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綁原料
」木瓜奶大戰1/加盟主被控竊密不忍了 揭日春真相:切開一個月的蘋果還在賣
連鎖飲料店「日春木瓜牛奶」近年大舉擴張,目前號稱有20多間直營店與86間加盟店,更插足海外,連紐約、溫哥華和多倫多都有分店籌備,但日春前加盟主池佳宜控訴,指當初與日春簽下50萬元買斷式契約,並於今年自立門戶,日春卻反控他們竊密,還帶執行官大動作假扣押,嚴重毀損其商譽,如今雙方已對簿公堂。據了解,日春木瓜牛奶從中壢觀光夜市起家,號稱擁有近30年歷史,憑藉新鮮水果、不加一滴水的原汁原味,以及老老闆娘的自製手炒糖漿深得消費者喜愛,目前由第二代李燿忠接手。日春木瓜牛奶近年由第二代李燿忠(右)接手,大舉招募加盟,加盟金約50萬到70萬元不等。(圖/翻攝畫面)李燿忠近年四處插旗、大舉接受加盟,主打低門檻、高獲利,加盟主付一次加盟金就能買斷品牌和區域,且不綁全部的水果原料,他寧可自己「沒後續收入,也要讓所有加盟主從中獲利更多」,許多有創業夢想的年輕人紛紛加入,池佳宜的表哥也受其吸引而有意加盟,池佳宜在深入了解後也決定嘗試。「他那時候說每月營業額有50萬元,我接手才發現日營業額只有2000、3000元。」池佳宜表示,其家中經營水果批發,「不綁原料」此點深得她心,因而去年3月接手新莊宏匯廣場的駐點,李燿忠稱該據點為「金雞母」,營業額卻少得可憐,其母親為此致電抗議,李燿忠才將加盟金從70萬元降到50萬元。 「我們那時候簽的就是買斷契約,授權期限這一欄是直接劃掉的。」池佳宜拿出雙方的對話紀錄,李燿忠明白表示將來的日春和約和宏匯招牌使用權都「賣斷」給她,另外每月還收取2500元的加盟管理費,她懷著創業的理想進場,實際經營後卻驚覺問題重重。池佳宜發現日春檯面上光鮮亮麗,冰箱裡卻藏著切了一個月還賣不出去的蘋果,員工表示要「繼續賣」,立刻被她喝令丟棄,且旗下員工都沒有勞健保,而日春宣稱「不綁原料」,卻硬性要求加盟主使用李母「手熬」的糖水,每桶5公升的糖水要價700元,李燿忠見她業績蒸蒸日上,甚至「強買強賣」硬塞糖水要她吞下。 日春前加盟主池佳宜(右)控訴,當初與日春簽訂的是買斷合約,如今她自立門戶,卻被指控是竊密還遭假扣押。(圖/趙世勳攝)李燿忠回應,池小姐有日春招牌的「永久使用權」而非買斷,而合約中明訂競業條款,在解約一年內不可於原地從事相關產業,這也是法官准許假扣押的原因,而他認為池小姐早在去年就成立自己的品牌,根本是惡意竊取商業機密,為了殺雞儆猴、阻止其他加盟主仿效才採取法律手段。至於多間加盟主指控生意「做不起來」,李燿忠則表示,經歷過疫情,的確有些加盟店經營不善而倒閉,但「做起來的多,倒掉的比較少」,池小姐指控的營業額低、蘋果放一個月等「並無此事」,他也不曾聽說加盟主去借高利貸開店,較多人是透過青年創業貸款取得資金。
木瓜奶大戰2/說好不綁原料卻強塞糖水 前加盟主控日春扣近百萬貨款不還
日春木瓜牛奶主打低門檻、高獲利、不綁原料等特點吸引加盟主,全台號稱有百間直營店和加盟店,成為許多年輕人的創業首選,前加盟主池佳宜卻出面控訴,日春說「不綁原料」,卻硬性要求店家使用其母親手熬的糖水,甚至還扣押其近百萬元的貨款不還。「我們的錢都在他那裡,說不要也沒有辦法。」池佳宜無奈表示,她在去年5月接手日春在新莊宏匯廣場的據點,由於當初是日春與百貨公司簽約,營業額會在抽成後,由宏匯轉進李燿忠的戶頭,李在扣除糖水和加盟管理費後付款,而她年節時單月業績將近百萬,李燿忠卻不顧其反對硬賣20桶糖水給她。日春前加盟主指控母公司會「強賣」過多糖水給他們,更因管理不當而灑的到處都是。(圖/讀者提供)「簽約時講好店家要多少給多少,之後他卻說他會看業績,做多少錢就給我多少桶。」池佳宜回憶,每桶5公升的糖水要價700元,送來時往往因管理不當而灑的到處都是,甚至還會滋生螞蟻,而果汁店的生意也會隨著年節時氣而起伏,用不完的糖水只能堆放在倉庫中生灰塵。經濟命脈握在別人手中,池佳宜也只能忍氣吞聲,直到今年3月宏匯與日春的合約到期,日春退場後由她的自有品牌「三也」進駐,李燿忠卻認為她違反競業條款,要求支付300萬元違約金,甚至私自扣下近90萬元的貨款不願歸還,還找來執行官和媒體大動作假扣押,試圖讓「三也」的名譽掃地。 「他一進來就大聲嚷嚷,跟員工說不能營業,最後只扣走幾台果汁機。」池佳宜表示,李燿忠無預警的大動作突襲,且當天態度強硬,在鏡頭前怒控她「竊取商業機密、惡意做掉日春」,揚言要讓三也「開不下去」,雙方僵持多時才結束這場鬧劇,而執行官離開前特地告知她能「繼續營業」,果汁店目前仍繼續經營中。「他說我竊密,打果汁到底有什麼商業機密?」池佳宜表示,他們不是唯一一間自立門戶的前加盟店,疑似因生意太好而招來李的報復,她接手後並沒有使用李給的配方,反而要求員工每天都要親嘗水果好決定建議甜度,一點一滴的努力才讓果汁店起死回生,也希望其他加盟主能「擦亮眼」,避免再有人上當。日春指控三也竊取其商業機密和配料表,三也則表示從未使用李給的配方。(圖/影音組攝)李燿忠回應,池小姐有日春招牌的「永久使用權」而非買斷,而合約中明訂競業條款,在解約一年內不可於原地從事相關產業,這也是法官准許假扣押的原因,而他認為池小姐早在去年就成立自己的品牌,根本是惡意竊取商業機密,為了殺雞儆猴、阻止其他加盟主仿效才採取法律手段。至於多間加盟主指控生意「做不起來」,李燿忠則表示,經歷過疫情,的確有些加盟店經營不善而倒閉,但「做起來的多,倒掉的比較少」,池小姐指控的營業額低、蘋果放一個月等「並無此事」,他也不曾聽說加盟主去借高利貸開店,較多人是透過青年創業貸款取得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