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法》
」 著作權法 林智堅 侵權 高虹安 著作權柯文哲糟了!「im.B」承審法官許芳瑜再中籤承審 滿手大案量刑不手軟
台北地院26日下午2點舉行柯文哲等人所涉貪污案公開抽籤分案,由重大金融犯罪專庭法官許芳瑜中籤,合議庭審判長為江俊彥、陪席法官楊世賢。許芳瑜今年審理im.B詐騙案做一審判決,重判主嫌曾耀鋒有期徒刑16年6月,而審判長江俊彥也審理過多起重大案件,包括史上最大詐貸案「潤寅案」,對主嫌楊文虎、王音之夫婦分別判處26年、28年徒刑。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被依《貪污治罪條例》收賄、圖利及公益侵占、背信等多項大罪起訴,全案上午中午移送台北地院審理後,北院認定該案為重大貪污且涉及洗錢的金融案件,因此決定由重金庭審理,台北地院下午2點於五樓法官研究室公開抽籤,由重金庭庭長吳承學從8位法官中,公開抽出衛股法官許芳瑜為受命法官,審判長為江俊彥、陪席法官則為楊世賢。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司法官52期的許芳瑜2022年加入重金庭,案運「奇佳」、屢中大案,審過3位律師以不實見證文件護航吸金案,退休刑警吸金6.5億元案。2023年,許芳瑜中籤審理曾耀鋒等人所涉im.B吸金案,密集審理1年將30多名被告陸續判決,期間又經手多件矚目金融案件,包括朱國榮松崗炒股案,在朱逃亡被通緝後,裁定沒收1億元保證金,把朱的林姓女密友判刑4年,又將涉嫌接受貸款客戶招待出國打小白球的兆豐金控前董事長蔡友才,依《銀行法》判刑6月。外型嬌小纖秀的許芳瑜,說話輕聲細語但是非分明,條理相當嚴謹,當她開庭淡淡說出語意很重的質疑,常讓被告與律師不知如何接招,就算想企圖狡辯也很難甩開她追問,量刑更不手軟,頗有「坦白從寬、抗拒從嚴」的風格,審理光電業者吸金上億元,她重判首腦12年徒刑,審理林冠百掏空德信證券案,她判林4年2月徒刑。許芳瑜目前仍有滿手大案待消化,包括立法院前副院長鍾榮吉在台肥董事長任內所涉違規放貸案、昌軒建設總經理向可立涉收遠雄建設4億回扣案、百富環球公司涉吸金逾180億元案,11月底她剛審結「航海王」台驊公司前董事長顏益財所涉內線交易案,判刑1年11月,另洗錢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均緩刑3年。至於合議庭審判長江俊彥是司法官學院39期結業,也是資深的金融庭審判長,他審理過許多重大矚目案件,審過藝人夏于喬父親夏世紘等富南斯集團成員吸金案,判夏世紘2年4月徒刑,另審理利用勞動基金炒股的勞動部前組長游迺文,依《證券交易法》判刑9年;將非法銷售境外澳豐基金的兆富公司負責人曾奎銘,判刑2年3月,涉及投資詐欺的「華爾街女神」陳莉婷,也被江的合議庭判刑3年。除此之外,還包括白狼案、潤寅案等。江俊彥訴訟指揮常直接闡明案情主要爭點,要被告和律師仔細評估抗辯策略的利弊得失、想清楚再說,庭訊不太容許失焦又漫長的陳述,他還曾命被告必須出庭聆判,用意是打算預防性羈押被重判的被告防逃,但因檢方沒聲請而作罷。另外,陪席法官為55期楊世賢,2024年8月底才加入重金庭、成為江俊彥的庭員,曾審保母虐死6個月大男嬰,判刑9年,審理媒體人彭文正告前總統蔡英文的律師涉嫌妨害名譽,裁定駁回彭的自訴,也曾審老翁不堪長照壓力、親手悶死病妻所涉殺人案,以情堪憫恕為由減刑輕判2年6月徒刑。包括「雞排妹」鄭采勻上網公開網紅陳沂手機門號個資案,也是楊世賢調任重金庭之前所審理,判鄭4月徒刑,另審理資策會告新竹市長高虹安涉犯《著作權法》一案,以資策會提告逾期為由裁定自訴不受理,目前經手的大案包括「台版地面師」律師蔡鴻燊等人所涉貪污案。根據吳承學表示,法院收到案件分為一般案件或金融案件,一般案件原則上是電腦抽籤,或者是經過院長核定的重大矚目案件才會用人工抽籤,如果是金融案件一律都是人工抽籤。吳承學指出,柯文哲案是分為金融案件,金融案件有4大類,包括涉及《銀行法》、《證交法》等金融十法案件,以及被害法益達1億元以上案件,還有涉嫌貪瀆加上洗錢的案件,或者院長核定者,而柯文哲案起訴法條包括《貪污治罪條例》與《洗錢防制法》,所以是屬於涉嫌貪污加洗錢的金融案。吳承學說明,柯文哲案洗錢、公益侵占的金額未達1億元,所以本件不是分「金重訴」字案,而是「金訴」案。
不肖業者慘了!賣破解「導航王」軟體海撈千萬 侵權高達15億
刑事局智慧財產權偵查大隊16日發表一起侵權程式案件,48歲何男、48歲黃男、53歲莊男及52歲黃男等4人,長期從大陸進口車用導航機,並安裝破解的知名「導航王」軟體程式,甚至在台開設4間店透過網路行銷,5年內侵權市值高達15億元,警方長期跟監蒐證,最終於7月間將4人依法移送地檢署偵辦。據了解,何男、莊男及2名黃男長期從大陸大量進口車用導航安卓機,並侵權知名軟體程式「導航王」,非法安裝破解版的,甚至從2019年8月間陸續在台中、台南及彰化等地開設4間實體店,還透過網路行銷販售並免費在現場安裝,近5年來販售逾千台侵權機,獲取不法所得千萬元,侵權市值更高達15億元。警方說明,針對侵權機案件,警方迅速成立專案小組,並由彰化地檢署指揮偵辦,等到時機成熟於7月間持搜索票攻堅店面及住處,最終逮獲何男等4人,並當場查扣80台侵權機、破解導航程式安裝檔、產品保證書、帳冊及進貨單等罪證,事後警方通知著作權人辨識所扣證物,證實何男都是安裝破解後的程式,可讓購買者安裝後無需輸入序號,就能取得正版使用導航功能。刑事局表示,刑事局智慧財產權偵查大隊16日在破案記者會發表,針對「導航王」軟體遭侵權一案,全案詢後,已依違反《著作權法》將涉案人移送彰化地方檢察署進行偵辦。
楓之谷私服被抄2/智財三法2022風光三讀 至今仍未公布實施
「87谷」涉嫌非法在私服上經營「新楓之谷」遊戲,去年就遭調查局調查,但雖然立法院在2022年就已三讀通過《著作權法》修法,將數位盜版改為公訴罪,卻因為行政院尚未公布實施日期,新法並未生效,現行法規對盗版仍為告訴乃論,必須由被害人出面提告,辦案人員最後輾轉聯絡上韓國開發商在台灣的代理商,才在2月27日進行搜索,並查扣該公司的伺服器與帳戶。立法院於2022年4月通過了「智財三法」修法,包括《著作權法》、《商標法》及《專利法》部分條文修正案,讓台灣的智慧財產權相關法律符合「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規定,以利未來加入CPTPP之諮商談判。其中針對《著作權法》部分條文的修正,除了刪除現行法條對盜版光碟公訴罪的加重刑責規定外,還將造成著作權人新台幣100萬元以上損害的數位盜版列為情節重大,改為非告訴乃論(公訴罪)。疫情影響下「宅經濟」起飛,電競商機續熱,遊戲開發商、電競PC大廠續點火力搶攻市場大餅。(圖/台北電腦公會提供)但也因為「智財三法」是為配合我國加入CPTPP的進程而修訂,修正的法條最後都加上了「其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而我國加入CPTPP至今仍遙遙無期,所以行政院尚未決定《著作權法》修正條文的實施日期,也就是說,數位盜版無論金額多大,仍屬告訴乃論罪,須由被害人提出告訴,檢方才能著手偵辦。此案的辦案人員動用人脈,找到代理商子公司的舊識,再回報總公司,最後才能收網查獲違法的遊戲私服機房。不過,吹哨者說,「87谷」被查獲後仍繼續營運,而且竟沿用原公司名稱、原本的負責人,只是更換公司地址。他感嘆,雖然曾、陳二人在26、27歲就已經賺了好幾桶金,但畢竟社會經驗與學識都還不足,對法律及正常商業營運不夠瞭解,以為可以在案件判決前盡量多賺一點錢,以「彌補」被檢調查扣的金額,殊不知很可能是做白工。「他們現在等於是在幫別人賺錢,為什麼?因為業界都知道,智慧財產的這種案子,原告的目的都是求償。」吹哨者說,辦案人員告訴他,此案近日將要開庭,屆時將會再提供給檢方新事證,顯示嫌犯犯後態度不佳,仍繼續從事盗版私服業務,未來不僅正版遊戲公司會對於這段期間繼續受到的侵害求償,法官也可能加重量刑。本刊致電曙光公司詢問對此事的說法,但至截稿為止仍未獲回應。
陳綺貞槓上舊愛無奈哽咽 發四點聲明「很快會知道真相」
陳綺貞去年與昔日戀愛兼老闆的鍾成虎反目,鍾成虎在臉書公開陳綺貞的8大惡行,雙方徹底撕破臉,而陳綺貞因遭前東家添翼控告違反《著作權法》,今(7日)再度現身台北地檢署,離開時哽咽表示聽說這些年很多合約都不是她親自簽署,讓她覺得很害怕,而她也透過律師發出四點聲明,稱「相信大家很快就會知道真相」。陳綺貞透過律師發表聲明。(圖/翻攝自陳綺貞IG)陳綺貞今日受訪時無奈說自己也很不願意走到這一步,「我自己獨立出資的母帶,一直到現在都還要不回來,然後他也不願意接受查帳,還是在亂授權,我也一直要不到我所有演唱會的合約,最近還聽說,合約上的簽名不是我親筆簽名的,所以我才會覺得,不太好的是,到底在跟他在一起這十幾年裡面,到底還有多少我不知道的事情。」相較於陳綺貞的愁容滿面,鍾成虎則是微笑面對媒體,沒有多談案情,僅說謝謝關心。事後除了透過律師發文,陳綺貞也在社群網站發文表示:「刑事訴訟因為偵查不公開,尊重法院我不方便多說,但自從合作關係結束後,鍾先生對我惡意不實的毀謗、妨害名譽,各種糾纏滋擾,就沒有停止過,我的律師會蒐證,在必要的時候採取法律行動。」她更提醒各大版權公司,在簽署與她有關的合約前,要小心不要涉及侵權,也能向她確認本人是否親筆簽名。陳綺貞提醒各大版權公司別不小心侵權。(圖/翻攝自陳綺貞IG)
安博盒子侵權53個頻道 負責人黃博詮判4年、賠1.3億
台灣安博公司負責人黃博詮因利用經銷非法重置、公開傳輸多家電視頻道訊號的安博盒子盈利,又竊錄OTT平台著作影像給安博盒子非法播送,新北地方法院依違反《著作權法》判處4年徒刑,沒收犯罪所得200萬元,安博公司則科罰金100萬元;另民事部分,判賠償每1頻道250萬元,合計共1億3250萬元。2021年東京奧運引發台灣運動熱潮,有網友抓包陳建州等公眾人物使用安博、EV和瘋潮唱等非法機上盒,觀看奧運賽事。電視公司見狀紛紛提告,新北地檢署依違反《著作權法》起訴黃博詮,並建請法官從重量刑。檢方指出,真實姓名不詳的「許先生」將多家OTT業者會員帳號電視頻道訊號,未經同意就以解碼器重置後上傳雲端伺服器,讓購買安博盒子的消費者不用另行付費就可以收看。黃博詮見安博盒子有利可圖,加入身分不詳「許先生」犯罪集團,2017年間成立台灣安博公司,再以盛智公司名義申請安博科技商標,向台灣委託驗證機構送請審驗後,將合格標籤給「許先生」標示在安博盒子上以獲得授權後,收取授權金盈利。黃博詮又利用友人名義申辦多家台灣OTT會員帳號,再將帳號交給「許先生」以取得會員收看的訊號,並將影像傳給安博盒子播送,侵害著作財產權。合議庭審酌現今合法接觸影視著作管道多元,尊重智慧財產權、保障著作權亦已成全民共識,黃仍貪圖一己之私參與「許先生」犯罪集團,戕害民眾遵法觀念長達4年,影響我國保護智慧財產權國際聲譽及相關產業發展。合議庭考量被告犯後否認犯行,拒絕提供扣案手機密碼,亦無和解賠償,擁有高學歷與商業頭腦,卻甘願為「許先生」犯罪集團台灣地區負責人,判處4年徒刑。附帶民事賠償部分,黃博詮、台灣安博公司應連帶給付18家電視公司、53台頻道每1頻道250萬元損害賠償,合計1億32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