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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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婦身帶海洛因捲煙被查獲 高院認符合自首要件輕判定讞
高雄一名陳姓老婦去年搭車碰到警方攔查,被員警查獲2支海洛英捲菸,高雄地方法院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判刑9個月。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認為,陳婦主動告知吸毒,符合自首要件,改判6個月得易科罰金定讞。 陳婦在2023年6月11日凌晨3點,搭乘丈夫駕駛車輛行經苓雅區自強路與新光路口,因交通違規被攔下盤查,警方在她身上查扣混有海洛因的捲菸2支,並經其同意採檢尿液送驗,檢驗結果顯示有安非他命、甲基安非他命、可待因、嗎啡等陽性反應。 高雄地院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判處陳婦9個月有期徒刑。陳婦對此上訴指稱,因手腳受傷才吸毒止痛,請求法官輕判。 高雄高分院調查,陳婦被警方查出是毒品列管人口,身體不停發抖、扭動,員警詢問是否有攜帶違禁品,她主動告知吸毒。高雄高分院認為,陳婦因緊張而有異常舉止,並未顯現客觀犯罪的具體事證或線索,警方即無「可合理懷疑」她涉毒的「確切根據」,因此認定符合自首要件,並審酌她有婆婆、孫女需要照顧,從輕改判6個月有期徒刑,如易科罰金以1日1千元折算,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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殉職好苛2/真今公祭明忘記!警執勤遭三寶撞亡 追頒楷模獎章仍不算殉職
新北市三重警分局厚德派出所警員黃瑋震,13日遭毒駕的黃國維撞上身亡,也再度掀起撫恤金討論,根據法規,因公殉職才能獲得最高撫卹金,但殉職條件嚴格到幾乎苛刻,台中市第六分局警員韓勤2021年騎機車執勤時,遭違規的BMW撞上身亡,行政院在告別式上追頒三等楷模獎章,銓敘部最終還是認定他為「因公死亡」,也讓警界諷刺表示此為「真正的今日公祭,明日忘記。」據了解,過去的「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施行細則」規定,在執行一般勤務若遭遇危難事故,要「奮不顧身,以致死亡」才能被認定為殉職,直到2018年,國道第4警察隊新市分隊警員郭振雄、葉家豪付出生命的代價才讓內政部修改規定。當時郭員和葉員在執勤時遭疲勞駕駛的大撞車撞上身亡,葉員身後更留下年僅6歲和3歲的小姊妹,警察英魂最終打動內政部,將規定修正為「處理對其生命有高度危險之事故,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以致死亡」,而倘若不符合上述條件,即使員警在值勤中喪命都屬於因公死亡,死亡或殉職則由銓敘部認定。根據《警察人員因公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因公死亡者發給遺族600萬元,執行勤務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致死亡或殉職者,發給其遺族新臺幣1200萬元至1400萬元,警界原以為學長們的付出能為7萬警察弟兄換來更可靠的保障,其結果卻仍讓人失望。國道警葉家豪(左)和郭振雄(右)在執勤時遭大貨車撞上身亡,內政部這才修改因公殉職死亡規定。(圖/警方提供)2021年12月,台中市第六警分局警員韓勤騎車執勤途中,遭違規橫切馬路的BMW大力撞上,韓員閃避不及、重摔倒地,導致嚴重顱內出血,被緊急送往中港澄清醫院搶救後仍不治身亡,享年僅40歲。韓員的離開也引發各界哀痛,行政院認為韓員盡忠職守、勇於任事,忠勤風範堪為楷模,於告別式上追頒三等楷模獎章1枚及獎章證書,並以警察最高榮譽,用警旗覆棺以慰在天之靈。而韓員身後還留下一對當時年僅4歲的雙胞胎孩子,當時警方承諾會從優撫恤,盡力爭取以照顧這對孤兒寡母,銓敘部最終仍認定韓員為因公死亡,慰問金相差至少600萬元,當年因公亡故的8位員警都未遭認定為殉職,如今又傳出基隆八堵分駐所遭撞警員恐不算殉職,再度引發警界熱議。「這些警員為國盡忠、為人民盡責的,最終在值勤時失去生命,身後事卻沒有保障,誰還敢為社會賣命?」不願具名員警表示,「今日公祭,明日忘記」的悲痛已在警界上演多回,往往在新聞熱度過後,遺孀們的處境就會遭人遺忘,說好的「從優撫卹」最終也淪為口號,希望銓敘部能放寬認定,為犧牲的英魂留下照顧家人的空間,別讓員警在一次次的失望中徹底寒心。八堵分駐所警員蘇昱宏值班時,遭簡姓男子駕駛的貨車大力衝撞喪命,如今卻傳出其恐不符殉職條件。(圖/報系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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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花「183元」參加「桂林4天3夜之旅」 兒子勸說無果「直接報警」
近期在中國網路流傳一段影片,影片中,一名男性試圖阻止自己的母親去參加價格僅人民幣40元(折合新台幣約183元)的「桂林4天3夜之旅」,但是母親卻是死活不聽勸,更直言絕對沒問題。兒子在無奈之下,直接報警,結果還真讓有關當局抓到違法的地方。根據中國媒體報導指出,整起事件爆發後,有關當局也接獲民眾報案。後續桂林市旅遊市場綜合監管單位也發出聲明表示,影片中所提及的旅遊團,其組團旅行社為海南佰駿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而在當地負責地接的旅行社為桂林美好國際旅遊有限公司。而在調查地的過程中,桂林市旅監處發現,組團的旅行社在過程中有明顯的違法違規行為,後續將依屬地管轄原則,由海南省旅遊行政主管機關依法查處。組團旅行社有問題,其實負責地接的旅行社桂林美好國際旅遊有限公司,也被抓出有問題,因為其組織不合理低價旅遊,李姓、黃姓導遊在過程中也向旅遊者虛假宣傳兜售物品,相關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等法律,目前整起事件已經立案調查,市場監理局也對涉事的購物場所負責人進行約談,後續將會依法處置。聲明中也提到,根據統計,近三年來桂林遊客人均消費為人民幣1,100元左右,對明顯低於市場正常價格的旅遊產品須謹慎辨別,以防上當受騙。不合理的低價旅行,其中通常包含虛假宣傳、誘導或強迫消費等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聲明中也向旅客呼籲,應秉持「天上不會掉餡餅」的理性心態,別盲目追求低價,尤其警惕以免費旅遊、購物(會員)送旅遊、旅遊贈品禮品、國家補貼、企業贊助等「話術」誘導,或以俱樂部、團康活動、賽事舉辦(舞蹈、球類、旗袍)等名義組團旅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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賓士車拒盤查「退後衝撞警車」 桃機航警連開13槍仍被逃
桃園機場於16日晚間驚傳槍響,一輛賓士車因為形跡可疑,航警打算進行二度盤查時,該輛賓士車竟然直接退後衝撞警車,後續逆向往國道二號方向逃逸,過程中,航警雖然連開13槍試圖阻止該輛汽車繼續前進,但最後還是無功而返。目前警方已經找到肇事的賓士車,但仍在調查嫌犯的下落中。根據媒體報導指出,航空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第二隊第一分隊分隊長蘇峯億表示,整起事件發生於16日晚間10點24分,當時保安警察大隊的員警正在桃園機場第二航廈進行交通疏導勤務時,在第二航廈站北路發現一輛違規停放的租賃小客車,當警方上前盤查時,車上傳出濃厚的塑膠味,而駕駛則是當場拒檢並加速駛離。後續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這輛車後續違規停放至航站南路的公務車格,後續也通報線上警力支援。22點37分時,有員警駕駛巡邏車前往航站南路,對該輛租賃車進行第二次盤查。結果該名駕駛不僅沒有配合,眼見警察離開巡邏車後,駕駛反而馬上駕車倒退衝撞警車,後續還逆向朝著國道二號方向逃逸。而過程中,警察依警械使用條例開了13槍制止,但該輛租賃車還是成功逃逸。蘇峯億表示,後續檢視後發現,經此事件後,一輛巡邏車的右前車頭與一輛民眾的自用小客車左後方,因為嫌犯的駕車衝撞而有所損傷。至於嫌犯的去向,蘇峯億也提到,目前透過調閱監視器等方式,已經尋獲該輛租賃車,目前正循線追緝在逃的嫌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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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改革!海運快遞總量鬆綁 報單可望再創新高
海運快遞大改革,總量管制鬆綁!未來每年10月底將依「海關資源」公告釋出專區或者通關線,提供業者申請設置,更能顧及跨境網購需求、海關的人力有效運用。根據《海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2021年5月起實施海運貨物專區家數和通關線,不再受理專區申設,至今已滿3年,財政部關務署依法重新評估。為了因應外界變化與需求,關務署增訂,賦予專區所在地的海關核准申設及變更裁量權,各關可以因地制宜,以「貨物通關秩序」、「專區設置情形」、「海關執行人力」以及「整理政策需求」等因素評估,來決定是否核准申設。在地海關每年10月底前公告,次年是否可申請專區或擴增通關線,以利業者預為規畫。目前海運快遞有3大關口、4大港、7家專區業者,共計19條通關線。基隆關有3大專區業者包括台北港國際物流、台灣港務國際物流、台北港貨櫃碼頭,共計12條通關線。基隆關馬祖福澳港和忠海空聯運有1條通關線。台中關台中港華揚國際物流有2條通關線;高雄關高雄港有2家專區業者,第一郵聯通運、萬海航運,分別2條通關線。海運快遞近幾年因為運費較便宜,且所耗費的時間不比空運快遞遲多少,因此報單量明顯增加。2019年只有199萬件,僅占跨境報單的3.1%,2023年則暴增到1861萬件,占比已達33.4%;今年上半年更達1099萬件,占比攀升到37.3%。關務署預估,全年可望突破2000萬件,再創歷史新高。關務署昨公布,2023年移送貿易署業者出口標示違規達701件,其中標示如「中國台灣」、「台灣省」等字樣,高達194件。關務署強調,在境內產製的商品只能標「中華民國」、「中華民國台灣」與「台灣」製造,或者同等字義的英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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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帶決議無管制措施 民團憂恐加劇醫界「衝量」
點值保障案經朝野多次協商,最終以「1點0.95元」的主決議作結。民間團體憂心,16日通過的附帶決議,沒有任何管制措施,恐加劇醫界「衝量」,開不必要的刀、做不必要的檢查,反正有做就有錢,點值不夠,還是會補到每點0.95元;消基會則要求健保署,恢復違規查核小組,避免惡意衝量,造成健保財務崩跌。督保盟發言人滕西華表示,主決議具法律效果,衛福部需要追求1點0.95元的平均點值,但現行論量計酬的支付制度下,醫界有做就有錢,保障點值後,醫界恐會繼續衝量,開不必要的刀、開不必要的藥,反正即便點值稀釋了,政府還會補至0.95元,也沒有誘因到偏遠地區執業,原因就出在,附帶決議未要求改革支付制度,無從鼓勵醫師花時間做衛教、把病人照顧好、減少不必要的檢驗。醫改會執行長林雅惠說,現行總額制度早已名存實亡,醫界只要吵,主管機關都會給,甚至「要5毛給1塊」。現就已存在衝量行為,若又保底,勢必惡化,誘發不必要的醫療需求,政府有必要提出有效的控管措施,也應該改革支付制度。林雅惠直言,醫界常說收入不夠,卻一直加蓋醫院、擴張病床。擴張病床後,不透過提高待遇補足人力,反而要求健保、公務預算加碼,這只會惡化醫療資源的配置,對民眾不利。滕西華也呼籲立委,既然支持醫療機構將一定的盈餘用於提升醫事人員待遇,不如提案修《醫療法》。《證交法》做得到,《醫療法》也能做到,否則都是「口惠而實不至」。消基會董事長吳榮達說,依主決議內容,在無任何管理配套措施下,將造成健保財務的崩潰。健保署去年在醫界訴求下撤銷了違規查核小組,也推動詐領健保10萬元以下不移送檢調的規定。為避免惡意衝量,呼籲健保署恢復這兩項措施,並加強審查。另增加費率調整外的財源,並重新檢討各項給付、各級醫療院所的部分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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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人咳不停!高雄大發工業區竄「黃色硝酸濃煙」 環保局抓到違規工廠了
高雄市大發工業區今狂冒詭異黃橘色煙霧,伴隨異味,引發地方議論紛紛,高雄市環保局派員查出是可威環境資源股份有限公司廠內「廢棄物物化處理程序」反應槽內,因加入不同產源廢液,引發硝酸劇烈反應,才產生黃色二氧化氮氣體。高雄市議員邱于軒不滿指,高雄市公安問題的猖獗,陳其邁市長在偏重發展高雄演唱會經濟的同時能夠顧好「工安」基本功。位在高雄市大寮區的大發工業區,16日下午飄散詭異黃橘色煙霧,甚至還傳出怪味,地方議論紛紛。高雄市環保局回應,派員查獲可威環境資源股份有限公司,廠內「廢棄物物化處理程序」之反應槽內,因加入不同產源之廢液,引發硝酸劇烈反應,於下午3時28分產生黃色二氧化氮氣體逸散,排放時間約14分鐘,已違反《空汙法》32條規定,裁罰10萬至500萬元罰鍰。大發工業區今冒出黃色橘煙霧。(圖/翻攝照片)此外,又查出該廠未具有防止廢棄物飛散、流出、惡臭擴散及影響四周環境品質之必要措施,已違反《廢清法》53條規定,可裁罰6萬至1000萬元罰鍰。高雄市議員邱于軒不滿指:「高雄天氣熱,連大寮、林園工業區的工安也開始紅色警戒了嗎?」,她說,7月初才發生林園聯成化工4名員工遭高溫蒸氣燙傷的意外,今天又發生大寮的「可威環境資源股份有限公司」在處理廢棄物時冒黃色二氧化氮氣體。「要知道二氧化氮吸入後對人體的肺部具有強烈的刺激性和腐蝕性!」,邱于軒怒轟:「更別說今年工安意外王,中油,早已讓林園民眾怨聲載道!光是今年看中油燃燒塔發爐就看到一肚子火」,她不滿表示,高雄市公安問題的猖獗,每年都有近30件、29人死亡的重大工安事件發生,早已被媒體封為「工安之都」她也希望,陳其邁市長在偏重發展高雄演唱會經濟的同時能夠顧好「工安」這個基本功,落實工安檢查、加強勞檢以金剛手段洗刷「工安之都」,優化高雄市民的生活品質才是王道。大發工業區今冒出黃色橘煙霧。(圖/翻攝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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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匿廣告不實裁處書幫業者避裁罰 竹市衛生局科長「收賄千萬」遭起訴
新竹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前科長鄭舒倫任內明知13家違規廠商所製作及委託在報紙、網路媒體、電視台刊登或宣播之產品廣告,因內容涉及誇大,竟以變更登記地或移轉管轄之方式取得管轄權,並隱匿行政裁處書,再從中向業者收取賄賂,共收賄1314萬2500元,今(16日)遭檢方依貪污及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新竹地檢署指出,鄭舒倫自民國106年3月20日起至110年1月10日止,擔任新竹市衛生局科長,負責承辦及督導轄內食品、化妝品、藥物等違規案件裁罰等業務,張嫌、邱嫌則係新竹市某商行實際及登記負責人。鄭男明知13家違規廠商所製作及委託在報紙、網路媒體、電視台刊登或宣播之產品廣告,因內容涉及誇大、易生誤解,且據民眾檢舉或其他衛生單位監錄,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藥事法、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健康食品管理法等違規案,共計1,190件,本應依上開各法律裁處罰鍰,竟與張男共謀,使該等廠商規避裁罰並從中獲致賄款。檢警查出,張男為使鄭男取得裁罰違規廠商之處理權限,指示部分廠商將公司登記地址移至新竹市,或指示部分廠商如接獲外轄縣市政府衛生單位自行監錄或民眾檢舉違規廣告案件通知,先以出具陳述書之方式,偽稱違規廣告均係委由邱嫌或員工刊登,藉此使外轄縣市政府衛生單位將違規廣告案件移轉管轄至新竹市衛生局,鄭男再利用其擔任科長之職權,將該類違規廣告案件,分案由其承辦。檢方發現,鄭男因熟悉新竹市政府的公文發送流程,將369件違規廣告裁處案,於已奉核、待用印之行政裁處書註記「用印後承辦人自行發文」字樣,新竹市衛生局公文交換人員遂將行政裁處書送至新竹市政府行政處文書科用印後取回交予鄭男,他再將行政裁處書藏放隱匿於不詳地點,或私下將行政裁處書交予張嫌藏匿,刻意未合法送達受裁處人,且未將行政裁處書等全卷資料依新竹市衛生局規定,送交專責人員登錄新竹市衛生局「109年行政罰鍰列管催繳表」及「109年處分書編號表」,導致該369件裁罰案件未錄案列管,以隱匿違規廣告裁罰案,使新竹市衛生局無法就上開369件裁罰案進行列管、催繳或移送強制執行,致新竹市政府就前揭裁罰案件罹於行政罰法第27條所定之裁處3年時效,使違規廠商規避裁罰。不僅如此,鄭男及張男明知前述369件違規案之行政裁處書因遭隱匿不曾送達,且未錄案列管,另所受理的其餘750件違規廣告案並無重複裁處之情,本應予以裁罰,竟故意曲解事實,於函文中以刊播時間早於前案行政裁處書開立時間,而違法認定為已裁處案件逕自結案未予裁罰,且函文未依新竹市衛生局之分層負責明細表規定陳核至局長,而由鄭男擅自違法決行,使違規廠商規避裁罰。新竹地檢署表示,鄭男隱匿前述不發之行政裁處書或逕自結案的公文後,竟私下交給張嫌,推由張嫌以1件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違規案新臺幣(下同)2萬元、其餘違規案則1件1萬元之價格,向實際違規廠商索賄,總計本案起訴期間之受賄款項共計 1,314 萬 2,500 元,鄭男則分得其中的賄款442萬元。專案小組於今年3月20日持法院搜索票,至鄭男與案關被告辦公處、住居所執行搜索,共計16處,並傳喚、通知21人到案,訊後聲請羈押禁見鄭男、張嫌獲准;另針對本案之犯罪所得1,314萬2,500元,檢察官為確保日後執行,已向臺灣新竹地方法院聲請裁定扣押鄭男名下之不動產、第三人名下之存款獲准。新竹地檢署肅貪專責檢察官翁貫育指揮法務部廉政署廉政官、本署檢察事務官,偵辦新竹市衛生局鄭男等人涉嫌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業已偵查終結,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等罪嫌,對鄭男、張男、邱男等 3 人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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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大發工業區竄「黃色硝酸濃煙」害民眾狂咳!真相曝光 環保局要開罰
高雄市大寮區大發工業區內冒出黃煙還伴隨異味,引起當地居民憂心議論。大發工業區服務中心指,現場為某家廢棄物處理公司,現場無人員傷亡,環保局則指,該廠內「廢棄物物化處理程序」的反應槽內,因加入不同產源的廢液,引發硝酸劇烈反應,產生黃色二氧化氮氣體逸散,排放時間約14分鐘,將依《空汙法》、《廢清法》開罰。位在高雄市大寮區的大發工業區內,16日下午冒出詭異黃色煙霧,藍天遭染黃,甚至還有飄散出怪味,地方社團議論紛紛,有民眾說:「太可怕了!濃煙直接衝進我們工廠,同事狂咳嗽!」、「黃色的煙,很大機率是硝酸」、「稽查時會不會又現場查無違規事項」大發工業區今飄散出黃煙。(圖/民眾提供)大發工業區服務中心表示,於16日下午3點26分接獲通報,現場為某家廢棄物處理公司,現場已處理完畢,狀況解除,無人員傷亡,監測中心將持續監控,後續進廠訪談了解相關製程有無缺失。高市環保局證實,今天經民眾陳情,派員查獲大寮區「可威環境資源股份有限公司」,廠內「廢棄物物化處理程序」的反應槽內,因加入不同產源之廢液,引發硝酸劇烈反應,於下午3時28分產生黃色二氧化氮氣體逸散,排放時間約14分鐘,已違反《空汙法》32條規定,裁罰10萬至500萬元罰鍰。此外,環保局查出,該廠未具有防止廢棄物飛散、流出、惡臭擴散及影響四周環境品質之必要措施,已違反《廢清法》53條規定,可裁罰6萬至100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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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後遛狗惹禍!高雄69歲翁酒駕被逮捕 貴賓犬「蒂蒂」成替罪羊
高雄市旗津區1名69歲郭姓老翁,因不忍家中愛犬「蒂蒂」哀號,酒後竟冒險騎車帶狗出門散步,結果引發一場鬧劇,14日上午11時許,旗津派出所的巡邏警員在中洲三路發現郭老翁騎車行駛不穩,時而單手騎車,於是將其攔下檢查。警方一靠近郭翁,就聞到其身上濃烈的酒氣,當場進行酒精測試,結果顯示酒測值為每公升0.21毫克,遠超過法定標準,當被攔下後,郭翁竟將責罵無辜的貴賓狗「蒂蒂」,指責是牠害自己被查獲酒駕,讓在場警方哭笑不得。郭翁解釋說,在家中飲酒後,本打算午睡,但「蒂蒂」不停汪汪叫,為了安撫愛犬想去公園散步,又懶得走路,於是心存僥倖,決定騎車帶狗出門,不料被警方攔截,警方依規定對其製單舉發,並將車輛移置保管、扣牌。事後,郭翁依然擔心愛犬無法返家,警方告知可以協助將狗送至派出所後,郭翁才安心配合後續行政程序。鼓山分局長陳奕良表示,警方將持續加強取締酒後駕車等嚴重違規行為,堅持「酒駕零容忍」的執法態度,建立全民零酒駕的共識,也提醒民眾,生命只有一次,切勿心存僥倖,拒絕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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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華男渾身酒氣穿「副署長」背心遭撞昏迷 移民署發聲了
北市萬華區和平西路三段與梧州街口16日凌晨發生一起行人違規遭撞飛車禍,警消獲報緊急到場後,發現被撞的方姓男子身上穿著一件印有「移民署」字樣的背心,背心前還繡有自己的名字,並寫上副署長的職稱,一度讓警方以為撞到大人物,孰料緊急通報後發現方男根本不是移民署副署長,也不是相關職員。移民署也對此回應了。初步了解,59歲的方姓男子16日凌晨穿著印有移民署字樣的背心,行走在和平西路三段與梧州街口,卻因為遵守號誌而遭到橫向行駛而來的自小客車迎面撞飛,方男被撞後當場倒地昏迷,而小客車的擋風玻璃也因強大撞擊力道碎成蜘蛛網狀。警消獲報到場後,發現方男渾身散發濃濃酒味,且身上的背心還印有移民署副署長之字樣,以為撞到大人物,緊急通報移民署後,卻發現方男根本不是移民署副署長。移民署則對此回應表示,方男並非移民署職員,且其身穿之背心也非移民署公發的制式背心,任何公然冒用移民署服飾或徽章,甚至冒充移民署人員行使職權者,均屬違法行為,移民署將積極配合警方依法究辦,絕不寬貸。據悉,被撞的方姓男子也不是第一次冒充政府人員,其也曾冒充前副總統呂秀蓮辦公室人員,呂秀蓮對此還曾嚴正對外澄清過。移民署表示,公務員之服飾或徽章代表著政府機構的公信力,在不特定人可共見共聞的公眾場所冒用公務員服飾或徽章,依刑法第159條規定,可處1萬5,000元以下罰金;若是冒充公務員而行使其職權者,依刑法第158條第1項規定,更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萬5,000元以下罰金。移民署呼籲,民眾切勿使用公務員相關服飾或徽章假冒公務人員,以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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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婦人走斑馬線慘遭公車撞死 司機違規左轉法院判刑6月緩刑2年
高雄市七賢與自強路口,曾是平靜市區的一處交匯點,卻在2023年8月22日中午,成為一場令人痛心的交通悲劇現場,當時,1輛公車由59歲趙姓司機駕駛,在左轉時未注意行人穿越道,不幸撞上80歲的黃姓老婦人嚴重受傷,送醫後不治身亡。事後,趙男與家屬達成和解,法院最終依過失致人於死罪判處他徒刑6個月,並緩刑2年。據悉,8月22日中午12點多,警方接獲報案後立即派員到場,協助交通管制並通報消防救護人員前來救援,黃老婦人因頭部重傷送往大同醫院治療,然而傷勢過重,在經過3天的搶救後,最終不幸宣告身亡,使家屬和社區居民深感哀痛。警方迅速展開調查,確認事故的主要原因在於趙男,在綠燈下左轉時未適當注意周遭狀況,尤其是未停車禮讓正在穿越行人穿越道的黃老婦人,根據警方的酒精測試報告,趙男沒有涉嫌酒駕行為,然而其的過失駕駛卻造成不可挽回的悲劇。在法庭審理中,趙男對於自己的過失表示誠摯的悔意,並主動與黃姓老婦人的家屬達成了和解,法官在判決中指出,雖然趙男的過失行為造成重大的生命損失,但其認錯態度和積極負責的行動也值得肯定,考量到趙男在事件發生後的態度及其對社會責任的認知,判定其未來不會再犯類似違規行為,法院最終判處他徒刑6個月並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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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假牌違規拒還想跑!警破窗逮人搜出5種毒品 扣查詐騙物證
新北市新莊區12日晚間11時許查獲詐騙車手毒品案,光華派出所員警執行巡邏勤務時,於新北大道七段與中正路口見34歲歐男右轉未依規定打方向燈,經查後發現車牌資料與車型不符,遂將其攔停,不料歐男卻想要駕車逃逸,員警立刻擊破車窗,並在車內查獲5種毒品及詐騙物證,當場逮捕駕駛歐男和副駕24歲胡女。新莊分局光華派出所警員連冠傑、王亮傑及實務訓練生曹哲銘等3員於新北大道七段與鳳山街口攔停該車輛時,歐男拒絕攔查,倒車欲加速逃逸,員警當機立斷,馬上破窗逮人,經查後確認該車掛偽造車牌,於車內實施附帶搜索,搜出毒品海洛因、安非他命、愷他命、毒品咖啡包以及哈密瓜錠。警方還在車內查扣提款卡7張,其中有1張提款卡已遭警示、提款卡讀卡機等詐騙罪證,販毒所得新臺幣3萬餘元及手機3支等多項證物,全案訊後將歐男、胡女依詐欺、洗錢防制法、偽造文書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新北地檢偵辦。警方車內附帶搜索時查扣5種毒品、多張提款卡、手機和販毒贓款等多項證物。(圖/翻攝畫面)新莊分局王鴻儒分局長表示針對該起案件,將持續溯源追查毒品來源,打擊詐騙及販毒集團。同時也呼籲民眾,應隨時保持警覺,勿輕信來源不明的投資消息,如發現可疑情況,請撥165反詐騙專線諮詢,慎防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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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悲情牌!通緝犯違規遭攔「老婆剛生」求放過 竟趁隙落跑終被逮
台中1名30歲于姓男子騎乘機車未打方向燈遭警方攔查,起初他假意配合,辯稱要趕往醫院探望生產的太太,未料他竟趁隙拔腿狂奔,員警見狀跟在其後追捕,最終他仍被逮獲,經調查,發現于男身分竟是遭判處多年的通緝犯,後續依法將他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據了解,于男日前騎機車行經中華路與太平路口,因未打方向燈遭巡邏員警盤查,于男假意配合,並辯稱要趕往醫院探望生產的太太及剛出生的兒子,沒想到他於抽菸壓驚時竟趁隙落跑,員警一路追趕,所幸將他逼入工地死角才順利逮獲,警方經調查,卻發現于男曾涉及多起詐欺案遭台東地院通緝。警方表示,大誠分駐所員警張瑋恩、林冠賢日前在執行巡邏勤務時,發現于男騎機車未打方向燈因而上前攔查,竟意外發現他的身分是通緝犯,初步了解,他當天深怕看不到自己剛出生的小孩,才鋌而走險騎車趕往醫院探望,全案訊後,依法將于男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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闖禁區!釣客穿越鐵絲網進台中港管制區 不滿被裁罰10萬元提告敗訴
台中市龍井區龍昌路延伸段一帶,因其鄰近台中港碼頭及堤岸,長期以來成為釣客們垂釣的熱門去處,然而,這裡也是受到嚴格管制的商港管制區,對未持有通行證者是禁止進入的,最近,1名蔡姓男子因擅自闖入管制區,遭到交通部航港局開出高達10萬元的罰單,並在法院上敗訴。事情始於2023年6月,當時台中港務警察總隊在龍昌路延伸段發現有人破壞鐵絲網,非法進入管制區,該名蔡姓男子在被查獲後,辯稱只是沿用多年來釣客的通行路線,並指出以前從未聽說過有人因此被重罰10萬元以上,因此提出上訴,認為自己無罪,並要求法院撤銷罰單。然而,法院審理後發現,台中港周邊的管制區域設置明確的禁止標誌和圍籬,清楚告知民眾此處禁止進入,法院也查證到,蔡男明知管制區存在,卻選擇從破壞的鐵絲網口進入,顯示其有故意違反法規之嫌,交通部航港局在法庭上出示相應的職務報告、照片和證據,確認蔡男的違法行為及其被罰的合法性。法院最終判決蔡姓男子敗訴,認定其違反商港法規定,需承擔10萬元的罰款責任,法官指出,管制區的設置和明確的告示牌已充分告知公眾,任何人不得逾越,對於蔡男辯稱的釣客長久以來的通行習慣,法院認為,個人習慣不應該優先於法律的規定和公共安全的考量。未來,交通部航港局將繼續加強對管制區的管理和監控,並提高對公眾的法律教育,以防止類似違規事件的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