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當交往
」 小三 人夫 人妻北市已婚女巡官當街擁吻巡佐慘了 雙雙遭記申誡處分
北市某分局一名防治組已婚女巡官,其日前被同事目擊與一名36歲的溫姓派出所巡佐當街擁吻。警方發現後也立即主動介入調查,確認2人有不正當交往關係後,立即對2人記出申誡處分,並報請市警局。據了解,該名已婚女巡官由於承辦勤區戶口查察業務,因而與派出所的36歲溫姓巡佐認識,雙方進一步擦出火花,不料日前2人相約聚餐後,卻被同事直擊當街擁吻,立即舉報2人有不正當交往關係。而女巡官事後也已與丈夫離婚。警方獲報後也立即主動介入調查,經確認2人確實有不正當交往關係後,當即分別對2人記出1支申誡,同時報請市警局查察,並將2人列為關懷輔導對象,加強管考輔導。
業務賣保險搭上大嫂 她揪小叔滾床單「為1事」鬧翻…弟媳崩潰提告
彰化縣1名人夫過去從事保險業務工作,在兜售保險的過程中,竟勾搭上親大嫂,雙方發展出婚外情,時間長達5年,直到他說服女方投資柬埔寨房地產,最後錢被騙光導致雙方鬧翻,不倫戀才曝光,氣得弟媳對大嫂提告。彰化地院審理後,判大嫂須賠25萬元給男方妻子;大嫂也對小叔提投資損害賠償,人夫則應賠償大嫂36萬餘元。根據判決書指出,弟媳主張,被告為原告之兄嫂,明知小叔為其配偶,仍自民國105年11月起至110年2月間止與之交往,期間與男方在車上擁抱、親吻,及在高雄市某處出遊,並發生性行為多次。嗣原告於111年5月間相關訊息截圖,始知2人有不正當交往,不法侵害原告基於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且情節重大,求償慰撫金100萬元。大嫂辯稱,自己因向小叔購買保單認識,又經對方招攬投資柬埔寨不動產開發事業,每月可獲利而匯款5萬元美元(約為150萬元),之後男方稱遇到詐騙集團而血本無歸,雙方因而翻臉,且相關對話截圖並非為真,是因原告前來被告營業處所興師問罪並騷擾,她為了息事寧人,不希望家庭糾紛延燒才主動示好,非為婚外情道歉。彰化地院查出,被告曾和小叔互傳「親愛的情人節快樂,明天可以去找妳嗎」、「我失去5萬美金不足惜,卻換你的冷淡對待」、「你幫我抱得牢牢的,我好喜歡好滿足」等訊息,勘認2人有婚姻外不當交往行為,已破壞原告婚姻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判大嫂須賠25萬元給男方妻子。而投資失利一事,人夫在法庭聲稱,投資的錢都被詐騙集團騙光了,但法官表示,人夫確實收到大嫂匯來投資的款項,但從中發現其中有36萬3375元未辦理匯出投資,因此人夫必須將上述款項還給對方。
聯結車司機外遇女房東 她竟嗆正宮:我為他拿3個小孩
高雄一名聯結車司機阿驊(化名)外遇租屋處的女房東,同居一事被妻子發現後,小三還嗆「我為他拿了3個小孩」,洪妻對她提告,法院判小三要賠償25萬元。判決書指出,阿驊在1999年跟妻子結婚,他是職業聯結車駕駛,因工作因素常在高雄租屋,2020年妻子去他的租屋處住,發現浴室有女性換洗衣物及內衣褲,行動寬頻申請書的名字還是小三的,但妻子沒追究此事。去年4月,妻子接到小三電話,才知道阿驊長年外遇,小三還要她離開阿驊。小三嗆,「我也拿掉他3個孩子」、「妳看到浴室的衣服那是我的,因為我們在XX住過一陣子。」妻子才發現老公外遇3年,因此對小三提告,求償50萬元。小三辯稱,阿驊謊稱自己單身,她才跟他交往,阿驊跟老婆沒夫妻之實,也沒共同居住,所以她沒侵害配偶權,而阿驊老婆2020年就發現,卻在去年才上訴,時間過太久。法官認為,小三傳簡訊給正宮,「是你老公來追我的,我還告訴他,你有婚姻不可以,他說他跟你一點感情都沒有」等語,可見當時小三知道阿驊是人夫,小三仍與他發展不正當交往關係,顯已逾越正常男女互動分際,判她要賠正宮25萬元。可上訴。
新婚2個月工程師夫就偷吃 正宮怒告小三…結局大逆轉
新竹一名李姓人妻表示,她跟陳姓男工程師才新婚2個月,就發現老公外遇同事吳女,她提告吳女求償70萬。而陳男跟吳女其實已交往7年,去年陳男請婚假,吳女才發現自己是小三被騙砲,法院最後駁回人妻求償。判決書指出,李女跟陳男是夫妻,吳女明知他是人夫,還發展不正當交往並發生性行為,在臉書上發文承認有打砲,張貼視訊時的親密相片,逾越一般朋友正常交往分際。吳女說,「有時候你來陪我,很希望時間可不可以就停在這就好」李女主張,吳女侵害她的配偶權,破壞她以生命捍衛的婚姻及家庭,讓她精神非常痛苦,產生失眠、憂鬱、焦慮等適應障礙情緒,需要精神科治療及服藥,所以她要對吳女提告,求償70萬元。吳女辯稱,她跟陳男是公司同事,在2015年認識並交往,兩人交往時均未婚,去年因為發現陳男請婚假,才知道他是人夫,她也是被騙的那一個。吳女表示,她也沒跟陳男發生性行為,她在臉書的文章是揭露他腳踏兩條船的兩面人手法。法官勘驗2人的LINE對話紀錄,吳女說,「我不是你對的人,或許你的對的人還在遠方等你呢。」陳男回,「或許吧。」可見吳女認為陳男還在尋覓對象找對的人,她在不知情的情況和已婚陳男發生關係,她跟李女都是受害者,所以駁回李女求償。可上訴。
妻子陽台激吻對象竟是自己父親 辯稱關係「不滿一個月」
新北市驚見一起不倫戀,鄭姓男子與林姓妻子婚後一直與鄭男父親同住,不料某日鄭男返家時,意外撞見妻子與自己親生父親激吻,舉止相當親暱,事後鄭男要求林妻不准再與鄭父見面,且與林妻搬離住處,時隔不久鄭男再度抓包鄭父與林妻私下幽會,氣得向2人提告。據判決書表示,鄭男與林妻結婚多年並與鄭父同住於土城區,前年7月鄭男回家時驚見妻子與1名男子在陽台擁吻,仔細一看竟還是自己親生父親,鄭男當場勃然大怒深感背叛,事後鄭男與妻子搬家與鄭父分居,鄭男與林妻也簽立生活協議書,林妻保證不得再聯絡鄭父。隔月鄭男竟再度撞見2人在河濱公園散步,舉止如同熱戀中的情侶,頓時感受到綠光罩頂,向妻子提起離婚訴訟,且將鄭父告上法院,一審時鄭男向2人求償30萬元,法官最終宣判賠15萬元,遭鄭父上訴,鄭父辯稱2人是出於親情相擁,否認有任何不正當行為。法官審查3人對話紀錄,鄭父明確承認自己與林妻有相吻2次,且向鄭男表示「親嘴有抱一下沒有不承認」、「非常的對不起你」、「我很自責」等言語,林妻也向鄭男辯稱2人「關係未滿1個月」,只有親吻並沒有進一步的行為。二審時法官審酌,鄭父與林妻有男女不正當交往行為,造成鄭男婚姻破裂身心靈受極大痛苦,因此駁回了鄭男父親的上訴,宣判維持一審原判,鄭父應賠償鄭男15萬元精神慰撫金,全案確定。
工研院宿舍過「激烈下午」 研究員搞廠商人妻下場曝
一名在工研院當研究員的吳姓男子,因為工作認識已婚的廠商人妻,2人因此搭上線,被人妻丈夫發現後還是繼續,還一起到工研院度過激烈的下午,稱「最喜歡網咖跟廁所」,丈夫因此對吳男提告,法院判賠50萬。可上訴。判決書指出,人夫主張,吳男因合作廠商工作認識妻子,在2021年過LINE互加為好友,而他知道妻子已婚,妻子在去年2月起,開始跟吳男不正當交往,人夫在隔月意外發現此事,而妻子也坦承,不過2人毫無悔意繼續交往,自對話中可知2人至少於111年5月20日、111年7月15日各發生1次性行為。人夫表示,2人在LINE對話中互相表達愛意,談論性愛過程細節,吳男說,「就是愛液啊,我當然看過」、「而且是在做的時候才流出來」、「你不是也有吃到?也沒有其他味道啦」等。人夫因此對吳男提告,求償120萬元。吳男辯稱,他沒有跟人妻有不正當交往,也沒發生多次性行為,人夫所提出的LINE對話紀錄,不是他傳的。法官勘驗2人對話紀錄,確認LINE帳號是吳男的,而他跟人妻還互傳鹹濕訊息,在去年5月20日行一次「性愛大戰」,之後人妻還去吳男工研院某院區房間,進行一個「激烈的下午」。事後,吳男因擔心自己的表現而頻頻詢問人妻,「上個週五,你的體驗有第一次這麼好嗎」「畢竟你只說我給你一個激烈的下午」「所以沒有第一次舒服嗎,可以這樣說?可能體力有差,你又不太舒服這樣,我不喜歡那個房間,最喜歡網咖跟廁所」等話。吳男還跟人妻說,「我們的確有做了不應該做的事情,我知道這些對你造成多大的傷害」、「犯錯了該被處罰,該賠償就是該賠償;我都願意在你面前下跪跟你認錯」等。法官說,吳男年薪約140到160萬,判他要賠償人夫50萬元。可上訴。
人夫嗨玩車震…醫院停車場「撞擊18分」小三狂嬌喘 正宮見激情片崩潰
屏東一名人妻和丈夫結婚10多年,近日懷疑男方有婚外情,遂查看車上的行車紀錄器,不料竟驚見老公和其他女性在車內親吻、擁抱,還錄下撞擊、女性嬌喘聲,讓她當場崩潰,氣得向小三提告並求償100萬元。屏東地院審理後,認定被告行為已嚴重侵害配偶權,判處小三應賠償30萬元為適當;可上訴。根據判決書,元配主張,她與丈夫於98年2月16日結婚,婚後育有未成年子女2人,詎男方婚後仍長期與多名異性有疑似不正當交往關係,自己考量子女年幼,仍希冀維繫2人之婚姻,無奈對方再次出軌,不僅和被告同車出遊,甚至在醫院停車場內車震,行車紀錄器清楚錄下親吻、撞擊、及女性嬌喘聲。被告辯稱,人妻提出之車輛行車紀錄器內容,實有多名不同女性出現畫面中,雖其中於醫院停車場內攝得之畫面內容顯示,她確實經攝得穿越車輛前方,惟該處為公共停車場,就算自己出現在該場域也合乎常情,單以行車紀錄器攝得之疑似男女間親密行為聲響,實不足以證明即係被告本人所為。屏東地院勘驗約18分鐘影片,發現行車紀錄器拍下被告身影後不久,明顯錄下女子因性行為所發出之呻吟聲,接著出現男子聲音稱「小心喔,我幫你開門」,並錄得關門聲後,被告隨即出現於車頭畫面中,依前揭畫面、聲響連貫之情形判斷,足證車內女性就是被告,判處小三應賠償30萬元為適當;可上訴。
人妻懷疑老公搞小三13年送BMW 怒貼車牌公審慘了
一名彭姓人妻因為懷疑老公搞小三13年,還送小三BMW,她氣到在臉書貼出林女的姓名、職業、車牌號碼等個資,被法院依違反個人資料罪判2個月,易科罰金6萬元。判決書指出,彭妻因為懷疑林女跟老公有不正當交往關係,於2021年3月中把林女的姓名、住址、店面地址、職業、車牌號碼、銀行帳號等個資,貼上臉書公審她,發文說,「噁心的上等人完全不承認養小三13年」、「1/6還開了10萬的支票給小三」等內容。法官認為,彭妻因為懷疑配偶有婚外情,心生不滿揭露林女個資,難認彭妻利用林女個資,是出於誠信原則,更與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0條第1項但書各款所列之免責事由不符。法官說明,彭妻遇事不理性處理,在大家可以瀏覽的臉書社群網站上,揭露林女的個人隱私資訊,對她造成難以彌補之傷害,而彭妻沒有跟林女達成和解,審酌彭妻高中畢業,目前待業中等家庭生活經濟狀況,依違反個人資料罪判2個月,易科罰金6萬元。
人夫爽聽「越南妹喊老公」 正宮怒告獲賠15萬!法官曝原因:他沒糾正
高雄周姓人夫與越南籍阮姓女子在小吃部結識,2人不僅共同出遊,阮女還以「老公」稱呼周男,甚至小吃店女店員也會喊其「姊夫」。周妻懷疑2人不正當交往,憤而離婚並提告求償2百萬,法官最終判處周男、阮女應賠償原告15萬元。據判決書指出,去年4月間阮女傳訊周姓人夫甜喊「老公」,「老公你有沒有去看醫生?身體有沒有好一點?要吃飯喔」,阮女的多名好友向周男敬酒時,甚至直接稱其為「姊夫」。不僅如此,勘驗2人的出遊合照,周男與阮女有搭肩、攬脖、環抱等親密肢體接觸,更曾4度單獨共處一室,足見2人關係十分曖昧,周妻認為配偶權益已嚴重遭到侵害,故向2人提告求償2百萬元。經橋頭地院審理認為,阮女應當知曉周男為有婦之夫,且周男在有配偶的情況下,放任阮女稱呼其為「老公」未予以糾正,顯然關係已非一般朋友正常之交往,因此判處周男、阮女連帶賠償15萬元,全案可上訴。
苗栗某國中校長外遇舊情人 2個月過夜9次激喊「老闆1對2」
苗栗一名國中校長結婚期間,外遇學生時代的舊情人,2人以老闆、秘書互稱,而且校長還將自己的寶貝取名「老爺」、「大爺」,時常透過LINE傳送鹹濕話語,甚至藉公務之便到飯店旅館發生關係。元配發現後氣得提告求償160萬,法院判決曝光。判決書指出,校長和妻子在2002年結婚,卻和學生時代的女友舊情復燃,不顧雙方都已婚,自2017年開始,趁公務、研習、帶學生出團等機會,邀請女方一同出遊,還一起入住飯店,光是2020年7月至9月間,2人同宿過夜就多達9次。雙方在LINE通訊軟體上的對話更是尺度大開,大聊各種男女激情,法官勘驗對話,校長傳送的內容包括「秘書受不了自己坐上來」、「我們是在房間,在餐廳更刺激」、「老闆再累也會滿足妳啊,有沒有很疼妳,感動嗎?」甚至提到要3人行:「2個一起來,老闆1對2,真期待」,還傳送多部色情影片和圖片,要她學知名AV女優,下次再試試看。校長和舊情人的對話訊息超鹹濕。(示意圖/翻攝自photoAC)不只如此,校長還多次批評舊情人的老公,「他一張嘴就沒好話」、「很白目的人啊」、「一刻都不想看到他」、「他只會欺負人,一點都不會檢討自己」、「他只會擺爛」等語,意圖挑撥離間。對此,校長駁斥指控,並透露對話計畫是女方老公沒經過同意取得,侵害隱私權,顯然已違法,因此沒有證據能力。但法官勘驗相關證據,校長和舊情人從早到晚不斷互相報告形成,還互相談論性行為之感受,有逾越普通朋友之不正常往來,侵害元配的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且情節重大。而且在東窗事發後,女方曾傳訊告知:「他看到我手機的訊息,全都知道了」、「我以後不會再跟你聯絡,請你也不要用任何方式跟我聯絡…你讀取這些訊息後我就會把你刪除」,證實2人有不正當交往之事實,最後判賠40萬元。
尪把人帶回家偷偷來⋯正宮回頭目睹「內褲小三躲床邊」 崩潰暴瘦6公斤
新北一名賴姓女子與已婚人夫發展出婚外情,某次躲在住家的臥室內被正宮抓到,婚外情因此曝光。新北地院審理後,判賴女須賠償正宮3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書指出,胡姓人妻與丈夫於2017年10月27日結婚,婚後育有1名未成年子女,數年來相互扶持、感情甚篤,而外包商賴姓女子明知丈夫為有配偶之人,居然於2021年3月與其暗生情愫並開始交往,不僅在LINE對話中調情,還在車輛中約會、親密擁抱,甚至趁她外出旅遊或到外婆家住時,一起到外縣市遊玩,並一同在飯店過夜及發生性行為等逾越一般友誼之不當交往行為。胡姓人妻淚訴,一直到2021年6月,自己返回住處拿東西時,赫然在臥室內發現下半身僅著內褲並躲藏於床側的賴姓女子,這才知道他們的不正當交往關係。她憤而提出離婚,短短2個月內暴瘦6公斤,因此向賴女提出賠償精神撫慰金60萬元。對此賴女喊冤,人夫除刻意摘除其左手無名指之婚戒外,還在2021年3月中向她謊稱已離婚,只不過因為和妻子尚育有一名未成年子女,因此仍住在一起。法官指出,賴女2020年7月因工作業務往來而認識人夫,並知悉對方已結婚,其後因人夫展開追求便決定交往,並同意與其發生性行為,卻僅憑人夫片面說法及未戴婚戒,即相信對方已經離婚。法官認為,賴女為大學畢業,具有相當智識程度,應該知道倘若人夫確實已離婚,其身分證配偶欄即會是空白的,戶籍謄本亦會有相應記載,故於查證上並無任何困難之處,最後認定其侵害配偶權,因此須賠償胡女30萬元,全案可上訴。
渣男所長1/婚內滾嫩妹床遭拔官 他還曾追議員妹被調職
色字頭上一把刀!北市中山分局日前傳出風紀案,長安東路派出所已婚吳姓所長(46歲)爆出不當交往女大生小如(化名),被記一大過拔官調非主管職,小如還找了律師打算提告,本刊也接獲爆料,吳員並非第一次捲入桃色糾紛遭調職,多年前他曾在議會任職,卻因追求某議員胞妹,從議會警衛職務被調回保安大隊,事隔多年再度因女色被拔官調職,甚至可能因此丟了工作,知情人士紛紛搖頭。據了解,吳姓所長今年7月間因緣際會認識單身的女大生小如,小如皮膚白皙,清秀可愛,吳員隱瞞其已婚身分,甜言蜜語展開追求甚至發生關係,之後吳員刻意疏遠,女方遂向民代控訴遭男方始亂終棄,幫自己討公道。吳員知曉小如將發動攻勢,對自己不利,也知道紙包不住火,趕緊主動「自首」配合分局調查,也坦承自己確實跟小如上過床,分局查證屬實後火速開鍘,12月3日發布新聞稿表示所長言行不檢點,將他記一大過且拔官,改調內勤行政組。不過,據悉小如已經打算提告男方妨害性自主,2人關係究竟是情侶抑或是其他則有待司法審理定奪。另有知情人士爆料吳員因女色被調職非首次,直指「所長是渣男」。約16年前吳員由保安大隊支援台北市議會擔任駐衛警,因已婚卻泡上某議員妹妹,最後下場是從議會被調回保安大隊,這起桃色緋聞在當年傳得沸沸揚揚,許多人印象深刻。該名議員回憶,當年吳員聲稱自己未婚,對妹妹猛烈追求獻殷勤,當時他擔心公私不分反對2人戀愛,還曾力勸妹妹不要與其交往,未料約半年後得知吳員追求妹妹之時早就是已婚身分,周遭知情者均相當氣憤;至於為何吳員會從議會調回保大,該議員只強調「我沒那麼厲害」,並不清楚中間原委。日前吳員再度因已婚身分與單身女子有不正當交往關係遭拔官記過,知情者稱「不意外」。不過,近期警界將有一波人事異動,據傳吳員正積極爭取大安區天下第一所敦南所所長之位,如今爆出該桃色事件,吳員直接中箭落馬。任職保大小隊長時吳員靠著車輛攔查,績效嚇嚇叫,2015年3月他因帶班查獲50件毒品案接受市長柯文哲表揚,晚上又抓到3毒蟲。(圖/報系資料照)本刊調查,吳員警專13期畢業,曾獲全國肅毒楷模及第51屆全國模範警察的榮譽,他在保安大隊任職期間攔檢查毒績效嚇嚇叫,多次抓毒有功登上媒體版面,其中一名專幫名人豪客開車的駕駛也栽在他的手上,吳員鷹眼識破駕駛將咖啡罐改裝為安非他命吸食器,還從車上搜出安毒。因為攔檢績效頗豐,吳員還曾被邀到警大上課,傳授攔檢技巧。對於相關指控,本刊透過電話與臉書留言給吳員詢問,但至截稿前均未獲得回應。
許藍方不倫戀法院判決書曝光 摩鐵約會人夫「互稱寶貝」讓她敗訴
有「最美性學博士」稱號的許藍方遭到其學長康鈞尉醫師的太太劉友臻指控,認為她和康男友不倫婚外情,指控她侵害配偶權要求她說明並道歉,最後告上法院求償300萬,最後許藍方敗訴必須賠償劉女50萬,如今判決書也曝光,當中許藍方和康男多次到不同場所約會,也讓法院認為她的確有隊原配配偶權構成侵害。許藍方敗訴後曾發出五點聲明反駁,更曾表示自己好幾次都想破口大罵。(圖/翻攝自許藍方臉書)據《鏡週刊》報導,台北地院的判決書中指出,許藍方從2020年9月底到11月中旬,和康男有密切關係,兩人更到多個地點約會,包含KTV、台北東區酒吧、許藍方內湖住處、汽車旅館等。劉女提出的證據當中,有許康兩人的對話紀錄,兩人互稱對方「寶貝」更有不少曖昧對話,甚至有兩人談到發生性關係的言論,法官比對對話紀錄與許藍方的臉書動態中,動態貼文的行為多處相當,認為兩人確實訊息對話真實,也認為兩人已經超過了朋友互動的分際,有不正當交往關係存在,因此對原告的配偶權構成侵害,判許藍方須賠償50萬元,全案可上訴。
尪煞到正妹直播主…瘋狂斗內衝「頭號粉絲」成功連結女神 人妻怒提告
高雄一名林姓男子透過直播平台看到外型亮眼的鄭姓女子,對她一見鍾情,開始瘋狂斗內,金額直衝頭號粉絲,後來成功將鄭女約出,2人不僅一同出遊、看電影,甚至相偕至飯店開房,氣得林妻提告求償。對此,鄭女辯稱,自己和林男的互動僅屬粉絲福利,雙方並未逾越正常男女分際,但仍遭高雄地院判賠20萬元。根據判決書,林妻主張,她和丈夫原同住在高雄市,後因前往澎湖縣經營娃娃機台店而搬至澎湖居住,嗣2人之幼子出生後,為就近婆家照顧,自己便與幼子搬回高雄市,偶爾攜幼子至澎湖團聚,不料男方竟從2020年開始與鄭女交往,2人多次出遊同宿,已逾越與有配偶之人交遊所應謹守之界限,憤而求償100萬元。針對人妻指控,鄭女辯稱,直播主平日工作內容須與粉絲互動、聊天、出遊、用餐、舉辦聚會等,當時自己到澎湖旅遊,期間和林男及其他粉絲聚會、唱歌,類似互動僅為粉絲福利,並無逾越一般人程度之交往,後來林男送她回飯店,男方拍照後即離開現場,2人並未一起過夜,況且她根本不知道對方已婚。不過,高雄地院查出,鄭女曾從林男友人口中得知他有家庭,卻仍和林男一起看電影,期間任由男方攬住其腰際及頭部靠近等親密舉動,事後一起返回飯店,並非直播主與粉絲間應有之互動,足認被告與人夫已有不正當交往,影響林妻的婚姻權益,審酌雙方智識程度、收入等情狀,判處鄭女須賠償20萬元;可上訴。
小隊長翹班帶女友人爽喝成破口 基隆市警局:從重追究不正當交往也要查
本土疫情近日升溫,基隆市警局有多名員警染疫,4個分局都有個案,連刑大都淪陷,更害的市長林右昌必須隔離,防疫破口則是第一分局汪姓小隊長在上班時無假外出,與二分局林姓偵查隊長到小吃部與女友人爽喝宴飲,基隆市警局今日表示將從重追究違失人員,並了解有不正常感情交往情勢。基隆市警局表示,經調查發現汪員夜勤不假外出,偕同林員深夜至小吃店與女子飲宴,且染疫確診後,汪、林二員對疫調隱瞞不實,致多位同仁染疫,形成防疫破口,已嚴重影響警譽,本局本不輕縱、不庇佑、不護短原則,將從重追究當事人責任,並再深入瞭解有無不正常感情交往情事,於查實後依相關規定辦理。基隆市警局提到,當前重點為維護全體警察同仁之健康,本局已實施全面篩檢並妥適分配勤務,內政部警政署並即時調派基隆港務警察總隊警力支援本市治安及防疫工作,本局同仁堅守崗位,各項警政服務不中斷,請市民不用擔心。
懷疑枕邊人與男同事有染 醋夫撂3友人痛毆小王
新北市中和一間進口車廠的女業務,其夫懷疑她與蔡姓同事有染,竟夥同3名友人到他們公司,徒手毆打蔡男,導致對方頭部受傷,案發後,警方循線找到動手的4人,訊後依傷害及妨害秩序罪嫌移送法辦。警方調查,24歲的曾男日前發現,在車廠當業務的妻子與公司裡26歲的同事蔡男有不正當交往,本月9日下午3時許,揪朋友趙男(23歲)、陳男(22歲)及楊男(23歲)3人前往中和區建一路的車廠,與蔡男當面理論,沒想到雙方竟一言不合打成一團;曾男一夥人逞兇後,結伴徒步離去,車廠工作人員見狀,緊急通報警方到場處理。警方獲報後,發現蔡男頭部有鈍挫傷,隨後通知曾男等4人到案說明,經調閱監視器,確認雙方均有動手,且互相指控提告,而車廠對此低調不願多做回應,但當天就將蔡男開除。
正宮跟監人夫警見「鮮肉所長」赤裸上身 驚:老公被掰彎
新北警界驚爆「甲甲」戀!某分駐所男所長與所內已婚男警利用上班時間在所內廁所發生性關係,甚至還在外租套房築起「愛的小屋」,2人感情好到一天大戰數十回,幾乎天天要補充潤滑液,警員妻子察覺有異找徵信社抓姦在床,憤而到臉書社團「爆料公社」大爆內幕;新北警局表示,員警妻子提告所長和誘罪,警局已將所長函送偵辦,另以所長涉不正當交往記過調職。這位警員妻子13日在臉書「爆料公社」控訴,新北市某警大法律系畢業的28歲分駐所長,去年中到任後就「掰彎她老公」,和她擔任警員的40歲丈夫眉來眼去,今年1月中,所內同事發現所長與她老公,2人多次一前一後進出廁所甚久,懷疑兩人關係不單純。女子指出,所內所有人都知道她的丈夫已婚,想不到會發生這段「甲甲戀情」,該名分駐所長不僅在工作時間常與她丈夫約會,甚至還在淡水租了一間套房方便偷情,所長為了取悅她老公甚至會在車上為她老公「服務」,2人1天大戰好幾回合,潤滑液幾乎每天補貨。女子指控,所長仗著父親是警界高層因此態度囂張,她句句屬實,新北警局為了滅火,事後將所長調職,大家不相信都可以打電話詢問。據了解,女子發現丈夫行為怪異後找徵信社跟監,發現丈夫與所長有不軌行為,她和徵信社闖入套房抓姦時,她的丈夫衣衫完整,所長赤裸上半身,憤而提告所長和誘罪。分局則以個資問題,不願證實該所長父親是否為警界高層。分局表示,3月底接獲民眾報案警員與所長發生婚外情,隨即查辦當事人,除移送地檢署偵辦外,另依勤務不落實及不正常感情交往部分,分予申誠、記過及調職處分,並加強督導考核。
妻子抓姦驚見尪「與半裸上司同處一室」 所長火速遭拔官調職
北海岸某所長今日遭爆料,指他與已婚男下屬過從甚密,男下屬妻子甚至找來徵信社跟監,並於日前到所長租屋處抓姦,發現所長半裸僅著褲子休息,男下屬則衣著整齊,2人共處一室,該名妻子憤而向督察組提出控訴,所長則現已被拔官調離單位。該名下屬在派出所多年,所長去年上任,2人並在駐地另租套房,所內其他同仁發現他們過從甚密,還曾一前一後進入廁所,下屬妻子知道後,找上徵信社跟監,並於日前到所長租屋處「抓姦」。據悉,下屬妻子帶著徵信社進屋時,2人正同處一室,所長半裸僅著褲子,躺在床上休息,該名下屬則衣著完整,妻子認定2人有不正當交往,憤而向督察組提出控訴。警分局獲報後,已立刻將該名所長拔官調職,全案現已進入司法程序,確切案情則還須釐清。
屏東警一周爽嫖3次!歡愉到一半同事來了...跳樓奔逃摔斷腿 下場出爐
屏東警分局日前接獲檢舉,一間護膚店疑似經營色情媒介,沒想到人員到場後,發現「自己人」盧姓員警也在現場;盧員一看到同仁,立刻轉身跳樓,導致雙腿骨頭碎裂。經查,盧員與色情應召站業者有不正當交往,因此記大過一支,調整職務到恆春警分局。警方表示,盧姓員警已有20多年資歷,在警局擔任教官近10年;日前有民眾檢舉,稱有員警涉嫌包庇色情理容院,以民宅作為掩護從事媒介性交易,沒想到破門查緝當天,盧員竟然在場,還心虛逃跑,從3樓高一躍而下。所幸盧員送醫後無大礙,不過雙腿骨頭碎裂,需要一段時間才能康復。據了解,盧員每周都會到應召站3次;警方破門搜索的當下,他正與應召女子在進行性交易。屏東縣警局則表示,盧員與色情應召站業者有不當交往,且涉及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屬實,嚴重損害警察形象,為了整頓警紀,經人評會決議記盧員大過一支,調整至恆春分局服務。
獨/派出所所長吃好友老婆死不認 法院認證:2人確有一腿
本刊今年7月獨家披露嘉義縣朴子派出已婚所長黃怡文勾搭警友站顧問小果(化名)的老婆紀女,小果發現2人使用過的保險套及互傳曖昧簡訊後,直接向警局督察室申訴,黃卻打死不認,警局也認定黃沒錯;小果決定向2人提告,如今經法院認證,黃男有偷吃事實,一審判黃男敗訴。外號金頭腦的黃怡文偷吃好友妻子,被其他同仁私下笑稱是「金老二」,今法院判黃敗訴並須賠20萬元,黃得知判決後未上訴。(圖/翻攝朴子警分局臉書)判決書指出,黃怡文與小果2人是國中多年好友,黃怡文卻利用好友小果信任,偷吃好兄弟小果的太太,黃男還喜歡在自家車內搞車震,與紀女打炮次數超過10多次,深夜時黃男還傳「愛妳」、「比比,出來陪我好嗎」等語給紀女,紀女也坦承與黃男出軌的事實,後來小果也跟紀女離婚。法院比對黃男手機簡訊內容,都是警局工作群組跟與紀女對話,判定是手機是黃男所有,並認定黃男與紀女確有一腿。(圖/宋柏誼翻攝)法院審理,黃男曾在警友會餐敘中向小果道歉,對話盡是黃男表示歉意的內容,如「欠你多少我就還你多少,我沒有怨言」、「我也不會說怎麼樣,因為這是我欠你的」;加上黃男有一次喝得爛醉,竟把手機交給小果,叫小果打給紀女時,小果起疑趁機翻拍黃的手機簡訊,證實該手機是黃男的警職身分,上述種種鐵證,法院認定黃男與紀女確實有一腿,黃男得知後同意此判決也未上訴二審。嘉義地方法院認為,黃怡文身為警職,卻不思維護治安責任,反而與已婚紀女有不正當交往且發生性行為,黃男還反控小果杜撰亂編,此屬破壞小果與紀女婚姻幸福,導致2人因此離婚,已嚴重侵害小果的配偶權並判賠20萬元。小果對此表示,他心情並沒有感到雀躍,因為一開始小果還擔心會影響好友黃男的官途,所以對外遇一事隱忍不發,但黃男卻在法庭上繼續死辯,對於所提出的抓姦證據完全一概否認,他說:「這是一場遲來的正義,原來人性是這麼卑劣,我從此不會再相信警察」。前警大教授高哲翰痛批「朋友妻不可戲,這個所長(指黃怡文)已經嚴重不適任,未來也不該再擔任各項主管職,簡直影響警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