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無快艇
」陸漁民越界捕魚遭海巡追緝翻覆釀2死 死者家屬「不提告」、2海巡人員不起訴確定
發生於今年2月14日,大陸籍快艇在金門海域越界捕魚,在我方海巡追緝時船身翻覆,2人不幸落海喪生,引發兩岸緊張。金門地檢署上周偵結,認為海巡署巡防艇黃姓艇長、蔡姓駕駛過失致死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雖然大陸國台辦回應「不能接受」,並要求台灣應嚴厲懲處責任人。但本案由於死者家屬未提告,且過失致死罪並非職權送再議案件,因此海巡署2人獲不起訴處分確定。今年2月14日下午,大陸籍「三無快艇」因闖金門禁限制海域捕魚,為了逃避我方海巡人員追逐而翻覆釀成2死,2名生還漁民返陸後指控海巡撞翻船隻,由於金門海巡隊在驅離與大陸船隻翻覆過程中都未錄影,引發質疑,導致兩岸關係緊張升溫。事後金門地檢署主動分案偵辦,巡防艇黃姓艇長、蔡姓駕駛被依過失致死罪移送金門地檢署偵辦,另我方積極與陸方協商,經歷5個多月協商,終於取得共識。8月16日,金門地檢署偵結本案,認定兩船確實有發生碰撞,但無法證實漁船翻覆是因碰撞所致,因此海巡署2人犯罪嫌疑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但大陸國台辦16日晚間表態稱「不能接受」,並要求台灣應嚴厲懲處責任人。依據《刑事訴訟法》第256條規定,「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3年以上有期徒刑之案件,因犯罪嫌疑不足,經檢察官為不起訴之處分,如無得聲請再議之人時,原檢察官應依職權逕送直接上級檢察署檢察長或檢察總長再議」。但由於金門海巡人員所涉犯過失致死罪的法定刑為5年以下有期徒刑,不符職權送再議案件,加上兩岸代表協商後,陸方2名死者家屬確定不提告,亦無人提起再議,因此2名海巡人員獲不起訴處分已告確定。
60艘「陸漁船」包圍金門海域? 海巡隊澄清:只是漁網
大陸籍漁船2月14日越界在金門海域作業,遭海巡署驅離,孰料過程中漁船遭到海巡署艦艇「多次撞擊」翻覆,最終導致2人溺斃,海巡署為此與陸方代表團3日進行第15輪協商,最終宣告破局,至今仍未達成共識。今(9日)早有民眾觀看台灣海域船舶動態資訊系統,發現疑似有50至60艘漁船包圍在禁限制水域內,引發恐慌。對此,金門海巡隊隨即澄清,網路上這些標誌並非大陸漁船,而是大陸漁民所施放的浮網,因上面有自動識別系統(Automatic Identification System,AIS)的訊號標才引發誤會。金門海巡隊澄清,網路上這些標誌並非大陸漁船,而是大陸漁民大陸漁民所放的浮網。(圖/翻攝自台灣海域船舶動態資訊系統)回顧翻船事件的相關談判,我方在人道及撫卹方面並無堅持,甚至已達成初步共識。但陸方代表堅持要求,我方4名海巡隊員必須與會,並向陸方進行事發經過的報告,同時當面向受害者家屬致歉。而陸方的要求也造成我方極大反彈,我方認為事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且已破天荒讓代表及家屬在事故船隻上拍照採證,再加上陸方本來就無調查及管轄權,因此我方在多次協商中已數度拒絕這項要求。此外,大陸邊防、海警與我方海巡,曾協議要共同嚴打「三無快艇」,保障雙方漁民作業以及杜絕不法。然而,該艘快艇先前曾有多次的「違法行為」,卻遭到刻意忽視,這也是雙方談不攏的主要癥結點。目前在歷經15次協商後,雙方已從「究責」、「碰撞」、「認錯」及「賠償」等問題上,縮小到「究責」及「認錯」2項,但由於金門地檢署遲遲沒有行動,始終對該事件保持緘默,再加上我方是否道歉,以及道歉內容及形式等完全是未知數,導致雙方15輪協商後仍未能達成共識。
「陸漁民2死」15度協商破局 疑「這2點」沒共識
大陸籍漁船14日越界在金門海域作業,遭海巡署驅離,孰料過程中漁船遭到海巡署艦艇「多次撞擊」翻覆,最終導致2人溺斃。如今海巡署與陸方代表團3日進行第15輪協商,仍未達成共識,預計將休兵3天。據悉,雙方目前的爭執點在於,陸方代表要求我方海巡艦艇上4名隊員前往報告事發經過,並當面向家屬致歉,但遭到我方拒絕。而我方則認為,當初兩岸協議要共同嚴打「三無快艇」,但該艘快艇先前曾有多次的「違法行為」,卻遭到刻意忽視。據《中時新聞網》報導,翻船事件發生後,我方在人道及撫卹方面並無堅持,甚至已達成初步共識。但陸方代表堅持要求,我方4名海巡隊員必須與會,並向陸方進行事發經過的報告,同時當面向受害者家屬致歉。而陸方的要求也造成我方極大反彈,我方認為事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且已破天荒讓代表及家屬在事故船隻上拍照採證,再加上陸方本來就無調查及管轄權,因此我方在多次協商中已數度拒絕這項要求。此外,大陸邊防、海警與我方海巡,曾協議要共同嚴打「三無快艇」,保障雙方漁民作業以及杜絕不法。然而,該艘快艇先前曾有多次的「違法行為」,卻遭到刻意忽視,這也是雙方談不攏的主要癥結點。目前在歷經15次協商後,雙方已從「究責」、「碰撞」、「認錯」及「賠償」等問題上,縮小到「究責」及「認錯」2項,但由於金門地檢署遲遲沒有行動,始終對該事件保持緘默,再加上我方是否道歉?以及道歉內容及形式等完全是未知數,導致雙方15輪協商後仍未能達成共識。對此,陸方也要求我方司法單位公正且迅速的調查,並希望適度讓家屬、家屬代表在調查過程中參與,以釐清案發當時的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