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出勤
」勞動節出勤「薪資怎麼算」?勞動部揭這情況可領雙倍工資
今(5月1日)是一年一度的勞動節,根據《勞動基準法》,大多數勞動者可以享受一天的休假,但軍公教和七大類族群需要繼續工作,勞動部也說明勞動節出勤的勞動者工資應如何計算。根據《勞動基準法》第37條規定,5月1日勞動節是國定假日,雇主應讓勞動者休息並支付薪水。如果確實需要勞動者在當天工作,必須征得其同意,並按規定支付工資。勞動部門指出,除了原定當日的工資外,在正常工作時間(8小時)內再支付一天的工資;如果工作時間超過8小時,屬於加班時間,則應按照《勞動基準法》第24條的規定支付加班費。勞動部還提到,今年的勞動節是星期三,如果勞動者的例假或休息日恰好與勞動節同一天,根據《勞動基準法》實施細則第23條之1的規定,應由勞動者和雇主協商選擇另外補假日。而5月1日當天仍然保持原來的例假或休息日性質,不需要出勤,但照常支付工資;至於選擇的補假日,屬於國定假日,如有出勤,應支付額外的工資。勞動部也強調,對於今年的勞動節的出勤和工資支付,事業單位應依法辦理。雇主若違反相關規定,勞動者可憑相關證據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直轄市、縣(市)政府勞工局(處)或社會局(處)】或勞動部門的1955專線提出申訴,以維護自身權益。此外,有些行業是採用排班制或變形工時的情況下,可以通過勞資協議與員工約定輪班,此時無需額外支付加班費。雇主在排班時需要注意是否碰到國定假日,如果國定假日當天是休息日或例假,應當讓勞工選擇其他工作日補休;如果國定假日當天是不需要出勤的日子(空班),則無需補假。如果當天經勞資雙方協議,將國定假日調至其他工作日放假(當天需要上班出勤),則無需支付雙倍工資,否則應按照規定執行。
7.2強震晚到班、無法上班 勞動部:不可以遲到、曠職論處
台灣東部外海今(3日)7時58分發生規模7.2強震,全台劇烈搖晃,深度15.5公里,最大震度6,餘震不斷,各地皆傳出災情,台北捷運、高鐵也一度停駛,讓不少通勤族哀號「上班要遲到了」。對此,勞動部指出,勞工如因交通受阻而晚到班或無法到班,不可視為遲到或曠職論處。勞動部表示,今(3日)早花蓮強震,全台有感,勞工的出勤,應以安全作為首要考量,勞工如因交通受阻而晚到班或無法到班,不可視為遲到或曠職論處,勞工未提供勞務的時段,其工資依事業單位工作規則或勞動契約的規定辦理;若無規定者,由勞資雙方自行協商,至於勞工如有照顧家庭成員的需求,可請家庭照顧假。勞動部進一步表示,本次地震震央的花蓮,縣政府已宣布停止上班,勞工上班出勤權益事宜,比照颱風的情況,依照「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辦理。勞動部呼籲,這場地震影響全台,造成勞工各種出勤的不便,請雇主多所體恤。如有爭議,勞工可就近洽當地的勞工局(處)協處。
上班出勤遇「颱風假」薪水怎麼算? 當天是否「休息日」成關鍵
中颱杜蘇芮逼近台灣,暴風圈也在持續擴大,預計在25日開始影響台灣,若放颱風假,出勤薪水及加班費如何計算?不少民眾都關心颱風假與颱風天上班薪資問題。根據《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第4條風災項目,颱風暴風半徑於4小時內可能經過的地區,其平均風力可達7級以上或陣風可達10級以上時,可以發布停止上班上課。勞動部表示,颱風來襲時,不論是上班地、居住地或是上班必經途中任何一區停止上班,勞工因此未出勤,雇主不得扣發工資,亦不得視為曠工、遲到及請假等其他不利處分。「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網頁明載,會計師黃鋒榮解釋,若勞工放颱風假,雇主可不給付當天工資,即當月薪資全額減除颱風假後之上班天數來計算當月薪資總額。例如月薪2萬4000元員工,若當月為30天,則減颱風假1天,雇主不給付颱風假當天工資,並於薪資單或清冊中,紀錄薪資總額23200元,不要記錄24000元再扣除颱風假薪資,以免造成誤會或違反工資全額給付原則。如果原本碰到颱風假日正常「工作日」,有上班給薪水,沒有上班沒給薪水也是合法的,不過是否多給工資或是加班費,勞動部表示「宜」加工資,希望雇主從優給予,但沒有多給也不會違法。如果颱風假當天是「休息日」時,雇主當然就要按照休息日加班相關規定,發給員工加班費。計算公式為「當日薪水,前2個小時加班費為:平日每小時工資額×(4/3)×時數;後6個小時加班費為:平日每小時工資額×(5/3)×時數。」勞動部進一步說明,颱風來時,居家工作的勞工,其工作內容,若不會因颱風有所有影響,則可以依約定履行勞務,雇主也需照給薪資,但如若有受影響無法工作,雇主不得給予各項不利處分。雇主如未按照「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辦理,以致違反《勞動基準法》之工資、工時等相關規定,則可依《勞動基準法》處以新臺幣2萬元至100萬元罰鍰。
過年上班出勤工資必須這樣給 休息日加班費算法大公開
明(20)日起就是春節連假,勞工局也表示除夕、春節(大年初一至初三)均為國定假日,雇主應依《勞動基準法》規定給假並給薪。如適逢勞工之例假或休息日,應由勞雇雙方協商擇日補假,雇主如徵得勞工於國定假日(補假日)或休息日出勤工作,應依法給付出勤工資。春節出勤工資算法。(圖/勞動部提供)勞動部進一步指出,民間企業多有比照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出勤之情形。企業如屬週一至週五為工作日、週六為休息日、週日為例假之出勤模式,欲比照政府機關出勤,以形成本次春節期間之10天連假,可透過8週彈性工時之實施,將1月7日之原定休息日與1月20日之原定工作日對調,2月4日之原定休息日再與1月27日之原定工作日對調。至於1月21日(星期六) 農曆除夕與1月22日(星期日)大年初一,由於適逢原本的休息日及例假,依法應行補假,補假日期為1月25日及1月26日。春節出勤工資算法。(圖/勞動部提供)雇主屆時如有需要勞工於春節連假期間加班,以月薪為新臺幣36,000元的勞工(以36,000元÷30日÷8小時,推算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為150元),出勤8小時為例,其各日出勤及工資給付規定如下:一、休息日: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休息日出勤加給之規定計算。試算:150元×1⅓×2小時+150元×1⅔×6小時=1,900元完全比照政府機關調整出勤者:1月20日、1月21日、1月27日及1月28日二、國定假日:依《勞動基準法》第39條規定,休假日出勤加倍發給工資。試算:150元×8小時=1,200元完全比照政府機關調整出勤者:1月23日、1月24日、1月25日及1月26日三、例假:非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不得使勞工於例假日出勤工作。完全比照政府機關調整出勤者:1月22日及1月29日勞動部補班調修。(圖/勞動部提供)勞動部也提醒,由於各事業單位之營運方式及排班態樣多元,例假或休息日不見得均排定於星期六及星期日,國定假日補假日期亦有所不同,個案上仍有差異,雇主應就各該假別之期日,與勞工明確約定,以利釐清勞工出勤工資之給付標準,減少爭議發生。勞動部強調,112年春節連假期間之出勤及工資給付,事業單位應依法辦理。雇主如有違反相關規定,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直轄市、縣(市)政府勞工局(處)或社會局(處)】申訴,以維權益。
JETS嘉年華玩「搖擺波浪」 一個旋轉…腳踝「重甩撞欄杆」當場黑掉
高雄港七號碼頭,最近舉行為期120 天的歐美主題嘉年華「JETS Carnival」,吸引不少高雄當地民眾遊玩。但有一名女網友出面爆料,她前天(24日)與好友朝聖新開幕的「JETS嘉年華」,才玩第一項設施「搖擺波浪」時,就發生受傷意外。網友控訴,在玩「搖擺波浪」時,當設施準備降落結束的當下,她朋友的腳踝,在器材旋轉過程中,硬生生撞上遊樂設施一旁的鐵欄杆,導致破皮流血、當場腫了一大包,整個人痛到站不起來,鞋子還飛出去。對此,園方代表簡姓協理回應,公司會拿出最大的誠意處理,後續賠償已在洽談。傷者的腳踝因為重甩撞到鐵欄杆,當場黑掉腫起來。(圖/翻攝自爆料公社)女網友在爆料公社發文,表示她跟朋友共4人,平安夜當天,到高雄新開的新主題樂園「JETS嘉年華」遊玩,第一項遊樂設施,他們就選擇「搖擺波浪」來玩。因為同行者有一位朋友不敢玩,所以在旁邊全程錄影,剛好捕捉到腳踝撞擊欄杆的驚悚畫面。 女網友表示,其實在坐遊樂設施時,就覺得裡頭的設施很老舊,很有年代久遠的感覺。因為椅子、安全扣等地方,很多都生鏽,但在不影響安全的狀況下,她們想說可以不用理會。結果在玩搖擺波浪接近尾聲時,當設施準備下降,「竟然讓我這位苦主朋友的腳踝,以重力加速度撞擊上設施旁邊的欄杆!」有民眾控訴到高雄JETS嘉年華玩「搖擺波浪」設施時,腳撞擊到鐵欄杆受傷。(圖/翻攝自爆料公社)發文網友表示,當時撞擊的聲音之大,讓她和另一位朋友都以為是誰的手機,或是某個裝置掉下去了。而當坐完搖滾波浪,她還在讚嘆「好好玩唷~」的時候,就聽到後面的苦主朋友,一臉哀號說:「我的腳要斷了、好痛…我的鞋子飛出去了!」結果發現,她的朋友腳踝腫了超大一個包,又黑青又破皮流血,「撞擊力道究竟多大,想想都痛!」後來因為傷者痛到站不起來,工作人員手忙腳亂,一個聯絡一個陸續過來查看傷勢,並做傷口消毒與冰敷。網友並控訴,最讓他們傻眼的,是樂園董事長到醫院的慰問紅包,竟是5張入園券,和一隻粉紅獨角獸娃娃。讓她們質疑,遊樂園才剛開幕,事前場地的規劃與安全的測試,是不是有問題?難道要怪傷者腿太長嗎?這樣身高限制是否要更正一下?且腳傷的後遺症,與後續上班出勤的影響,難道是5張入園券能彌補的嗎?而根據《ETtoday》報導,園方表示詳細原因尚待釐清,公司絕不會迴避。由於事發突然,董事長第一時間也趕到醫院慰問,目前都有持續關心,也在洽談賠償事宜,公司會拿出最大的誠意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