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受理
」 憲法法庭 性侵 臉書 釋憲 違規女信徒遭「借竅驅魔」打死 教團6幹部證據不足全無罪
台中宗教團體「中華白陽四貴靈寶聖道會」余姓女幹部等6人,被台中地檢署指控涉嫌於去年(2023)6月以拍痧板打死游姓女信徒,依傷害致死罪起訴。台中地院本月(11月)8日審結宣判,認證據不足,判處6人均無罪,全案還可上訴。台中地院進一步以6人無罪為由,駁回死者父母的提出的附帶民事賠償。本案起因林欣月2014年創設「中華白陽四貴靈寶聖道會」,2019年涉「借竅驅魔」打死信徒,全案起訴後還在審理中。去年6月,大里又傳出35歲游女疑遭虐死案,檢警追查發現,手法疑似2019年的宗教「借竅驅魔」打死信徒案,循線查出當年涉案的4人,包括「總道師」余女和「三才」許女及林姓雙胞胎姊妹等4人,加上去年涉案的詹女、許女。檢方起訴書稱,涉案余女等6位女幹部,自2022年起因分工籌畫宗教活動搬進大里民宅,去年6月4日6人疑因不滿游規畫活動進度落後,涉嫌拿拍痧板暴打游頭、臉、四肢及臀部等處,5日凌晨游疑因橫紋肌溶解症而昏迷,6人卻未將她送醫,還先換掉游身上血衣,並將她反鎖在房內,再找來不知情的鎖匠開鎖,並通報119送醫,台中地檢署去年9月將余依傷害致死及遺棄屍體罪起訴6人。台中地院歷經1年多的審理,合議庭認為依證據顯示,游女平時就習慣使用俗稱「健康神掌」的綠色拍痧板對自己進行拍打理療,無法排除游女主動要求理療情形。加上無證據顯示6人有不滿或教訓被害人的動機,依無罪推定原則和嚴格的證據標準,認定不足以推定有罪,判余女6人均無罪,可上訴。而游女父母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台中地院也做出判決,依刑事訴訟諭知無罪、免訴或不受理,對於附帶民事訴訟,應判決駁回,也駁回游女父母之訴,可上訴。
騎士出車禍「7天後暴斃」 法醫解剖揭真相:吸毒害命
2022年,台中一名田姓女子在開車通過路口時,與周姓機車騎士發生碰撞,造成周男恥骨骨折與身體擦挫傷。周男僅住院1天後便出院,卻在事發7天後身亡,檢方因此依過失致死罪起訴田女。然而法院卻發現,周男在出院後曾經吸毒造成腦壓增高,導致他中風死亡,加上周男家屬未曾提出告訴,因此判決公訴不受理。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這起車禍發生在2022年8月9日下午4時45分,當時田女駕車沿台中市清水區民族路中線車道往臨港路方向行駛,行駛至民族路2段與四維東路交岔路口時,與沿四維東路欲左轉民族路的騎士周男發生碰撞。周男受有右側鈍挫傷合併右側恥骨骨折、臉部損傷、右側肩膀、右側手肘及右手擦挫傷等傷勢,在住院1天後便出院。然而,車禍後第7天、即8月15日中午12時40分,周男突然被發現倒臥在自家浴室內,緊急送往童綜合醫院搶救後,仍因呼吸衰竭、酸血症、慢性腎衰竭而不治死亡。檢方認為田女與周男死亡之間有因果關係,因此依過失致死罪起訴田女。但法官從診斷證明書發現,周男本身患有慢性腎絲球腎病、腎衰竭,車禍送醫檢查時生命跡象穩定,亦無顱內出血。且經法醫解剖確認,周男是因中樞神經衰竭死亡,可見死因與車禍相關性較低。不僅如此,法醫還指出周男的顱內出血可能並非車禍造成,包括他有腦中風傾向、血液內驗出甲基安非他命,且使用安非他命後會引起腦壓增高,研判應該是車禍後5至6天才出血,所以鑑定死因為中樞神經衰竭而死亡。此外,法醫還指出,周男遺體出現出血性肺水腫,可見是使用甲基安非他命造成的病理變化,胃內容物也驗出甲基安非他命與安非他命,因此判斷周男可能在死前1、2天還有施用毒品。由於周男是腎衰竭病人,本就容易出血,又施用安非他命,最終造成血壓增高釀成大出血而死亡,難認田女過失行為與周男死亡有因果關係。此外,因周男家屬在偵查時即表示「希望解剖確定死因後再決定是否對車禍提出告訴」、「回家討論後再決定,如果有和解成立就不提出告訴」等等,卻始終未提出傷害告訴,既然未經合法告訴,故判決本案公訴不受理。可上訴。
爆董娘幫親戚喬職位、主管學歷造假、司機性騷 僑光科大全回應了
僑光科大近期爭議頻傳,多名教職員控餐飲管理系王姓系主任只有國中學歷,卻因為妻子是校董夫人親戚,被提拔為副教授及系主任,而王妻沒有任何專業證照,卻能當助理教授,女兒也輕鬆拿碩士,進校內任職;還有師生涉抄襲、主管偽造學歷、司機性騷學生。對此,僑光科大做出回應。據《鏡週刊》報導,除了王家的爭議行為,助理教授D小姐表示,3月學校召開臨時校務會議,一位行銷與流通管理系老師質疑學生畢業專題嚴重抄襲,2名老師跟10多名學生涉事,老師表示,「報告內容抄襲超過9成,如何處理?指導老師是否究責?」教務長回應,依規定處理。D小姐表示,當時該老師在案發時就跟校長舉發,不過沒得到回應,只好公開此事,學校經過半年都沒處理,反而是教務處希望滅火,因為涉事的是現任學務長,數年前也捲入學倫爭議。報導稱,僑光科大也有主管偽造學歷被追訴。知情教授E先生表示,陸籍的湯姓組長負責國際與兩岸事務,因為常被招待赴陸旅遊,被董事長夫人收乾女兒,直接變成專技助理教授,但因偽造碩士畢業證書被檢舉,她也認罪獲緩起訴。E先生說,校方知情後也沒解雇她,只有讓她轉成職員,薪水更是不減反增。另外,也有校長司機被控性騷擾學生,司機也繼續留任,校方護短行為讓人搖頭。對此,僑光科大指出,王姓、陳姓2主任因在餐飲技術和能力獲肯定,聘為教師,也都符合規定,經過評審通過;另對於王姓、陳姓2主任的女兒輕鬆拿碩士學位的指控,校方表示,2人經法定程序聘任,任職資格跟學位也無關。至於行銷流通管理系師生違反學術倫理,僑光科大說,該案教師一事發生於2017年,2020年校方決議「撤銷其副教授資格證書及五年內不受理其教師資格之審定」,也送教育部備查。僑光科大指出,學生專題涉互相抄襲,經教師舉發也完成委員會審議,依規定懲處,至於指導教師是否違反專業倫理,目前正送評審委員會審理。對湯姓組長爭議,僑光科大說,偽造文書和助理教授不符資格乙案是2016案件,湯組長也自首經法院判決,擔任助理教授也於2019年被教育部列重大行政缺失,扣減獎補助款和招生名額在案。僑光科大表示,湯組長因為有對外關係專長能力,校方聘她當專業經理人,招生輔導成效顯著。董事會司機性騷擾一案,僑光科大表示,校方知情後通報教育部,也將司機調任,也報教育部核備在案,撤銷績優服務人員獲獎資格。《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裁處京華城重建「停止施工勘驗」挨批 蔣萬安喊效果等於實質停工
台北市長蔣萬安15日表示,京華城重建案北市府「不受理實質勘驗」,便已有實質停工之效,呼籲建築起造人、承造人、監造人在停止施工期間,都要做好安全維護。蔣萬安15日出席台北市政府與文策院合作推動「文創產業提升旗艦計畫記者會」時表示,其實在地居民希望希望繼續蓋好京華城以促進地方繁榮,也有民眾擔心地下層貿然停工,恐怕有安全疑慮等。他強調,市府的魄力就是堅定依法行政,自己已要求建管處不受理京華城施工勘驗,而京華城重建案中,地下7層是原本舊建築就有的空間,目前拔地而起出土的第1層已經完工,接下來原定第2層完成樓板後,就要報請施工勘驗,但北市府不會受理。民進黨台北市議員簡舒培則批評,「停止施工勘驗」跟「停工」是兩件事情,前者是主管機關「不勘驗」、「不背書」施工現場做好的東西,若繼續違法可以「行政罰」裁處;然而,停工是只要勒令停工,現場一旦還有工人繼續動工,「刑事罰」可以馬上處理,沒想到北市府可以如此曲解法令,掩蓋自己的無能跟軟弱,讓台北市民情何以堪。蔣萬安則對此重申,停止施工勘驗是合法行政作為,也有「停工」之效,在此期間依規定,起造人、承造人、監造人都必須要做好安全維護措施,確保工地公共安全及避免影響周遭住戶,這點北市府會緊盯。※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文資劊子手1/閃電拆李登輝宿舍旁老宅 台大與北市府挨批毀溫州街地景
緊挨著台灣大學校園的北市溫州街是不少知名學者的故居,更是至今僅存的日治「台北帝國大學」職務宿舍建築。其中已故台灣史研究者曹永和故居遭無預警拆除,對門的文建會首任主委陳奇祿故居也岌岌可危。專家批評,土地所有權人台灣大學執意開發,地方台北市政府全力護航,簡直是「文化劊子手」搭檔。北市溫州街52巷位於日治時代人文薈萃的「昭和町」,區域內有第一批1928年台北帝國大學興建的日式職務宿舍,除了曹永和與陳奇祿外,已故總統李登輝在台大農經系任教時也曾住在此。9月18日上午,ㄧ部怪手突襲式闖入將其中的2、4、6號老宅拆除,連曹永和遺眷還居住的8號,也因共同壁拆除工程遭潑及。已故前總統李登輝在任台大農經系助教時與夫人曾文惠結婚,當時曾和家人在台北溫州街52巷職務宿舍寓所前合影。(圖/報系資料照)本刊記者與獨立書店「欒樹下」店長趙瑜玲1日重回現場,她拿出半年前蓊鬱的52巷老宅風景照感嘆地表示,近年地主台灣大學從文學家臺靜農故居開始,意圖跳蛙式地閃電拆除名人居所,還有德文翻譯巨擘周學甫等名人故居都難以倖免,讓溫州街地貌像被貼了「狗皮膏藥」一般,一塊一塊無預警被撕裂。中央研究院民族所研究員黃智慧表示,這塊溫州街精華區俗稱「溫羅汀」,以溫州街、羅斯福路三段、新生南路三段、汀洲路三段所圍成,若有幸保存的建築,近年大多為獨立書店或特色餐館。然而,絕大多數因教授身故且子女不在台灣,宿舍已杳無人煙,但過去的研究貢獻,還有特色建築風景,包含卵石砌門柱、綠籬圍牆的地區特殊印記與工法,都反映了儉樸年代的自然取材與工藝,如今台灣別處找不到了。黃智慧直言,其實這幾塊名人故居,自己都與當地文史工作者合作,申請「文化資產保存」,但文化資產審議者是地方政府,而地主台灣大學早已與北市府形成共識,從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遴聘「合作愉快」的專家學者,冠冕堂皇地說這類古宅全台都有沒什麼必要保存,卻忽視了背後台北帝國大學的建築故事。她說,由於救濟管道為上級機關文化部訴願審議委員會,但文化部往往揮著「地方自治」大旗,實則「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把公文再轉回地方政府,最後當然只能收到「訴願不受理」公文,徒呼負負。建築師陳勤忠介紹,52巷建物群是台北帝國大學依據總督府所定「判任官乙種官舍」標準而建,落成當時有 8 棟,採「二戶建」雙拼式建築而成,南北向基地與建坪比例為 3.5比1,保留大面積綠籬庭園環繞家屋,塑造溫州街 52 巷街廓形貌。他說,所謂「乙種官舍」的建築標準在 1922 年訂定,當時戰後物資不豐,各地「乙種官舍」建築風貌有別,而這批台北帝大創校時期所建的職務宿舍,品質最好,留不住是台灣的地景損失。陳勤忠哽咽表示,百年來國家孕育了許多大師引領國家前進。現場還可遠遠聞到撲鼻檜木香,走近卻見斷木梁柱、殘片瓦礫,怪手粗暴到片甲不留,「台大這樣的最高學府,我們能期待什麼?」北市府文化局則回應,台灣大學拆屋是依照正常程序取得執照,這些建築遭提列文化資產未果的訴願流程已經走完,確定不具文資身分,不能視同暫定古蹟,因此拆除合法。
公費流感疫苗下月開打 青壯年盼納入規劃
2024年公費流感疫苗將於10月1日開打,台中市總計採購79萬6860劑,計畫透過醫院、合約院所以及校園集中接種等多元管道加快施打,且不受理民眾指定廠牌;而高端為搶得先機,20日率先在台中市針對19至49歲青壯年提供200劑免費疫苗,隨到隨打,未符合公費條件、但預約到高端200劑免費疫苗者痛批,青壯年負擔生計,1人生病全家喝西北風,為啥不列入公費接種。今年流感疫苗公費採購5種廠家疫苗,包括國光、賽諾菲、葛蘭素史克、東洋、高端,為史上最多品牌的一次,將分2階段開打,第1階段10月1日開打,包括醫事及衛生防疫人員、65歲以上長者等11類對象,第2階段11月1日起,對象為50至64歲無高風險慢性病成人。去年高端疫苗首度列入公費流感疫苗,台中市有家長團體反對,市長盧秀燕也宣示「高端疫苗不進校園」,今年台中市衛生局共計採購79萬6860劑流感疫苗,由疾管署依比例撥配高端等5種疫苗,已決定疫苗採「先到貨、先使用」原則,不受理民眾指定廠牌,至於高端疫苗可否成為校園集中接種選項,衛生局透露,今年數量不多,不夠集中、大量接種。台中市衛生局長曾梓展說,今年提供多元接種管道,包含社區設站、衛生所、醫院、合約診所、機構接種、職場揪團、疫苗預約系統等,另校園集中接種疫苗意願調查採電子簽署方式,目前接種人數仍在統計中。高端疫苗繼去年和台中施勝桓小兒科診所合作,捐200劑疫苗供19至49歲青壯族群免費接種,1周內被搶打一空,施勝桓表示,去年許多接種民眾敲碗等小確幸,經過與高端公司聯絡,同意再度提供200劑四價流感疫苗給民眾免費施打,9月20日起於診所隨到隨打。
非法捕獵「穿山甲」遭逮 宜蘭男支付公庫8萬才能緩刑
宜蘭一名張姓男子非法獵捕、宰殺野生動物穿山甲與長鬃山羊,並在臉書社團張貼「售車輪餅,不知道的祕密」等訊息試圖販售,遭警方查獲並起訴,宜蘭地院近日也對此案作出判決。判決書指出,張姓男子為泰雅族山地原住民,明知穿山甲、長鬃山羊分別是經中央主管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為第二級、第三級應予保育之野生動物,應予保育,除因其族群數量逾越環境容許量且先經地方主管機關許可者外,不得獵捕、宰殺。但張姓男子仍於去年2月及3月間,在宜蘭縣南澳鄉山區穿山甲、長鬃山羊出沒地點放置傳統獵具鋼絲線進行狩獵,並分別於民國112年2月3日0時許、同年3月1日0時許,分別捕獲穿山甲、長鬃山羊各1隻。隨後張姓男子於臉書社團張貼「售車輪餅,不知道的秘密」、「挖洞的」、「峭壁走一回,要的私密」等文字,企圖販售這些保育動物,最終被警方循線查獲。張姓男子在到案後坦承犯罪,並與檢察官達成協商合意,宜蘭地院依此判處他6個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條件為須向公庫支付8萬元。本案仍可提出上訴。不過法院也指出,這項判決除非出現以下情況,向是張姓男子在訊問程序結束前撤回協商合意,或檢察官撤回協商請求;張姓男子的協商意願並非出自自由意志;張姓男子所犯的罪不在協商判決的適用範圍內;張姓男子有其他更嚴重的犯罪事實;法院認為應免刑、免訴或不受理案件等情形,否則無法上訴。
外甥搞上前舅媽!她嬌喊「燉了鹿鞭」 多張大尺度照曝光
大陸湖南長沙一名李姓女局長與前夫離婚後,竟與外甥有密切交集,甚至再婚後依舊保持親密關係;之後2人的不雅聊天紀錄被公開,李女被免去局長職務,至於外甥則遭受網路霸凌。有關李女目前動向,雨花區委組織部的工作人員回應,人已離職,沒有掌握。根據陸媒《南方都市報》報導,長沙雨花區商務局李姓局長日前爆出不雅聊天紀錄,因此被免去局長職務,後為雨花區總工會黨組書記、常務副主席。不過今年2月1日,雨花區委宣傳部表示,網傳雨花區公職人員李女相關問題,雨花區委高度重視,已對其予以免職處理,區紀委監委已對其立案,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查中。據了解,曝光的聊天紀錄中,李女曾傳訊「給你弄了鹿鞭哦」,還有多張大尺度照片,對話都相當露骨。事發後,外甥透露,與李女原是親戚關係,對方是自己的舅媽,在李女與舅舅離婚後,雙方透過了解孩子近況而產生密切交集,儘管李女之後再婚,2人依舊保持親密關係。外甥抱怨,事件發生後,網路輿論對其生活產生了巨大影響,有人罵他「渣男」、「敲詐勒索」。男子無奈嘆,「我報過警了,但派出所不受理,理由是還沒造成嚴重後果。」針對案件進展,雨花區紀檢部門回應,無可奉告。雨花區委組織部的工作人員則透露,李女已經離職,沒有掌握李女離職後的去向。
快訊/被陳時奮反控誣告成立!高虹安遭判刑10個月:深感遺憾會再上訴
旅美教授陳時奮在2022年在社群貼文中稱新竹市長高虹安論文抄襲,被高虹安提告加重誹謗,獲不起訴處分後,陳時奮又反控高誣告,台北地院今(21)日上午判高虹安有期徒刑10月,對此她回應「本人深感遺憾,並將提出上訴,謝謝各界關心。」回顧整起事件,陳時奮2022年以筆名「翁達瑞」發文,指控高虹安2018年就讀美國辛辛那提大學的博士論文涉嫌抄襲,另外,陳時奮指出高虹安還被指導教授李傑除名,稱她的指導教授「不承認有高虹安這個博士生」。對此,高虹安認為她的學位沒問題,告陳時奮加重誹謗罪,去年3月判決出爐陳獲不起訴,陳接著反控高虹安誣告。今日上午台北地院對此案做出裁決,判高虹安誣告罪有期徒刑10個月,全案可上訴。對於法院判決,高虹安回應會再上訴,「本人當年提告陳時奮先生時,並未憑空捏造事實或證據,無論是美國校方兩度給予學術論文無不當之函文,或資策會110年已啟動內部調查並回覆本人『無智財權違法』,這些證據並經法院採為資策會自訴案不受理判決之證據,足可證明本人並無誣告之故意,更無捏造事實或證據。對於與誣告罪成立要件相悖的判決,本人深感遺憾,並將提出上訴,謝謝各界關心。」
破壞人行道不修復 建商處分等同停工
新建案周圍道路和人行道等公共設施,常因重型機具頻繁出入導致損壞,嚴重影響用路人安全。桃園市建築管理處發布修正「桃園市建築物施工中維護公共設施管理要點」,律定建案周邊公共設施因施工損壞,建商須立刻修復,若未完成修繕,建管處將不受理該建案下一階段施工勘驗,等同該工地即刻停工。建管處長莊敬權說明,去年起建管處針對如龜山區A7站重劃區、八德重劃區等建案熱點啟動公設維護專案稽查,查處超過20處工地,裁罰共新台幣54萬元。但發現原規範建案周邊公共設施管理規定的裁罰手段需精進,因此今年初即啟動修法,邀集桃園市養工處、13區公所共同討論,該修正案已於上周簽准,待發布實施。莊敬權說,以往的法規是即便營造廠因工程把道路弄壞,只要在拿到使用執照前修好就可以,但經民眾反映,許多營造廠早就把馬路弄得凌亂不堪,拖到7、8個月拿到使用執照才整修,這期間道路變成用路民眾煉獄。修法後,建案周邊因施工所導致的公共設施損毀,建商須立刻修復,如果沒有完成修繕,建管處將不受理該建案下一階段的施工勘驗,等於宣告該工地停工,以杜絕工地拖延到工程收尾才修復公共設施情形。莊敬權提到,早期工地沒有那麼密集時,即便馬路有2、3個洞,民眾依然可以使用道路,但現階段道路破壞的情形大多集中在重劃區、整體開發區,一旦有多處工地同時施工,馬路就會變得不堪使用,待法規發布後,建管處會請道路主管機關認定再行處置。建管處呼籲,依《建築法》規定損壞公共設施可處新台幣1萬8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也不得任意在道路或人行道堆置營建材料,此次修法納入勘驗管制,將影響建商施工期程,等同營造廠的施工成本將提升,讓建商正視工地周遭公共設施維護,還給周邊鄰里良好的居住品質,避免造成民眾用路困擾。
1個月6度伸狼爪!公公拍她屁股噁喊「去洗澡」闖房喇舌 媳婦不忍了
新北市一名公公(下稱A男)多次性騷擾媳婦小花(化名),不僅趁她量體重時從後方熊抱,還伸鹹豬手碰觸其腰、臀,甚至拍她屁股說「快去洗澡」,最後更直接闖入房間襲胸、強迫喇舌,種種離譜行徑讓小花忍無可忍,氣得報警提告。法院審理期間,雙方達成和解,媳婦在一審終結前撤告,法官諭知公訴不受理;可上訴。起訴指出,A男與小花為公媳關係,詎A男基於意圖性騷擾之犯意,於111年12月12日11時許在新北市新店區住處內,趁媳婦量體重時從後方熊抱;事隔1天,A男和小花一起坐在客廳,女方起身離開時,遭公公拍打臀部、腰部;同年月22日中午,被告將小花推到走廊後,拍觸其腰部、臀部1、2次。同年月23日上午11時30分許,公公再度伸出鹹豬手,手持香爐行經媳婦身後時,突然環抱其腰部並伸手觸摸腹部;同年月26日深夜11時許,A男徒手拍小花的腰部、屁股,叫她「快去洗澡」;同年月12月30日上午,公公突然闖進媳婦房間,對她襲胸並觸摸內褲外圍、臀部,再手捧小花臉部強行舌吻。被害人1個月內遭公公6度性騷,不甘受辱報警提告;檢方偵查後,認被告涉犯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第1項之性騷擾罪,依法提起公訴。台北地院審酌,性騷擾罪須告訴乃論,考量被告與告訴人於本院調解成立,告訴人業已撤回本件告訴,爰不經言詞辯論,逕為諭知不受理之判決;可上訴。《CTWANT時報周刊》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林郁婷奧運摘金…政府將成立體育部 每年「預算200億」
巴黎奧運圓滿落幕,拳后林郁婷奧運摘金,也帶起全民對體育的關注,而週刊表示,行政院本周要宣布成立「體育暨運動發展部」(簡稱體育部),正式升格還會增加預算,落實總統賴清德的體育政見,每年體育預算200億元。據悉,林郁婷和阿爾及利亞女拳手克莉芙(Imane Khelif)在奧運捲入性別爭議,遭受全球輿論質疑,而林郁婷最後還是摘金證明自己,她也激動落淚,她表示,「會落淚也是因為代表著我的國家拿到這面獎牌,全台灣有這麼多人相信我、支持我到現在。」畫面一出,不少民眾也心疼台灣女兒,希望政府能有作為。據《鏡週刊》報導,府、院、國安、外交部和體育署成員,在奧運開幕前就成立小組,處理突發狀況,而JK羅琳發文批林郁婷後,賴清德也跟行政院長卓榮泰聯絡,討論反擊戰略。不少人也希望政府能硬起來,對IBA、網路誹謗者提告。據悉,行政團隊內部確實有討論過尋司法途徑,但因為各國體系不同,對誹謗、妨害名譽在民刑事的規定也不同,如果由政府或奧會對IBA提告,需要到瑞士提訴訟。過去我外交部也曾控國際標準組織(IOS)違反姓名權保護,當時瑞士稱,無管轄權不受理。如果以選手身分對JK羅琳等人提告,也會有犯罪行為發生地的認定問題,若在法國提告,更可能會遇到諸多困難。林郁婷說,「我已經用奧運金牌證明,已經不需要再透過法律訴訟對這些人證明什麼。」至於還有無其他救濟制度?台灣運動好事協會執行長劉柏君表示,對手在賽後對林郁婷比X手勢,台灣可跟大會申訴,納入個案杜絕類似行為。劉指出,政府應該要培育人才進國際運動組織,能掌握國際趨勢,又能幫台灣發聲,這也是大家希望體育部能做到這點,像世界棒壘球總會有韓國人,是韓國政府出面遊說,支付費用,成功進入國際組織,最後變奧會安全委員。
別惹化工女!她調「毒劑」報復主管 最重致癌或產畸胎
高雄一名任職於某化工廠的女子,擁有出色專業知識,卻因自認受到同事排擠、主管霸凌,冒名大學副教授的名義購入高度致癌的核酸染劑「溴化乙錠」,先是噴灑在主管桌面,導致主管接觸以後出現皮膚異狀;在要對另名女同事下手前被發現,後續在法院審理時,因考量到她與主管和解,因此判決不受理。據《三立新聞網》報導,檢方偵辦時,當事女子供稱,因女主管常常否定她,其他同事也排擠她,讓她在辦公室感受到被霸凌,於是在2021年7月間,冒用某大學副教授名義,購入2罐核酸染劑「溴化乙錠」共50毫升得逞。據了解,「溴化乙錠」是一種普遍被用在分子生物學實驗的染劑,由於它會與DNA結合,進而影響生物細胞內DNA複製過程,進而導致基因突變產下畸胎或是癌症的發生,因此被認定為一種有高度毒性之致癌物質或突變劑。女子取得「溴化乙錠」後,先加工稀釋,再趁四下無人時將藥劑噴灑在女主管桌上,待女主管回來時接觸到後,出現皮膚不適、氣喘等症狀,但女主管當下並沒有多想,僅以為可能是生病。女子得手一次後,見主管未察覺,再以相同手法將該毒物噴在同事桌上,但遭其他同事撞見,看到女子舉止怪異,當場制止;而差點被害的女同事在當事女子的櫃子內發現不明的紅色液體,經化驗後確定為溴化乙錠,於是報警提告,而該名主管也在就醫後對女子提告傷害。該名女子在偵查庭時坦承,因為同事們對她不友善,才會選擇使用稀釋過溴化乙錠報復;檢方主張,該辦公室採集到的溴化乙錠,濃度為建議標準的200倍,且溴化乙錠是法定的致癌物,並因此造成細胞突變,偵查終結後依傷害罪起訴當事女子。案經橋頭地院審理後,法官認為雙方都已同意送調解,主管也在判決前撤告,因此該案判決不受理。
在野黨為何多認釋憲結果不樂觀?藍委臉書見端倪
憲法法庭今天召開國會改革法案釋憲辯論會,代表立法院參與辯論的藍委翁曉玲在臉書上表,今天對參與辯論者而言很辛苦燒腦的一天,她是立法院代表人開場第一位,主要申論四大聲請國會改革法案釋憲機關,包括總統府、行政院、監察院、立法院民進黨黨團,聲請其實都不合法,憲法法庭應不予受理。翁曉玲指出,立院推動國會改革法最重要目的,是要維護人民對政府「 知的權利」,讓五權中唯一能代表人民的立法院,有更好的法律工具可以去深入了解政府施政和執法過程,讓民眾知道,政府到底做了什麼?而這也是民進黨柯建銘等立委先進們多年來的立法心願。她還說,遺憾的是,民進黨政府提出違憲聲請,打壓多數民意,這才是真正的藐視民主。翁曉玲今天在憲法法庭中表示,國會職權法案是國會行使職權時的法律依據,主體是國會(立法院),而非總統府、行政院、監察院,這些機關並不符合聲請釋憲的要件,憲法法庭應不予受理。此外,總統還未到國會報告?行政官員也沒人因說謊被處罰,監察院更沒有調查中的案子與立院是同時調查的,因此,眼前並沒有重要且客觀的公共利益受損,立院黨團提釋憲,並不符合聲請釋憲的要件。她鄭重呼籲大法官,請不要破化權力分立原則,侵害立法權的核心領域,讓司法機關蒙上政治化的污名。儘管藍委大聲疾呼,指綠營四單位其實都不具提釋憲申請的資格但是憲法法庭都已經進入辯論階段了,不過,外界認為,大法官既然已經都同意上述四單位派代表參加辯論,「不受理」的可能性極低。台北市議員張斯綱則表示,觀察憲法法庭審理國會改革法暫時處份的辯論,到今天上午的辯論,給他的感覺就是大法官給的「一個過場」「演戲」,包括憲法法庭及提出釋憲要求的機關都不會違逆「當今聖上」的想法,釋憲結果確實不容在野黨樂觀。他表示,若再加上政院處理NCC副主委延任案的作法,嚴重侵害立法權,在野黨處境恐將日益艱困,尤其立院通過的法案,只要執政黨不滿意,就可以透過釋憲由憲法法庭「沒收」,不論國民黨或者民眾黨都要想想「如何面對新政治惡霸」,否則,未來新立法恐難出立院。他還說,一般民眾其實對「釋憲攻防」等法律程序並不理解,最後仍會回到信者恆信的局面,他認為國民黨只可能透過輿論突破,並多與法學界的老師、朋友多接觸,多學習,豐富說理的內容,才能爭取民眾認同。
藍營指控大法官成綠營打手 吳崢提三點回應:講不清楚反而怪裁判
憲法法庭10日開庭審理國會擴權法案釋憲之暫停處分,立法院國民黨團上午舉行「憲法法庭到底在捍衛誰的民主法治?」記者會指控,大法官成民進黨打手。對此,民進黨發言人吳崢11日提出三點「真相」,直言藍白選手自己準備不足,又搞不清楚規則,反而怪裁判。吳崢表示,國會擴權法案的憲法法庭,才剛結束準備程序不到24小時,不意外的藍白已經開始抹黑大法官,意圖污衊大法官的專業和公正性,藍白完全是作賊心虛,準備翻臉不認帳。但國民黨的推託之詞實在太無恥可笑,馬上來一一打臉。他指出,第一,國民黨哭說大法官精心佈置憲法法庭,在野黨一打四不公正,真相是藍白黑箱擴權,立委想當太上皇、法官、檢察官、監委,一次侵犯多個機關的憲法職權。當然要讓被侵害的機關全都說清楚。賴士葆 車禍撞到兩個人,可以反過來說怎麼可以二打一嗎?第二,國民黨說,大法官當民進黨打手,跳下來助拳民進黨,真相是,大法官是公正裁判,不是選手。藍白選手自己準備不足,又搞不清楚規則,主張講不清楚,「反質詢」定義講不出來,裁判當然要詢問清楚,才能做出公正判斷。他說,選手一問三不知,反而怪裁判,理由伯是你?第三,當初國民黨提出前瞻條例釋憲大法官不受理,辦藍不辦綠,吳崢說,大法官當初駁回國民黨的理由,是因為國民黨釋憲人數不足,要件不符「立法委員現有總額三分之一以上,就其行使職權」規定,連申請門檻都沒達到,怎麼可能會受理。
高層聯手操縱股價釀災 必翔實業前董座蔣清明二審遭重判8年
必翔實業前董事長伍必翔與前任董座蔣清明,因涉及操縱子公司股價、挪用公司資金護盤,造成公司損失約4億元,9日遭台灣高等法院依證券交易法使公司受不利益交易罪,分別判處伍必翔4年6個月徒刑,蔣清明8年徒刑,2人皆可上訴。據悉,蔣清明更被指控利用大陸子公司資金進行非法匯款,從2006年9月起,蔣在未經公司董事會同意的情況下,指示其女兒戴佳瑀頻繁將揚明實業(浙江)公司帳上的資金以假交易和借貸名義匯出,總計達人民幣1億7000萬元,這些款項部分流入戴佳瑀的個人戶頭。台北地方法院一審時,將伍必翔判處5年2個月有期徒刑,蔣清明則分別被判5年6個月與7年,但未合併執行刑期,戴佳瑀因在一審審理期間過世,公訴不受理,伍必翔與蔣清明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二審中,法官指出,伍必翔和蔣清明明知必翔電能公司存在影響股價的重大事由卻未予公告,致使市場價格未能充分反映公司價值,進而進行不合營業常規的交易,導致必翔實業在2006年3月27日至29日期間,購回必翔電能高科技公司股權,耗費約7億7538萬元,僅在3月30日,必翔電能便發布重大不利消息,使公司面臨近4億元的損失。法院認為,伍必翔與蔣清明罔顧股東權益,違背忠實義務,導致公司及股東遭受重大損失,嚴重危害證券市場穩定及投資人權益,鑒於2人之前在公司經營上有一定成就,但因經營不善而犯下大錯,法官最終判處伍必翔4年6個月有期徒刑,蔣清明則因兩項罪名各判5年與6年,合併應執行8年有期徒刑。
凌虐印尼女移工逼吃狗屎、潑熱水害耳聾斷牙 天母惡夫妻沒被判刑原因曝光
台北市天母區李姓夫妻,2021年12月聘請37歲逃逸印尼籍女移工從事家務,2人卻對女移工百般虐待,逼她吃口屎、潑熱水,導致女移工耳聾、眼睛白內障、門牙斷裂,直到她2022年6月逃出求救,全案這才曝光,士林地檢署以普通傷害罪起訴2人,女移工最終同意以100萬元和解並撤告,士林地院5日判決公訴不受理。據了解,李姓夫妻手段極為殘忍,因不滿女移工表現,在半年內以多種家用工具虐待女移工,還用熱水朝她潑灑,並以熨斗蒸氣燙她,甚至逼其吃狗屎,導致女移工遍體鱗傷、身心受創。女移工被打到傷痕累累,直到2022年6月13日,她趁李姓夫妻熟睡時外出求救,路人協助報警,移民署介入安置,經醫生驗傷後,發現她耳聾、眼睛白內障、門牙斷裂,下腹跟四肢更滿是傷疤,認定她長期遭虐。女移工更控訴李姓夫妻扣留其證件、手機和現金,並剋扣薪水,士林地檢署審理後,以「傷害致重傷害」罪嫌起訴2人,在審判過程中,女移工同意以100萬元和解,並在得到賠償後具狀撤回告訴,士林地院則於5日判決公訴不受理。
北市惡狼父!從女兒16歲起性侵她多達百次 起訴後「離奇暴斃」身亡
台北市1名狼父刻意營造疏遠的家庭關係孤立女兒,然後從女兒16歲起開始性侵她多達百次,還要求女兒整形、斷絕友人聯繫、控制女兒金錢,甚至訂購性感衣物要求女兒穿上,還以女兒的「男友」自居。女兒求助無門,瀕臨崩潰報警處理,檢方依家庭暴力罪之妨害性自主罪起訴。該名變態狼父6月突然暴斃身亡,士林地院判決公訴不受理。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被害少女小婷(化名)因長期轉學與母親、胞兄關係疏離,小婷父親抓準這點向她挑撥「這家中只有我能信賴」,再利用獨處時跟妻子謊稱「女兒很愛說謊」,刻意孤立小婷,導致她在家中陷於無人可求助的局面。2019年,16歲的小婷被父親帶往大陸,第一次被性侵得逞,之後狼父並要求小婷不准紀錄,還帶小婷去整形、逼她斷絕以前的人際關係,甚至嫉妒小婷有男友,故意檢查其貼身衣物,計算生理期。小婷心生畏懼,為躲避生父甚至搬出家中,但仍被狼父逮到機會侵犯。事後,該名狼父又控制住小婷的金錢,要求她與自己發生性行為,還刻意訂購會展現身體曲線的性感衣物,並要求小婷穿給自己看。直到2023年,逐漸懂事的小婷決定脫離魔掌,蒐集證據後報案。狼父挨告後對於小婷的指控全盤否認,稱只有1次性行為,其他都是女兒主動來引誘。小婷母親則說與女兒感情不佳,偶然發現丈夫外遇對象,與小婷整形後的外貌神似,也曾目睹過丈夫摸女兒胸部。小婷的手足則作證說,父親經常購買大尺度的衣服使小婷穿上,也看過2人同床,而小婷曾在他面前哭訴「不喜歡穿大尺度衣服」。檢察官為釐清這起離奇家內性侵案,日以繼夜勘驗相關證據,發現狼父曾自述與女兒發生性行為多達100次,有10次特別舒服,小婷則表示對性行為反感,離譜狼父更以女兒「男友」身份自居,且對女兒有男友事實產生忌妒。此外,檢察官從小婷提出的照片中,發現狼父外遇對象確實與小婷整形後神似,小婷更因此罹患身心疾病,綜合各種證據等,依10次妨害性自主罪起訴該名狼父。檢察官更認為該名狼父為達其性交目的,不惜戕害小婷身心,又使小婷與家人感情失和,犯後仍飾詞否認,且搬弄理由,偽稱是小婷主動迎合等等,其犯後態度甚為惡劣,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以示警懲。孰料,檢方今年4月偵結起訴,該名狼父6月6日卻突然身亡,法院根據相驗遺體證明書等,判決公訴不受理。◎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孫鵬、狄鶯為孫安佐「燒掉多少家財」? 名嘴揭露驚人費用
藝人孫鵬與狄鶯的獨生子孫安佐,從2018年在美國犯下恐怖威脅罪,到2024年到泰國呼麻闖民宅被逮,回台後又因攜帶火槍遭警方移送偵辦。歷年來闖出各種禍事,讓狄鶯與孫鵬多次燒錢相救。名嘴許聖梅整理孫安佐一路以來燒掉孫家多少錢,引起議論。許聖梅23日在節目《新聞哇哇挖》指出,孫安佐自幼就被呵護備至,國小到國中都念私立貴族學校,一年學費約60萬;畢業後到美國念高中,住宿及學費也花了1、200萬;沒想到僅讀了3個月,就鬧出恐攻風波被迫中止,在美國監獄拘留238天後,遭驅逐出境。由於在美國聘請律師費用相當貴,許聖梅指出,當時光律師費保守估計就花了3000萬台幣。但也有人說最終不止,因為他們曾說「要賣一棟房子」,可是這3000萬只是律師費,還沒算進孫鵬和狄鶯在兒子出事後第一時間趕赴美國,所有的食宿和四處奔波打點同樣所費不貲。此外,孫鵬和狄鶯攜兒子返台後仍要面對被起訴,除了律師費,還被「騙扁小子」黃琪盯上,假冒商界聞人宋學仁助理,向孫鵬夫婦謊稱可代為介紹律師,詐騙得手30多萬。而孫安佐回國後還打了4年官司,直到2022年士林地院判定諭知公訴不受理。而日前孫安佐被搜索移送偵辦時,孫鵬再度聘請3位知名律師,還必須支付30萬交保。對此,醫師黃宥嘉粗估至少又是近百萬。節目上傳網路後,不少網友留言:「孫鵬,放手吧,不然晚年淒慘的是自己」、「不是冤家不聚合,是報恩是討債的,明眼一看就知曉」、「不是每個人都能當父母,這是一個很大的責任。」也有網友觀察:「其實孫安佐目前看來很享受新聞媒體包圍,仔細觀察每次被媒體包圍他很享受!」
性侵多女判刑29年10月!富少李宗瑞怨「關太久」 聲請釋憲結果出爐
「淫魔富少」李宗瑞下藥性侵偷拍多名女子,2018年被判刑29年10個月。他認為,自己的刑期只比上限30年「少2個月」實在太嚴苛,因此提出聲請重訂執行期。案件遭駁回後,他聲請憲法審查。憲法法庭認為,聲請於法均有未合,裁定不受理。李宗瑞主張,台灣高等法院107年度聲字第3798號刑事裁定,因所適用之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1條第5款及第53條規定,關於數宣告刑定應執行刑時,內、外部界限過於模糊抽象,致侵害法益相似之案件,所定執行刑卻輕重不一,而違反平等原則、比例原則、法律明確性原則與罪責相當原則,牴觸憲法第7條、第8條及第23條規定,侵害人民受憲法保障之身體自由權。高院審理後認為,最高院108年裁定已於111年1月4日憲法訴訟法修正施行前送達聲請人,惟憲法法庭於113年5月14日始收受本件聲請狀,經依憲法訴訟法第16條第1項規定扣除在途期間,或縱以聲請人向監獄長官提出聲請狀之同年月9日,視為向憲法法庭提出,此部分之裁判及法規範憲法審查聲請均已逾越前述之法定期限。高院指出,李宗瑞曾因妨害性自主等案件,對檢察官執行指揮聲明異議,經台灣高等法院113年度聲字第386號刑事裁定,以聲請人未提及執行檢察官有何執行指揮之違法,或執行方法不當,並非對於檢察官執行指揮不當聲明異議,而與聲明異議之要件不符予以駁回;李宗瑞提起抗告,未具體指出原裁定違法或不當之處,而認其抗告為無理由予以駁回確定。高院表示,聲請人以非屬系爭裁定二裁判依據之系爭規定違憲為由,對系爭裁定二及系爭規定聲請裁判及法規範憲法審查,核與上述憲法訴訟法第59條第1項規定要件有所未合,且無從補正,綜上,本件聲請於法均有未合,裁定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