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營業常規
」 許勝雄繳不出財報「這兩家」7萬股民股票成壁紙 還有一家危險了
繼手機代工廠華冠(8101)8月22日下市,近2.4萬名股東手中的股票淪壁紙後,證交所9日表示,廷鑫(2358)與昶虹(2443)因未依法在期限公告申報去年財務報告,其上市有價證券自今年4月8日起停止買賣,至10月8日交易暫停已滿6個月,將在11月19日起終止上市;據統計,仍有3.9萬名股東持有廷鑫股票,昶虹則有3.07萬名股東,若11月7日前,這兩家公司還未完成最後補救,那這約7萬股民就只能血本無歸。昶虹為1996年成立,2001年起在證交所上市,主要產品為光碟及多媒體產品製造,原名為「新利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更名為「億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再次更名為「昶虹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自2011年第二季起,光碟產品因不符成本效益相繼停產,而後受全球疫情影響,昶虹轉型拓展醫療產品開發與銷售,但仍無法挽救公司營運,近五年沒有配息紀錄,據4月3日的最終收盤價格是3.57元,今年7月營收為290萬元。廷鑫成立於1987年,1996年上市,原為顯示器品牌供應商,2012年轉為銷售鋁合金產品,2017年增加皮件產品,2018年踏入醫療器材產業;去年12月傳出拖欠下游貨款、12月的員工薪水僅發1萬元狀況,以及高層人士異動頻繁,該公司還出來開記者表示無跳票一事。廷鑫5月時為改善公司結構,宣布要處分台南市仁德區土地及廠房,土地鑑價約13億元。另外還有一家公司很危險,就是上櫃公司牧東(4950),同樣沒交財報被金管會點名,去年被停止交易,直至今年9月3日才重訊公告已補行申報財報,並於同月5日恢復交易,但牧東10月8日被新北地檢署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兵分24路搜索。檢調查出,牧東前董事長游盛聯、蔡元培與生活工場負責人王慶輝等人,安排牧東與生活工場等廠商虛偽交易,以不合營業常規的預付貨款方式,進行居家用品及生產設備採購等交易,金額達1億7000餘萬元,填製不實會計憑證及財報掩飾犯行,再提領交易金額隱匿金流,導致牧東公司遭受約7000萬元重大損害,新北地檢署已聲押蔡元培、王慶輝等7人獲准。
牧東前董座、生活工場老董涉嫌掏空公司 7人遭收押禁見
上櫃公司牧東前董事長蔡元培、游盛聯與生活工場負責人王慶輝等人涉利用假交易掏空牧東公司,使牧東公司受到7000萬餘損害,新北地檢署8日指揮調查官兵分24路搜索,帶回蔡元培等19人,複訊後針對蔡、王等7人向新北地方法院聲請收押禁見裁准,游盛聯等則獲諭知5萬至300萬不等交保。檢調調查,蔡元培、王慶輝等人自2021年起,以不利益且不合營業常規的預付貨款方式,進行虛偽居家用品、生產設備採購交易約1億7000萬餘元,又填製不實會計憑證與財報掩飾犯行後,再提醒交易金額、隱匿不法所得金流,掏空牧東公司7000萬餘元。新北地檢署企業專組檢察官王涂芝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8日兵分24路到新北市土城區、台北市內湖區,即牧東公司與被告住居所等處執行搜索,查扣會計傳票、手機、硬碟與存摺等證物,並帶回蔡元培、王慶輝與游盛聯等19人。複訊後檢方認為蔡元培、王慶輝等7人涉犯《證券交易法》、《商業會計法》、《洗錢防制法》等罪嫌重大,且有勾串、滅證之虞,向新北院聲請收押禁見,稍早法院裁定收押禁見,游盛聯則獲諭知300萬元交保。牧東日前才因繳不出財報,於去年被停止交易,直至今年9月3日才重訊公告已補行申報財報,並於同月5日恢復交易,游盛聯、蔡元培皆曾擔任董事長一職。★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高層聯手操縱股價釀災 必翔實業前董座蔣清明二審遭重判8年
必翔實業前董事長伍必翔與前任董座蔣清明,因涉及操縱子公司股價、挪用公司資金護盤,造成公司損失約4億元,9日遭台灣高等法院依證券交易法使公司受不利益交易罪,分別判處伍必翔4年6個月徒刑,蔣清明8年徒刑,2人皆可上訴。據悉,蔣清明更被指控利用大陸子公司資金進行非法匯款,從2006年9月起,蔣在未經公司董事會同意的情況下,指示其女兒戴佳瑀頻繁將揚明實業(浙江)公司帳上的資金以假交易和借貸名義匯出,總計達人民幣1億7000萬元,這些款項部分流入戴佳瑀的個人戶頭。台北地方法院一審時,將伍必翔判處5年2個月有期徒刑,蔣清明則分別被判5年6個月與7年,但未合併執行刑期,戴佳瑀因在一審審理期間過世,公訴不受理,伍必翔與蔣清明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二審中,法官指出,伍必翔和蔣清明明知必翔電能公司存在影響股價的重大事由卻未予公告,致使市場價格未能充分反映公司價值,進而進行不合營業常規的交易,導致必翔實業在2006年3月27日至29日期間,購回必翔電能高科技公司股權,耗費約7億7538萬元,僅在3月30日,必翔電能便發布重大不利消息,使公司面臨近4億元的損失。法院認為,伍必翔與蔣清明罔顧股東權益,違背忠實義務,導致公司及股東遭受重大損失,嚴重危害證券市場穩定及投資人權益,鑒於2人之前在公司經營上有一定成就,但因經營不善而犯下大錯,法官最終判處伍必翔4年6個月有期徒刑,蔣清明則因兩項罪名各判5年與6年,合併應執行8年有期徒刑。
內部公文曝光3/金寶遭指賤賣4.6萬張庫藏股 涉圖利仁寶違營業常規
金寶和仁寶公司高層遭檢舉,涉嫌隱瞞金寶公司即將接獲知名手機大廠大訂單,疑似賤賣4.6萬張金寶庫藏股票給仁寶公司,根據金寶公司2021年5月14日公布重訊,這筆6.1億元的股票交易,涉嫌圖利仁寶、違反營業常規,害金寶至少損失1.65億元,公司相關高層是否觸犯《證券交易法》第171條的特別背信罪,金管會和檢調機關應該盡快介入調查釐清。仁寶公司內部人士指出,金寶公司董事長許勝雄身兼子公司吉寶投資公司董事長、還是仁寶公司及其子公司鵬寶公司董事長,陳瑞聰是仁寶公司副董事長和金寶公司董事,陳威昌則是金寶公司總經理、吉寶公司董事,並兼任鵬寶公司派駐金寶董事會的法人代表,翁宗斌則是仁寶公司總經理與董事及鵬寶公司董事。許勝雄、陳瑞聰等人在去年3月31日、金寶5月14日召開董事會前,指示仁寶公司買進金寶公司4.6萬張庫藏股票,許、陳兩人皆未利益迴避。仁寶內部人士指出,仁寶買金寶股票將造成賣方金寶公司鉅額虧損,且許勝雄和陳威昌未把賣股將造成虧損1.65億元、及知名手機大廠大訂單的消息告訴其他金寶董事,涉嫌圖利和利益輸送給仁寶公司,違背許、陳兩人在金寶職務的善良管理人行為,實在令人難以置信。另外,金寶公司只有一家吉寶投資公司,金、仁寶高層卻以加強合作為由,隱匿吉寶公司持有的金寶庫藏股效益,把吉寶的4.6萬張庫藏股票賣給仁寶,趁機合併消滅吉寶公司,如果真的要加強金仁寶的合作,特別是未來金寶業績會高度成長,吉寶應該留著金寶的庫藏股,等合適機會再處分掉,而不是賣掉金寶庫藏股再把吉寶消滅掉。根據《證交法》第171條第1項的特別背信罪,公開發行公司的董監事、經理人,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利益,違背職務行為造成公司損失500萬元以上,或以直接或間接方式,使公司為不利益之交易,且不合營業常規,致使公司遭受重大損失,都成立特別背信罪。金寶公司去年4月股價最高達18.20元,去年5月10日前的股價仍有15.80元水準。(圖/翻攝YAHOO)仁寶公司內部核示公文顯示,仁寶自行評估金寶合理股價區間為12.44元至22.59元。仁寶內部人士指出,既然許勝雄和陳威昌早在去年3月份就已知道金寶去年下半年業績會大幅成長,為何執意要在去年5月14日以13.35元,接近仁寶評估金寶合理股價低標,將金寶庫藏股賣給仁寶?此舉意圖為仁寶的利益,違背他們在金寶公司職務,造成金寶嚴重虧損1.6億元,已違反常理,也對金寶股東權益造成巨大影響。仁寶內部人士指出,仁寶去年3月底核准的內部公文顯示,預定去年5月中下旬買金寶股票,果然在去年5月14日以每股13.35元買進金寶4.6萬張庫藏股票,可是金寶股價從去年4月22日後一路攀升,4月28日已達18.20元,後來雖稍有下跌,但在5月10日前,仍有15.80元以上水準,不料許勝雄和陳威昌等人竟然同意金寶每股13.35元賣給仁寶。根據金寶2019、2020年的年報庫藏股說明頁,均註明庫藏股為4萬6197張股票、價值7億8197.5萬元,因此庫藏股每股成本價為16.93元,但金寶以每股13.35元賣給仁寶,根據去年5月14日公布的重訊,已導致金寶公司虧損1億6524.3萬元,許勝雄等人涉嫌違背他們身為金寶公司職務上善良管理人的責任,意圖為仁寶公司和其個人仁寶公司持股的利益。對此,本刊數度致電金寶公司的媒體聯絡人,對方表示會再回應;仁寶公司的投資人關係部門張經理回應指出,會再向上面長官報告,由於還沒看到資訊,要再查證並調出相關資料。另外,針對股東多次質疑金寶等公司相關問題時,許勝雄先前選擇當下不回應,事後曾透過金寶表示,「捲起袖子把事情做好,對全體股東負責,比較重要」。
金寶董座許勝雄遭控賠錢賣股 董事會議事錄內容曝光!
上市公司金寶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許勝雄,遭控未經董事會同意,竟擅自處分群創光電公司逾2萬1千張股票的董事會議事錄曝光!這份由金寶公司內部人士提供的董事會議事錄指出,許勝雄擅自核可,將金寶公司持有的群創股票1.6萬餘張,及子公司吉寶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持有4.3千餘張群創股票一併賣掉,導致金寶和吉寶共虧損6.4億餘元。議事錄指出,董事沈軾榮質疑股票交易金額已超過3億元,「是否應提討論案而非報告案?」「是否符合會計法規?」並詢問「當初投資統寶金額?」還要求確認「該筆損失是沖減保留盈餘?」並主張須再與公司法務確認。金寶公司董事長許勝雄遭董事和股東質疑,未經董事會同意,擅自處分群創2萬1千餘張股票。(圖/報系資料照,CTWANT合成)公司內部人士提供上述資料,是金寶公司2021年8月3日上午11點30分召開的第18屆第13次臨時董事會議事錄,上面蓋有金寶公司紅色大印,並有許勝雄同年8月10日親筆簽名批示「准」字。議事錄還載明出席這次臨時董事會的董事共有14人,除了許勝雄,還有許勝傑(視訊)、柯長崎(許偉洋代)、許介立(視訊)、沈軾榮(視訊)、周永嘉、陳益昌(視訊)、許偉洋、陳威昌、陳培源、黃玉輝(視訊)、何美玥(視訊)、黃志鵬、謝發達。對於許勝雄擅自賣股案,金寶公司股東先前已向本刊投訴,痛批許勝雄和金寶公司違法,因為根據《證券交易法》第36條之1授權訂定的子法「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15條規定,金寶公司處分3億元以上的有價證劵等資產,須經董事會同意,3億元以下則授權由董事長決定。此外,金寶公司內規也有相關規定。股東表示,許勝雄無視法令和內規,竟在2021年3月23日簽核賣出群創股票,導致金寶公司和吉寶公司在同年5月13日一天內違法出售群創股票,包括金寶持有的16842770股、吉寶持有的4308238股,平均每股售價為20.77元,結果金寶實收股款3億4865萬8301元,吉寶公司實收股款8906萬6335元,合計4億3772萬4636元,與成本價差6億4149萬7941元。股東痛批,金寶和吉寶公司賣股實收股款4億3772萬4636元,已遠超過應先經董事會決議始得處分的3億元門檻,即便只單獨計算金寶公司出脫的群創股票,一樣超過3億元的處分門檻。更令股東氣憤的是,許勝雄明明知道2021年5月13日處分群創股票的隔天,金寶公司就要召開董事會,且5月13日當天證交所的公開資訊觀測站還發布重訊,竟不在隔天董事會報告出售該批群創股票,拖延到同年8月3日才向臨時董事會做本案的事後報告,實在可疑。另外,許勝雄2021年3月23日簽核處分群創股票時的股價約20元,5月13日實際賣出群創股票的股價也約20元,可是從3月23日到5月13日之間,群創收盤價一度高達31.10元,後來就逐漸下跌到出脫時的20元左右。因此讓許多股東十分不解,既然許勝雄擅自決定出脫股票,為何不在股價高檔時賣出,反而在股價下跌回檔後出脫,嚴重損害廣大投資人權益。股東指出,當初許勝雄投資的統寶光電虧損上百億元以上,連帶因為金寶公司和所屬的吉寶公司也因投入18億元,而遭受嚴重波及,後來統寶賣給奇美後又併入群創光電公司,而換得群創股票,但面板業長期不景氣,投資人身受其苦,去年起受到疫情影響,不少民眾宅在家,筆記電腦等面板產品需求暢旺,對面板產業是難得的大景氣,群創光電2020年第2季合併稅後淨利214億元,全年EPS有5至6元的實力,Q3更是傳統旺季、整體供需也健康,許勝雄為何需要趕在2021年5月14日董事會前一天的5月13日售出群創股票?根據《證交法》第171條「不合營業常規交易之特別背信罪」,構成要件為「不合營業常規」和「公司不利益」。專業會計師認為,未經董事會同意就出脫群創股票,已構成「不合營業常規」要件,出脫股票後造成公司損失,導致「公司不利益」,已明顯觸犯「不合營業常規交易之特別背信罪」。股東們已提出檢舉,希望主管機關依法查處本案違法失職之處,檢調機關也應盡速偵辦,才不致讓類似情形一再發生。對此,本刊昨天(19日)下午和今天(20日)上午數度致電金寶公司媒體聯絡人,對方皆未接電話,無法得知回應,不過根據金寶公司今年3月21日公告回應股東指控違法賣股一事指出,「本公司暨子公司吉寶投資處分群創股票係依公司取得與處分資產處理程序辦理,對於股東及媒體不實指控,本公司將保留相關法律追訴權。」對上述報導,許勝雄董事長回應表示,「口水廣告不能把公司治理做好,我認為現在捲起袖子把事情做好,對全體股東負責,比較重要。」
上市老董偷賣股1/金寶董座許勝雄遭控違法賣股 出脫群創股票慘虧6.4億
身兼海基會代理董事長的上市公司金寶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許勝雄,近來公司內部發生不少問題,遭外界質疑他在公司治理上很有問題,本刊接獲股東爆料,痛批他未經董事會同意,竟擅自處分金寶公司持有的群創光電公司股票1.6萬張,連金寶公司百分之百持股的吉寶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4.3千張群創公司股票也一併賣掉,導致金寶公司和子公司吉寶共虧損6.4億元,股東質疑許勝雄已違反《證券交易法》第171條第1項第2款的「不合營業常規交易之特別背信罪」,已向檢調機關檢舉,股東們希望檢調機關加快腳步偵辦,還給廣大投資人一個公道。股東指出,根據《證券交易法》第36條之1授權訂定的子法「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15條規定,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不動產或其他資產達3億元以上,應提交董事會通過及監察人承認後,才能簽約及支付款項。另外,金寶公司內規、「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第4條第1項和第2項等條文也有類似規定,並指「單項金額在3億元以下者,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決行」。上述法令和金寶內規簡單來說,就是規定金寶公司處分3億元以上的有價證劵等資產,須經董事會同意,3億元以下則授權由董事長決定。股東質疑許勝雄長期擔任金寶公司負責人,竟無視法令和內規,竟指示金寶公司總經理陳威昌等下屬,以2021年3月23日為董事長簽核日,將金寶公司持有逾10年的群創股票16842770股,及金寶公司子公司吉寶公司持有的群創股票4308238股,全部在同年5月13日一天內出售,導致金寶和吉寶公司慘賠6億4149萬7941元。許勝雄指示下屬出售群創光電(INNOLUX)股票,導致金寶公司嚴重虧損6.4億元,引發股東不滿。(圖/報系資料照)股東指出,金寶公司和吉寶公司2021年5月13日一天內違法出售群創股票,平均每股售價為20.77元,金寶公司實際收款為3億4865萬8301元,吉寶公司實收股款為8906萬6335元,合計4億3772萬4636元,已遠超過應先經董事會決議始得處分的3億元門檻,即便只單獨計算金寶公司出脫的群創股票,一樣超過3億元的處分門檻。股東表示,更扯的是,許勝雄明明知道2021年5月13日處分群創股票的隔天,金寶公司就要召開董事會,且5月13日當天證交所的公開資訊觀測站還發布重訊,竟不在隔天董事會報告出售該批群創股票,拖延到同年8月3日才向臨時董事會做本案的事後報告,實在可疑。還有,金寶5月13日發布的重訊也大有問題,明明公布金寶出售群創股票達3.4億元,竟還在說明欄的「董事會通過日期」項目刊登「不適用」,重訊明顯違法不實!最令股東氣憤的是,根據金寶公司2021年8月3日召開的臨時董事會議事錄所載:「金寶與吉寶個別持有群創股票情形及出售結果」顯示,竟以同年3月17日、金寶內部簽報建議賣出群創每股售價為15.95元,預估成交金額2億6864萬2166元,且簽報當日(3月17日)收盤價16.8元,設算成交金額為2億8295萬8519元,認定金寶簽報時的建議售價和市價預估總金額均低於3億元門檻。另外,吉寶也在同日(3月17日)比照金寶模式及每股價格簽報建議出售群創股票,預估成交金額6871萬6396元,設算成交金額為7237萬8398元,一樣也認定低於3億元門檻。許勝雄未經董事會同意,出售金寶和子公司吉寶持有的群創股票共2.1萬張,且全部在股價回檔的去年5月13日一天內出售。(圖/翻攝自網路)專業會計師指出,雖然金寶內部簽呈當天未達須向董事會呈報的3億元門檻,但是製作簽呈日或董事長簽核日,絕非確定交易對象及交易金額之日,依相關規定,應以交易簽約日、付款日、委託成交日、過戶日、董事會決議日或其他足資確定交易對象及交易金額之日,才能作為是否達到3億元門檻的標準,本案未經董事會通過擅自出脫群創股票,已嚴重違反《證交法》子法「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根據《證交法》第171條「不合營業常規交易之特別背信罪」,構成要件為「不合營業常規」和「公司不利益」。專業會計師認為,未經董事會同意就出脫群創股票,已構成「不合營業常規」要件,出脫股票後造成公司損失,導致「公司不利益」,已明顯觸犯「不合營業常規交易之特別背信罪」。股東們希望主管機關依法查處本案違法失職之處,檢調機關也應盡速偵辦,才不致讓類似情形一再發生。對此,本刊致電金寶公司董事長許勝雄,一位女性接電話後,詢問有甚麼事要找他?本刊告知是週刊王有事想詢問許,對方聽到這裡,未等本刊問完問題即掛上電話。隔天本刊再度致電,一位女性接電話後,則表示記者打錯電話。截至發稿前,無法得知許勝雄回應。
蘇嘉全外甥遭控圖利親屬 張仲傑獲不起訴「司法還我清白」
前總統府秘書長蘇嘉全外甥張仲傑遭檢舉,未利益迴避圖利親屬,事後請辭唐榮鐵工廠總經理一職,靜待司法調查。8月底高雄地方檢察署偵查終結,認為張仲傑並無自該公司或關係人收受不正利益,且多項採購均符合規定,檢察官予以不起訴處分。張仲傑10日受訪表示,司法還他清白,總算對家人有個交代。林為洲、孔文吉去年召開記者會,直指張仲傑在國營的唐榮鐵工廠,從技術員直升總經理,年薪高達400萬,還讓家人承包公司業務,不僅將公司員工旅遊交給次子承包,公司的物資採購也由長子負責,員工制服則交由妻子開設的公司直接採購,毫不避諱,質疑他涉入弊案。台灣高等檢察署發交高雄地檢署偵辦,以查明張仲傑有無違反證券交易法、背信等情事。針對張仲傑次子遭控獨家承攬唐榮公司106年度員工自強活動,張仲傑均否認參與或施壓關說。雄檢檢察官偵辦調閱員工自強活動採購案卷宗,發現時任董事的張並未簽呈會章,且相關證人也證稱張沒參與員工採購活動,採購案更未浮報價格或違反相關規定。另對佳侑公司承攬唐榮公司制服採購案方面,檢方指出,這些採購案均未違反唐榮公司的採購規範,對張仲傑而言,也不是屬於關係人交易,且查無任何不合營業常規,或者導致唐榮公司受有損害的情事。因此,張仲傑並未觸犯《證券交易法》及《刑法》背信罪責。不起訴處分書指出,經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清查張仲傑與相關親屬金融帳戶往來明細,均查無雙方有收受不正利益,考量唐榮公司在程序上均符合內部規定,客觀上也沒受損害,加上沒有其他證據證明遭控犯行,據此認定罪嫌不足。雄檢指出,張仲傑身為唐榮公司董事或一級主管,雖未進行利益迴避,但這屬於該公司內部行政管理監督事項,並不涉及刑事不法,所以應由唐榮公司循其他程序處理,偵結後處分不起訴。張仲傑今天受訪表示,去年因為國民黨的抹黑,面對這樣政治鬥爭下的打擊,內心經歷很多煎熬,他一直認為自己是清白的,也在第一時間主動請辭,接受司法調查,「經過這一年來,司法還我清白」,也對家人、親戚朋友有個交代。至於是否希望國民黨立委出面道歉?張僅說,「有可能嗎?不可能吧。」
黃育仁又挨告!1.5億元去向不明 聯昌大動作控告前董事長
上市電子零組件公司、東元集團子公司聯昌(2431)委任律師黃聖棻、律師文大中,今天(19日)向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申告聯昌前董事長黃育仁等人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之「非常規交易罪」等罪嫌,並請求檢察官儘速發動偵查,以維護股東及投資大眾之權益。聯昌公司指出,黃育仁於100年6月起至110年3月間擔任聯昌公司董事長,依據目前查得資訊,質疑黃育仁在擔任董事長期間,藉由簽署疑似虛假服務合約、佣金合約等方式,將高達約新台幣1.5億元以上之款項匯往國外特定第三人之帳戶內,但聯昌公司卻查無具體交易履約事實及資料,包括其中服務合約的首年匯款即超過百萬美元,但當年度卻連最基本的發票憑證都沒有取得;另外黃育仁為白電合約也給付近超過百萬美元,但聯昌公司根本連一張白電產品訂單也沒接到。聯昌公司指出,黃育仁指示將鉅額資金匯往國外特定人帳戶,卻對聯昌公司營收無明顯助益,已涉嫌導致聯昌公司承受不當交易風險及損害,似屬不合營業常規交易。聯昌公司為維護投資人權益,依法提出刑事告訴,將目前搜集資料及證據提供給台北地檢,請求檢察官積極偵辦。聯昌電子並強調,告訴事實中所指的契約及巨額資金外流,都是由黃育仁先生個人決行或指示,且查無任何工作對價。遺憾黃育仁先生對於提告內容未能具體解釋說明,只是模糊焦點。此外,上述契約及鉅額資金外流,涉及金額龐大,金額高達約1.5億元,其合約金額和內容未曾在董事會討論決議,其他董事無從知悉,更無共犯問題。請黃育仁先生不要顧左右而言他,牽連無關者。聯昌指出,由於今年5月間接獲員工檢舉後,經過內部查證,並與外部律師反覆討論,耗時詳為調查,確認黃育仁先生確實涉有違反證交法上特別背信等罪之重嫌。聯昌公司為上市公司,一旦發現不法,即應積極處理,依法提告乃為符合公司治理,並維護公司及投資大眾權益。聯昌表示,聯昌之提告與黃茂雄先生無關,請黃育仁先生正視自己錯誤,嚴肅面對司法,不要模糊焦點,把攸關公司治理、公眾利益的大是大非問題,混淆為個人家庭家族糾紛。聯昌公司重申對前任負責人黃育仁等人的不法行為造成公司重大損害深表遺憾,將依法追究其責任,以維護股東及公司的權益。左起為律師文大中、黃聖棻律師。(圖/聯昌電子提供) 對此,聯昌電子前董事長黃育仁今天也提出以下三點說明。一、聯昌公司主要客戶來自韓國,因此會與韓國廠商簽訂代理、銷售及業務推廣等合約,且該等合約均係延續數年以上,實屬正常業務經營產生之合約,並無任何涉及掏空背信之問題,更沒有一毛錢進到本人的私人口袋,倘若真有任何掏空背信之情,何以數年後之現在,正值東元電機經營權紛紛之際才提告?顯然是子虛烏有之不實指控!二、況且,本人在聯昌公司僅係東元公司之法人代表,東元公司尚指派董事長邱純枝、總經理連昭志等擔任聯昌公司董事,故對於聯昌公司會與韓國廠商簽訂代理、銷售及業務推廣等合約,且該等合約均係延續數年以上之情事,渠等均一清二楚,如果本人有任何涉及掏空背信之問題,渠等豈非也是共犯?三、此次東元公司經營權之爭,正是理念之爭,是東元公司股東純粹期望東元公司改革進步的聲音,能夠為東元公司帶來不同的發展方向與未來,然對於僅僅只是單純訴求改革與進步的聲音,都要用抹黑、栽贓嫁禍的方式來迫使股東噤聲,這樣的方式,能夠獲得社會的認同嗎?受人敬重的黃會長,也是我尊敬的父親,您不是才說過:「選舉是一時的,家人是永遠的人生伴侶,也是愛和關懷的原動力,希望一切紛擾能盡快歸於平靜」,難道您忘了嗎?這次東元公司的選舉是訴求改革與進步,而不是無止盡的抹黑與栽贓,難道東元公司只能就此墮入深淵,步向沉淪了嗎?誠懇地籲請黃茂雄會長共同支持東元公司的改革,還東元公司一個正向值得期許的未來!選舉是一時的,但兒子育仁對您的感恩與敬重是永遠的。
「台版特斯拉」涉掏空4.8億 淳紳公司董事陳明煒移送北檢
檢調偵辦上櫃的淳紳公司掏空案,調查局台北市調處將淳紳董事,也是融資併購合作處協理的陳明煒移送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複訊後認為陳涉案嫌疑重大,且有勾串證人之虞,向台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淳紳公司董事長沈瑋等人是被控自2016到2019年,陸續移轉淳紳公司重要的研發成果及重要資產到TPHK公司、調度淳紳公司員工到TPHK公司工作,並陸續安排不合營業常規的名目掏空,如支出約1.5億元的「淳紳公司向TPHK公司採購電池包專利使用權」、約1.4億元的「代理銷售電動轎跑車」及約1.3億元的「採購零組件」等,使淳紳公司產生大額的現金流出,變相讓沈瑋透過他掌控的TPHK公司獲取私人不法利益。此外,沈瑋等人也假藉如「特別獎金」等名目,從TPHK公司中套取來自淳紳公司的款項約6000萬,同時,為避免被發現這些掏空行為,還在2019年股東會年報、將應揭露的董事薪酬資訊上虛偽隱匿,使股東無法透過年報得知沈瑋實際上支領的真實薪資。
檢調兵分12路約談12人 淳紳電動車掏空4.8億
以「Thunder Power」發出打造顛覆市場電動車品牌豪語的淳紳公司董事長沈瑋,爆出涉嫌藉各種名目掏空公司4.8億元,台北地檢署4日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處兵分12路,搜索位於北市基隆路二段的淳紳公司及沈瑋等人住處,並約談沈瑋夫婦等12人,依違反證交法非常規交易、特別背信、公司年報資料內容虛偽不實等罪晚間嫌移送北檢複訊。2015年法蘭克福車展上Thunder Power電動車第一次亮相,沈瑋發下豪語效法特斯拉,打造電動車品牌。2019年10月更宣布轉投資昶洧集團,與國機智駿汽車簽訂汽車生產合作意向,將透過國機智駿的新能源汽車生產資質,代工生產昶洧電動車。不過,檢調發現,沈瑋早在2015、16年間,就以在台灣被駁回的GPS專利技術,空手取得TPHK(香港商昶洧香港有限公司)全部控制權,再掏空股票上櫃的淳紳公司。2016到2019年,沈瑋陸續移轉淳紳公司重要研發成果及資產到TPHK、調度淳紳員工到TPHK工作,並陸續安排不合營業常規的名目掏空,如支出約1.5億的「淳紳公司向TPHK公司採購電池包專利使用權」、約1.4億的代理銷售電動轎跑車及約1.3億的採購零組件等,使淳紳公司產生大額現金流出,變相讓沈瑋透過他掌控的TPHK公司獲取私人不法利益。沈瑋等人也假藉特別獎金等名目,從TPHK公司中套取來自淳紳公司的款項約6000萬。為避免被發現,還在2019年股東會年報,虛偽隱匿應揭露的董事薪酬資訊,使股東無法透過年報得知沈瑋實際支領多少薪資。檢調昨日共約談沈瑋,還有擔任淳紳公司董事的妻子沈周令熊、女婿張子洋、董事陳明煒、劉璧維、財務長秦禮明、會計長黃淑惠、稽核主管藍靜嫻、人資主管彭向陽、法務主管蕭彩綾、前監察人李錦隆,及獨立董事黃文瑞等12人。
華映破產遭控違反證交法 大同董事長500萬元交保
大同集團旗下中華映管宣布破產,大同董事長林郭文艷、前董事長林蔚山被控違法證交法。台北地檢署昨(20)日約談林郭文艷說明,檢察官訊問後,諭令5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大同集團旗下中華映管去年宣布破產,並積欠員工工資。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去年表示,華映投資中國華映科技的承諾事項未揭露,隱匿行為恐影響投資人判斷,涉違反證交法,將依規定移送檢調,大同也應負連帶責任,將一併移送。華映工會今年2月間也到北檢告發林蔚山、林郭文艷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財報不實、不合營業常規、特別背信等罪,並籲請檢調儘速偵辦。北檢昨日約談林郭文艷、前財務長汪志成、華映前總經理林盛昌,並提訊目前服刑中的林蔚山說明,訊後諭令林郭文艷新台幣500萬元交保、林盛昌100萬元交保、汪志成50萬元交保,林蔚山則還押宜蘭監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