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壢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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誇張!攤商路邊叫賣水果廣播「不買去紅敢」 網友:違停去旁邊烘乾
離譜!有民眾在臉書社團「爆廢1公社」發佈一段影片,畫面顯示有水果攤販車在桃園市中壢區的路上叫賣,期間使用大聲公透過廣播竟說「1斤29元,要買就買,不買去紅敢」,引起大批網友熱議,後續警方根據影片已通知車主到案說明,並依法開單裁罰。 據了解,有攤商在中壢區明德路旁叫賣水果,還透過大聲公廣播「要買就買,不買去紅敢」等話語,讓民眾訥悶「現在賣水果的都這樣嗎?」,該過程被民眾拍攝上傳至「爆廢1公社」臉書社團,隨後引起網友留言回應「違停去旁邊烘乾」、「新明市場很髒亂很多年了」等諸多言論。 警方表示,中壢分局興國派出針對影片內容,攤販佔用道路並廣播叫賣的行為,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9條於公共場所任意叫賣物品,妨礙交通,不聽禁止,處新臺幣3000元以下罰鍰或申誡,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1項10款未經許可在道路擺設攤位,除責令行為人即時停止並消除障礙外,處行為人或其雇主新臺幣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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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移工遭綁架撕票魂飄異鄉 善心人幫籌後事送他安心回家
一名在桃園工作的越南籍武姓移工,因家中經濟狀況不錯,遭另外4名越南同鄉夥同一名台灣友人綁架囚禁,並透過視訊要求其父支付2億越南盾(約台幣24萬)贖金,在得手後還將武男撕票棄屍。雲林夜市慈愛會執行長陳鴻榮得知該案後,覺得家屬應該需要幫忙,透過管道聯繫,最後籌捐出19萬台幣協助處理後事,並提供家人機票費用,讓死者得以好好回家。據《三立新聞》報導,雲林地檢署日前偵破一起移工撕票案,35歲阮姓女越南移工和31歲的黎姓男越南移工為情侶關係,阮女先透過網路認識來台在桃園工作的同鄉24歲武姓男子,得知武男家中經濟狀況還不錯後,心生歹念,阮女先將武男從桃園誘騙到雲林斗六市,再由黎男帶領其他嫌犯等人強押上車,載到偏僻的工寮囚禁,接著再以視訊的方式,要求武男在越南的家人支付約2億越南盾贖金。武父救子心切,連忙匯款支付贖金,但這群綁架犯並沒有想要收手放人的意思,反而將武男改囚禁到某家汽車旅館,繼續向其家人勒索更多錢財。另外,這群嫌犯為防止武男呼叫求救,不僅狠心塞東西到其嘴裡,甚至還拿膠帶封住武武男的眼口鼻,導致他無法呼吸致死。5名嫌犯發現武男死後,將其遺體掩埋到台糖公司所有的某處甘蔗田裡,毀屍滅跡後就開始逃亡。雲林地檢署4月9日接獲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中壢分局通報,得知越南籍武姓移工遭勒索且疑似遭殺害,在4月10日循線逮捕越南籍黎男、越南籍阮女、越南籍黃男、越南籍武維男和台籍許男等人。經4月11日晚間偵訊後,檢方認定這5人涉嫌刑法第348條第1項意圖勒贖而擄人且故意殺人罪,犯罪嫌疑重大,所犯為五年以上重罪,且有勾串滅證、逃亡之虞,向台灣雲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獲准。雲林夜市慈愛會執行長陳鴻榮得知此事,覺得武姓移工年紀輕輕客死異鄉,家屬還得飛來台灣處理後事,機票還有火化遺體等肯定是筆不小的支出,於是連繫葬儀商業同業公會副理事長黃明政,想瞭解看看家屬有什麼需要幫忙的。歷經一番功夫,最後夜市慈愛會裡的善心人士們捐出19萬台幣,幫助死者武男在台辦理後事,並協助家屬帶著其骨灰搭機返鄉。夜市慈愛會執行長陳鴻榮表示,看到一個年紀輕輕剛來台灣想要打拚的孩子就這樣殞命,而且還是越南同鄉的加上一名我們國家的嫌犯,真的覺得很難過和不好意思,所以想透過這個方式讓武男的家屬感受到台灣人的溫暖與愛心。而本來在韓國工作的武父表示,其實家中經濟稱不上非常好,但他們夫妻很用心栽培兩個兒子,談及過世的大兒子,他沉痛表示兒子剛在韓國留學完回到越南,然後想說來台灣賺錢順便學語言,希望可以學成後回到越南當翻譯,沒想到發生不幸。武父表示,事情發生後,太太難過到住院,自己其實也不太懂該怎麼處理,還好有嫁來台灣懂中文的姪女可以幫忙。至於雲林夜市慈愛會,武爸爸直言,沒想過台灣會有這樣的愛心團體給予協助,「我們真的很感謝和感動,謝謝台灣,讓我的兒子最後一程可以走得圓滿。」陳鴻榮不僅親自把善款交給武爸爸,火化前更親自向死者上香致哀,希望他可以放下一切去往另個世界,他表示,「能讓往生者早日回歸故土比較重要,雖然是件憾事,但至少讓他們知道,這世界、社會還是有希望和溫暖的,而不是只帶著悲傷或是恨回去。」偵辦此案的雲林地檢署檢察長戴文亮表示,案件偵辦不分國籍,不論案件被告或被害人國籍為何,他們都會從嚴、從速偵辦,保障外籍人士在台工作、居住、財產及生命安全。雲林地檢署檢察官主任朱啟仁也表示,近來移工勒索撕票案不少,且都是越南籍對自家同鄉犯案,且犯案手法都非常決絕,希望雇主、仲介可以提高警覺,若有發現聘僱的移工有異狀或失蹤,應馬上報警,降低憾事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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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警破獲地下笑氣工廠 查獲「619瓶笑氣」全銷毀
桃園市八德分局17日同桃園市環保局破獲地下笑氣工廠,現場查獲619瓶笑氣鋼瓶,該笑氣工廠在桃園有3處,分別為中壢區2處及桃園區1處,該工廠在桃園市各地的汽車旅館及私人會所送笑氣鋼瓶,每日趟數高達300趟,每月獲利破百萬,將依法開罰最高新臺幣30萬元外,相關鋼瓶、器具也會進行沒入。八德分局表示,日前接獲線報在桃園、中壢地區疑似有毒品交易情事,隨即成立專案小組連日蒐證,17日上午與中壢分局、桃園分局、桃園市刑大、保安警察大隊特殊警力組成50多名聯合警力,兵分三路執行雷霆除暴專案行動,針對地點同步查緝,現場查獲24歲戴姓男子及25歲張姓男子嫌疑人及大量笑氣鋼瓶,總計笑氣鋼瓶數達619瓶,警方通報環保局派員到場會勘,會勘後相關笑氣鋼瓶等證物分別移置桃園、蘆竹的暫時保管場,待檢驗後依法銷毀。八德分局說,現場查獲了帳冊、器具、鋼瓶,工廠人員採輪班制,每天24小時將笑氣鋼瓶運送到桃園市轄內各個汽車旅館及私人會所等開派對的場所,據了解,每日的送貨趟數高達300趟,而一瓶笑氣鋼瓶的市售價格為6000元,工廠人員每月的薪資高達70萬,整個工廠的月獲利估計破百萬以上。八德分局指出,利用笑氣助興的派對中,除了吸食笑氣之外,通常會伴隨著其他毒品,現階段也會持續追蹤各大場所的後續,而這次查獲的619瓶笑氣鋼瓶,也是近年來最大宗的非法使用笑氣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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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集團內鬥!黑吃黑強盜同夥搶走詐騙贓款 20歲主嫌等7人遭起訴
桃園地檢署意外發現一樁詐騙集團內鬥的驚人案件,在28歲蔡姓男子所報的強盜案下,竟然揭露出涉及同夥之間的「黑吃黑」情況,在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中壢分局的努力下,檢方成功將20歲黃姓主嫌等7人依強盜罪起訴。據悉,蔡男2023年11月向警方報案稱遭強盜搶走80萬元,但因其口供並不合情理,警方因此展開調查,結果發現,蔡男本身就是1個詐騙集團的收水車手,所報案的80萬元來自詐騙所得。更令人震驚的是,經過警方的進一步調查,竟發現強盜行為是由與蔡男同夥的詐騙集團成員所為,檢方表示,黃姓男子等人事先得知蔡男收取贓款的地點後,趁著蔡男接收到贓款後,上前對其進行毆打,直接搶走80萬元現金。桃園地檢署林淑瑗指揮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中壢分局認定,黃男等8名詐欺集團成員涉嫌《強盜罪》嫌,因黃男等人犯罪後仍然狡辯不誠實,顯示出未真心悔悟之意,檢方建請法院以重量刑,最終判處有期徒刑10年至2年不等。檢方在偵辦過程中發現,蔡男在當天的足跡涵蓋多處地點,顯示有多名被害人受害,但部分被害人尚未報案,檢方呼籲被害人積極出面指認,以免詐欺集團成員逍遙法外。桃園地檢署表示,將依循行政院的「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1.5版」,積極查緝詐欺犯罪,以維護民眾的權益,遏止詐騙犯罪的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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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歲女小年夜突心悸...臉發白呼吸困難 警助開道急送醫
桃園市中壢區一名47歲盧姓女子小年夜時因胸悶、臉色發白且難以呼吸,由先生陪同搭計程車就醫,沒想到當天路況壅塞,急迫下請中壢警方協助開道,原要10分鐘的路程,僅在3分鐘內就抵達,讓她順利救醫。桃園中壢47歲盧姓女子小年夜時身體不適呼吸困難,其先生請求警方協助開道送醫。(圖/翻攝照片/蔡明亘桃園傳真)中壢警分局中壢派出所警員張智翔及陳宣翰在8日17時許正在所內備勤,突然一名49歲楊先生急急忙忙跑進派出所請求開道,因為他的太太盧小姐近乎昏迷,員警一聽明白事態緊急且正值連假交通尖峰,立即決定駕駛巡邏車開啟警報器為他們開道,讓原本需要10分鐘以上的路程縮短至3分鐘內就順利抵達。楊先生說,他們住在平鎮,太太原本只是稍微胸悶,車子又被家人開出去,就攔了計程車要到中壢天晟醫院就醫,但沒想到路上太太突然呼吸急促、臉色發白說吸不到氣,計程車司機也很緊張,但因為延平路車實在太多,正好行經中壢派出所,急迫之下才請求警察協助。盧小姐也說,那天真的很感謝警察幫忙,警察除了幫忙開道,還幫忙推輪椅讓先生能放心去掛號,一直到醫生初步確認沒有大礙才離開,真的很感謝員警的幫忙,夫妻一起給中壢分局的員警一個大大的讚。中壢分局表示,民眾遇有緊急狀態,警方一定全力積極援助,若遇有緊急就醫情形建議優先撥打119救護車,能即時提供醫療協助,避免衍生其他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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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8旬翁險上演「人在囧途」 輔助車沒電又迷途幸遇暖心警助返家
桃園市一名86歲的徐姓老翁在日前外出時,其所騎乘的電動輔助車竟突然沒電,接著又在尋找能夠充電的車行時不慎迷路,險些就要在街頭上演「人在囧途」,所幸其遇上熱心民眾與暖心員警相助,最終仍順利回到家中與家人團聚。據了解,該名徐姓老翁當天正騎乘慣用的電動輔助車出門散心,沒想到在路途中卻突然沒電,老翁一心想著要尋找車行充電再返家,未料卻愈走愈遠而在街道上迷途,幸好遇上熱心民眾連忙協助老翁報警求援。中壢分局指出,文化派出所係在昨(3)日下午3時30分許接獲民眾報案,指稱在中華路縱貫線上有一名推著電動輔助車的老翁迷途需要協助,遂趕緊由所內員警陳柏勛與黃妙靜到場了解,才得知原來老翁係住在興仁路一帶,且才出門10分鐘就遇上電動車沒電的窘境,才會使他為了找尋可充電的車行,而徒步走到將近3公里外的中華路且還不慎迷失方向。警方表示,現場2名員警知悉情況後,便立即將高齡的老翁先行載回所內休息,同時協助其聯繫家人,接著才又聯合所內同事回到現場將輔助車送至近2百公尺外的車行充電,並待徐翁孫子前來將其接回家中,才讓此齣驚魂記畫下完美句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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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旬婦台鐵化身體操隊「吊單槓一字馬」 脫序畫面曝光
台鐵南下521次莒光號列車驚見離奇畫面,66歲的張姓婦人,在昨(21日)下午搭乘列車,當行經至鶯歌至桃園站之間路段時,竟突然做出令人匪夷所思的行為,爬上列車椅背,雙手吊掛在置物架上,張開雙腿,彷彿在列車上進行拉筋運動,其他乘客見狀紛紛勸阻,卻被回嗆:「我是國家代表隊!」據了解,張婦坐在列車椅背上,雙手吊掛在置物架上,背向後方拉伸,並連續變換類似體操的動作,讓其他乘客不得不依稀錄下3分鐘的奇特一幕,並在網路上分享,瞬間引起網友撻伐,過程中,張婦聽到其他乘客的指責聲浪,例如「出風頭不是這樣出風頭,下來好不好」、「有沒有倫理道德」等,都立即囂張回嗆「車廂我兒子設計的」、「你有沒有知識」等言辭。鐵路局表示,列車長得知此事後立即前往勸導,但張婦不僅不聽從勸導,反而情緒不穩惡言相向,列車長見狀通報鐵路警察中壢分局協助處理,並當場解除其運送契約,要求張婦在中壢站下車。警方表示,根據《鐵路法》規定,張姓婦人的行為涉嫌違反「任意操控鐵路站、車設備,或以他法妨害系統設備正常運作」、「無故躺臥於車廂內或月台上座椅」等條款,可分別處1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鍰,或1500元以上、7500元以下罰鍰。警方呼籲,民眾不正當使用車廂行李架行為也涉違反相關法條,可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1百萬元以下的罰鍰,若有旅客在乘車途中影響秩序,民眾可即時通知列車長或鐵路警察協處,或撥打臺鐵客服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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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台銘連署站再傳違法 200元買人頭資料3人遭聲押
郭台銘的總統大選連署站再度傳出違法選罷法事件,27日檢調兵分多路約談6人到案,其中黃姓、李姓民眾因涉嫌違反偽造文書、個資法等罪嫌,今(28)日凌晨遭聲請羈押,另一位趙姓男子涉嫌以200元代價找人簽名支持郭台銘,也遭聲押,目前全案正擴大偵辦中。郭台銘連署站傳出不少疑似賄選的狀況發生,檢察官陳映玟指揮台北市警察局偵辦、追查,發現新北市某間租車行業者,涉嫌將客人的個資拿給桃園地區的郭台銘連署站,偽造成連署書繳交,經檢警追查後,發現其中2人涉犯偽造文書以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因此在今日凌晨向法院聲請羈押,另外3人則獲交保、1人飭回。另外,檢察官張盈俊也指揮法務部桃園市調處、中壢分局等單位,針對賄選案件,循線在2處搜索並帶回12人。經訊問後認為曾參選桃園市市議員的趙姓男子,涉嫌以每張200元的價格找人簽下連署書,今日上午10向法院聲請羈押1人,另諭命1人具保10萬,其餘被告2人、證人8人飭回。桃園地院開羈押庭審理,2人坦承犯行,且有被冒用身分證民眾指證歷歷,還有手機照片、監視器截圖、身分證、連署書等證據。不過李、黃對於受誰指使、如何索取證件並影印所述各有出入,且與其他共犯陳述不同。考量還有共犯,且李男在警察拘提時,還試圖逃亡。涉案的趙姓男子過去曾投入上屆桃園市議員選舉,他起先參加國民黨初選,但並未獲得提名,後來以無黨籍身分參選,但並未選上。不過趙男仍具有國民黨黨員身分,因此讓不少藍營人士感到相當訝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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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21歲男欲當航海王「白鬍子」販毒咖啡 警竟搜出7顆土製炸彈
桃園市21歲余姓男子涉嫌擁槍自重,中壢警分局已掌握情資跟監多日,昨日警方接獲線報到余男家外埋伏,趁他上班之際上前壓制逮捕,並於其住屋處搜獲改造槍枝及印著航海王角色「白鬍子」的咖啡毒包,還赫然在床底下發現7顆插有引信球體疑似爆裂物,訊後依槍砲、毒品等罪嫌移送法辦。余男為增加毒品販售量,已知名海賊王角色「白鬍子」來設計毒品咖啡包的包裝,吸引買家購買。(圖/翻攝畫面)中壢警分局掌握情資,鎖定余男在桃園市各處販賣毒品且擁槍自重,偵查隊專案小組耗時多日蒐證跟監,見時機成熟於26日持桃園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與員警在余男住處外埋伏,待余男出門上班時一舉向前將其逮捕。警方搜查其住處,當場查扣改造槍枝1把、115包毒品咖啡包,毒咖包上竟印有漫畫航海王的角色「白鬍子」,事後警方於余男床底搜獲出7顆裝有引信且用膠帶包裝成球狀的土製炸彈,余男表示炸彈具有殺傷力是為了自保而製,警方詢問余男炸彈怎麼使用,打算用於何處余男皆避重就輕含糊回應。警方訊後依余男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與《毒品罪》嫌將其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並將土製炸彈送交鑑是否具有殺傷力,後續將清查余男的網路通訊軟體與手機通聯紀錄,追查余男是否有危害社會秩序的意圖。中壢分局長唐嘉仁表示,警方將落實推動「清源專案3.0」及「社區警政再出發」兩大重點目標,強調將持續秉持「掃蕩黑幫斬斷金流」的精神,透過布建反毒通報網及社區通報網,針對毒品、詐欺、槍砲等案件情資積極查緝、斷根溯源,重磅地打擊犯罪,剷除治安毒瘤,以維護選前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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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目!玩「警察抓強盜」手銬打不開求助鎖匠 5屁孩真被送進法院受罰
桃園市中壢區5名青少年昨日晚間,在某汽車改裝店玩「警察抓強盜」遊戲,佯裝還上手銬佯裝警方辦案,最終因手銬打不開而求助鎖匠,此畫面在網路上曝光後引發熱一,中壢警方表示,此行為已經觸法,警方將追查相關人等到案,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函送,依法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下罰緩或3日以下拘留。根據畫面,這群少年昨日晚間在汽車改裝店嬉戲玩耍,互相猜拳決定誰要被上銬,未料樂極生悲,該手銬沒有鑰匙打不開,只尋求附近鎖匠解鎖,還玩心氾濫,演起警察辦案的押解嫌犯橋段。少年們頭戴安全帽,還以白紙貼住安全帽玻璃,手部戴手銬處則以毛巾包裹,模擬犯嫌移送情況,鎖匠老闆則看傻眼,一度擔心成為共犯不敢幫其解鎖,少年坦承是在玩鬧並保證是自行購買的,老闆才迅速解開手銬。此段影片在「社會事新聞影音」貼出後引發網友熱議,網友紛紛譴責他們濫用警用手銬行為,轄區中壢分局自強派出所所長張冠貿表示,此行為已經觸法,警方將依據影片內容追查通知相關人等到案。中壢分局表示,少年們已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63條第1項第8款攜帶且公然陳列警械,將函請桃園地方法院簡易庭審理,本案依法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下罰緩或3日以下拘留。警方呼籲,警銬為警械使用條例管制之警械,民眾不可擅用,以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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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歲女配合中壢警當誘餌「遭性侵得逞」 警界闖大禍登上BBC
真是丟臉丟到國外!桃園市一名13歲少女,在2020年遭一名張姓男子誘拍裸照、逼迫性交易,少女本以為向警方報案,可以幫自己伸張正義,但她配合中壢警方當誘餌,竟在警方監控下,遭張男性侵得逞,消息曝光引發輿論一面倒批評。而這件荒唐的警界醜聞,也登上了英國媒體《BBC》,報導中除了詳述案情發展經過,也檢討了台灣目前尚無法律規定,警方是否可以招募未成年人進行臥底調查的現況。回顧整起案情的發展,這名受害的桃園13歲少女,當初是在2020年,透過交友軟體認識張男,遭他誘騙拍自拍裸照,對方並以公開裸照當理由,威脅少女進行性交易。受害少女在家人陪同下,到中壢分局報案,並同意配合警方辦案當誘餌,於同年11月某日深夜,與張男見面,員警則在附近埋伏。沒想到,少女後來遭張男恐嚇上車,還被載到300公尺外路邊強迫口交得逞,但乖乖配合警方當誘餌的少女,居然在警方的眼皮下遭性侵,警方全程都未出面抓人,警方後來是到了張男放少女下車,才出面逮人。由於警方未善盡保護少女責任,消息曝光後,引發各界譁然。而中壢警方辦案如此荒腔走板,導致未成年少女遭性侵得逞的消息一出,也引來英國媒體《BBC》的報導。《BBC》在新聞報導中指出,兩名負責辦案的中壢員警,對少女未善盡保護責任,同時檢討了台灣現行的法律現況,提及台灣目前尚無法律規定,警方是否可以招募未成年人進行臥底調查,認為是後續警界與法界的檢討方向。針對這起案件,桃園市警局指出,根據督察室專案調查,認定中壢分局偵查人員未能注意少女人身安全,損及被害人重大權益,市警局除了深表歉意,也針對違法部分,分別依刑法第277條傷害罪,及第130條廢弛職務罪嫌,將時任小隊長吳建明、偵查佐陳昭慶,函送桃園地檢署偵辦。市警局表示,時任中壢警分局長陳錦坤,督導不周記過乙次,偵查隊長林國基督導不周,也記過乙次,小隊長吳建明記過二次,偵查佐陳昭慶記過乙次;另外,吳、陳2員改調行政警察工作。《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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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歲女配合當誘餌反遭性侵 桃市警懲處出爐!小隊長、偵查佐遭函送
桃園市一名13歲少女遭張姓男子誘拍裸照、逼迫性交易,嚇得趕緊報案,之後配合中壢警方當誘餌,結果竟在警方監控下遭張男性侵得逞,引發輿論譁然。對此,桃園市警局督察室今(22)日做出懲處,分別依傷害罪、廢弛職務等罪嫌,將時任小隊長吳建明、偵查佐陳昭慶函送桃園地檢署偵辦。桃園市警局指出,有關中壢分局於2020年11月間偵辦違反兒少性剝削案件,督察室經過專案調查,認定偵查人員未能注意少女人身安全,損及被害人重大權益,市警局深表歉意。針對違法部分,分別依刑法第277條傷害罪及第130條廢弛職務罪嫌將時任小隊長吳建明、偵查佐陳昭慶函送桃園地檢署偵辦。市警局表示,本案已嚴重影響警譽,將從嚴究責,時任中壢警分局長陳錦坤督導不周記過乙次,偵查隊長林國基督導不周記過乙次,小隊長吳建明記過二次,偵查佐陳昭慶記過乙次;另外,吳、陳2員改調行政警察工作。市警局重申,未來將透過教育訓練,加強警察法治觀念,並要求所有同仁恪遵程序正義,避免類似事件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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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中壢警當誘餌⋯13歲女慘遭性侵 退休警怒列6大過失:辦案方式禽獸不如
桃園一名13歲少女遭張姓男子誘拍裸照、逼迫性交易,嚇得趕緊報案。之後少女配合中壢警方當誘餌,結果竟在警方的監控下,遭張男性侵得逞,引發外界議論。對此,退休員警石明謹昨(21日)痛斥,至今他們還不覺得自己犯了什麼錯。石明謹在臉書列出警方6點過失痛批,中壢分局的神辦案事件,至今他們還不覺得自己犯了什麼錯,先不說釣魚辦案最後有可能在法律上失去效力,就說這次的辦案方式有多禽獸不如就好。1.即使是叫受過專業訓練的女警當誘餌,也是非常高風險的行為,事前也要經過演練,身上要帶足裝備,結果你是叫一個十三歲的小女生去當誘餌。2.不管是幾歲,都不可以叫被害當事人當誘餌,就算在警察局裡面,不論什麼案件,傷害罪、搶奪罪、竊盜罪,你都不會讓被害人與加害人單獨相處,何況是性侵案的嫌犯,你竟然叫報案人獨自去跟嫌疑人接觸。3.如果你要實施誘導偵查,你的部署是什麼?要從那個動線圍堵嫌犯?要在多遠的距離下保護誘餌?需要多少人力?監控的機制是什麼?是GPS追蹤器?是密錄監聽系統?什麼都沒有,你就叫報案人約嫌疑犯出來性交易,然後呢?讓他們單獨聊天,甚至上車,你說有叫她不要上車,你有想過對方如果不是一個人、如果帶有兇器、如果強行押人這些可能性嗎?兩個員警,兩手空空,就去辦案,別說害小女生被侵犯,這兩個不小心被幹掉也是死有餘辜。4.你什麼都沒準備就算了,出包之後,你的補救措施是什麼?有沒有通報轄區,呼叫支援警力?有沒有加大追蹤搜索?有沒有趕緊找人救人?結果竟然是在原地等嫌疑人把被害人載回來。萬一沒回來呢?萬一被害人死了呢?喔!當然不能通報聲張,這樣大家不就知道我們出包了嗎?我們就賭一把,看她會不會出事,沒事最好,有事拉倒。5.一切的根源,就是認為破案最重要,要透過報案人提供的線索,去做情報佈建,要去查明身份,還要跟監找證據,好麻煩啊!起碼好幾天,叫她約出來最快了,只要一有接觸,或是有交易,現行犯耶,還有額外獎勵好棒棒,但是被害者跟加害者接觸有沒有危險,關我屁事。6.為何案發之後,所有人都當做沒事一樣,因為平常都是這樣幹的,只是以前運氣不錯沒出事,就算出事,只要你不說我不說,那就沒關係,這個案子,看有沒有民代去關心一下,查功獎紀錄,當初搞不好還領了功獎跟破案獎金,分局長還開會表揚呢!石明謹直言,最後,整個事件,只要問一個問題就好,「你願不願意讓你的家人或親友,不管是妹妹、女兒,十三歲,去跟性侵加害者獨處?」針對此事,中壢警分局回應,當時有再三告知少女不得單獨上車,此外,本案偵辦過程,從受理筆錄製作及行動當時,均有監護人同意及全程在旁陪同,並無單獨以13歲少女做為誘餌之狀況,將配合桃園地檢署調查釐清員警有無涉及違法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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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中壢分局!要13歲少女當餌害「被性侵得逞」 她嗆:只會求績效讓長官升官
桃園市中壢分局爆出嚴重疏失,慘害未成年少女遭性侵。一名報案並配合警方要求,充當誘餌引出找她性交易的13歲少女,竟在員警眼前被張姓男子帶走並性侵得逞,且警方直到張男放少女下車才逮人,消息曝光引發各界譁然。少女2020年透過交友軟體認識張男後,被誘騙拍自拍裸照、以公開裸照威脅性交易,於是在家人陪同下到中壢分局報案。少女同意配合辦案後於同年11月9日深夜與張男見面,員警則在附近埋伏,未料,少女從遭恐嚇上車,到被載到300公尺外路邊強迫口交過程,警方都未出面抓人。時代力量發言人余佳蒨怒批,這起發生在2020年的事件,竟要經由起訴書揭露並引爆民怨,中壢分局才要「瞭解過程,釐清責任」,態度之敷衍令人髮指,加上該分局2021年發生違法盤查的「大外割」事件,今年也出現報復性毆打的「超商浩克」事件,顯見問題並非在個別員警,而是該分局缺乏法治觀念,只會要基層追績效讓長官升遷,從未落實檢討。余佳蒨直言,這是完完全全的違法值勤,若中壢分局喪失檢討能力,除應咎責分局長、所長、偵查隊長外,上級督導單位也應說明如何整頓,別讓憾事再發生。律師陳又新也痛批,少女在警方監控下遭張男性侵得逞,這已不是「烏龍」一詞能概括,且讓未成年少女當誘餌誘捕嫌犯是「明顯違法、不當的偵查行為」。對此,中壢分局回應,事前曾多次告知少女不得單獨上車、離開警方視線,未料還是上車,員警想追車也追不上,後來好不容易找到並逮捕張男,且少女對車內發生的事情隻字未提,等後來在法院審理才得知此情節,後續會再深入追查,若同仁有疏失,定會追究相關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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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配合中壢警「當誘餌」竟遭性侵…桃檢要查了 律師痛批:毀了一個孩子
桃園一名13歲少女遭張姓男子誘拍裸照、逼迫性交易,嚇得趕緊報案。之後少女配合中壢警方當誘餌,結果竟在警方的監控下,遭張男性侵得逞,引發外界議論。對此律師陳又新直呼,「真的是比扯鈴還扯,桃園市警局必須負起全責!」陳又新在臉書痛批,一名嫌犯引誘13歲女孩性交易失敗,女孩跑去報案,沒想到警察竟然叫她以身犯險前去與對方性交易,以便引出嫌犯,更離譜的是,女孩信任地配合警方要求,警察居然沒把少女保護好,害少女真的被嫌犯載走性侵,而狀況外的員警直到嫌犯將少女「載回原處」,才逮捕到這名嫌犯。陳又新指出,案經檢方起訴,桃園地院今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將張男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這已經不是「烏龍」一詞所能概括;桃園市警局讓一名未成年少女當誘餌誘捕嫌犯,這是明顯違法、不當的偵查行為,更遑論警察根本沒有妥善規劃就貿然執行,害得少女遭遇被侵害的結果。陳又新說,「我自己也是有孩子的爸爸,試問,全天下哪幾個家長會同意讓自己還沒成年的小孩,去參與這種『羊入虎口』的送死計畫?桃園市警局事後還敢如此忝不知恥地解釋有提醒少女不要上嫌犯的車?這代表什麼?你們明知道少女只是一個低齡、心智還未發展成熟的孩童了,你們還敢讓她去當誘餌,警方根本沒有預判任何突發狀況及應對措施,只靠口頭叮嚀就讓她上陣,你們端好邏輯、捫心自問,合理嗎?簡直糟蹋一個孩子的信任、毀了一個孩子!」陳又新強調,這件事無論如何,桃園市警局中壢分局一定要給個嚴正的懲處結果,不是官腔說會追究而已,後續對該名少女的補償,都該完整將後續進度公開,「對了,中壢分局!違法大外割女師是你,報復毆打超商浩克也是你,讓未成年少女當誘餌被性侵還是你!你乾脆解散成立幫派算了,你算什麼警察!」中壢警分局則表示,本案偵辦過程,從受理筆錄製作及行動當時,均有監護人同意及全程在旁陪同,並無單獨以13歲少女做為誘餌之狀況,將配合桃園地檢署調查釐清員警有無涉及違法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