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確定故意
」 酒駕 高雄 縱火 無期徒刑 車禍開車衝撞館長台中健身房 「未錄取」健身教練依殺人未遂起訴
「館長」陳之漢位於台中北屯區的成吉思汗健身俱樂部大門今年6月12日遭小貨車衝撞,現場民眾嚇到四處逃竄,林姓男駕駛旋即落網並遭收押,林男辯稱「沒想這麼多」,檢方以他具殺人不確定故意,3周內火速偵結依殺人未遂罪嫌起訴。檢警調查,30歲林姓男健身教練5月到館長在北屯區的健身俱樂部應徵未獲錄取,後林男再以臉書私訊館長依舊沒獲得回應,林男遂心生不滿找機會意圖報復。6月間林男的許姓友人租賃1輛小貨車,請林協助開車載運廢棄物去變賣,但6月12日回程途中,林男突堅持要開往他處,許發現制止無效拿起手機要報警卻被林男搶走。12日晚間7點多,林男開車抵達健身俱樂部前,明知運動人士出入頻繁,仍猛踩油門直接撞破大門衝進館內,現場運動的會員聽到巨響嚇得四處逃竄,遭撞的大門玻璃、磁磚碎片布滿地上,警方獲報後旋即到場逮人。檢方13日複訊林男後聲請羈押,法院也認為林男選在晚間7點多健身房人潮最多的時刻,開小貨車衝撞大門還撞進館內,對社會大眾造成危害非輕,依殺人未遂罪嫌裁定他收押。檢方偵訊時,林男僅坦承毀損,對於殺人未遂、恐嚇等矢口否認,辯稱當時有看一下有沒有人,「沒想這麼多」,但同車的許姓友人指證歷歷,且健身房監視器畫面也可佐證。檢方勘驗現場時,發現大門內左側有座位區、右側是健身器材區,前方則是感應出入通道,確為人來人往的地方。而從林男扣案手機中發現,他事前確曾傳訊給館長但未獲回應,開車衝撞健身房後也有立即告知家人。檢方偵結認為林男嫌疑重大,同時涉犯殺人未遂、毀損及恐嚇等罪嫌,3罪想像競合,從重依殺人未遂罪嫌起訴。
改判12年!驚世空姐「潑汽油燒死丈夫」 更二審獲減刑理由曝光
台中市前空姐李姓女子,因與楊姓丈夫及公婆積怨已深,2021年間以汽油潑灑小7歲的丈夫並點火,導致楊男送醫治療45天後仍宣告不治,台中地院與更一審均判李女15年徒刑,經高等法院2次發回更審,更二審6日宣判,認李女殺人及放火基於不確定故意,放火部分合於中止未遂,予以減輕其刑,改判徒刑12年。仍得上訴第三審。檢警調查,46歲李姓前空姐與丈夫因愛鳥相識、相戀,交往5個月後結婚;李女曾於臉書社群控訴,公婆知道她比丈夫大7歲後,婚後遭公婆霸凌與刁難,還被婆婆咬傷手臂、潑辣椒油等等,藉機讓網友公審。2021年3月11日上午,李女到加油站購買汽油回住處,將保特瓶內汽油朝在臥室內熟睡的丈夫身上澆淋,並質問關於公婆提告家暴案件一事,是否有對其說謊,過程中李女數次點燃打火機,丈夫情急告知「妳不要不相信,這個有油氣就會燒了」等語,但李女仍回「I DON'T CARE」,並以丈夫對其說謊為由,強令其下跪道歉。判決書指出,李女持打火機逼近丈夫時,丈夫為求自保,起身趁隙拿取放置在地上保特瓶,導致瓶內剩餘汽油四處噴濺,李女見狀說了聲「沒關係」後,即點燃打火機,導致丈夫全身著火,經送醫救治後,於2021年4月25日不治死亡。一、二審均依殺人罪判李女有期徒刑15年。更二審合議庭審酌,李女與楊姓丈夫及公婆夙怨積累,心生不滿,購買汽油返家對丈夫澆淋汽油行兇致死亡,公婆承受失去親人痛苦,犯行造成損害甚重,兼衡李女案發後尚有詢問丈夫狀況之關懷言語,一再當庭對公婆表示非常抱歉,就其殺人及放火部分係基於不確定故意,另放火部分合於中止未遂減輕其刑規定事由,撤銷台中地院判決,改判有期徒刑12年。
酒後攀談遭拒…他「鑰匙戳頭37下+飛踢」陌生男慘死 國民法官判無期
男子陳金順於民國112年1月24日上午6時18分許,在統一超商蘆興門市前,手握鑰匙並以鑰匙金屬製前端由上往下猛力刺擊宋姓男子頭部共37次,復向外用力猛踢宋男頭部3下、6下,誘發被害者高血壓性心臟病及冠狀動脈心臟病發作而心因性休克,經送醫急救仍不治死亡。新北地院國民法官審理後,判決陳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新北地院表示,本案經本院依國民法官法行選任程序,選出國民法官6名、備位國民法官4名後,即由本院3位職業法官與上開6名國民法官共組合議庭行審判程序,於113年5月29日編號5號國民法官因工作因素依同法第36條第1項規定以書面向本院請辭,經本院於同日裁定准予解任,並自同年5月30日起由編號1號備位國民法官遞補其職務。判決指出,陳金順並不認識宋男,於民國112年1月24日6時18分許,在統一超商蘆興門市前,酒後攀談宋男遭拒,遂與對方起口角,因認遭嗆聲而心生不滿,竟基於殺人之不確定故意,先手握鑰匙並以鑰匙金屬製前端由上往下猛力刺擊宋男頭部共37次,復向外用力猛踢被害人頭部3下,致其頭部傷重不支倒地。不僅如此,陳男又於同日6時25分許,見宋男倒臥在地且無力反抗,再上前向外用力猛踢對方頭部共6下,誘發被害人高血壓性心臟病及冠狀動脈心臟病發作而心因性休克,雖經緊急送醫急救,仍不治死亡。國民法官審酌,被告行為當時的辨識違法能力及控制行動能力,均未欠缺,依現場跡證及卷證資料顯示,警方抵達現場時,已鎖定被告涉案,故不適用減刑條例,且陳男前受有期徒刑之執行完畢後,5 年內再犯殺人罪,前科累累,顯見其未因前案執行完畢而心生警惕,對於刑罰之反應力薄弱而具有相當之惡性,因此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高雄女見「包養1個月給30萬」心動 沒拿到錢還慘被判賠9萬
高雄一名李姓女子於2022年11月,透過網路交友APP結識了網友,對方聲稱要包養她,並承諾每月支付30萬元,隨後以公司周轉需要為由,借用了她的銀行帳戶,沒想到李女因此成為詐騙集團的人頭戶,高雄地院審理判決,李女需賠償遭詐騙的受害者9萬元。判決書指出,李女於2022年11月透過網路交友APP認識了男網友,雙方加了LINE聊天,當時對方表示要包養她,並承諾每月給予30萬元,並要求她提供銀行帳戶,隨後男網友稱除了包養費外,還有公司周轉需求,因此想借用她的帳戶。李女聲稱自己是基於信任才提供帳戶,「但我有提醒他不能犯法。本件我也是被騙的,我有提供對話紀錄可以證明,我也有去派出所辦案等」。雖然法官檢視李女與男網友的對話紀錄,發現對方確實有說過「我養妳」、「妳說說妳的價格」、「妳想要多少」等話,而李女也有回覆「你先說你能開的價」、「那你1個月能給我多少」等話,顯示兩人確實討論過包養價格。但男網友也有在對話中提到,「幫我開2個戶,同樣給妳30萬」,當時李女回答,「我無法確認我的帳戶是否會變成詐騙帳戶」,但最終她仍同意借出帳戶。法官認為從雙方對話中可以發現,李女並非單純在網路上尋求感情慰藉,而是另有圖利目的,主觀上確有幫助詐欺取財及幫助洗錢之不確定故意。法官認為李女既不知對方真實身分及來歷,彼此從未見過面,顯無合理之信任基礎,雖然對男網友提供的身分證圖檔有所疑慮,但仍未進一步查證對方真實身分,且與男網友關係並不穩固,卻可藉由提供金融帳戶獲得每月30萬元之包養費,應該知道此舉伴隨不法風險。法院審酌後,認定李女交付帳戶,並協助開通網路銀行功能,放任陌生人使用帳戶,導致其他人被詐騙,這些行為存在因果關係,顯然具有幫助詐騙集團騙錢和洗錢的不確定故意,最終法院裁定李女應賠償受害者9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台中45歲男不滿被「蓋火鍋」 怒砸17歲少年頭部…判決結果出爐
籃球是一項高強度、接觸性的運動,經常需要與對手進行身體對抗,也容易因此發生衝突。先前台中一名45歲鄭姓男子在南屯區豐樂籃球場打球時,因不滿被17歲高中生「蓋火鍋」,竟用球猛砸對方頭部,導致少年臉部挫傷和腦震盪,因而被告傷害罪,台中地院對此案作出判決後,鄭男不服上訴,如今台中高等法院二審判決結果也出來了。判決書指出,這起事件發生在2021年11月,當時鄭男在籃球場與高中生組隊進行3對3鬥牛賽。鄭男投籃時被對方「蓋火鍋」,惱羞成怒,在洗球時竟突然用球砸向少年的臉部,導致雙方爆發口角,少年左側臉部及左耳挫傷,還有輕微腦震盪,雙方也因此鬧上法院。事後鄭男辯稱,因為少年戴著口罩,自己未能辨識其年齡,且對方的身型比自己高大,再加上少年在他投籃時「無故使用非籃球所允許的動作」,握拳推擠他的胸口,致使他差點摔倒,因此才憤而用球砸向對方。不過鄭男在庭上又改口,聲稱是少年推他,讓他在空中失去重心,球才飛出砸中對方。台中地院認為,鄭男明知拿充飽氣的籃球朝他人丟擲,容易傷害到他人,如果丟擲到頭部,更有造成腦震盪之可能。法官認定鄭男對此事後果應有所預見,且客觀上並無特殊情狀,足以讓鄭男確信丟擲行為不可能導致少年受傷,但仍因一時氣憤決意,持籃球丟向對方,認定鄭男主觀上有傷害不確定故意一事。法官根據現場證人證詞,認定鄭男對未成年人犯傷害罪,判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5萬元。鄭男不服上訴,強調自己當時並不知對方未成年。台中高分院二審時認為,豐樂籃球場不在校園內,而少年已近17歲,身形與成年人無異,且戴著口罩,現場也僅有2名未成年,其餘皆為成年人,沒有證據證明鄭男知曉對方未成年,因此基於罪證有疑利於被告的原則,二審改判拘役45天,可易科罰金4.5萬元。
信義區恐怖隨機揮刀砍脖案 3騎士濺血!醉男被判刑6年定讞
台北市信義區去年7月發生恐怖隨機砍人案,1名52歲柯男酒後持刀站在馬路上,揮刀砍殺路過的3名機車騎士,造成3人送醫,幸好其他路人合力將柯男制伏。法官依《殺人罪》起訴柯男,一、二審均判刑6年,柯男認為量刑過重提出上訴,最高法院今(6)日駁回,維持6年有期徒刑定讞。回顧案情,去年7月29日晚間7時許,柯男因心情不佳酒醉後竟持菜刀在信義區中坡南住處路口閒晃,見有機車行經便揮刀砍殺,短短23秒內就傷害3名機車騎士,其中劉姓騎士被強拉下車,遭砍中脖子,王姓騎士以及侯姓女騎士則是手臂、背部受傷。幸好,其他路人發現英勇上前合力將柯男制伏且報警,警方派員到場對柯男壓制上銬,帶回警局;另3名受傷騎士,分別被送醫治療,所幸救治後均無生命危險。警方事後對柯男進行酒測,酒測值高達0.63毫克。柯男酒醒後,辯稱根本不記得發生什麼事。檢方依《殺人未遂》、《傷害罪》提起公訴,一二審認定柯男有殺人不確定故意,依《殺人未遂罪》判刑6年,柯男卻認為量刑過重,提出上訴,最高院今日駁回,判6年定讞。
市區開車竟120公里高速衝撞 倒楣騎士遇難、狂男最後輕判6年半
男子胡金豪2022年7月間駕車在台北市街頭闖紅燈,隔日凌晨途經士林區中正路轉承德路口,高速衝撞輾壓一名騎士致死,檢方認為胡男有不確定故意殺人故意,依殺人罪嫌起訴,最高法院維持高等法院見解,認為他有精神疾病,輕判胡男6年6月徒刑確定,執行完畢後還須監護3年,全案定讞。士林地檢署起訴書指出,胡姓男子2022年7月1日晚間自彰化駕車北上,進入台北市區後頻闖紅燈;翌日凌晨4時41分許,胡男駕車沿士林區中正路由西向東行駛,於承德路口再闖紅燈。胡男不顧前方可能有車輛在前方停等,仍以時速120公里高速闖紅燈,追撞前方廖姓民眾駕駛的車輛,廖男車輛遭推擠到人行道,造成骨盆骨折等傷害;胡男接著逆向駛入承德路,陳姓騎士被撞倒後、慘遭輾斃。53歲胡姓男子到案坦承闖紅燈,但辯稱:「我要以我的生命為主,所有的炫光都要讓我通過」,又說:「為了要搶救世界,我一定要這樣做,我當下不知道是真的人。」檢方查出胡男有施用毒品紀錄,再加上精神鑑定後,認定患有思覺失調症、興奮劑使用障礙症,檢方請法院依法減刑其刑。一審認為胡男行為時受到精神疾病影響,輕判6年6月徒刑,上訴後,二審認為一審漏掉宣告保安處分,因此增加刑期執行完畢後,須在監所施以監護處分3年,檢察官和胡男皆提起上訴,遭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
新北國中生割頸案「乾哥哥」慘了! 殺人少年遭法官裁定移送檢方偵辦
新北市某國中少年幫乾妹出頭,持彈簧刀攻擊男同學,造成對方頸部受傷、大量失血日離世,全國震驚。新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2024年3月21日宣示裁定,收容少年因有殺人犯意的不確定故意,被依殺人罪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至於「乾妹妹」將於同日下午宣示。警方調查,少年的「乾妹妹」因到隔壁班找朋友被男同學嗆,找來少年替她出氣,未料少年竟持彈簧刀向男同學胸、喉攻擊,造成男同學失血過多,當場失去呼吸心跳,緊急送醫後一度恢復,仍因傷重不幸離世。受害家屬2024年3月11日透過前板橋市民代表石一佑發布4點聲明,包括應廢除少年塗銷記錄、先進中介學校專責完善輔導少年、家長落實親子教育且負連帶刑事責任、教育先行後還司法公權力,要求政府機關多關心老百姓心聲,讓社會更安全,不要再有下一個受害者。國教行動聯盟2024年3月19日發聲明,指責司法院從頭到尾未針對割頸案專責少年保護官提出檢討,少年割喉案犯案學生離開少年觀護所後,一定會有少年保護官負責本案少年之保護管束,新北割頸案犯案學生難道沒有專責少保官?若有少保官,本案少保官執行之檢討為何?司法院為何至今都未說明清楚?
隨機砍殺騎士竟稱心情不好 柯姓男子辯無殺人故意遭二審打臉
51歲男子柯明宗因生活及經濟壓力心情不佳,2023年7月29日晚上7時許拿取菜刀1把,前往臺北市忠孝東路5段790巷與中坡南路口,隨機朝路過機車騎士追砍,柯男先阻擋劉姓機車騎士行進,叫囂:「算你衰」等語,持菜刀砍向劉男,害劉男左頸被砍3公分肌肉撕裂傷,劉男努力反抗並撥開菜刀,才沒被砍死,高等法院考量柯男犯後態度、素行及已與被害人調解等情狀,維持一審刑度,依殺人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還可上訴。柯姓男子在路旁飲酒,見2男1女路過,突然情緒失控,持菜刀於路口短短23秒鐘內攻擊了3名騎士,分別造成3名傷者頸部穿刺傷及後背、手臂等多處刀傷,所幸未造成生命危險。警方獲報逮捕打赤膊的柯男,依殺人未遂、傷害等罪送辦。其中被害人劉男遭柯男持刀隨機揮砍後,因閃躲而重心不穩人車倒地,柯男再朝仰躺於地上劉男的左肩頸及身體揮砍數下,造成左頸3公分肌肉撕裂傷,一、二審皆認定柯男觸犯殺人未遂罪。高院判決指出,柯男所持菜刀為金屬材質、前端尖銳,可預見朝人頸部要害攻擊,可能發生死亡結果,竟仍持該菜刀揮砍劉男左肩頸及身體數次,他在法院開庭時也承認:「我知道朝劉男頸部砍,劉死也在所不惜」等語,可見柯男有殺人的不確定故意。卻辯稱無殺人故意並不可採。高院認為柯男犯行已造成劉男生命法益重大危險,上訴指摘一審量刑過重,並無理由,衡量柯男犯後態度、素行及已與劉男成立調解等一切情狀,判處有期徒刑 6 年。
高雄城中城大火奪46命 主嫌黃格格逃死「無期徒刑定讞」
高雄市城中城大樓2021年10月14日的一場大火,造成46死43傷慘劇,主嫌黃格格一、二審均被判無期徒刑,檢方上訴要求改判死刑,全案上訴到最高院,結果在今(25日)出爐,最高院駁回上訴,仍判處無期徒刑。回顧整起案情,黃格格2021年10月13日晚上在郭姓男友借住的城中城大樓1樓木製隔間,和友人飲酒後,疑似不滿男友和前女友舊情復燃,將驅蚊的淨香餘燼倒在沙發坐墊上後離開,引發嚴重火勢,最終導致46人身亡。檢方認定黃格格有故意犯意,依殺人、放火燒毀他人住宅等罪嫌起訴,並建請法院判處死刑。一審認定黃女無意傷害住戶,只成立放火罪和過失致死罪,被判處無期徒刑。案件上訴二審,黃格格將沉香餘燼丟在沙發上,使沙發起火延燒整棟大樓,有殺人不確定故意,改依殺人罪論處,但「間接故意」殺人不符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情節最重大之罪」,不能處死刑。二審認為,黃格格有低度教化可能,量處殺人罪最重的無期徒刑,因無期得服刑滿25年且須有悛悔實據才得假釋,依其年紀,可申請假釋時年近78歲,符合降低社會風險目的。最後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聯結車行駛國3「手機掉落」 駕駛彎腰撿手機「直接連環撞」釀1死7傷
國道3號於8日發生嚴重交通事故,一輛聯結車在北上16.3公里南深路交流道附近,與4部自小客車發生連環追撞的車禍意外,結果最後造成1人死亡7人受傷的慘劇。而警方發現,聯結車駕駛洪姓男子是在發生碰撞後才緊急煞車,洪男才坦承,是因為彎腰撿手機沒有注意路況,這才導致發生此意外。目前洪男遭北檢依不確定故意殺人重罪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根據媒體報導指出,意外發生後,洪男向警方辯稱,是前方車流突然回堵,自己煞車不及才導致意外發生,但後續洪男又稱是準備變換車道,視線看著左方車道,所以沒注意到前方車流回堵。但後續警方調查後發現,洪男駕駛的貨車在撞擊到銀色轎車之前,根本沒有煞車,是到發生撞擊後才緊急煞車。洪男這才坦承是因為手機掉落,自己彎腰去撿,沒有注意到前方回堵才導致意外發生。而銀色轎車也因為洪男貨車的撞擊,與前方3台車輛發生追撞,進而導致車內的吳姓男子與友人被包夾,而吳姓男子救出後已無生命跡象,送醫後宣告不治。台北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洪男在明知聯結車車身龐大、難以及時煞車的情況下,駕駛過程竟然還無視前方路況,而為避免洪男因涉犯殺人罪而逃亡或躲避賠償責任,裁准將洪男送往看守所羈押。
南投男餵毒虐待女友3歲女兒「改判16年半」 理由竟是無殺人犯意
南投縣男子陳威嘉2020年涉嫌對彭姓女友的3歲女兒施暴餵毒,時間長達5個月,導致女童死亡,事後將屍體埋藏在山區。法院審理後,一審依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判無期徒刑,二審則依過失致死改判17年6月。經過上訴後,更二審今(7日)宣判,改判16年6月。檢警調查,陳男和彭女是男女朋友,因此有機會單獨照顧其3歲女兒,沒想到他在2020年2月至6月間,以女童說謊、尿褲子等理由毆打,導致女童頭部骨折、顱內出血、臉部擦挫傷、手臂和腿部瘀青等,甚至餵食FM2、安非他命,慘害女童窒息身亡。陳男擔心犯行曝光,和彭女及蔡姓友人以棉被、塑膠袋裹屍,將女童埋在名間鄉一處民宅的樹下,直到同年9月3日才被警方查獲。檢方一審認定陳男有殺人不確定故意,依對兒童故意犯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二審認定陳男涉犯過失致死、遺棄屍體、對未成年施用毒品罪,改判15年5月。檢方上訴最高院,審理後僅將遺棄屍體罪嫌判陳男1年10個月駁回上訴定讞,其他發回台中高分院更審。更一審依成年人對於未滿18歲之人,施以凌虐因而致人於死罪,判刑17年6月。更二審時,陳男否認殺人,但坦承凌虐及餵食毒品,法官認為其有殺人不確定故意,改判16年6月,仍可上訴。《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CTWANT》提醒您:拒絕毒品 珍惜生命
室友看A片太大聲…他抓狂「安全帽痛毆」:給你死 喊正當防衛遭打臉
高雄1名潘姓男子於民國107年1月17日,不滿李姓室友吸食強力膠產生臭味及觀看A片聲音吵雜問題,和對方爆發激烈口角,一氣之下持安全帽不斷地朝李男頭部、身體各處猛擊,並口呼「要給你死」,直到他陷入昏迷才罷手,進而導致李男死亡,一審遭依殺人未遂罪判刑5年6月。潘男不服上訴,遭高雄高分院駁回。判決書指出,潘男與李男曾在高雄市分租雅房,民國107年1月17日23時許,潘男不滿李男吸食強力膠產生臭味及觀看A片聲音吵雜,與對方發生扭打,並於李男倒地後,接續徒手及持安全帽不斷地朝其頭部、身體各處猛擊,並口呼「要給你死」,直至被害人頭部外傷、多處顏面骨骨折、軀幹右上肢、右下肢多處擦傷陷入重度昏迷始罷手。李男送醫後,因腦幹旁的基底腦池延遲性顱內出血情形轉入加護病房,嗣因生命跡象穩定,但意識混淆,於107年2月12日由社工轉介至養護中心,惟於107年3月21日李男因身體狀況不穩定送醫,雖然一度好轉出院,同年4月22日病情再度惡化,經送醫急救後,仍因慢性阻塞性肺病併急性發作死亡。潘男辯稱,他和李男並無任何仇怨,單純僅因被害人吸食強力膠發出的臭味,且觀看A片發出的聲音過大,才憤而毆打被害人,而安全帽當時放置於房間附近,顯見本件僅為偶發衝突,沒有預謀殺人意圖,加上李男當時疑似吸食強力膠,身邊還放著刀子,使其心生畏懼,主張正當防衛。一審認為,頭骨為堅硬之結構,藉以保護其內脆弱而重要之腦部器官,如非受到重力撞擊,尚不致發生骨折結果,被告若無殺死被害人之不確定故意,當不致持堅硬之安全帽,以重力毆擊被害人之頭部數下,依殺人未遂判處潘男有期徒刑5年6月。案經上訴,高雄高分院認為原審判決並無不妥,駁回上訴。
情侶酒後起衝突 男將女友推下陽台害重傷還詭辯「只輕輕碰到」
高雄1名40歲的吳姓男子,今年8月與郭姓女友在家飲酒聊天,後來兩人因故發生爭執,一路吵到陽台邊,吳姓男子竟把郭女從2樓陽台推了下去,造成郭女重傷險些喪命。吳男偵訊時僅坦承有「輕輕碰到」郭女,也否認有殺人意圖,不過檢方訊後仍依殺人未遂罪嫌,對他提起公訴。根據檢方說法,8月25日凌晨1點多,當時是情侶的吳男與郭女一同在男方家喝酒聊天,後來兩人因故起了口角。凌晨5點左右兩人越吵越兇,甚至吵到了陽台邊,吳男一氣之下出手攻擊女方,兩人便在沒有護欄的陽台邊扭打。兩人在陽台上爆發肢體衝突,吳男在打鬥間將郭女從2樓陽台推下去,郭女重摔落地後,全身多處骨折,骨頭甚至穿過內臟,造成她大量出血。緊急送醫後雖然重傷,但仍幸運撿回一命。在受檢方偵訊時,吳男坦承有「輕輕碰到」郭女,但沒有將她推下陽台,也強調自己沒有殺人的意圖。不過檢察官根據目擊證人說詞,確定吳男有動手推郭女,且在郭女墜樓後,吳男也未主動報警救人,因此認定吳男有殺人之不確定故意。本案在11日偵結,吳男遭檢方依殺人未遂罪提起公訴。
南投男住女友家…半夜竟把國中姪女拐上床 「爸媽床上激戰」下場出爐
南投一名高姓男子於110年7月間借住在女友家中,期間認識了正好來借住的女友未成年姪女,不料他竟把未成年少女拐上床,甚至在對方父母床上激戰。事後,高男坦承跟女友姪女發生性行為,但辯稱自己當時不知少女確切年紀。南投地院審理後,仍依對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處高男有期徒刑6月;可上訴。判決書指出,高男為少女表阿姨之男友,於110年7月間借住在女友家中認識被害人,雖不知少女當時未滿14歲,然已可預見女方可能未滿16歲,竟基於縱對未滿16歲之女子為性交,亦不違反其本意之不確定故意,於110年7月底某日下午,在其父母房間內以陰莖進入陰道之方式,與少女為性交行為。被告辯稱,我跟少女發生性行為時,不知道她念國中,也不知道她幾歲;辯護律師主張,高男於事發前2、3天才借住在女友家中,與少女認識不深,僅知對方正在就學,但不知就讀幾年級,實際上無法明確得知女方之年齡,且2人曾一起喝酒,主觀上無法認知被害人係未滿14歲或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南投地院審酌,被告為滿足一己性慾,不顧少女年紀尚輕,性自主意識未臻成熟之下與其發生性交行為,侵害被害人之身心健全發展,犯後雖否認犯行,然已與少女及其法定代理人間成立調解,並依調解內容給付部分賠償金額之犯後態度,及高男自陳國中畢業、目前從事菜車助手工作等情狀,處有期徒刑6月;可上訴。
沖冷水狂噴殺蟲劑「虐死97歲公公」 驚世媳婦判刑5年…今入監服刑
台北市一名威姓女子,5年前因不滿丈夫被公公當搖錢樹,以沖冷水、噴殺蟲劑等方式虐待高齡97歲的公公,最後導致死亡。在一審判無罪、二審改依殺人罪判15年,更審又依傷害致死罪改判5年徒刑,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威女今(28日)到士林地檢署報到,驚世媳婦案也終於落幕。事情發生在2018年12月20日下午1時許,威女請外傭協助公公回房間午睡遭拒,情緒失控後將公公強拉到浴室,拿蓮蓬頭對公公沖冷水,看到公公反抗,她竟一腳踩著公公壓制,還去廚房拿冷凍雞肉、魚肉放公公身旁,並噴灑殺蟲劑。隔天上午9時許,公公不聽她指示如廁,她便再次對公公施虐,直到下午4、5時許,外傭發現公公身體冰冷,緊急送醫仍宣告不治。威女一度辯稱是外傭和公公發生拉扯導致,經二度偵訊,外傭說出實情,被依家庭暴力防治法、傷害致死等罪起訴。士林地院採信醫院精神鑑定報告,認定威女行為時有精神障礙,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符合刑法規定判無罪,但須監護治療5年。不過,高等法院審理,認定威女犯案時有殺人不確定故意,改判15年徒刑,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一審認定,戚女的犯行不構成殺人罪,改依傷害致死罪判處5年。最高法院認為,更一審認事用法沒有違誤,量刑妥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而威女在收到刑事執行處傳票後,今天前往士林地檢署報到發監執行,開始在監獄服刑的日子。◎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媒體問怎麼看縱火案嫌逃死 侯友宜、蔣萬安這樣說
國民黨總統參選人、新北市長侯友宜今天到淡大演講,他被現場等候的媒體問到,如何看待「中和縱火案犯嫌逃死」時說,社會總要有公平、正義底線,司法不應與人民距離越走越遠,必須保有該做及能做的事。有精神障礙的男子李姓男子,2017年與室友吵架,在新北市分租公寓縱火,釀成9死悲劇,4度被判死刑,但高等法院更三審以李非直接殺人故意,不符合兩公約所稱「情節最重大之犯行」,改判無期徒刑,日前獲最高法院判決定讞。侯友宜對此表示,社會總是要有一個基本的底線,這個底線必須要使公平、正義能夠符合人民期待,但往往有時候司法的判定、過程或是結果,與一般民眾的通俗概念、想法差距很遠。侯友宜表示,司法與人民距離若越走越開,可能就走不回來,如何捍衛公平、正義,保有司法該做以及能做的事,相當重要。台北市長蔣萬安今天也被媒體問到相同的問題時,先強調不對判決個案發表評論,隨即指出,司法改革這麼多年走下來,最主要目的就是希望能增進民眾對司法了解與信任,但其實還有很長一段路需要努力,他認為,民眾所感受到的司法正義,其實離人民是愈來愈遠。針對縱火犯奪9命卻能免死,侯友宜與蔣萬安今天都發表看法,擔憂司改正義與人民愈來愈遠。(圖/報系資料照)侯友宜昨晚就已先在臉書發文,感嘆釀成9死5傷的中和縱火犯逃過死刑,他說,5年前中和暗夜縱火奪走9條人命的主嫌,在4度判死後,卻被法官認定犯行「屬於殺人的不確定故意」,不算是兩公約規定的情節最嚴重之罪,因而逃過死刑。他感嘆,司法正義要怎麼對無辜的9條亡魂交代,又怎麼讓社會相信,不公不義終會有報?
懷疑心儀女與妹夫搞不倫!醋男淋汽油「燒他全家」下場曝光
新北市一名黃姓鐵板燒廚師因工作結識、愛慕潘姓女同事,沒想到黃男因懷疑潘女與其范姓妹夫有染,竟於去年2月至范男住處縱火,所幸最終范男一家4口順利脫困,一二審法院均判刑9年,黃男不服再上訴,今(4日)遭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據判決書指出,黃男與潘女是前同事,因此認識潘女妹妹、范姓妹夫,也知曉范男育有未成年2子及其住宅,怎料黃男懷疑范男搶奪他的「女友」,心懷不滿萌生報復念頭。事發於去年2月7日凌晨3時許,黃男騎車前往加油站購買1.85公升汽油並裝入寶特瓶,接著趁范男一家4口熟睡時,朝前方鐵捲門及後門潑灑汽油點火,犯案後隨即丟棄寶特瓶逃逸,所幸范妻聞到燒焦味後立刻驚醒,一家4口急忙滅火、報警求救,這才得以逃過一劫。一、二審法院判決,認為黃男之行徑已構成不確定故意殺人罪,依成年人對少年犯殺人未遂罪判刑9年,案經黃男再上訴,今(4日)最高法院認為判決沒有違誤,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驚世媳婦「噴殺蟲劑」虐死97歲公公 最高法院判5年定讞原因曝光
戚姓女子因不滿身為養子的丈夫被公公當搖錢樹,連2天把高齡97歲的公公拖進浴室,以沖冷水、噴殺蟲劑等方式虐待公公致死。戚女在一審無罪、二審重判遭撤銷後,高院更一審認戚女案發時辨識能力降低,改判5年,最高法院今(24日)駁回上訴定讞。戚女於2018年12月期間,連續2天把公公拖進浴室,再以沖冷水、噴殺蟲劑、放置冷凍肉品等方式虐待,且公公因兩人拉扯倒地時,戚女還出腳踩踏公公胸口,導致公公死亡。士林地院審理後認戚女行為時有精神障礙,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判無罪;高等法院2審認戚女有殺人不確定故意,依殺人罪改判15年。最高法院後來撤銷二審判決並發回更審,高院更一審指出,精神鑑定顯示戚女行為時處於精神病及躁症症狀的急性發作狀態,行為時明顯受影響,辨識行為能力顯著降低,但未全然喪失辨識能力,依法減輕刑期。另外,更一審認戚女未念及死者年邁,為她丈夫養父並有養育恩情,又嫌惡被害人無積蓄卻需顧人看護,再因病症發作、情緒失控犯案而導致被害人死亡,改依傷害致死罪判刑5年。而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本案定讞。
台中遊藝場「菲力國王」槍擊案 替友人出氣!彰化男持槍掃射被訴
彰化縣36歲詹姓男子去年底持突擊步槍,至台中知名電子遊藝場「菲力國王」掃射11槍後自行投案,他供稱不滿友人程男遭欺負幫忙討公道,要給業者「警惕」。檢警懷疑程男是幕後藏鏡人教唆詹男,但案發前他已出境,案經追查,今年2月自泰國將程男遣返回台後收押,檢方今日依《殺人未遂罪》等罪起訴槍手詹男。回顧案情,去年12月18日下午,詹男駕車急駛到「菲力國王」電子遊藝場,下車後喝令門口員工離開,接著對空掃射11槍後倉促逃離,事後詹男至台南市警白河分局投案,交付1把突擊步槍及子彈100發、防彈背心等物,台中警方隨即南下押解詹男,檢方訊後聲押獲准持續追查。檢警調查,詹男供稱因不滿友人程男被欺負去討公道,開槍掃射是為了給業者「警愓」。不過後續查出,詹男長期關注角頭程男臉書動態,而程男在案發前不但已經出境,還多次在臉書PO文提醒遊藝場員工「離門口遠一點」,更傳訊息給遊藝場幹部「準備錢,我叫年輕人去拿」等語,檢警懷疑詹男受到程男教唆指使。案經與泰國「司法互助」找到程男,日前將他遣返回台,已遭檢方聲押獲准。台中檢方認定詹男受程男指示,涉嫌向電子遊藝場藍姓業者勒索,並到電子遊藝場大門開槍射擊,店內有員工、客人,並非單純對無人之處擊發,有造成人命傷亡的不確定故意,今日依《殺人未遂》、《槍砲》、《恐嚇取財》、《毀損》等罪,起訴詹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