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公開
」 柯文哲 京華城案 民眾黨 偵查不公開 北檢小草11日上街聲援柯文哲 藍營力挺強調捍衛司法正義
民眾黨代理主席黃國昌日前宣布,將於1月11日號召支持者於自由廣場聲援因捲入京華城、政治獻金弊案而遭羈押禁見的創黨主席柯文哲。對此,藍營方面表示,將會力挺並支持民眾黨的行動,認為司法程序應該公開透明,不容政治力介入,並強調,任何指控都應以具體事證為基礎,不能僅憑政治考量決定調查方向。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日前先裁定以3000萬元交保,經抗告後改為7000萬元並電子監控;北檢再提抗告,高院撤銷裁定,北院深夜召開羈押庭,裁定被告柯文哲、2024競總財務長李文宗、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全遭裁定羈押禁見。國民黨主席朱立倫表示,司法是民主國家中極為重要的存在,憲政上,當行政與立法衝突,司法權理應公平公正的調解。但自民進黨2016年重返執政,雖曾承諾大刀闊斧的司法改革,但是9年過去,為了權力野心與政治利益,顯然已棄守民主精神。國民黨全力支持所有上街抗議綠色威權、拒絕台灣民主倒退、譴責司法淪為執政者政治迫害武器的朋友。桃園市議員凌濤指出,柯文哲必須面對司法問題,但在案件尚未判決前,台灣司法展現出高度針對性、差別待遇及雙重標準,甚至違反偵查不公開的原則。為此,國民黨主席朱立倫公開聲援民眾黨的遊行,並號召黨籍立委、縣市議員及支持者共同參與,展現對司法公正的堅定支持與關注。國民黨籍台北市議員、北市議會京華城案專案小組召集人游淑慧認為,即便柯文哲涉及弊案,仍應享有應有的程序正義和權益,質疑偵查中的資料為何屢屢外流,認為這種情況非常不妥。
民眾黨號召小草11日上街 李彥秀:綠色法學破壞司法獨立與公正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入京華城案,2日晚間再度遭裁定羈押禁見,民眾黨不滿,發起1月11日動員集結。國民黨立委李彥秀今(4日)表示,從憲法法庭對於國會改革以及實質廢死的判決,到針對在野黨領袖政治追殺,司法已經成為政黨專屬的錦衣衛,「綠色法學」不僅嚴重破壞司法的獨立與公正,更嚴重傷害民眾對司法的最後一絲信心。李彥秀表示,司法不僅是民主社會的安全瓣,更是自由人權的守護者,但是從憲法法庭對於國會改革以及實質廢死的判決,到針對在野黨領袖以及縣市首長的清算鬥爭與政治追殺,神聖的司法已經成為政黨專屬的錦衣衛,「綠色法學」不僅嚴重破壞司法的獨立與公正,更嚴重傷害民眾對司法的最後一絲信心。李彥秀感嘆, 1月11日是「司法節」,司法節是為了紀念1943年1月11日,中華民國與美國、英國等國簽訂平等新約,廢除治外法權後,國家的司法才得完全獨立。時至今日,司法淪為少數執政下,執政黨鞏固權力核心,對抗立法監督,甚至成為「殺雞儆猴」威嚇在野制衡的工具。面對綠色威權巨獸,台灣人民必須站出來,「今天保持沉默,明天將沒有人能為我說話」。李彥秀指出,柯文哲是否有收賄與圖利,自然要讓證據來說話,但是羈押的理由已經到了「欲押之罪何患無辭」令人驚悚的程度,裁定理由說「網路秘密通訊隱蔽性極高,不能排除有相互勾串的可能,」同樣的理由是否所有被告一體適用?如果依照這個邏輯,交保制度是否乾脆廢除?就連檢察官原本都認可的「陳佩琪私人出國旅遊行程」,羈押庭都成為柯文哲可能逃亡的理由?李彥秀續指,「偵查不公開原則」目的,是避免犯罪嫌疑人逃匿、串證或滅證,更是為了保護犯罪被害人、犯罪嫌疑人和相關人士的名譽、隱私等人格權及人身安全,以及確保被告能夠公平受審,不受大眾輿論未審先判、有罪推定等影響。但是柯案偵辦的過程,被告什麼都不能講,但是媒體、名嘴卻天天以不實的資訊以及誇大的引伸對被告進行「人格毀滅」,原本應該「無罪推定」的原則,成為「為審先判」的全民辦案。
黃國昌號召上街「釘孤枝」 王婉諭提醒小草:他想的跟你不一樣
民眾黨代理黨主席黃國昌昨(3日)號召小草於11日上街「釘孤枝」,要求民進黨政府還給社會司法正義。對此,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表示,可以對司法抱持懷疑,但請不要輕易加入現在民眾黨代理主席黃國昌所編導的司法迫害劇本,「因為他們眼中,只剩下政治利益和政黨存續,沒有你,也沒有柯文哲。他們跟真切憂心的你,完全不一樣。」王婉諭表示,任何一個政黨,以「政治迫害」為名來訴求司法不公,把整個司法制度當成敵人,對自己、對支持者、對民主制度來說,都是非常危險的一件事。她說,自己也曾是司法案件的參與者,當然知道司法不是完美的。像是偵查不公開變成偵查大公開這種事情,9 年前,就是她的親身遭遇。但如果總是用立場來決定司法是否公正,那就會出現今天謝謝法官、明天痛斥法院,司法一下活、一下又死了的矛盾狀態。王婉諭指出,以柯文哲案來說,檢方希望繼續羈押,地院如果不認同檢方的事由,就可以裁定交保。而檢方二度抗告後,如果能說服高院認同有串證疑慮,發回後,地院當然也能裁定羈押。反之,柯文哲當然也可以對此提出抗告,且不論續押與否,都不代表他一審一定有罪。「而這種來回辯證、無法定於一尊的狀態,不正是因為司法有一定的獨立性嗎?」王婉諭說道,在法官面前,檢方與辯方可以依程序攻防,沒有誰是穩贏、全贏的,這也是司法永遠不可能讓所有人滿意的原因。因為司法必然會有個結果,有人輸就會有人贏,甚至更常發生的是,雙方都沒有拿到全勝的結果,讓雙方都覺得不滿意。王婉諭續指,而且司法是一套完整的制度,不是一個人,而是很多想法各異的人,彼此之間相互牽制、制約的複雜系統,絕不是執政者一人的意志,可以輕易左右的。它當然有很多缺點與不完美,需要東補一點、西改一點。但,如果一個政黨決心跟它「釘孤枝」,說穿了,就只是一種政治動員,完全無助於解決問題。她說,自己投身政治以來,花了很多時間,努力去改變司法制度對於犯罪被害者的不友善。這些改革沒有血脈噴張的激情,只有滴水穿石的努力。「跟司法釘孤枝,不是在改革司法,而是在摧毀司法。」王婉諭說,一旦司法的公信力被摧毀,柯文哲在司法程序中自證清白的可能性,也會一併消失。就算看法不盡相同,她一樣支持柯主席在法庭據理力爭,證明自己的清白。「所以,如果你堅信柯文哲是清白無罪的,你可以批判偵辦過程中有疑慮的地方,你可以用法理證據來說話,但不要輕率、廉價的把司法,變成一個可以隨意操控的稻草人。」王婉諭認為,可以對司法抱持懷疑,但請不要輕易加入現在民眾黨代理主席黃國昌所編導的司法迫害劇本。「因為他們眼中,只剩下政治利益和政黨存續,沒有你,也沒有柯文哲。他們跟真切憂心的你,完全不一樣。」
談柯再遭羈押...陳佩琪爆北檢問出國主動說「可以去」 質疑:聽了不就變潛逃?
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昨(2)日晚間再度遭裁定羈押禁見。北院指出,考量柯文哲曾提到有安排妻子陳佩琪與子女一起出國躲避國內紛擾等語,可見柯文哲面對偵查時,已有安排全家出國的計畫,北院才改變態度裁定羈押。不過柯文哲妻子陳珮琪3日晚間在臉書公開發文回應,表示她8月出國的行程,早在今年6月就決定了,訂得還是來回機票。此外,她還指出在8月30日家中被搜索當天,她面對北檢約談就曾提到出國行程,當時檢察官還告訴她:「妳可以去。」她憤怒表示,假如她當時真的聽信檢察官的話出境,「現在是不是就會被說成潛逃?」針對柯文哲再度被裁定羈押的原因,北院指出是考量柯文哲曾提到有安排妻子陳佩琪與子女一起出國躲避國內紛擾等語,可見柯文哲面對偵查時,已有安排全家出國的計畫。又柯文哲及陳佩琪對外宣稱從醫良久,有資力購買上億房產等語,自有在國外生活的能力與資力。對此,陳佩琪透過臉書出面反駁,表示法院把8月份原訂的出國行程與「可能逃亡」做連結,只是想以此合理化先生被羈押的理由,並怒問檢方、法院:「還要用這種莫須有的指控,凌遲我們到甚麼時候?」陳珮琪表示,去年8月中開始,她為了避開堵在門口的媒體、方便上班,就時常住在外面的旅館。8月30日一早,她也是得知住家被搜索,才從台北市的旅館趕回家。當天她在北檢被問到晚上10點多,離開前檢察官問她「是否今晚飛美國」,她回答是,還告訴對方來回機票是6月24日就訂了,也傳了來回機票的憑證給幕僚與律師。當時監察官告訴她:「妳可以去。」但不僅時間來不及,當時柯文哲也未脫困,自己自然無心成行。陳珮琪進一步稱,8月底的出國是私人行程,她全程自己規劃,還記得出發前幾天有和柯文哲提過,柯覺得她整天被媒體包圍也很辛苦,趁出國機會找女兒一解相思之苦、順便散散心也好,所以才說「他有安排」。陳佩琪還表示,去年9月到12月底,柯被羈押,她一直遵守偵查不公開,隱忍不澄清,希望檢調盡速查明;11月先生也沒抗告,「他說不抗告,讓人用力查」,現在證據都收集完畢,也起訴了、交保兩次了,「怎麼到第三次,我原訂出國的行程卻變成他逃亡、要被繼續被羈押的理由?那請問當時檢察官為何還說『妳可以去』?我當時要是出境,一定會被說我是潛逃?」陳佩琪自述,自己一向獨立,與柯結婚35年來,除了肺腺癌開刀,不曾見他替自己安排什麼。但柯心疼她被媒體包圍、無法上班,才支持她出國暫時避開周遭紛擾,沒想到竟變成柯被羈押的理由。陳佩琪忍不住質問檢方、法院:「還要用這種莫須有的指控,凌遲我們到什麼時候?」陳佩琪再度指出,她今天去北所送東西給柯文哲,不僅車牌號碼早被人摸透,下車後還被數十支一擁而上的攝影機擠得寸步難行,連走道上盆栽也被擠倒,「請問這樣的我們,是有可能逃到哪裡?」,至於裁定的理由還有說柯跟證人見面「有串證疑慮」,「這我實在搞不懂,犯罪證據已經讓你收集4個月了,既然證據明顯充分,起訴書也洋洋灑灑寫了幾大本,也求刑28年了,何以還怕犯人勾串滅證?」最後,陳佩琪表示,自己已經受夠,不想再保持沉默:「偵查時要遵守偵查不公開,甚麼都不能講;起訴了,一樣飽受不實資訊攻擊,難道司法可以不講證據,暗箭不斷,毫無人權,錯誤內容都不能澄清,只能挨打?」
蔡阿嘎2024年末對「蘿拉」動產執行 警方意外查獲喪屍菸彈
百萬網紅蔡阿嘎今年與資深員工蘿拉決裂,並指控對方鬧出A、B合約爭議,從公司私吞超過8位數的款項,以及盜用蔡阿嘎名義騙取公關品等惡行,目前官司持續進行中。今天(31日)他突然貼出一張位在蘆洲的社區大樓照片,表示要在2024年末幹大事,據了解,新北地院、警方會同蔡阿嘎其公司人員,前往蘿拉住處執行時,警員意外在屋內發現電子菸彈,經初步檢驗內含大麻、依托咪酯等毒品成分,目前進一步送驗中。蔡阿嘎稍早在社群平台Threads上發文寫下,2024年的最後來幹大事,並用主題標籤寫「欠過年總是不好對吧」,並附上一張社區外景照片,疑似將進行查封等法律上動作,引起熱論,更有網友一眼就認出來照片地點是位於蘆洲的社區。藝人艾成生前也住在那,引發眾多粉絲熱議。蔡阿嘎的照片曝光後,有粉絲就表示30日目擊到蔡阿嘎一行人的蹤影「昨天去找朋友的時候看到阿嘎、二伯、宗翰、耶嫩,還有很多警察,還有搬很多東西,不曉得是不是在拍片,但剛剛看到阿嘎的發文,我好像懂了什麼」,照片中有冰箱、紙箱等大型用品,被搬到人行道上面。對此,蔡阿嘎也親回「偵查不公開喔 嘖嘖嘖」,據了解,新北地院、警方會同蔡阿嘎其公司人員,前往蘿拉住處執行時,意外在她的屋內發現電子菸彈,經初步檢驗內含大麻、依托咪酯等毒品成分並進一步送驗中,而蘿拉今(31)日稍早首度發聲,除了坦承「做了違法且違背職業道德的選擇」,也反過來踢爆蔡阿嘎曾長年逃稅達八位數、標榜MIT卻使用非台灣製造的中國產品。蘿拉也再次懇請前公司與大眾給她一條活路,給予真心改過自新的決心,讓我有機會重新腳踏實地穩定工作,並將所得盡力投入還款,逐步面對所有應承擔的責任。以實際行動贖罪,只希望能在最低限度的安寧中重新站起來,盡己所能彌補過去的過錯,至於蘿拉的指控,蔡阿嘎則仍未回應。CTWANT提醒您:不良行為,請勿模仿!莫逞一時樂,遺害百年身! 拒絕毒品 珍惜生命 健康無價 不容毒噬
基隆男被殺藏貨車棄屍…車上驚見「金紙令旗」 民俗專家說話了
基隆市信義區傳出棄屍案,有男子因債務糾紛遭殺害藏在冰櫃,連人帶櫃丟在郊區,員警獲報後成立專案小組,循線調查整起事件。詭異的是,小貨車出現詭異的令旗和金紙,民俗專家分析是兇手放的,但反倒會幫助警方破案。新北市金山警分局、基隆市警三分局近日接獲線報,得知有男子遭擄走,可能已被殺害,分別報請基隆地檢署指揮偵辦。警方今晨在基隆市信義區培德路、崇法街和深澳坑路口,發現可疑的藍色小貨車,上前查看後,在小貨車上的冷凍櫃內發現被害人遺體。同時,警方還在貨車發現疑似道教的令旗與金紙,看來十分詭異。鑑識人員採證後,將遺體搬出並相驗,並將擇日進行解剖,目前檢警積極偵辦中。由於案情尚未明朗,且涉及偵查不公開,地檢署表示不方便對外透露太多。外傳死者因積欠賭債遭殺害棄屍,警方已鎖定3名嫌犯查緝。據《三立新聞》報導,針對車上有令旗和金紙,民俗專家廖大乙解釋,為非作歹的人都想藉由令旗(天兵天將用)或主歲旗(特定神明旗幟)來防止冤魂找上門報復,該面令旗若有開光過就有靈動力,反而能助警方快速破案,這也告誡民眾善惡到頭終有報,奉勸要多結善緣、多積陰德。◎民俗說法,僅供參考。
小草拿《刑事訴訟法》上冊怒嗆北檢「不符合書裡任何原則」 作者:我寫在下冊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柯文哲政治獻金案26日偵結,正式起訴柯文哲等9人,其中柯文哲因4案分別被以貪汙治罪條例收受賄賂、圖利、背信與公益侵占起訴,並建議求刑28年6個月。對此,曾擔任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總統大選志工、參選民眾黨黨代表的東吳大學法律系大三學生楊曄,公開質疑北檢偵辦柯文哲案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還拿著台大法學院林鈺雄教授的《刑事訴訟法》一書在網上嗆聲,要檢察官們「好好閱讀」。事後,林鈺雄教授本人發文了。昨日,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容積、柯文哲政治獻金等案宣告偵結,檢方對柯的起訴書隨即在網路上公開。網路頻道「486街頭全民調」在街頭採訪時,遇見知名民眾黨鐵粉、東吳大學法律系大三學生楊曄帶著《刑事訴訟法》上冊向北檢嗆聲,要求檢察官好好看看林鈺雄寫的《刑事訴訟法》,「台北地檢署今天做的每一個偵查的行為,沒有一件事,符合這本書裡寫的任何一個原則,無論是無罪推定原則,無論是所謂偵查不公開原則,請問台北地檢署做到哪一點了?」訪問片段在網路流出後,引起網友熱議,因為楊曄手上的《刑事訴訟法》雖然對普羅大眾來說可能陌生,但在法學界卻是相當熱門的暢銷書,讀者甚眾。因此許多網友對楊曄的行為感到困惑不解,「這本書我很熟,偵查跟起訴原則都在下冊,他拿著上冊找不到吧?」林鈺雄教授27上午也在臉書發文分享此事,並表示:「拙著自初版以來,不論何一版本,包含今年更新的13版在內,『偵查不公開原則』皆編入下冊第14章偵查通則」,並表示自己的作品僅是「小眾專業用書」,對於忽然在網路上掀起熱度,被網紅拿來推廣法普「時不敢當」。在發文底下,有網友表示「恭喜老師,以後可能會成為自用送禮兩相宜的好書籍」,林鈺雄教授則回覆:「謝謝鼓勵喔,看起來真的要寫一本普羅版。」
批檢方起訴書像寫小說 民眾黨駁橘子過去一年根本沒到過柯文哲家
民眾黨團今天召開記者會,繼續駁斥檢方起訴黨主席柯文哲起訴書內容就像是在「寫小說」,多數情節,媒體早就已經報導過,讓「偵察不公開」成笑話。民眾黨團舉例,外傳許芷瑜(橘子)的許姓男友出庭時曾爆料,柯平時藏放6千萬供她動支一事,還曾親眼目睹柯文哲與夫人陳佩琪在家中大吵,這些內容令民眾黨團立委氣憤莫名,黨團總召黃國昌甚至直言「讓我怒不可抑」。北檢偵辦前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政治獻金兩大案,26日依貪污治罪條例等4罪起訴,具體求刑共28年6月。民眾黨立委黃國昌今天指出,檢方連「據傳柯文哲貼身秘書許芷瑜(橘子)許姓男友出庭爆料,柯平時藏放6千萬供她動支」都能當成起訴柯文哲的證據,民眾黨立院黨團要鄭重請問,「法庭可以用傳聞法則當證據嗎?」痛批檢察官「墮落,真的是墮落」。民眾黨團主任陳智菡指出,柯文哲昨晚在續押庭痛批檢方,就是先預設他犯罪,然後再去兜證據,當檢察官澄清並無將偵察內容外洩給特定媒體,法官甚至打斷檢察官直言「我問的是證據何在」。黃國昌表示,檢察官作為法律人,什麼叫傳聞法則?什麼時候在法庭上,竟然可以說,「我聽誰說如何如何」,用來作為抹黑的工具,檢察官講這段話,就知道檢察官的政治性格跟惡意有多深厚,那段話請問對於起訴書的犯罪事實扮演什麼角色,「0啊!」為何不敢說柯文哲收1500萬放在家裡,因為檢方沒有證據,但為配合民進黨對柯進行人格謀殺跟抹黑,他也問檢察總長邢泰鈔與北檢檢察長王俊力「法庭上可以用傳聞法則當證據嗎?」。陳智菡同時指出,起訴書中提到有一位市長室秘書奉柯文哲之命向局處首長為了精華城案施壓,柯P當場反駁,如果真有這位秘書,檢方既然已經查遍他身邊80位證人,為何不乾脆直接找該位秘書作證?她同時舉例,起訴書指橘子的男性友人看到柯文哲夫妻在家中吵架,但陳佩琪作證時其實早已回應檢方,否認有這件事,因為橘子在今年根本沒到過她家,民眾黨團對於檢方屢用「傳聞證據」對付柯文哲表達強烈不滿與抗議。
北檢辦柯文哲京華城、政治獻金案 創4個「司法第一」
北檢偵辦柯文哲京華城、政治獻金案,衍生4個「司法第一」,包括柯在檢方偵查庭第一位當庭「拒絕」夜間訊問,直接「走人」的當事人;柯是首位遭檢方聲請羈押及延長羈押都不提抗告的在押被告,也創下卸任首都市長涉貪在押被起訴首例,更是第一位被起訴的現任在野黨主席。過去前兩任的台北市長馬英九、郝龍斌,都因任內的重大工程遠雄大巨蛋案、新生高案,分別遭告發瀆職、圖利罪,但經北檢調查後都查無具體事證。柯文哲因在台北市長任內,辦理京華城容積率案涉圖利、收賄罪遭羈押、起訴,成為卸任首都市長因涉貪收賄遭羈押、起訴的第一人。柯另因涉政治獻金案遭起訴,雖他在押期間,曾寄送辭職聲明給民眾黨祕書長,表示願辭黨主席,但尚未獲民眾黨承認,因此柯是第一位在國會擁立委席次,因案被起訴的現任在野黨主席。檢方偵辦初期,柯赴北檢接受複訊,因拒絕夜間訊問,成為首位當庭拒絕夜間訊問的當事人,經檢方諭知當庭逮捕,柯隨即聲請法院提審,雖遭法院駁回,也創下司法首例。檢方對柯文哲聲請羈押,柯透過律師團表示「不想為難法院」,未提抗告;檢方再聲請延押柯2月,柯也未提抗告,是第一位連遭檢方聲押、聲請延押都不抗告的在押被告。另柯在押期間,透過律師具狀向法院聲請解除禁止通信,交付辭黨主席聲明,結果法官在裁定書自行詮釋民眾黨黨章,宣告辭職聲明一旦送出,柯即辭職生效,法官裁定理由竟「介入政黨事務」,爭議作法堪稱司法紀錄。此外,北檢偵辦期間,遭各界質疑洩密,檢察總長邢泰釗首度於重大案件偵查期間,指示最高檢察署將立法院及媒體相關報導資料,發交台灣高檢署「偵查不公開檢討小組會議」依法查明,亦相當罕見。
麥當勞少女遭主管性侵而輕生 家屬發出律師聲明
北市一名17歲少女2022年起在麥當勞打工,卻遭到李姓襄理利用權勢侵犯,時間長達1年,她為了保住工作選擇隱忍;加上少女生前2度遭詐騙集團騙走9萬元,連銀行帳戶都淪為詐團人頭,最終不堪壓力輕生。受害者母親近日在Threads上揭開此事,引起外界關注,昨(26)日家屬委任律師發出聲明,盼各界保留空間與時間給家屬。受害者母親喪女後,頻頻在社群悼念亡女,近日則直接公開前男主管的惡行,「我女兒為什麼會得憂鬱症?為什麼會自殺?因為長達一年被麥x勞的前主管以排班權力對她性侵。」女兒因為要工作選擇隱忍,最後得了憂鬱症,自己偷偷看醫生。母親表示,麥當勞開除涉案主管,「對我們就沒有任何交代及慰問」,面對白髮人送黑髮人,她悲喊,「可以把我女兒活生生的還給我嗎?」此事引起社會關注,還有不少人發起抵制麥當勞,昨日受害者母親委任律師發出聲明提到,「本案已進入偵查階段,被害人家屬甫痛失至親,身心俱疲,無力獨自面對偵查的訟累,便委託律師團隊協助後續的司法程序。」但礙於偵查不公開,無法對案件細節說明,律師團隊將傾力協助家屬提出證物,並配合偵查機關的調查,以釐清事實真相,還給被害人家屬公道。此外,聲明中提到,本案受到社會關注,相關資訊社群、媒體中大量流通,「惟該等資訊流通無論是出於善、惡或其內容是否正確,都是一再的揭開未癒傷痕,加深家屬苦痛,為此敬請各界保留空間與時間給家屬。」◎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少女家屬發出律師聲明。(圖/ Threads/@elaine_dear)
柯文哲涉收賄等罪遭起訴!北檢求刑28年半 新聞稿全文曝光
民眾黨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及京華城弊案、政治獻金等案,自9月5日起遭羈押至今。全案今(26日)偵查終結,檢方正式對柯文哲等11名被告提起公訴,其中柯文哲系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政治獻金被依公益侵佔罪、背信罪、貪污罪起訴,此三罪共計求刑28年6月。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新聞稿全文:臺北地檢署檢察官偵辦被告柯O哲等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相關案件,於今(26)日偵查終結,茲簡要說明如下:壹、 偵查結果一、 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一) 被告柯O哲、李O宗、彭O聲、黃O茂、邵O珮、沈O京、應O薇、吳O民、張O澄等9人,均提起公訴。1. 被告柯O哲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及同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2. 被告李O宗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3. 被告彭O聲、黃O茂、邵O珮等3人所為,均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4. 被告應O薇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及洗錢防制法第19條第1項後段之洗錢罪嫌。5. 被告吳O民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6. 被告沈O京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及同條例第11條第1項之違背職務行賄罪嫌。7. 被告張O澄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11條第1項之違背職務行賄罪嫌。(二) 被告朱O虎、陳O源2人,均緩起訴處分。1. 被告朱O虎、陳O源所為,均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11條第1項之違背職務行賄罪嫌。2. 緩起訴條件:(1) 被告朱O虎緩起訴期間2年,於緩起訴處分確定後3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330萬元。(2) 被告陳O源緩起訴期間2年,於緩起訴處分確定後3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120萬元。(三) 被告陳O坤、王O侃、陳O敏等3人犯罪嫌疑不足,均不起訴處分。二、 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一) 被告柯O哲、李O宗、李O娟等3人,均提起公訴。(二) 被告柯O哲、李O宗、李O娟所為,均係犯刑法第336條第1項公益侵占罪嫌。被告李O娟另犯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明知為不實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罪嫌。三、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總員工薪資背信案(一) 被告柯O哲、李O宗均提起公訴。(二) 被告柯O哲、李O宗所為,均係犯刑法第342條第1項背信罪嫌。四、柯O哲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一) 被告端木O提起公訴。被告端木O所為,係犯刑法第216條、第215條、第220條第2項之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準文書罪嫌。(二) 被告李O娟、何O廷、陳O瑄等3人,犯罪嫌疑不足,均不起訴處分。貳、簡要犯罪事實一、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一) 柯O哲等公務員與沈O京共犯圖利部分柯O哲以「都市更新」為競選臺北市市長重要政見,且親自為京華城案等都市發展論壇致詞,深知都市更新法令,明知京華城公司申請最高20%容積獎勵之都市計畫草案內容違背都市更新條例(下稱都更條例)、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下稱都更容積獎勵辦法)等法令,於臺北市市長連任期間,為籌謀培植政治實力及募集資金,因沈O京不堪京華城購物中心營運損失至鉅,欲在本案土地重建賺取更大利益,沈O京持續向柯O哲訴求協助回復京華城容積一事,竟與沈O京於109年2月20日在臺北市政府市長辦公室單獨會面時,各起交付、收受賄賂,及共同圖利之犯意聯絡,並與聽從柯O哲上意之彭O聲、黃O茂、邵O珮,共同基於圖利之犯意聯絡,由柯O哲接連以「109年3月10日便當會裁示」、「109年4月15日核決送研議簽呈」、「109年10月27日核決送公展簽呈」、「110年4月21日、110年8月10日便當會之裁示」、「110年11月11日接受議員當面質詢京華城案違法後仍執意推進京華城案」、「111年2月手諭令產發局趕快通過京華城都審案」等方式,一路護航京華城公司,最終使鼎越公司取得本案土地最高20%容積獎勵之建造執照。彭O聲、黃O茂、邵O珮明知上述違背法令之情形,仍罔顧京華城案於北市府都發局、都委會、都審會之行政程序中,眾多基層公務員、都委會委員提出之違法質疑,與柯O哲、沈O京共同圖予京華城公司、鼎越公司高達121億545萬6,748元之不法利益。(二) 柯O哲、沈O京等行收賄部分1、210萬元賄賂部分柯O哲承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明知京華城公司不服北市府107年都市計畫刪除本案土地120,284.39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一事,提起之訴願業經內政部於107年7月26日訴願決定駁回,北市府認定並無違失,且107年都市計畫所認定之事實基礎,亦無情事變更等情形,毫無理由及法令依據能作成與北市府107年都市計畫相異之認定,竟於京華城公司對北市府提起行政訴訟繫屬之際,違背職務以109年3月10日便當會裁示「都發局將京華城公司陳情案送都委會研議」,為京華城案開啟都委會研議之程序。沈O京見柯O哲已踐履上述違背職務行為,承前違背職務交付賄賂之犯意,交代張O澄、朱O虎尋找威京集團7名人頭,從威京集團總部領取款項後,由該7名人頭各自匯款30萬元佯為捐贈民眾黨之政治獻金,實為交付210萬元賄賂與柯O哲。李O宗基於與柯O哲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聯絡,經朱O虎通知賄款210萬元已交付且附上捐款人頭名單,據此向柯O哲報告後,即傳送訊息給朱O虎表達柯O哲感謝之意。2、1500萬元賄賂部分柯O哲承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明知京華城公司申請最高20%容積獎勵之都市計畫草案內容違背都更條例、都更容積獎勵辦法等法令,仍以前述方式一路護航鼎越公司取得本案土地最高20%容積獎勵之建造執照。沈O京見柯O哲已踐履上述違背職務行為,承前違背職務交付賄賂之犯意,於111年9月12日傳送感謝訊息給柯O哲,向柯O哲表達111年10月18舉行之京華廣場動土典禮,柯O哲將是其唯一邀請的政治人物,沈O京並交代其秘書自其名下帳戶提領1,600萬元現金。柯O哲出席京華廣場動土典禮後,於111年10月19日至同年11月1日間之某時地,親自收受沈O京交付之現金1,500萬元賄款,嗣以EXCEL檔案「工作簿」記載:「日期2022/11/1-姓名小沈-數字1500-公司-用途-經理人沈慶京」,儲存在其所有之行動硬碟中,記錄沈O京交付上開賄款之事實。(三) 應O薇、沈O京等行收賄與洗錢部分1. 沈O京企圖不法永久享有將京華城購物中心建照上120,284.39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基於對公務員關於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之犯意,於106年至108年間行賄臺北市議員應O薇及其助理吳O民,應O薇、吳O民基於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之犯意,屢屢為京華城案陳情、施壓北市府公務員,沈O京於此階段,交付應O薇收受共600萬元賄賂、交付吳O民收受共185萬元賄賂。2. 應O薇、吳O民承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於109年、110年間,要求北市府將京華城公司陳情案送入都委會研議,濫用議員權力介入行政權核心事項,又見都發局及都委會基層公務員認為京華城申請都市更新20%容積獎勵一案之適法性有問題時,竟陸續以拜託彭O聲「放水」幫忙京華城案、帶同沈O京出席都委會研議程序違反程序發言、致電市長室追問簽呈公文進度以排除簽辦過程之障礙、指名特定公務員出席議員協調會、以電話責問都發局公務員、當面責罵都委會公務員、向不配合之公務員大量索取資料,造成基層公務員工作負荷與心理壓力等方式,濫權干涉依法行政之公務員行使職權。沈O京於此階段交付應O薇收受共4,500萬元賄賂、交付吳O民收受共123萬5,484元賄賂。3. 沈O京於111年1月至10月間,見本案都市計畫通過,進入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之審議程序,為加速北市府核發本案土地建造執照之速度,承前違背職務交付賄賂之犯意,交付賄賂給應O薇、吳O民2人,其2人續為鼎越公司召開協調會,持續護航鼎越公司依本案都市計畫內容取得最高20%容積獎勵之建造執照。沈O京於此階段交付應O薇收受共150萬元賄賂、交付吳O民收受共55萬元賄賂。4. 綜上,應O薇、吳O民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沈O京交付之賄賂各5,250萬元、363萬5,484元。二、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一) 柯O哲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600萬元柯O哲身為民眾黨黨主席,竟將邱O琳轉交「周OO文」、「謝O樑之母親林O麗」、「林O群」捐贈予民眾黨之政治獻金各200萬元,均予侵占入己,而未存入民眾黨政治獻金專戶,合計侵占600萬元。(二) 柯O哲、李O宗、李O娟共同侵占柯O哲政治獻金及民眾黨政治獻金共6,234萬6,790元1、柯O哲等以肖像權授權金、支付木可公司員工薪資、投資營利事業等方式,侵占政治獻金1,724萬1,036元(1)柯○哲為作他用而規避政治獻金法所明定支出用途之限制,企圖以商業交易行為包裝其侵占犯行,先與木可公司簽訂肖像權同意書,約定將柯○哲之肖像權獨家授權給木可公司,再由木可公司與柯○哲競選辦公室簽訂「授權委託作業管理合約書」,約定由木可公司將柯○哲之「肖像行使權」授與競選總部。李○宗則指示李○娟以肖像權授權金名義,由政治獻金共匯付1,500萬元予木可公司,以此迂迴手段將政治獻金挪供柯○哲私人使用。(2)柯○哲另以支付木可公司員工薪水名義之方式,由政治獻金匯款共124萬1,036元予木可公司,以此方式侵占政治獻金。(3)柯○哲又為投資邱○生之營利事業,由政治獻金匯款100萬元予國際電影公司,以此方式侵占政治獻金。⒉柯○哲等利用木可公司侵占政治獻金共4,510萬5,754元(1)柯○哲、李○宗、李○娟均明知募款小物之目的係為謀求民眾支持柯○哲競選總統所捐贈之政治獻金,故募得款項應存入柯○哲政治獻金專戶,竟以木可公司網路商店「木可好店」進行募款,並透由柯○哲臉書、IG、民眾黨官方網站等媒體宣傳第三波募款換小物,利用民眾為支持柯○哲而捐款政治獻金以換取募款小物,進而點選「木可好店」網頁,連結至木可公司網站捐贈政治獻金時,透過第三方支付平台綠界公司將所得款項匯入木可公司帳戶。合計以木可公司侵占募款小物募款所得之政治獻金共4,133萬5,588元。(2)柯○哲、李○宗、李○娟明知KP SHOW募款演唱會,係柯○哲從事政治、籌募競選資金之活動,所得應屬政治獻金,竟由木可公司帳戶收受KP SHOW募款演唱會之盈餘77萬166元,將該政治獻金侵占入己。(3)柯○哲、李○宗、李○娟以木可公司收受採風公司所捐與民眾黨之政治獻金共300萬元,並由李○娟以木可公司開具不實統一發票4張,交付予採風公司而行使之。三、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辦員工薪資背信案柯O哲、李O宗明知眾望基金會章程第6條載明「本基金會以辦理臺北市社會福利(關懷)為目的」,竟違背上開眾望基金會章程規定,將民眾對眾望基金會之捐款挪供柯O哲聘請周O修、戴O文等13位員工,惟實際工作內容皆是處理柯O哲總統選舉相關活動及後續黨務活動,統計於111年12月至113年8月之期間,共支付827萬1,095元,致生損害於眾望基金會。四、柯O哲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端木O明知柯O哲政治獻金專戶申報內容有未達平衡、收支方有諸多疑義,尚未完成查核,竟出具不實之查核報告交付予監察院。且在監察院以申報帳目登載未完整,要求退回補正時,竟在未取得任何憑證下,擅自於支出項目登打「時樂公司」、「尼奧公司」、「木可公司」、「佳聖公司」共9筆不實交易,足生損害於監察院查核政治獻金之正確性。參、犯罪所得與沒收及聲請法院裁准扣押一、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 (一) 柯O哲等公務員圖利部分 第三人鼎越公司之犯罪所得121億545萬6,748元,係被告柯O哲、彭O聲、沈O京等人為第三人實施違法行為而取得之財產上不法利益,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又本署檢察官於偵查中,已依刑事訴訟法第133條之1第1項,聲請扣押第三人鼎越公司之財產(本案京華城土地),並獲法院以113年12月25日113年度聲扣更二字第2號裁准扣押在案,以利保全追徵犯罪所得。 (二) 柯O哲、沈O京等行收賄部分 1、柯O哲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罪所得1,710萬元(計算式:210萬+1,500萬=1,710萬),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2、張O澄違背職務交付賄賂之犯罪所得100萬元,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三) 應O薇、沈O京等行收賄與洗錢部分 1、應O薇之犯罪所得5,250萬元,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又本署檢察官於偵查中,聲請扣押應O薇之財產,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以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以113113年度聲扣字第年度聲扣字第9191號號裁准,執行後扣得如裁准,執行後扣得如起訴書起訴書附表二所示之不動產附表二所示之不動產,,以利保全追徵犯罪所得。 2、吳O民之犯罪所得363萬5,484元,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二、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 (一)柯O哲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600萬元 柯O哲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之犯罪所得600萬元,聲 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二)柯O哲、李O宗、李O娟共同侵占柯O哲政治獻金及 民眾黨政治獻金共6,234萬6,790元 1、被告柯O哲以肖像權授權金之名義侵占政治獻金450萬元,侵占政治獻金100萬元供己投資邱O生營利事業,犯罪所得合計550萬元(計算式:450萬+100萬=550萬),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2、第三人木可公司之犯罪所得5,6845,684萬萬6,7906,790元(計算元(計算式:式:1,5001,500萬+萬+124124萬萬1,0361,036++4,5104,510萬萬5,7545,754--450450萬=萬=5,6845,684萬萬6,7906,790)),係被告柯O哲、李O宗、李O娟為第三人實施違法行為而取得之財產上不法利益,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又本署檢察官於偵查中,聲請扣押第三人木可公司之財產,經臺灣臺北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以地方法院以113113年度聲扣字第年度聲扣字第104104號裁准,執行後扣號裁准,執行後扣得存款得存款3,8833,883萬萬7,7127,712元,元,以保全扣押犯罪所得。三、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辦員工薪資背信案 被告柯O哲、李O宗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之犯罪所得827萬1,095元,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肆、量刑意見一、被告柯O哲:審酌被告柯O哲有違市長就宣誓條例所揭示應恪守國家法令、不收受賄賂等誓詞,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並收受千萬賄賂,侵占數千萬政治獻金,犯後尚於辦公處所遭查獲撕碎便條紙,上載指示共犯出境及木可內帳有無檢查等文字,足徵其諉言矯飾、犯後態度不佳,爰具體求處:1、其所犯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5年,併科罰金5,000萬元,褫奪公權10年;2、其所犯公益侵占周OO文等人所捐贈與民眾黨之政治獻金罪嫌,量處有期徒刑5年;3、其所犯以木可公司公益侵占政治獻金罪嫌,量處有期徒刑6年; 4、其所犯對眾望基金會背信罪嫌,量處有期徒刑2年6月。二、被告李O宗:審酌被告李O宗於任職臺北捷運公司董事長時,竟與柯O哲共同違背職務,以政治獻金之名收受沈O京之不法賄賂,又以木可公司名義侵占數千萬政治獻金,復積極指示李O娟銷毀木可公司損益表,犯後態度不佳,爰具體求處:1、其所犯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0年,併科罰金1,000萬元,褫奪公權5年;2、其所犯公益侵占政治獻金罪嫌,量處有期徒刑5年;3、其所犯對眾望基金會背信罪嫌,量處有期徒刑2年4月。三、被告沈O京:審酌被告沈O京不法賄賂公務員柯O哲等人、市議員應O薇等人,以收買職務行為之方式圖得百億不法利益,戕害公權力之廉潔公正,犯後尚利用媒體發表已預擬之聲明而為串證,聯絡柯O哲、應O薇刪除彼此間案關訊息,羈押庭訊時甚對法官嗆言不會笨到用支票行賄,均以現金為之等語,足徵其挑釁司法、藐視法律,犯後態度不佳,爰具體求處:1、其所犯對於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2年,併科罰金3,000萬元,褫奪公權8年;2、其所犯關於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5年,併科罰金300萬元,褫奪公權3年。四、被告應O薇:審酌被告應O薇收受沈O京不法賄賂高達數千萬元,有違民意代表本應恪盡職責、為選民謀最大福祉之付託,臨訟之際,竟為脫免刑責而欲自機場出境潛逃,足徵其面對司法調查仍不思悔改,惡性重大,具體求處:1、其所犯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3年,併科罰金3,000萬元,褫奪公權10年;2、其所犯洗錢罪嫌,量處有期徒刑3年6月,併科罰金2,000萬元。五、被告彭O聲:審酌被告彭O聲身為臺北市副市長,本應恪守國家法令,竟明知違法而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敗壞官箴。然其犯後能自知己過、坦承犯行,請量處有期徒刑6年。又其於偵查中自白犯罪,請依法減刑後量處有期徒刑3年,褫奪公權3年。六、被告黃O茂:審酌被告黃O茂為官位攀附柯O哲,違背都市計畫專業,違背法令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且經偵查程序,猶未能思過悔改,犯後態度不佳,請量處有期徒刑7年,併科罰金1,000萬元,褫奪公權5年。七、被告邵O珮:審酌被告邵O珮為仕途迎合柯O哲,拋棄依法行政堅持,違背法令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然終能坦承己過,偵查程序自始至終坦承犯行,勇敢面對己罪,犯後態度為佳,請量處有期徒刑5年。又因其於偵查中自白犯罪,且符合證人保護法減刑事由,請依法遞減至有期徒刑1年3月,併宣告緩刑2年。八、被告端木O:審酌被告端木O執業會計師達23年,竟虛偽登載且出具不實查核報告,違背會計師專業操守、戕害政治獻金公眾監督機制,推諉犯行,犯後態度不佳,請量處有期徒刑1年。 九、其餘被告吳O民、李O娟、張O澄等3人,請求法院量處適當之刑。伍、其他一、 本案偵查過程,發現被告柯O哲、彭O聲涉有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之1第1項財產來源不明罪嫌,另案偵辦。二、 有關政治獻金募款過程,以折扣碼分潤是否涉及不法,另案偵辦。三、 被告柯O哲前遭告發於市長任內之其他案件,持續偵辦中。四、 逃亡境外之被告許O瑜,業經本署於113年10月25日發布通緝,並函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廢止註銷其護照。又本署函請法務部調查局、內政部移民署及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協助,期能透過駐外館處之法務、移民及警務秘書等與駐地執法機關合作,循行政遣返模式,儘速將被告許O瑜遣送回國偵辦。另本署同時透過司法互助途徑,請求他國協助遣返被告許O瑜。五、 本案偵辦過程中,疑有違反偵查不公開情事,本署於113年9月9日主動簽分他案偵辦,並陸續傳喚相關撰稿記者到案說明,及採取適當偵查作為,此部分將持續偵辦。未來如發現有人員涉及不法,必依法嚴予究責。
北市柔道狼師首開庭!他仗「手握參賽權」多次性侵國中女學生 還強迫穿比基尼
台北市某國中柔道隊38歲王姓教練,因為手握學生參賽權,竟多次帶當時年僅15歲的女學生小美(化名)到汽車旅館,對其猥褻、性侵,每當小美反抗,王男便會暴怒脅迫,讓她不僅放棄了柔道,也在隱忍了1年多才鼓起勇氣報警。士林地院昨(24)日首度開庭,王男不但重金聘請名律師,更對於核心指控模糊回應。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士林地院今首開庭,由於該案涉及妨害性自主採不公開審理,庭審歷時約1小時結束。據悉,王男應訊時刻意避重就輕,針對指控核心問題模糊回答;值得注意的是,王男所委任的律師來自知名律師事務所,該事務所曾為前立法委員潘懷宗辯護,讓潘懷宗順利獲得緩刑,而王男這次砸重金請來知名律師,恐怕是想爭取無罪或減輕刑責。回顧這起案件,檢警調查,2017年3月到2018年8月間,王男任職北市某國中柔道隊教練,小美則接受他的指導。然而,王男卻利用職權,知道學生參加國內賽事需仰賴教練帶隊訓練、推薦等,也藉著學生容易服從教練的心理,以每週2至3次的頻率,帶著小美到汽車旅館、車上等處,以手指、性器侵犯得逞。小美上高中後,王男仍是其柔道教練,並以同樣方式進行侵犯,每當小美試圖反抗,王男就會暴怒迫使其順從,導致她心生恐懼,直到受不了才報案,也不得不放棄了柔道。王男供稱,他是小美國中、高中柔道教練,有時練習結束後,會開車載送學生回家,但否認曾侵犯小美。小美則表示,國中時,王男大約每週與她發生1到2次性行為,高中則每週2次,當時曾向表姐提及此事,但由於王男是教練,很兇又有威嚴,讓她每次看到王男都會害怕、焦慮。小美家人證稱,女兒在高中交男友後,王男多次打電話到家中騷擾,並否認與小美發生過性行為。小美友人指出,王男很喜歡開車載他和小美回家,小美都是最後1個下車,而小美曾說過自己與王男在海邊、山上發生性行為,他便鼓勵小美向班導師說出實情,但小美一直哭,王男看見後將她帶走。小美另一名親友透露,小美曾坦承雙方交往過,王男會約小美去汽車旅館按摩,只要小美拒絕就會暴怒,根本是恐怖情人,王男更不斷傳比基尼泳裝購買網址給小美,小美通常會回覆「太裸露、不適合」,但王男還是直接購買,並要求小美當場穿上。小美升上大學後,不想再繼續練柔道,也是不想與王男有所接觸,因為對方可以利用老師身分,幫忙撰寫推薦信給大學,亦能協助安排比賽,甚至強制她參賽。小美的國中班導師也說,她曾問過小美,但小美一直哭,學校曾為此重啟性平調查。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認為,王男與小美互動有違一般師生,雙方發展出類似男女交往關係,王男曾寫情書給小美,並帶小美去汽車旅館開房間,檢方遂依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猥褻等罪起訴王男,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麥當勞主管性侵17歲打工妹被肉搜 社群帳號全刪!網批:實在缺德
北市麥當勞近日爆主管性侵17歲工讀生,導致對方輕生。對此,麥當勞證實消息,也在5月解雇涉案主管。對此,該分店的Google評論被大批網友洗版,前性侵主管的社群帳號疑似也刪了。事件爆發後,前主管的IG、Threads、FB等帳號都被網友搜出來,23日他的帳號本來設不公開,也不能標註,不過還是可以搜得到。24日變成顯示,「很抱歉,此頁面無法顯示」、「你點擊的連結可能發生故障,或該頁面已遭移除」,疑似關閉或刪帳號。不少網友紛紛留言「他好像刪脆了」、「這種人欺負弱小女子實在很缺德」、「真的是人渣」、「對小女生做壞事時很大膽,發現IG帳號連結被公開後立刻銷號變俗辣了吧」、「有可能請異色檔案的DK幫忙嗎?他有公信力也有流量,看到這個事件真的很難過」。回顧案情始末,該名媽媽發文,「我女兒為什麼會得憂鬱症?為什麼會自殺?因爲長達一年被麥x勞的前主管以排班權利對她性侵」,而女兒為了保工作也不敢透露案情,還得了憂鬱症,自己偷偷去看醫生。據《中時新聞網》報導,少女母親也貼出對話紀錄,前主管問「妳想如何才能結束?」,少女說,「如何才能結束?你是指哪件事情結束?」前主管才強調是「撤告部分」,少女說,「你在對我性侵時就沒想到有今天嗎?你想要怎麼談和解?」前主管問「多少能和解?」對此,麥當勞指出,3月接獲員工申訴,經過調查,5月解雇性侵主管,此案目前由檢方偵辦,相關案情待司法釐清。《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
遭傳喚出庭作證!陳宥丞遭疑「戴智慧眼鏡」 北檢立他字案調查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涉入京華城案及政治獻金案,目前仍遭收押。而台北地檢署於12月20日傳喚民眾黨台北市議員陳宥丞,以證人身份出庭作證,然而陳宥丞出庭時配戴智慧眼鏡的行為引發外界質疑。對此,北檢也針對此事已另立「他」字案進行調查。據了解,該智慧眼鏡具有錄影、通話及AI語音助手等多項功能,因此此舉可能涉及偵查不公開的法律爭議。陳宥丞事後澄清,審訊過程中並未使用智慧眼鏡,而是進入偵查庭時未戴眼鏡,僅在離開偵查庭前才戴上。然而此舉仍引發疑慮,北檢針對此事已另立「他」字案進行調查,旨在釐清是否有任何不法情事或違反相關規定。
柯文哲聲請交付「辭黨主席聲明」北院准了 法官「1舉動」惹怒民眾黨挨轟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被羈押禁見近4個月,台北地檢署偵查已近尾聲,柯透過律師具狀向台北地院聲請解除禁止通信,交付辭黨主席聲明,當初裁准羈押柯的法官呂政燁,認為該聲明僅為黨務,並不影響檢方偵查,19日除裁准柯將辭職聲明交付予民眾黨祕書長周榆修外,裁定書更自行詮釋民眾黨黨章,宣告辭職聲明一旦送出,柯辭職生效。呂政燁曾被前民進黨主席施明德爆料為「綠色法官」,因此呂政燁代民眾黨宣告柯辭職生效,20日引發外界及法界諸多議論。民眾黨昨痛批法官自行公布柯文哲的信函內容,甚至主動詮釋民眾黨黨章之舉不當。民眾黨強調,該黨相關章程運作應由黨內部開會處理,而非法官自行透過主文宣告判定「辭職生效」。另北檢下周將偵結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依貪汙等罪起訴柯文哲等多人,預計將對柯文哲求處重刑,檢方20日上午第11度提訊柯,下午第14度提訊前北市副市長彭振聲,讓柯、彭進行「最後答辯」,訊後還押2人。據了解,柯仍否認犯罪,並未認罪。北檢還指揮調查局北機站20日首度以證人身分約談前民眾黨發言人、現任台北市議員陳宥丞,查證柯文哲販售KP競選小物,侵占支持者政治捐助金流,另有約20位「小草」聲稱曾捐錢給柯,向北檢自首涉犯圖利罪嫌。在押的柯文哲16日透過律師,具狀向台北地院聲請解除禁止通信,要將辭去黨主席聲明交付給祕書長周榆修,法官呂政燁函詢檢方意見後19日裁准,昨日早上送達台北看守所,交由柯文哲簽收,並傳真裁定主文、辭職聲明給北所。裁定指出,柯文哲的黨主席辭職聲明,並未與其所涉犯貪汙犯罪嫌疑相關,純是一般黨務運作事宜,應無勾串共犯或證人、湮滅證據之虞,不妨礙羈押禁見柯的目的,且不影響偵查不公開。裁定書還進一步上網下載台灣民眾黨網頁的「台灣民眾黨黨章」指出,依據黨章第三章第二節第十六條規定,僅規定黨主席請辭後處理方式,並未明定黨主席請辭程式,依法理,應以請辭意思表示到達,即生辭職效力。故柯聲請准許解除其辭黨主席聲明的禁止通信而交付祕書長,此種解除通信確可發生辭職效力,屬於合法且有效的行為。換言之,准許柯辭黨主席聲明交付該黨祕書長,即生辭黨主席職的法律效力,且不影響檢察官偵查作為,又無勾串共犯證人、湮滅證據之虞,柯聲請有理由,應予准許。
柯文哲請辭民眾黨黨主席 「請辭聲明」全文曝光
民眾黨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及京華城弊案、政治獻金等案,自9月5日起遭羈押至今。柯文哲16日透過律師具狀聲請,將辭去黨主席的「辭職聲明」交付予黨秘書長周榆修,台北地院審理後今(20)日裁定准許。據《鏡週刊》曝光其辭職聲明全文,柯文哲在聲明中下令盡速辦理黨主席改選,不是推選「代理主席」,也沒再提及「黃國昌接班」,僅寫著「辭職信自送達秘書長周榆修起生效」。據《鏡週刊》報導,這篇聲明是由律師先打字,把一部分列印在紙上,再拿給柯文哲請他在「理由欄」及「簽名處」親筆寫下理由及姓名,柯文哲還將黨寫為「党」。法院收案後問完檢察官意見,認為柯文哲的聲明並無違反偵查不公開,昨天就裁准了,在今天交給柯文哲、台北看守所等收受。鏡週刊還指出,柯在9月18日的庭訊中曾表示,擔心北士科等案會繼續羈押他,因此要辭黨主席,並指定由黃國昌接任,以避免「一人政黨開始、一人政黨結束」。但柯後續在庭訊中卻從未再提及要黃國昌接任黨主席之事,僅談到若干黨務。柯在這封辭職聲明中則職囑咐「盡速由全體黨員改選黨主席」,未再提及接班人一事。柯文哲聲明全文如下:聲明本人辭去台灣民眾黨主席一職,辭職自送達秘書長周榆修起生效。理由:不可讓當局以冗長之法律程序,干擾台灣民眾党之發展,本人早已提出辭職党主席,但檢察官不同意,拖延至今。這次直接向法院提出聲請,請接到正式文件後,盡速辦理党主席改選,以利党務發展,維護台灣之民主政治。此致台灣民眾黨周榆修秘書長聲明人:柯文哲
柯文哲請辭民眾黨黨主席!法院裁准交付辭職聲明
民眾黨黨主席柯文哲涉及京華城弊案、政治獻金等案,自9月5日起遭羈押至今。柯文哲16日透過律師具狀聲請,將辭職聲明交付予黨秘書長周榆修,台北地院審理後今(20)日裁定准許。柯文哲被裁定羈押至今,法官裁定他禁止通信、接見。16日柯文哲透過律師向台北地院遞狀,台北地院經審酌內容,並未與其所涉犯貪污治罪制條例犯罪嫌疑相關,而是該黨一般黨務運作事宜,不妨礙羈押聲請人並禁止其接見通信之目的,且不影響偵查不公開,准許解除辭民眾黨黨主席聲明的禁止通信,而將之交付秘書長周榆修,此種解除通信確可發生辭職之效力,屬於合法且有效之行為。此外,根據民眾黨黨章規定,僅規定黨主席請辭後之處理方式,並未明定黨主席請辭之程式;而依法理,應以請辭之意思表示到達,即生辭職效力。裁定書強調,柯文哲將聲明交付民眾黨秘書長時,即生辭黨主席職之法律效力,且不影響檢察官繼續偵查作為,又無勾串共犯證人、湮滅證據之虞。則聲請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洩密總統不公開行程!保六警官遭停職、收押
總統維安團隊成員保六總隊曹姓警官,平時負責總統賴清德行程,卻數次將總統不公開行程,洩露給身旁友人,直到檢方偵辦其他案件時,從其中1名涉案人手機中發現總統行程,還包含內部維安機密檔案。檢方訊後已依洩密、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等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並下令停職處分。據了解,檢調偵辦其他案件時,在其中一名涉案人手機中,發現總統的不公開行程,有接見外賓名單、維安警力配置等特勤內部機密檔案。經檢方追查發現,消息來源出自於負責總統維安萬里警衛室的一名保六曹姓警官,檢方懷疑他可能遭對岸吸收,進而洩漏總統機密行程。8日檢調約談曹員,他辯稱是朋友詢問,自己只是單純傳給對方,完全沒收錢。但檢方調查後發現,曹員曾向維安團隊探詢機密訊息,而且外流內容為總統機密行程檔案,檢方認為此事涉總統安危及國家安全,認為有羈押必要,依洩密及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等罪向法院聲押,法院訊後裁定獲准。保六總隊表示,曹姓警務員現年32歲,107年警大畢業後一直待在第一警官大隊,負責總統共同勤務,包括場所安檢、道路警衛等。今年5月20日賴清德上任後,曹員借調至特勤中心,多次洩漏總統不公開行程,本月8日遭到檢方約談,特勤中心予以解編,曹員歸建保六總隊,遭到羈押後,保六總隊隨即對他作出停職處分。
小哥哥艾理涉「Fans17」未成年私密片! 他首發聲「本人不可能違法」
網紅小哥哥艾理常找正妹拍片,上傳到由自己擔任監察人的「FANS 17」網站,該網站被高雄橋頭地檢署調查疑似有未成年少女影像,涉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條例。檢察官複訊後,認為「FANS 17」的蔡姓負責人兄弟等6人涉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條例嫌疑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小哥哥艾理則以20萬元交保。小哥哥艾理先是火速在限動發聲,強調自己沒做傷天害理的事、沒違法,稍早再度發出正式聲明,表示絕無涉案,但也不會洩漏偵查細節,以免增加調查難度。小哥哥艾理發出正式聲明。(圖/翻攝自小哥哥艾理IG)小哥哥艾理16日晚間發出正式聲明,共有4點。他先是解釋開設的「FANS17」頻道只有與「已成年對象」的談話性訪問節目,自己絕無涉入散布未成年人偷拍性影像等犯行。接著提到「偵查不公開原則」,雖然犯罪嫌疑人不受此限制,但他仍不想提及詳細內容,以及其他涉嫌人的細節,不想徒增串證之疑慮。另外,小哥哥艾理也提及之後被傳訊時,會向檢察官如實陳述,但也希望各界以及媒體勿誇大、訛傳,以免損害他的名譽。最後他再次強調「本人未涉本案,有關本案之偵查內容,恕難洩漏,以免增加檢方偵查困難度」。據了解,高雄警方日前與橋頭地檢署一同破獲涉及多部未成年兒少影片的成人平台「Fans17」,怎料名單中驚見臉書知名社團「爆料公社」葉姓負責人、以及擔任監察人的情色網紅「小哥哥艾理」,引發粉絲關注。目前除了小哥哥艾理以及另一名路姓退役軍人,各以20萬元、10萬元交保以外。其餘6人均被檢方依涉違反兒少性剝削條例、妨害性隱私影像、妨害風化等罪,犯嫌重大,有勾串共犯或證人、滅證及逃亡之虞,向橋院聲請羈押禁見6人獲准。CTWANT關心您: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拒絕兒虐,請撥打110、113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移除下架性影像,洽性影像處理中心、終結性影像,不拍攝、不持有、不下載、不分享。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提醒大家勿加入跪求、私給等行列以免觸法。
又是禾馨?女控訴摘除子宮肌瘤釀腸穿孔、子宮破裂 執刀醫師回應了
禾馨診所再爆醫療糾紛,台北市議員秦慧珠今(13日)陪同一名受害者C女召開記者會,控訴去年到禾馨診所接受子宮肌瘤手術,術後卻因處理不當,造成子宮沾黏、腸穿孔等,被迫到其他醫院進行修復手術,肚子上留下巨大疤痕,讓她身心受創。對此,禾馨診所事後透過新聞稿表示,事件在今年6月已經進入司法程序,責任歸咎交由主管機關和專家學者認定。執刀醫師也發表聲明,表示自己在病患赴其他醫院治療期間,他本人或助理每日都前往探視,並承擔看護費用,同時協助病患家屬照料事宜,若仍有未盡周全之處,懇請病患直接告知。在記者會上,受害人C女控訴,去年6月7日在禾馨民權婦幼診所檢查出有超過5公分的子宮肌瘤,之後接受診所建議,於6月27日、7月4日2度接受該診所韓健明醫師執行「子宮肌瘤射頻消融手術」 。C女在記者會中質疑,韓醫師明知超過5公分的子宮肌瘤「不適合用該手術」,但仍對受害人施作,術後出現子宮、小腸穿孔破洞,造成腹膜炎等嚴重併發症,且子宮肌瘤卻並未消除。C女現場也播出與醫生的討論過程,哽咽表示,醫師承認有錯誤、也說要負責任,但卻一項都沒做,批評醫生「一點醫德都沒有」、「草菅人命」。C女表示,她後續因腹痛難耐,自行轉入國泰醫院急診,經診斷有氣腹及腹水子宮破裂、腸穿孔腹膜炎症狀等症狀,醫囑應立即處行剖腹修補手術。但沒想到,韓健明竟阻止在國泰醫院就醫,要求轉入韓所熟悉的長庚醫院治療,拖延2周後才開刀,且長庚醫院手術經歷5小時才找到腸破裂的部位進行縫合,術後恢復過程十分痛苦。C女還強調,韓健明醫師及醫療團隊「態度冷漠」,未好好處理其術後併發症,並對她調閱自己的病歷資料設置阻礙,不讓她了解病歷相關資料。台北市議員秦慧珠則表示,該醫師施作失敗且無效之手術,延誤病情造成受害人身體嚴重傷害,受害人C小姐深切希望台北市衛生局能主持公道,查處相關違反醫療法規情節,也呼籲該醫師誠心出面道歉,並依承諾負起應負之責任。針對記者會爆料內容,禾馨診所透過新聞稿回應:本事件在今年6月訴諸媒體時已進入司法程序,此刻正由檢方偵查中,責任歸咎交由主管機關與專家學者認定,並由雙方律師代為出面協調,盼能尊重司法獨立精神並不浪費媒體資源,達成雙方合意和解,本院仍將盡力協助醫病雙方達成一致協議。而執刀的韓健明醫師也委託律師發布聲明,表示此案與今年6月間週刊報導的醫療爭議案件為同一事件,目前已進入司法程序。基於偵查不公開原則,無法提供案情細節及相關資料,並呼籲外界尊重司法調查。他對事件造成的社會紛擾深感抱歉。韓醫師在聲明中指出,案件發生以來,他自認全力傾聽病患需求,試圖分擔其不安,並持續對病患展現關懷。病患在其他醫院治療期間,他本人或助理每日前往探視,並承擔看護費用,同時協助病患家屬照料事宜。聲明稿中進一步表示,若病患認為韓醫師仍有未盡周全之處,懇請直接告知,但否認有「不聞不問之情事」。聲明中還提到,雙方曾多次嘗試調解,雖未達成共識,但所幸病患目前身體狀況良好,已恢復正常業務活動。他認為,本案未來可在司法機關及相關專家學者的專業認定下獲得妥善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