病」挽回曾是女友、差點分手的現任妻子,在嘗到甜頭後決定「玩大的」,竟用警察熟知法律的「優勢」,憑空捏造車禍以謀取保險金,親人一度還被蒙在鼓裡,直到「車禍」隔年出遊時,家人看到「重殘」的哥哥竟幫忙抓小偷,還能騎機車載父親就醫,這才發現驚人真相。羅遠文自稱妻子因照護壓力龐大而離開,妻子實則一直陪在他身邊,2人還在2015年生下兒子。(圖/讀者提供)而保險公司得知實情後開始蒐集證據,發現羅男「復原」情況確實好的離奇,過馬路時正常行走,上下計程車也毫無異樣,辦理文件時還能用偏癱的右手簽署文件,更大方在公家機關內翹腳,這幾年還以訴訟為樂,因此在前年向羅男提出詐欺告訴。基隆地檢署審理時,不採信保險公司和保險犯罪防制中心提出的證據,4月底給予不起訴處分,原告難以接受,將於近日提出再議。本刊致電羅遠文,他否認詐保控訴,表示在車禍當下有報案,也有到板橋警分局交通分隊做筆錄,但遭員警吃案,自己也曾做過2次失敗的手術,而他原本的年薪高達94萬元,絕對不會因為要錢而把自己弄殘。至於在短時間內恢復神速,羅遠文回應,自己原本是重度殘障,接受不斷治療而好轉,目前是中度障礙,但仍有許多併發症,時常暈眩昏倒,更會不定時的突然失明,身體狀況如此不堪還要被冤枉,將會向保險公司提出告訴,他強調自己追求的是「人格清白」而非錢財。
貪警詐保4/路人一句「死跛腳」打趴關鍵證據 地檢署默許稅金養騙子
前台北市中正二警分局員警羅遠文,遭7家保險公司懷疑憑空捏造車禍、裝殘詐保,並提告詐欺,保險犯罪防制中心呈上多部影片,證明羅男健步如飛,其車禍後4個月做的肌電圖,顯示神經毫無異樣,但基隆地檢署不採信這些資料,檢察官以路人罵羅男「死跛腳」為證,判定他不良於行而不起訴。本刊調查,羅男自稱自己在2012年2月發生車禍,並因此導致脊髓損傷、右側偏癱和左下肢癱瘓,還取得多間醫院的診斷證明,向7間保險公司申請瀕近植物人的1等殘,並得到1140萬元理賠金。但保險公司事後發現,羅男恢復程度好的離奇,上下計程車也毫無異樣,辦理文件時還能用偏癱的右手簽署文件,更大方在公家機關內翹腳,這幾年還以訴訟為樂,因此在前年聯合向羅男提出詐欺告訴。保險犯罪防制中心在開庭時,出示和平醫院所做的神經傳導檢驗報告,內容載明羅男在「車禍」4個月後用肌電圖檢驗無神經異常,該院高姓復健師也出庭作證,表示核磁共振、電腦檢查發現羅男脊髓損傷,但對四肢造成的影響不一定,程度上「確實可以偽裝」。但基隆地檢署認為肌電圖報告無證據力而不採信,並從羅男看護、伊甸基金會居家服務紀錄,以及路人辱罵羅男是「死跛腳」等語,認為羅男確實不良於行或持用助行器,無法判定他有詐欺意圖,今年4月底給予不起訴處分,各受害保險公司難以接受,將於近日提出再議。羅男究竟如何瞞天過海?本刊調查,他在2012年和2013年間,陸續到和平醫院、台北榮民總醫院和台大醫院就診並取得診斷證明,公教人員保險殘廢診斷證明書中,載明他「兩肢以上不全麻痺,有顯著運動障礙」,小便永久失禁,以致無法工作,銓敘部在2013年8月認定他符合全殘標準。天衣無縫的就醫紀錄搭配羅男毫無破綻的精湛演技,再加上他動輒威脅要提告理賠員,理賠員即使心有疑慮,多半選擇「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而從寬認定,這也讓羅員多次得逞。「大家都以為詐保受害的是保險公司,實際上是全體納保人。」阿傑無奈表示,羅男的理賠實則是由保戶共同承擔,羅男每月還領有殘障津貼及警職退休金,等同於拿人民納稅錢去養一個騙子,相關單位應介入調查,法院也應基於社會正義給予公允裁判。本刊致電羅遠文,他則否認詐保控訴,表示在車禍當下有報案,也有到板橋警分局交通分隊做筆錄,但遭員警吃案,自己也曾做過2次失敗的手術,而他原本的年薪高達94萬元,絕對不會因為要錢而把自己弄殘。至於在短時間內恢復神速,羅遠文回應,自己原本是重度殘障,接受不斷治療而好轉,目前是中度障礙,但仍有許多併發症,時常暈眩昏倒,更會不定時的突然失明,身體狀況如此不堪還要被冤枉,將會向保險公司提出告訴,他強調自己追求的是「人格清白」而非錢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