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審
」![alt](https://static.ctwant.com/images/cover/94/347894/sm-111c62725e533dc961c82a122a71f8b0.jpg)
遭控火車站強盜奪2命…男喊冤「我在7百公里外」 坐牢22年提國賠
大陸雲南省男子李金被控於1994年10月14日在元謀火車站殺害2名旅客,雖然他否認涉案,仍於1997年遭判處死刑,後改判無期徒刑,最終於2017年出獄並提出申訴,直到2023年才獲得平反。李金近日提出國賠,要求賠償侵犯人身自由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及申訴合理支出,共計人民幣3772萬餘元(約新台幣1.6億元)。《紅星新聞》報導,1994年10月14日淩晨,元謀火車站招待所發生一起搶劫殺人案,旅客白鶴林、姚素華被發現在房間內遭搶劫殺害。次年9月27日,李金被帶走收容審查;1996年4月,家住元謀的普發成、普發能兄弟也被帶走審查,3人被指共謀搶劫殺害白、姚2人。1997年2月,成都鐵路運輸中級法院一審判處李金和普發成死刑、普發能死緩。3人上訴後,經四川高院發回重審,成鐵中院更審改判李金無期徒刑、普氏兄弟無罪。李金再次上訴,同時檢察機關提起抗訴。四川省高院審理後認定,李金夥同他人搶劫殺人,維持無期判決。經多次減刑後,李金於2017年7月7日走出監獄,其被羈押時間實際達21年9個月又10天。李金出獄後再次提出申訴,並稱案發時他人在雲南盈江縣打工。2019年11月,媒體以《喊冤者李金:命案發生時,我在700公里之外》為題報道此事,引發輿論廣泛關注。2020年6月,四川高院啟動再審程序,認定李金的供述與客觀證據存在一定矛盾,真實性存疑,且現場無客觀證據指向李金作案,認定其夥同他人犯罪的證據沒有形成完整的證據體系,未達到證據確實、充分的法定證明標準。2023年12月,四川高院再審認為原判認定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改判李金無罪。本月5日上午,李金的代理律師、雲南金東方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具堆,向四川高院提交了國家賠償申請書,要求賠償侵犯人身自由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以及申訴合理支出,共計3772萬餘元,並要求四川高院公開賠禮道歉、恢復名譽等。「28歲失去人身自由,直到50歲才刑滿釋放。如果沒有含冤入獄,這近22年我應該結婚生子,過著平常的日子,而不是在冰冷的鐵窗和森嚴的高牆下度過。我失去太多了東西了,按規定我可以申請國家賠償。」李金透露,在去年年底改判無罪後,他並未出去打工,目前靠低保度日。
![alt](https://static.ctwant.com/images/cover/84/347784/sm-84c1f96e290c1697695d1a7eb853a4ec.jpg)
神鬼女會計侵吞9千萬「找不到律師」 法院再判賠償台北律師公會…金額曝光
台北律師公會前會計李雪琴,涉嫌以螞蟻搬象手法利用偽造傳票、作帳等手法侵吞公款,任職12年期間不法獲利高達近9千萬元。李女日前出庭時泣訴找不到律師辯護,台北地院今(5日)判已發監服刑7年的李女賠償2972萬2988元。可上訴。李女自1998年11月至2021年1月間擔任北律秘書處會計,卻於2009年至2020年期間陸續利用處理公款、辦活動機會,以未入帳、短存、重複提領等手法自公會主要收入帳戶提款,繳納其保險費與母親看護費。檢方先查出李女2013年至2020年侵吞6089萬餘元,偵查期間返還640萬元;一審法院依業務侵占罪判李女4年徒刑,案至最高法院後,最高院於今年4月認李女犯行長達8年、仍有5458萬餘元未還,改判7年。另北律求償之5458萬餘元、鑑識會計費132萬5千元,共計5591萬餘元金額,北院全數判准確定。北律後續清查發現,李女2009年至2012年期間,每年分別侵吞830萬7068元、738萬4830元、784萬6979元、558萬4111元,共計2912餘萬元,加上鑑識會計費60萬元,提起民事訴訟求償2972萬2988元。李女3日出庭時坦承犯行,並稱因為她侵占律師會費,導致找不到律師、她的律師被同業排擠解除委任;法官則指該罪不符強制辯護,可由家人代尋律師。台北地院今全數判准北律求償2972萬2988元及加利息。李女2009年至2012年侵占刑責仍在審理中。
![alt](https://static.ctwant.com/images/cover/97/347597/sm-2ecedae031c266d37e9bd2957c597a8f.jpg)
F.I.R.主唱詹雯婷遭控「誣告」陳建寧 判決結果出爐
「F.I.R.」飛兒樂團前主唱詹雯婷(Faye)先前因經紀約問題,與團長陳建寧鬧上法院。詹雯婷先對陳建寧提告偽造文書,不起訴確定後,陳建寧又對她提告誣告,台北地方法院也於5日一審宣判,判決詹雯婷無罪,該判決仍可上訴,而詹雯婷也針對此判決發聲。飛兒樂團由主唱詹雯婷、吉他手阿沁(黃漢青)和鍵盤手陳建寧組成,出道後迅速走紅,然而詹雯婷於2018年2月22日突然宣布退出樂團,並在臉書上表示,自己無預警被移除樂團粉絲專頁管理員資格,陳建寧也證實雙方已經拆夥,隨後粉絲也因此爭吵不斷。後來雙方更是鬧上法院,詹雯婷指控,自己從未在與華研國際的履約保證書上簽名,認為簽名被偽造,因而對陳建寧及華研國際董事長呂燕清、總經理何燕玲等人提告偽造文書,然而刑事局鑑定結果顯示,該簽名確實是詹雯婷親筆所簽,檢方因此對陳建寧等人作出不起訴處分,並另案偵辦詹雯婷涉嫌誣告罪。檢方在偵辦後,認為保證書上的簽名與詹雯婷的親筆簽名字跡相符,因此對陳建寧等人作出不起訴處分;至於詹雯婷涉嫌誣告罪的部分,由於陳建寧曾向詹雯婷的經紀人表示,詹雯婷經常忘東忘西,因此檢方認為詹雯婷可能確實是忘記了這件事,在誣告及妨害名譽部分也作出不起訴處分,然而遭高檢署發回後,北檢重新調查,改以誣告罪起訴詹雯婷,不過台北地院也於今日宣判,詹雯婷無罪該判決仍可上訴。對此判決結果,詹雯婷也表示,感謝身邊的朋友和歌迷們一直以來的信任、關心和支持,感謝司法還她清白,希望一切紛擾至此告一段落,回歸音樂的純粹。事實上,不僅僅是詹雯婷與陳建寧有爭執,阿沁也在社群平台控訴詹雯婷,表示她曾騙他出來喝咖啡,並偷藏錄音筆錄音,他還勸對方不要再對陳建寧生氣,並指出詹雯婷是演戲希望他在法庭上為她作證,他提到自己最重視的音樂創作被盜用,感到人生恥辱,決定告到底,樂團四分五裂,成員互相鬧上法院,這也讓許多過往的歌迷感到唏噓不已。
![alt](https://static.ctwant.com/images/cover/43/347143/sm-b99ee18accf3ec8b1b68bcdb25630610.jpg)
炎亞綸遭控「拍攝未成年」私密片! 獲判緩刑確定
藝人炎亞綸遭網紅耀樂指控性侵,並拍攝私密畫面並傳給2網友。由於耀樂當時尚未成年,檢方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的「製造少年為性交行為電子訊號罪」、「意圖散布而持有少年性影像罪」起訴炎亞綸。士林地院日前一審宣判,判炎亞綸7月有期徒刑、緩刑3年。昨(2日)是上訴期限最後一天,檢方未提起上訴,因此炎亞綸緩刑確定。回顧去年6月,耀樂在記者會上透露,炎亞綸第一次違反他意願的性行為是在2018年的橫店,當時炎亞綸有拍攝工作,都會早起做拍照準備,那天炎亞綸一樣早起,卻轉過身、掀開棉被,「把他的生殖器放入到我的身體裡,我整個人很惶恐、受驚,我驚醒,我堅定說不要這樣行為,但礙於體型、身材、力量,就有後續行為發生。」檢方認為,炎亞綸曾將私密片傳給2名網友,並未構成散布於不特定人或特定多數人得以瀏覽或觀賞的要件,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的「製造少年為性交行為電子訊號罪」、「意圖散布而持有少年性影像罪」嫌起訴炎亞綸。至於炎亞綸被控強制性交罪的部分,因罪嫌不足不起訴。案經審理,士林地院今(30日)一審宣判,判炎亞綸7月有期徒刑、緩刑3年,期間付保護管束,全案仍可上訴。至於同案另名被告陳姓男子,則被判處4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昨(2日)是全案上訴期限最後一天,檢方未提起上訴,因此炎亞綸緩刑確定。《CTWANT》提醒您:尊重身體自主權,遇侵害請撥打113、110。
![alt](https://static.ctwant.com/images/cover/21/347121/sm-64e7c3da9064c36e19285ec322306293.jpg)
知法犯法!台北律師變身「司法黃牛」詐財30萬 判3年且終身除名
台北市一名姚姓律師知法犯法,利用被告溫姓男子急於脫罪的心理,誆騙對方稱自己與法官熟識,可以用錢買通,導致溫男誤信,毫無保留地交出30萬元,事件曝光後,姚男在一審中被判處1年徒刑,二審改判3年徒刑,並被律師懲戒委員會決定除名,終身不得再擔任執業律師。據悉,姚男為職業律師,經由友人介紹認識涉犯貪污罪的溫姓男子,溫男被法院依法判處3年8個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4年,溫男不上訴,並委託姚男擔任二審的辯護律師。然而,姚男卻利用溫男急於脫罪的心情,通過友人轉達信息,聲稱可以協助「打點」二審的法官。姚男向溫男謊稱:「我和法官很熟,可以用30萬元買通他。」溫男信以為真,於是在北市的一處麥當勞,當面交付30萬元現金給姚男,此後,溫男的案件經二審改判為3年6個月有期徒刑,感到被欺騙的溫男質問姚男,姚男辯解稱:「二審合議庭共有3位法官,只有1位法官收錢,無法判處緩刑。」這番說辭終於使溫男明白自己上當受騙。憤而提告的溫男以《詐欺罪》控告姚男,姚男在應訊時辯稱所收取的30萬元包括律師費、接見費和上訴費用,但檢方仍依詐欺起訴姚男。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依《詐欺罪》判處姚男1年徒刑,不得易科罰金,姚男不服判決,上訴至台灣高等法院。台灣高等法院認為,原審判決過輕,遂改判姚男3年徒刑,並沒收犯罪所得10萬元,判決確定後,律師懲戒委員會指出,姚男身為律師卻以司法黃牛手法詐財,嚴重破壞司法公正形象,違反律師法及律師倫理規範。經過討論,委員會決定將姚男除名,終身不得再擔任執業律師。律師懲戒委員會強調,將繼續嚴格監督律師的職業操守,對違反倫理規範的行為堅決處理,維護司法的公正性和社會的信任,提醒所有法律從業者,必須時刻遵守法律和倫理,堅持正直和誠信的職業操守。
![alt](https://static.ctwant.com/images/cover/32/346732/sm-9677ac52f4a557c46cf11fd511a28dc2.jpg)
醫師夫出軌賠40萬 富家千金不放過小三…公開懸賞給「6位數」報酬
北市一名富家千金放棄龐大遺產,嫁給時任台大醫院主治醫師莊男,怎料莊男婚後4年說要離婚,莊妻懷疑他出軌,發現他跟醫師跟叢姓小三出遊,互傳甜蜜訊息,「一起牽手走到人生盡頭」,法院判莊男要賠償40萬,但莊妻還是無法原諒小三叢女,對外公開懸賞叢女的相關具體資料,給出6位數報酬。據《中時新聞網》報導,莊男曾是台大醫院兼任主治醫師,現在在洗腎診所工作,而莊妻娘家有龐大財產,原本女方家不同意2人結婚,但莊妻執意嫁給他,願放棄父妻的數十億遺產,2人在2016年結婚,莊妻媽媽也提供北市的上億豪宅,讓他們一家人住。莊男在2020年11月突然離家出走,去外租屋,直接跟法院訴請離婚,一審法院判離,但莊妻又上訴,去年3月二審判莊男敗訴。判決書指出,莊男多次跟小三叢女有出遊、聚餐、共同進出租屋處之情事,並有牽手、擁抱、傳送曖昧簡訊等親密舉動,逾越一般男女通常交友之程度,而莊妻因此提告,求償200萬元。莊男曾跟叢女說,「我想玩yuki」、「妳一直都很毒啊」、「我都被魅惑了」、「少來找你,我可捨不得」、「我只是想做跟你一樣的事情」、「體會妳的感覺」、「那妳下次跟我一起做好的事情」、「乾脆一起牽手走到人生盡頭」等。莊男辯稱,妻子雖然有提出照片,但他只是跟叢女相約吃飯,他在打離婚訴訟時認識叢女,傳簡訊只是想試探她,沒有侵害配偶權之行為,妻子要求的賠償金也過高,並不合理。法官認為,依據簡訊對話等,莊男跟叢女互傳4個月簡訊,也有牽手、擁抱等親密行為,所以「試探」辯詞不採信,莊男要賠償40萬。此外,莊妻要繼續告叢女,因為叢女身分沒曝光,法院傳喚她也不到,懷疑丈夫對叢女身分有保留,莊妻甚至對外重金懸賞,如果誰給叢女具體資料,會給「六位數」金額當報酬。
![alt](https://static.ctwant.com/images/cover/19/346619/sm-9ac0025562e538b96ed9d058e4df8119.jpg)
3惡狼玩「國王遊戲」侵犯得逞 1人還選上鄉代!二審均判4年半
屏東原鄉1名女子遭到3位部落哥哥侵害,竟以玩「國王遊戲」侵犯得逞,案件審理時1人還當選鄉民代表,經屏東地院審理後,依犯二人以上共同犯強制猥褻罪,3人各處4年6月徒刑。3人不服上訴,但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認為原審認事用法無誤,駁回上訴。全案仍未定讞。判決指出,女子於前年8月7日晚間,和朱、羅、陳姓3名男友人到某卡拉OK處飲酒歡唱後,又返回住處客廳喝酒聊天,期間玩起國王遊戲,過程中,陳男猜贏成為國王,就下令大家一起抓住女子的手,甚至強行拉到床上,女子不停抵抗,仍遭猥褻得逞。一審屏東地院審理時,3男皆否認有強制猥褻犯行,不過法官認為案發後,她曾立即傳語音訊息給鄰居警察友人哭喊「救我」,當時友人前來探察,她也是不停哭泣,多名證人說詞可證實她當時因受強制猥褻受有精神創傷,3人皆依犯二人以上共同犯強制猥褻罪,各處4年6月徒刑。3人覺得判太重又上訴,堅稱是玩國王遊戲,女子說詞避重就輕,但法官不採信,且3人自述與女子是部落朋友,也無其他恩怨,無從任認定是出於惡意而憑空杜撰,另外,案發後曾傳訊表達想當面道歉等通訊紀錄,顯示指述非空穴來風,認原審認事用法無誤,駁回上訴。可上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alt](https://static.ctwant.com/images/cover/22/346322/sm-b3aa3a4b4fc37a97e3bc3bc7b3b74c7c.jpg)
「5億高中生」遺體冰1年 生母這原因至今不願安葬
台中市一名身價高達5億的賴姓高中生先前離奇墜樓,且在墜樓前突然與幫他們處理事務的夏姓代書的兒子登記結婚。僅兩小時後,賴生便被發現從夏姓地政士之子的住處墜樓身亡,因此賴姓高中生的母親質疑兒子遭謀財害命,且因此案不願意將兒子下葬,台中地方法院於28日作出一審判決,而賴生的母親也表示對結果感到欣慰。賴姓男高三生先前與26歲夏姓男地政士助理登記結婚後2小時,竟離奇墜樓身亡,賴姓高中生的母親質疑兒子遭謀財害命,而夏男涉嫌犯偽造文書罪,但始終拒絕認罪,還嗆法官「很好笑」、「正義後到」等。台中地方法院也於28日作出一審判決,認定夏男為牟取賴生繼承的大量遺產,與賴生共同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處夏男1年6個月有期徒刑。根據《自由時報》的報導,在判決出爐後,賴生的母親對結果感到欣慰,但仍質疑兒子的死因,希望檢方能進一步查明夏男是否謀財害命,據悉,目前賴母控告夏男的案件中,有兩案在審理中,一案在偵查中。審理中的案件分別是刑事侵占案和民事的婚姻無效之訴,且由於該案尚未偵結,賴生的遺體已冰存於冰櫃逾一年,賴母不願安葬。回顧這起案件,是一名台中年僅18歲賴姓高中生,生前曾獲長輩贈與市值約5億元房產,但在5月4日,卻和協助處理相關過戶事宜的夏男,兩人辦理婚姻登記,結果兩人在登記結婚的2小時後,賴生就被發現從夏男的住處,莫名墜樓身亡。因時機、地點都很敏感,因此賴姓高中生的母親質疑兒子遭謀財害命,控告夏姓父子。
![alt](https://static.ctwant.com/images/cover/15/346315/sm-9f0baf7ad85bde5ec9b8a627be6c4581.jpg)
「護國神醫」涉詐領健保費 林聖章二審逆轉無罪
被譽為「護國神醫」的高雄幸福診所負責人林聖章,被控2014至2016年,讓未領有醫師執照的陳姓護理師幫忙看診與開藥,詐領2萬8409元健保費。一審林、陳被依違反《醫師法》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罪分別判刑10月、7月,全案上訴二審後,28日均改判無罪。林聖章感謝司法還他清白,他提及,今年4月就已當選巴黎奧運國家隊隊醫,但他遲遲不敢對外說,就是希望能獲得清白,才有資格跟國家隊一起努力。林聖章多次擔任亞運、世大運及奧運中華代表隊隊醫,照料過戴資穎、郭婞淳等名將,郭婞淳臉書中多次提及林聖章,於東京奧運奪金後,更到診所送上感謝,林也被譽為「護國神醫」。林聖章年前遭控指示診所陳姓護理師幫忙看診與開藥,由陳在電子病歷記載病患姓名、就醫日期、疾病名稱及開立藥物品名等資料,同時虛偽記載病患經由合格醫師看診的結果,再由他指示不知情診所人員依據此電子病歷資料製表,按月以電子申報方式向健保署申報醫療費用,共領得2萬8409元。一審橋頭地院傳喚7名證人調查,有證人指稱回診時都是給女醫師在診間看診,沒有其他醫師在場,也沒有碰到林聖章,合議庭認定已違反醫師的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罪,將林、陳各判10月與7月徒刑。2人不服判決,上訴二審高雄高分院,合議庭認為證人作證時距案發已8、9年,且林受正規醫學教育並執業多年,收入頗豐,診所另雇多名醫師,不缺人力,受雇醫師薪酬按診次,而非看診人數計算,沒有移出病患減省薪資成本的「微誘因」,也沒有讓林不顧聲譽、鋌而走險,由護理師為病患看診、治病的動機,28日撤銷一審有罪判決,改判2人無罪。可上訴。林聖章獲悉判決結果後情緒激動表示,感謝二審法官和審判長願意花時間調查,10年冤案終於還他清白,也感謝這段時間醫界、法律界及體育界長官都給他力量,包含奧運金牌教練和郭婞淳等人都力挺他。
![alt](https://static.ctwant.com/images/cover/94/346294/sm-dc16e3259bf8658668dea05f4e4f4ba3.jpg)
「5億高中生」案天價遺產歸誰? 律師說除生母外還有4人備選
喧騰一時的台中賴姓「5億高中生」墜亡案,台中地院28日作出一審宣判,死者賴生配偶夏朝源為牟取賴生繼承的大量遺產,與賴共同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處1年6月有期徒刑。原本賴生去世後,夏男可依法繼承法定配偶的遺產,但如今一審判刑出爐,雖尚未定讞,但賴母委任律師許哲維表示,未來遺產的繼承情況可能由此生變。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許哲維表示,目前賴母已對夏男提告民事婚姻無效之訴,賴生與夏男的婚姻是否有效,須視婚姻無效判決結果。今日刑事判決出爐,將有助於後續民事訴訟舉證,而律師團隊目前的預測結果,民事結果會與刑事相符。針對賴生遺產部分,許哲維表示若民事判決兩造婚姻無效的話,夏男便不再是賴生配偶,賴生財產將由生母繼承,不過賴母情況特殊,會有以下幾種情況發生:其一,賴母是陸籍人士嫁來台灣,不過因多年前的案件,導致賴母目前是無國籍身份,情況已17年,若賴母能順利取得本國國籍,賴生的遺產就可全數由賴母繼承。其二,若賴母無法取得本國籍,許哲維指出,台灣目前沒有禁止無國籍人士在台灣繼承財產,也沒有任何前例、判決可參考,本案算是「史上第一案」,不過依照目前情況而言,若賴母為無國籍,也將獲得兒子的全部遺產。第三,若賴母最後被認定是大陸籍,將會受到《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中僅能繼承200萬元的限制。而賴母此時的身份為第二順位繼承人(原第一繼承人為夏男),限額以外的其他遺產約5億元,就會被分配給第三繼承人,也就是賴生法定上的兄弟姊妹、或是親戚如大伯、姑姑等。據了解,賴生的遺產第三繼承人目前有4人,若賴母被認定為大陸籍人士,扣除賴母的部分,第三繼承人們每人可分配到1億多元的遺產。賴母當初來台是嫁給賴家次子(賴生祖父的二兒子),不過在法院判定賴生的生父其實是賴生的祖父後,由於次子已逝,若要取得中華民國國籍身份證,須外配有「婚生子女」。但依DNA鑑定結果,賴生「並非賴母與賴家次子所生」,因此算是「非婚生子女」,賴母的台灣戶籍也因此被取消。多年來,賴母持續嘗試取得中華民國戶籍,但並不順利。
![alt](https://static.ctwant.com/images/cover/83/346283/sm-52f4672454e1a3f97999857d93f27c95.jpg)
1天2次衝撞總統府 咆哮男被搜出「48公分刀、瓦斯槍」…不服裁罰抗告下場曝
台北市一名廖姓男子去年11月開車衝撞總統府,警方將其逮捕後在車上起出瓦斯槍及西瓜刀,進一步追查發現,廖男已在同日凌晨2點多先駕駛另輛車衝進凱道管制區,1天內兩度衝撞總統府。後續廖男不服遭依《社維法》裁罰5000元,提出抗告但遭法院駁回。檢警調查發現,廖男於2023年11月12日凌晨2點多,先駕車衝撞凱達格蘭大道管制區,卻在衝破圍籬後停下,令眾人一頭霧水;上午10點多再駕駛白色休旅車,先繞行一大圈再瞄準總統府直衝,並在左右急轉後撞上鋼製花台,駐門口憲兵立即戒備與通報警方。下車後繼續咆哮的廖男,被員警查獲車內有刀長48公分、刀鋒長36公分的西瓜刀,與1把外型與真槍相仿的瓦斯槍。廖男偵訊時聲稱感受到台灣很多家庭不完整,想引起工作人員注意、要前總統蔡英文替女性發聲。一審法官依《社維法》中「無正當理由攜帶具殺傷力之器械」,裁罰廖男5000元,廖男不服抗告。儘管廖男宣稱西瓜刀是母親生意切水果用、槍是玩具槍沒順手丟,二審法官仍駁回其抗告。二審法官指出,廖男2次衝撞總統府,且先後2次均試圖駕車衝撞管制區,其2次不理性舉動,主觀上有公共場所施強暴脅迫以危害公共秩序意圖,廖男雖有訴求,但沒攜槍帶刀衝撞總統府的必要,駁回抗告,維持原裁罰原判。
![alt](https://static.ctwant.com/images/cover/69/346169/sm-77e95d0213b39a91d64bc0d02be9737c.jpg)
5億高中生案 律師揭「夏男遭重判」2關鍵…曝賴小弟遺體還在冰櫃
喧騰一時的台中5億高中生命案,台中地院今(28日)作出一審宣判,死者賴生配偶夏男被依偽造文書判處1年6月個徒刑。對此,賴生母親的委任律師許哲維提出關鍵2點,指出夏男遭從重懲罰的原因。台中地院上午11時依《刑法》第214條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對夏男判刑1年6個月;許哲維律師表示,該法第214條最重刑度為3年,但實務上鮮少判滿3年且通常是易科罰金,或1年以下有期徒刑,台中地院判夏男1年半「算是比較重的懲罰,我們支持這樣的作法」,並提出2大關鍵。5億高中生案被告夏男遭判刑1年半。(圖/民眾提供)首先,夏男在整起事件中,明顯沒有跟賴生有交往事實,並在賴生明顯不是同性戀情況下同性假結婚,且夏男拒絕承認這客觀上明顯事實,也沒如實說明;第二,依法庭攻防角度來看,夏男當時用話術方式,請不知道他們交往過程的2位民眾幫忙結婚登記,不符合法律上「親見親聞」要件,是客觀上非常明確的假結婚登記。兩者造成法官判較重刑度。不過,許哲維律師也說,要等判決書出爐才能確定法院梳理過程是否如前述所說,更透露賴生遺體仍在冰櫃內,將寫訴狀請求台中地檢署2次驗屍,直到相關疑問都釐清後再辦理後事。許哲維律師強調,後續最重要的是8月的民事庭,將就賴生與夏男離婚部分開庭,他對此審慎樂觀看待,也非常謝謝本次檢察官協助釐清事實、法官查明真相,「給予被告適當的刑罰,來警惕不法」。
![alt](https://static.ctwant.com/images/cover/12/346112/sm-4a6fe930dca776a069e943812f11fc44.jpg)
快訊/5億高中生案 同婚配偶夏男遭判1年6月
台中市5億身價的18歲賴姓男高三生,日前與26歲夏姓男地政士助理登記結婚後2小時,竟離奇墜樓身亡。夏男涉犯偽造文書罪,始終拒絕認罪,還嗆法官「很好笑」、「正義後到」等。而今(28日)一審判決出爐,夏男被判1年6個月有期徒刑。回顧案情,案件發生於5月4日上午,夏男以「教你處理房地產」的理由,約賴男出門,隨後2人便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接著相約住家喝酒,11時左右,賴男墜樓身亡。由於在這之前,賴男母親曾要求夏男父親將權狀交還給兒子,但對方不願意,怎料到接著又發生墜樓事件。因此賴男母親高度懷疑,夏男父親與其助理夏男知道兒子擁有大筆的房地產,加上近期有要求希望夏父返還權狀等事,夏姓父子才動了殺機。夏男上月在法庭上被問到有無結婚真意,居然反問何謂結婚真意,不想自己去定義要有多深的感情,結婚是他們的自由意識。之後被問到為何去找賴小弟,夏男竟回法官「你講這個就很好笑了」。全案經審理後,一審結果今(28日)出爐,法官判夏男1年6個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alt](https://static.ctwant.com/images/cover/39/346039/sm-ec7c5c019d6c7662f544b0d175a8dd0a.jpg)
廟會點煙火瀑布延燒害民眾遭鞭炮炸傷 法院判決事主要賠340萬
新北市土城區一家宮廟在2020年舉行進香回鑾儀式,一名吳姓信眾未疏散周圍人群到安全距離,逕自點燃掛在廟門上的煙火瀑布,致火花延燒到宮廟大門前的一箱環保鞭炮,造成一位李姓民眾遭炸傷,後續向吳男提告求償。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判決吳男賠償340萬餘元,可上訴;另由李男對吳男提告刑事的部分,一審依過失傷害致人重傷罪,判吳男4個月徒刑,二審改判刑6個月。吳男4年前參加新北土城某宮廟進香回鑾儀式,點燃煙火瀑布後,火花飛濺到廟門前的環保鞭炮,導致李男遭受嚴重二度及三度燒燙傷,燒燙傷總計佔體表面積約32%,事後提起刑事及民事訴訟。當事人吳男指稱,當天他有拉李男出來,但李男又跑去裡面撿手機、提款卡、存摺、現金,他也有幫忙開路,當時本要將受傷的李男送到附近醫院,但對方堅持不要在該院,進而延誤就醫,也要自負責任。新北地院判定,吳男點燃懸掛於宮門口的煙火瀑布前,疏未檢查附近環境内是否有易燃、易爆物,也疏未驅散周圍人群到安全距離,即逕自點燃煙火瀑布,與被害者受傷具有相當因果關係,被害者對這起事件並無過失。法官審酌吳男所為,不僅造成被害者皮膚燒燙傷、分泌與排汗功能永久性損害,外觀上也遺留大面積疤痕,對於被害者精神上確受有相當痛苦,判決賠償精神慰撫金、勞動能力減損、醫療費用等合計500萬元,扣除被害者已領得犯罪被害補償金160萬元後,判決吳男賠償340萬餘元,全案可上訴。
![alt](https://static.ctwant.com/images/cover/49/345949/sm-e98707918d20cd048a8862f4fd7ff8d8.jpg)
寵物店老闆無法營業走絕路 律師1個月前曾提「2招解方」:勝算很高
台北市內湖區星雲街一間尚未開業的寵物店,47歲黨姓老闆疑似與2樓住戶有糾紛,導致無法取得營業登記,經濟壓力過大走絕路,昨(26日)被發現陳屍店內。對此,專業律師上個月就從民事法角度分析,認為是有解決辦法的,怎料還是發生憾事。該寵物店花400萬裝潢,卻無法營業,疑似是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規定,「那個地方若要開寵物店,必須有隔壁和樓上屋主書面同意」,樓上屋主曾喊價「幫我修陽台,我就簽同意書」,寵物店老闆答應也出錢幫忙,但之後屋主卻不接電話,使得老闆每天燒錢,只能借錢度日。「黑心律師」楊律師5月12日在臉書指出,他雖然不清楚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但從民事法的角度來看,是有解的。第1步是立刻對樓上屋主起訴,請求屋主必須書面同意,理由是曾經答應,本質上就是「契約」,並附上對話截圖、修陽台的估價單及付款單據,還有完工後照片,因為間接證據很有說服力,勝算很高。「黑心律師」楊律師分析這件事的解決辦法。(圖/三立新聞提供)一審判決後,屋主不可能上訴,所以很快就會判決確定,依強制執行法第130條規定,這張判決書就等於屋主的同意書,隨後就能去申請相關的登記或許可了,就能合法營業了。第2步是向屋主起訴,請求損害賠償,從修好陽台到合法營業,這段期間的營業損失。如今發生憾事,2樓住戶遭外界罵翻,也出面反擊,指控寵物店沒有取得住戶書面同意書前,就開始進行裝修,等裝修完畢後便以「已斥資百萬裝潢、還有小孩要養」等理由,強要要求必須簽署同意書,「明顯是你個人疏失所造成,卻反過頭來怪罪住戶」。楊律師認為,由於雙方都沒拿出證據,無法判定誰對誰錯,但可以確定的是,〈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有必要修法,舉例若要開「餐廳」或「修車行」,更吵且油煙味更重,都不用取得2樓同意了。為了避免寵物跑出去而大門永遠關起來的「寵物美容店」更安靜更沒味道更沒必要2樓同意,他希望台北巿政府及民代盡速修法,以防再發生類似爭議及遺憾。◎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