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騷擾
」 性侵 性騷擾 國小 女學生 性騷專挑弱勢…南投棒球教練性侵22名男童遭終身解聘 30萬交保限制住居
南投縣一所國小棒球隊的男教練以關懷弱勢學生之名,10年來對22名男童伸狼爪,涉嫌強制猥褻、強制性交、強制性交未遂、甚至拍攝逞慾影片等共犯68罪,他羈押期間遭終身解聘,全案日前於法院言詞辯論終結,他認罪請求具保停押,法院裁定3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棒球隊男教練涉嫌妨害性自主案,南投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吳慧文今年6月4日偵查終結,指教練曾獲杏壇芬芳獎,將單親或家庭經濟弱勢的學生帶回家課輔,以金錢誘惑、權勢威逼等方式,10多年來對高達22名男童共犯強制猥褻、性侵害、性侵未遂共68罪,多名被害學童長期遭侵害,有嚴重的身心狀況仍在就醫,建請法院從重量刑。案件偵結起訴移審南投地方法院審理,全案近日言詞辯論終結,教練聲請具保停止羈押。法官認為,教練坦承犯行,尚知悔悟,已與半數被害人達成調解,裁定3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在台南市老家,限制出境、出海8月,每周一、三、五向轄區派出所報到。法官要求,全案判決確定前,禁止教練危害22名被害人身體,禁止對被害人或其家屬恐嚇、騷擾、接觸、跟蹤行蹤,也禁止無正當理由接近被害人的住居所、學校、工作場所100公尺。南投縣教育處指出,棒球隊男教練涉嫌妨害性自主案,南投地檢署檢察官2月6日前往教練租屋處、辦公室搜索,拘提教練到案並收押,立即依校園性別事件處理流程組性平調查小組,經性平小組調查结果事實成立,於教練羈押期間,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決議將該教練終身解聘、永不任用。◎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控黑人性騷遭「電視台封殺」?大牙親吐11字曝真相
藝人「大牙」周宜霈去(2023)年指控,10多年前曾遭陳建州(黑人)性侵未遂,陳建州否認犯案遂向女方提告加重誹謗,雙方大打官司戰,台北地檢署偵查終結,裁定大牙不起訴處分,不過事隔逾1年後,有網友發現自從性騷案爆發後,大牙便消失在電視劇中,懷疑是被遭到封殺。對此,大牙也現身回應了。回顧此案,大牙去年6月在臉書發千字文痛訴,自己在2012年遭到陳建州闖入房間求歡,不但從背後強抱,還多次要求發生關係,她屢次拒絕後,對方竟勸誘「妳又沒試過,試過了搞不好妳會喜歡!」、「那我們快一點」,甚至脫口與范瑋琪的房中秘事,「沒辦法,妳范范姐就很不愛這種事啊!」讓她當下快嚇瘋,所幸她再三推託才擺脫狼爪,不堪過往曝光後,大牙還一度罹患憂鬱症需要接受藥物治療,所幸在好友及老公的陪伴下,她才漸漸走出陰霾。近日,一名網友在社群平台Threads發文表示,「大牙好像在指控黑人陳建州性騷擾後,在電視台就沒再看到她的戲劇演出了。滿可惜的,黑澀會裡面,她算是有內容的。而且意外發現她台語說得不錯。」貼文曝光後,引起網友留言熱議,「對欸!好幾檔戲都沒有看到她欸」、「都這樣ㄟ,出事通常都是女生被罵翻,然後神隱」、「好可怕,這樣全台灣有多少女生被主管性騷擾還要裝沒事過一輩子的」、「為什麼這個社會對女性如此惡毒,壞人就爽爽過。」另外,也有網友認為不要繪聲繪影亂猜,並標記大牙詢問「你覺得呢?」沒想到竟釣出本人回覆,「單純剛好沒有適合的角色」,1句話直接破除遭電視台封殺的謠言。《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超偶》男星遭大咖製作人「手伸進褲裡摸」 爆變態行徑:他暗示更進一步
男星林語菲自歌唱節目《超級偶像2》出道,在音樂、主持都有不錯表現,也有到海外發展。近日林語菲在節目《新聞挖挖哇!》講述一段在馬來西亞遭遇的惡夢,一名大咖音樂製作人對他性騷擾,把手伸進他褲子裡還強吻他,甚至暗示想進一步,讓他至今想起仍感到很不舒服。林語菲在節目《新聞挖挖哇!》分享遭性騷擾的可怕回憶,有一名自稱是馬來西亞知名音樂製作人的男網友私訊他,想跟他買台灣的茶葉。起先林語菲很懷疑對方身分,直到特地查證確定對方在當地真的具有知名度,還曾與天王劉德華合作過,因此放下警戒,決定幫對方一個忙,把茶葉帶到馬來西亞。怎料,林語菲到馬來西亞入住飯店後,製作人親自來找他,兩人還共進晚餐。之後林語菲要回房間拿茶葉給製作人,對方卻堅持要跟他一起上樓進房間拿取,沒想到製作人遲遲不肯離開,在房間和他聊了超過2個小時;最後製作人竟伸出鹹豬手,以「友誼擁抱」為由開始對林語菲進行猥褻,把手伸進他的褲子裡亂摸,更試圖強吻他。突然遭到性騷擾,林語菲坦言當下他腦中一片空白,只感到極度不適和驚恐,更聽到製作人在他耳邊說出令人作嘔的話,暗示要進一步的性行為。所幸林語菲回過神,冷靜表示經紀人要來接他才脫身。事實上林語菲過去曾透露,自己因為中性秀氣的聲音與特質,成長過程中受到異樣眼光,還有很多不愉快的經驗,像是在學校遭同學脫褲子,長輩友人還笑他上輩子是太監等,讓他一度封閉自己。開始接觸音樂後,才讓他找回勇氣和自信。◎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性平三法上路半年 公共場所仍是重災區、肢體騷擾為大宗
112年5月開始的#MeToo運動,引發各界對性暴力議題之關注,並讓許多過往曾遭受性騷擾的被害人有勇氣挺身而出,為建立有效、友善、可信賴的性騷擾防治制度,行政院會同衛福部、教育部及勞動部進行性平三法,即性騷擾防治法、性別平等工作法、性別平等教育法的修正,並於今年3月8日起全面施行至今已滿半年。性平三法新法今年3月8日上路,性騷擾防治法、性別平等工作法、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法後,施行至今已滿半年。衛福部今(30)日召開記者會,說明性騷擾防治施行情形,通報案件量穩定持平,其中以公共場所肢體騷擾最大宗,被害人仍9成為女性。保護司司長張秀鴛提醒,性騷立案以被害人主觀感受為主,民眾日常中應尊重他人,避免成為加害人。衛福部統計,截至今年6月總共受理1710件申訴案件,較去年同期略降,經各縣市主管機關審議完成共1213件,約2成仍在審理中,其中性騷擾成立案件669件、佔55%,不成立案件則有269件、22%,理由多為證據不足;被害人有九成為女性,與以往無太大落差。保護司司長張秀鴛說明,性騷擾行為樣態以「肢體騷擾」為大宗,佔42.5%,其次為「傳送色情圖片或偷窺偷拍」26.9%、「言語騷擾」約20%、「跟蹤尾隨」則有約6%;發生地點以「公共場所」為大宗,其次為數位媒體、大眾運輸工具、私人住所。張秀鴛指出,性平三法如同漏斗,若有師生關係,即適用性別平等教育法,應向所屬學校申請調查;若與執行業務、僱傭關係有關,適用性別平等工作法,申訴管道為雇主或縣市機關;其餘則適用性騷擾防治法,可向行為人所屬單位、單位所在地縣市主管機關或性騷發生地警察機關提出申訴。張秀鴛表示,性騷擾成立案件中有8成行為人會提出訴願,約6成行為人否認性騷擾,主張自己遭污衊或與被害人兩情相悅;另有38%認為自己無性騷擾犯意。張秀鴛提醒,很多自認幽默的話語或行為,如「穿那麼暴露根本就是在引誘別人」、「帥哥胸部很堅挺喔」,或未經對方同意隨意勾肩搭背、訊息傳送與性有關的照片等,都可能讓他人感到不舒服、被冒犯。張秀鴛強調,不論行為人有沒有犯意、是不是故意,性騷擾事件認定上以被害人主觀感受為主,並以客觀人證、事證、物證作為重要判斷標準。每個人身體界線並不相同,提醒民眾在日常生活中,應尊重他人的界線、注意與他人互動分寸,避免在不知不覺中成為加害人。衛福部提醒,為強化公共場所性騷擾防治,各公共場所主人除平日應落實員工性騷擾防治教育訓練、設立申訴管道及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且公開揭示外,性騷擾事件發生時應協助被害人申訴及保全證據、協助通知警察機關到場處理,於事件發生後亦應檢討、改善場所安全,建構友善安全的環境空間。衛福部強調,民眾遭遇性騷擾事件,可向行為人所屬政府機關、學校提出申訴;若行為人為最高負責人,可向所屬單位的縣市主管機關申訴;或向事件發生地警察局提出申訴,進行調查後送各地方政府社會局進行審議。衛福部呼籲,性騷擾防治沒有人是局外人,每個人都可以成為友善第三人,透過主動介入、關懷被害人,打斷性騷擾情境或轉移焦點等方式,共同營造、維護性騷擾零容忍的環境。
「別穿短裙上班!」科長喊女職員「多比」要送長褲 挨告性騷結果出爐
台北一名張姓男子在銀行任職,曾建議部門唯一女下屬小美(化名)別穿短裙上班,開玩笑表示想送長褲給她,還說「以後叫妳『多比』好了」。小美認為自己遭到性騷擾,怒向公司檢舉並離職,不料公司調查後認為性騷擾不成立,小美又將公司和張男告上法院,並求償30萬元。案經台北地院審理,認為小美和張男的對話並無性意味或性別歧視,判小美敗訴。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判決指出,張男在銀行擔任科長時,因想建議女下屬小美別穿短裙上班,於是傳訊表示,「台北房租不便宜耶;難怪妳只買得起短褲QQ;長褲太貴了」、「我決定在妳生日的時候送一件長褲給你」、「以後叫妳多比好了」、「因為長褲而獲得自由的家庭精靈」,被小美向公司申訴性騷並告上法院。小美主張,「多比」為《哈利波特》中不能反抗主人的小精靈,張男叫她「多比」,企圖將她塑造成自己的私人專屬寵物,背後意圖令人噁心。而且當她表示自己穿的都是褲裙,張男還回應「那我放心了,不然我很怕尷尬,萬一不小心看到不該看的我會傻眼」、「那現在我可以盡情看了(欸不是)」等話語,讓她深感不舒服。小美還表示,張男會在上班時間分享私事,行為沒有上司下屬的分界,比如他會對小美傳訊說:「最近睡眠很不好教一下怎樣睡比較快啊」、「我是夜景產生器但只限於中山堂」並傳送照片,然而夜景照中裡竟包含摩鐵招牌,讓她相當尷尬。另張男又在她於辦公室午睡後,傳訊說:「妳剛睡醒看著枕頭的呆樣真有趣」,以及在她詢問工作事務時回答「妳想刺探我的心?」、「原來不是,真失望(誤)」等。小美說,張男和同事提及身體不好時,同事會回應他需要配偶照顧,轉而叫她為張男介紹老婆。張男又在開會結束後提及「精」疲力盡、昨天很「硬」,同事就會起鬨要他說清楚哪裡硬,並意味深長看著她。因張男上述言行,小美在2023年5月24日、30日向銀行提出申訴,但經決議性騷擾不成立,她又向台北市府申訴公司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經勞動局性平工作會評議成立,她要向張男和公司連帶求償30萬元。全案審理時,張男表示自己僅作為資深職員指導小美,並非有指揮監督權限的主管。因小美平時穿短裙上班,不符行員的服裝規定,所以他搭配時下網路流行語回應提醒,並非有性意涵。至於夜景照部分,則因公司門口就是中山堂,他在下班時分享照片,只是想表示加班到很晚,並無邀約、騷擾之意,照片只是隨意拍攝,並非刻意拍到摩鐵,期間也沒有和小美談到任何關於摩鐵的言論。法官檢視張男和小美對話紀錄,認為張男原本希望小美改穿褲裝,經小美拒絕並表明自身所穿著看似短裙,實際為褲裙樣式,張男得知無走光疑慮後說「放心了」、「盡情觀看」等語,並非打算盡情觀看小美隱私處的意思。另根據小說和電影,「多比」和《哈利波特》情節也沒有任何性意味,張男也未以此要求小美服從,其他對話經檢視前後文,並無性別上的異味或歧視,難認張男有性騷擾。法官指出,銀行被審定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是因為得知女員工疑似遭遇性騷擾情形時,未立即採取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並非認定張男有性騷擾,小美以性騷擾為由求償並無理由,因此判她敗訴。可上訴。
載女同學看夜景…妹子主動「緊抱貼背」他以為曖昧 當晚做1事慘了
男子阿志(以下皆為化名)和餐飲學校女同學小美一起租屋,不料他竟趁著另名室友不在家、女方熟睡之際,將手伸入對方衣物猥褻,事後遭提告妨害性自主。阿志辯稱,當天他騎車載小美去看夜景,女方在後座主動以雙手環抱,並將胸部緊貼在自己背上,他以為2人互有好感,才會進一步試探,並無強制猥褻犯意。根據判決書,小美主張,她和阿志均為台北市某餐飲學校之學生,和另一位同學於台北市大安區通化街租屋同住。民國111年6月4日凌晨,當天天氣很熱,原告房間的冷氣故障,遂在客廳沙發上入睡。詎被告見原告熟睡而不知抗拒之際,竟以手伸進原告衣褲內抓揉胸部及臀部,為猥褻行為得逞。阿志辯稱,原告當天曾與他一同騎乘機車至北投看夜景,途中原告除於機車後座以雙手環抱,亦將胸部緊貼在自己後背,因小美應允與其前往看夜景2次,且於其騎車過程中緊抱,認為女方似乎對其抱有好感,基於雙方互動極度曖昧之狀態下,才會試探原告是否有意進一步發展,不應以此認定他有侵犯原告之性自主權。新竹地院審理後,不採信阿志說詞,審酌原告於本件受侵害時年紀尚輕,心智未臻成熟,被告所為實足以影響原告將來人格健全發展,容易對人際交往產生不信任感,所受心靈創傷顯然深遠,考量兩造之家庭、生活、經濟、學業與工作狀況等一切情狀,判處阿志及其監護人應賠償23萬餘元;可上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OL出差慘遭渣男同事暴力性侵 對方事後還噴風涼話:「人生就像巧克力」
女子小寧(化名)因工作前往外地出差時,在酒店慘遭男同事阿豪(化名)性侵,事後阿豪甚至傳訊說風涼話:「人生就像一盒巧克力,有時也會給你一些你可能不喜歡或不習慣的味道」,讓小寧更加痛苦。法院審理後,將阿豪依強制性交罪,判處4年6個月有期徒刑,可上訴。據《中時新聞網》報導,判決書指出,阿豪與小寧是公司同事,2021年6月2人與上司一同出差。3人當晚入住酒店後,在房間一起飲酒到隔日凌晨,小寧因不勝酒力,由阿豪攙扶回房休息。不料,阿豪竟將小寧酒醉無力抵抗,將她壓制在床。小寧雖一度反抗並趁隙逃至門外走廊,但因重心不穩跌倒在地,被阿豪強拉回房,還遭到他毆打及恐嚇:「我用枕頭30秒就可以將妳悶死!」、「這裡是15樓!」小寧感到生命遭受威脅,不敢再反抗,最終被阿豪強制性交得逞。小寧酒醒後,隨即將被阿豪性侵的遭遇告知上司,但上司因行程無法離開,小寧因此獨自返回戶籍地所在醫院驗傷並提告。阿豪辯稱:「攙扶她進房間後,因為她頭暈想吐,我就拿垃圾桶給她,後來她拿起垃圾桶揮動,我為了制止與她發生拉扯,雙方都有受傷」、「我搶下垃圾桶後,她就往外衝,我為了安全考量從門外把她往內拉,她重心不穩跌倒,我再把她拉回房間,她撞到頭、旋轉玻璃鏡,她說很痛開始哭泣,之後她抱住我、親吻我,於是我們就發生性行為」。法官檢視阿豪案發後傳送給小寧的訊息,包含:「對不起了」、「真的不是故意的」、「我答應妳不喝酒,情緒管理會改」;小寧則回,「我被你性侵了……你為什麼要這樣對我?」、「你毆打我後,不顧我反抗強行進入我身體,當下我只求能保命順著你,你知道我感受多痛苦嗎?」。阿豪隔天又再傳送:「人生就像一盒巧克力,但是生命不是只會給你糖吃而已,他有時也會給你一些你可能不喜歡或不習慣的味道,如果你拿到的是檸檬、是沒辦法直接吃下去的,那你就要想辦法把它變成檸檬水可以直接喝的然後是對身體很健康的」。法官依上述訊息內容,判定阿豪性侵犯行屬實,日前判決他依犯強制性交罪,判處4年6月有期徒刑。可上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桃園某國中學生遭師逼「當眾脫褲」還記警告 教育局出手了
桃園市某國中一名男學生,日前在上理化課時,因下雨將褲子淋濕,在課堂上換掉校服褲子。被女理化老師發現後,竟當著全班同學面前要求他脫掉褲子,還觸碰其大腿,學生事後還被要求寫報告、被記警告。家長認為老師涉嫌霸凌及性騷擾,向校方反映卻未得到回應,於是在網上發文控訴,引發網友熱議。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則指出,已接獲學校通報,並於本月27日與投訴民眾聯繫,目前教育局已責成學校調查處置,如發現校內人員有涉及性平、不當管教缺失,將依法裁處,絕不寬貸。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這名國中生的家人在Dcard發文,指這名國中男生9月18日穿了3件褲子,包括內褲、運動束褲與校服褲子去上學。由於該日大雨,學生校服褲子被雨水淋溼,於是在上理化課時偷偷換掉校服褲子。然而,理化老師發現此事後,竟要求男學生在全班同學注視下把褲子脱掉,男學生覺得在全班同學面前只穿著運動束褲很奇怪,於是又將褲子穿回去,老師再度叫男學生把褲子脫下來,但男學生還是把褲子穿上,該名老師當時一邊嘲諷「穿Nike喔」,還觸碰學生大腿。下課後,理化老師向該班導師說明此事,並要學生寫報告。學生則向家人透露,學校好像有記他一支警告。學生家人事後向學校反映後,認為學校處理不夠積極,因而PO文控訴。此外,學生家人指控,因學生父親剛過世,媽媽是新住民,不懂台灣教育機制,事發當晚學生哭著說「沒有爸爸在學校會被欺負」。且校方還告訴學生「老師才不會對你有性幻想」等語,讓學生每次想到這件事情,還是會落淚,目前家人已替學生預約身心科諮商。對此,桃園市教育局於28日表示已接獲校方通報,並於27日與投訴民眾取得聯繫。教育局已責成學校進行調查,如發現校內人員有性平或不當管教問題,將依法處理,絕不寬貸。◎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花蓮某國小狼師「偷拍女童如廁」才任教12天!校方證實:大學時期曾涉性騷案
花蓮某國小爆偷拍狼!一名林姓代理男老師才剛到任12天,怎料竟被踢爆涉嫌拿手機偷拍女學生上廁所,經檢警調查後,依涉犯《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得法官裁准。離譜的是,直到偷拍事件爆發後校方才得知,原來林男在10年前就有過性騷前科。據了解,花蓮市某國小女學生日前在學校上廁所時,突聽見有手機拍照的聲音,女學生返家向家長告知後,家長先是向林姓導師反映,怎料對方竟隱匿此事知情不報,家長發現不對勁隨即向校長舉報,校方調閱監視器後才驚覺,原來林姓導師就是犯案的偷拍狼,東窗事發後林男當天火速請辭,校方也立即向上通報並報警處理。檢警獲報後展開調查,前往林男位於台北及花蓮的租屋處進行搜索,並查扣林男的電腦、硬碟等證物,深入追查發現林男不僅涉及校園偷拍,還持有其他私密影片,依涉犯《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等罪嫌向花蓮法院聲請收押,法官也裁定林男羈押禁見。對此,校方表示,決定聘用林姓男老師之前,事先已查過教育部不適任教育人員系統,但並未查獲林師有任何不良紀錄,直到進一步勾稽衛福部、法務部系統資料時,才發現原來林師有過相關犯罪前科,他曾在大學時期因違反《性騷擾防治法》遭處20萬元罰緩,當下已請林師前來說明,但對方卻含糊其詞解釋不清。花蓮縣教育處表示,事發後已對縣內所有學校發函通知,提醒各校聘用人員前,除了查詢不適任教育人員系統外,也要勾稽比對衛福部、法務部系統,避免有所疏漏。
桃園某國小爆狼師案!體育老師「貼胸指導女學生」僅記申誡 家長怒控校方包庇
桃園市平鎮區某國小驚爆性騷案!一名家長憤怒控訴,指體育班籃球隊老師經常以教學為由,對學生上下其手、貼胸,怎料向校方舉報後,學校竟只記涉案男老師「申誡1次」,痛批校方縱容、包庇狼師,對此,桃園市教育局也回應了。據了解,學生家長出面爆料,一名籃球隊男老師以職務之便性騷學生,經常假借指導動作貼身碰觸胸部、摸大腿,且專挑單親、外配、原住民等弱勢家庭子女下手,無恥行徑已長達逾10年,部分受害孩童如今都已經讀大學了。該名家長控訴,今年3月得知女兒也受害後,他立馬向校長及學務主任反映,沒想到校方不但沒立即將該名男老師調離現職,甚至還只記申誡1次,直到這學期才調整職務,認為校方處理態度消極,有意掩護性騷醜態。對此,桃園市教育局表示,經校方性平會議調查結果,確認涉案男老師有不當性騷擾行為並給予申誡處分,但家長不認同校方懲處,遂向教育局提出申復,目前已將全案退回,要求校方召開教師成績考核會補正程序,若發現此案新事證,將重啟擴大調查絕不姑息。
性騷擾醜聞!女職員勇敢發聲遭摸胸言語騷擾 交通部官員判賠25萬元
交通部公路總局雲嘉南區養護工程分局的幹部陳男,因涉嫌對外部廠商駐點女職員進行性騷擾而被提告,女職員最終向嘉義地方法院提出民事賠償要求,獲得判賠25萬元,並表示可能會上訴。據判決書顯示,該名女職員自2021年4月入駐分局以來,至2023年5月期間,屢次遭遇陳男以肢體及言語進行騷擾,陳男不僅經常將其扛起來,甚至恐嚇要將人從五樓扔下,還時常用腳踢其屁股,當女職員穿著大學時期的衣服上班時,陳男則嘲諷她說「你下班要去夜店齁」,讓其感到十分不被尊重,更令人震驚的是,陳男以教學為名,多次觸碰女職員的胸部和腹部,這些行為讓其感到極度噁心,在工作中倍感壓力。特別是在2022年12月的一次會議上,陳男更是藉機將女職員扛起,並碰觸胸部,讓女職員強烈要求放下來,卻遭到無視,在一次詢問是否要訂便當的過程中,陳男還趁機拉扯綁馬尾的頭髮,並聲稱「我就喜歡妳這種的」,這些行為使女職員感到恐懼,影響到日常生活和心理健康,甚至導致失眠,時常想逃避陳男的存在。陳男在法庭上否認指控,聲稱自己只是偶然碰觸,並表示這些行為只是出於玩笑,並非故意,法官認為從雙方的訊息交流中可見,女職員一再表達對陳男行為的不滿,雖然陳男有回覆道歉,但仍未能消除其行為對女方造成的傷害,經過審理,法官考慮到女職員長期受到性騷擾的情況及其心理影響,最終判決陳男賠償25萬元。
印度噁男誘拐6歲女童欲性侵 遭正義猴子軍團現身擊退
近日,印度北方邦發生一起充滿靈性的動物救人事件。一名6歲女童在住家附近遭陌生男子誘拐,該名男子將女童帶到附近的廢棄房屋內,正要進一步性侵女童時,竟有一群猴子衝進房屋,瘋狂對這名惡狼發起圍攻,嚇得這名惡狼落荒而逃。女童哭哭啼啼地回家說出遭遇,讓她父親感嘆:「如果沒有這些猴子幫忙,我女兒現在可能已經遭遇不測了。」據《印度時報》報導,印度北方邦巴格帕特縣(Baghpat)一對父母表示,自家6歲女兒上週六(21日)在街上玩耍時忽然失蹤,當家人們著急地上街四處尋找時,女童卻哭哭啼啼地回到家,邊哭邊告訴家人,一群猴子把她從一個陌生男人手上救了出來。根據女童說法,她被一名陌生男子誘拐至附近一處廢棄房屋內,之後男子便要脫去她的衣服,她為此嚇的放聲尖叫。沒想到此時突然出現幾隻猴子闖入廢屋,並且兇猛地向男子發動攻擊,迫使他只能作罷逃離現場。女童還表示,那名男子狼狽逃走時還威脅她,如果敢把發生什麼事說出去,他就要殺掉女童的爸媽。女童父親驚魂未定地告訴媒體:「如果沒有這些猴子幫忙,我女兒現在可能已經遭遇不測了。」當地警方週日接獲報案後開始調查,透過附近的監視器畫面紀錄,確認有一名嫌犯和該名女童一起走在一條狹窄的小路上,不過該名男子在察覺鏡頭後,立刻小心地離開了攝影範圍。目前警方正循線追查嫌犯身分,但尚未傳出進一步消息。◎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同居男友2度伸狼爪!小六女兒慘遭性侵 母女幫求情:不要讓他被關
台中市1名焊接工人去年趁著女友熟睡時,對女方就讀小六的女兒2度伸狼爪,犯行直到社工訪查才曝光。沒想到,被害女童和生母事後竟幫忙求情,並稱「被關只是浪費生命和時間」。不過,台中地院審理後,仍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乘機猥褻罪、對未滿十四歲女子犯強制性交罪,處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2月;可上訴。判決書指出,被告和女童母親先前曾為同居男女朋友,其明知女童係未滿14歲之少女,竟分別於去年11月1日22時至24時之間,在臺中市大甲區某分租套房內,基於乘機猥褻之犯意,趁母女倆均熟睡、被害人不知抗拒之機會,躺在女童身邊,以手伸進內褲撫摸下體之方式,趁機猥褻得逞。同年11月3日13時許,因女童感冒請假,被告竟食髓知味,利用自身體格上優勢,及被害人孤立無援、別無他人可求助之狀態,連續強吻、指侵得逞,最後甚至將陰莖插入女童體內,以違反意願之方式,對女童為強制性交行為得逞。嗣社工訪視女童時知悉上情,遂通報學校轉通報社會局,再報警處理。男子坦承犯行,且女童及其母親均表示,「願意原諒被告,希望法官從輕判刑,不要讓被告被關,被關只是浪費生命和時間」等語。台中地院審酌,被告侵害被害人之性自主決定權,造成其身心受創,內心留下陰影及恐懼,所為應予非難,考量他已徵得告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之原諒,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2月;可上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15歲少女逃學被男友「載去花蓮嘿咻」 老父狀告女兒男友結果出爐
黃姓男子透過15歲小美(化名)表哥介紹,與小美結識,2人在相處中逐漸產生感情,成為男女朋友,還偷偷在黃男住家及其乾媽家偷嚐禁果,黃男甚至還開車載小美在上課日離開學校。小美父親得知2人關係後,報警提告黃男妨害性自主、妨害家庭罪等罪,士林地檢署偵結,對黃男僅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訴。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成年的黃男明知小美年僅15歲,但2人在相處中仍發生感情,決定以男女朋友身份交往。黃男甚至曾從宜蘭開車,將小美接回住處偷嚐禁果;除此之外,他更曾載小美逃學離開學校,將小女友帶到花蓮乾媽家發生性行為。小美的父親得知2人關係後氣憤不已,認為黃男以不正當手段引誘未成年女兒,讓女兒脫離家庭與監督的狀態,隨即報警提告黃男妨害性自主、妨害家庭罪,以維護家庭的正當權益並保護女兒免受進一步傷害。黃男面對警詢、偵查時,坦承與小美交往發生性行為,檢察官依3次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為性交罪起訴,建請法院依兒少法規定加重其刑。至於黃男另涉妨害家庭罪,小美則作證解釋,「因為在家裡得不到溫暖,不想回家,所以才叫男友到學校來載她離家。」檢警認為黃男並未以不正當手段將小美置於自己實力支配之下,故依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剴剴之死/1歲男童遭虐死「保母姊妹拒國民法官審理」 王薇君現身旁聽開轟大法官
1歲男童「剴剴」遭劉姓保母姊妹殘忍虐死,被起訴羈押禁見至今,2人聲請不經由國民法官參與審判,台北地方法院今(25日)首次開庭,包括兒童權益促進協會創會理事長王薇君等2、30人都報名旁聽,王薇君除了砲轟劉姓姊妹凌虐行徑根本是殺人外,提到死刑合憲限縮一事,更是飆罵大法官們應該去看心理醫生,「思覺應該也失調了」。王薇君透露,今天主要希望司法可以理解幼兒們被殘害時的處境,不要替兇手找理由,尤其過去太多案例都是「想要教訓孩子,不是想要讓孩子死」,最終都是被判過失傷害致死罪,但她認為保母們的虐待手法根本是殺人,而非過失傷害致死。話鋒一轉,王薇君提到死刑合憲限縮,她認為大法官設下8道關卡,每1條都不可能讓兇手被判死刑甚至執行,「前面講我們這些家屬死刑想要復仇洩憤,後面又說要給我們極大安慰」,痛批大法官應該要去看心理醫生,「思覺應該也失調了!」王薇君指出,大法官設下第1道關卡寫明「犯罪情節最嚴重才能判處死刑」,讓她不滿:「頭剁掉不叫最嚴重,凌虐致死也不叫最嚴重,我不知道什麼叫最嚴重」,認為要傷到大法官的家人才叫嚴重,一般的平民百姓都不嚴重。最後,王薇君還針對政治人物開嗆「平常沒有關心被害人,每次有死刑議題就蹭熱度」、「很多政治人物都是不要這麼不要臉,非常無恥」、「讓我看見一次,哪個政黨為被害人議題甲級動員,我就相信你們是真的,平常不關心,每次就來蹭一下熱度,不要臉」。《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猥褻案上訴二審!宥勝庭後鞠躬道歉 晚間再發聲:持續反省回饋社會
男星宥勝被控猥褻女助理,遭台北地院判處有期徒刑8月。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24)首度開庭,宥勝2度透過鏡頭鞠躬道歉,並於晚間在臉書發文「我真的錯了。我對不起受傷的女性,也對不起家人與信任我的朋友,真的真的,很對不起。我希望用能更多正確的未來,來展現自己全心的懺悔、認錯與改過。」宥勝涉嫌強制猥褻案上訴二審,高院今日首度開庭,採不公開審理。他於庭訊後步出法院,面對鏡頭鞠躬道歉,強調自己對於過去犯的錯誤「很後悔、非常愧疚」,想向受傷的女性表達最深切歉意,接著說他辜負家人、朋友、社會的信任,隨後再次鞠躬說「對不起」,彎腰8秒之久。宥勝表示,他會努力地、深切地去悔改及反省,並透露上訴的原因是想爭取改過自新的機會。由於案件仍在審理中,宥勝並未透露開庭細節,但希望爭取緩刑。此外,宥勝晚間也在臉書發文,「我真的錯了。我對不起受傷的女性,也對不起家人與信任我的朋友,真的真的,很對不起。」宥勝提到,「我希望用能更多正確的未來,來展現自己全心的懺悔、認錯與改過。感謝大家一直以來的支持與譴責,我虛心接受所有指教。但案情之事我未來將不會再提起,一切交由司法做最後裁定。再次對自己過去的錯誤深深致歉,我將持續深刻反省,並回饋社會,永遠悔改。」◎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曾見「老公把枕頭壓孩子臉」 基隆嬰屍母知兒身亡竟新生報到稱「會上課」
新北市三重區黃姓男童9月入學年齡到卻沒去學校上課,教育局詢問30歲楊姓生母,楊女稱孩子會到校上課,校方遲遲未見孩子出現而通報,警方追查後驚覺男嬰遭31歲黃姓生父棄屍基隆山區,黃男則被依殺人罪羈押禁見,確切案情仍須釐清。據了解,男童屆齡要入學國小一年級,家長5月透過國小新生入學線上報到系統完成新生報到,孩子在8月30日開學日卻沒到校,校方立即通報,並於1、2日聯繫楊女,楊女稱孩子會去上課,校方卻遲遲沒見孩子現身。校方3日家訪,楊女稱孩子跟著父親,校方驚覺有異回報教育局,教育局通知警方協尋,三重警分局則到台中找到黃男,他聲稱孩子交給台南友人照顧,警方則調閱監視器突破其心防,黃男這才坦承孩子在3個月大時就已身亡,被依殺人罪羈押禁見。楊女也坦承自己知道孩子身亡,表示曾見黃男在孩子哭鬧時,把枕頭壓在其臉上,孩子則在7年前某日與黃男午覺時因不明原因身亡,自己當時外出,回來時才知噩耗,但因孩子父親不願報案,這才把遺體放在家中,被依偽造文書和棄屍等罪送辦,遭檢方裁定限制住居。◎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被控舔耳摸胸女助理!宥勝遭判刑提上訴 庭後2度鞠躬道歉「非常愧疚」
藝人宥勝(王宥勝)被控8年前跨坐、強吻女助理涉強制猥褻罪,宥勝先否認犯罪,後來表達願與被害人和解,但對方拒絕。台北地方法院依強制猥褻罪判處宥勝有期徒刑8月。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24)首度開庭,採不公開審理。宥勝庭後兩度透過鏡頭鞠躬道歉,希望能緩刑。宥勝說,對於過去犯的錯誤,「很後悔、非常愧疚」,想向受傷的女性表達最深切的歉意。他說了句「對不起」後,彎腰鞠躬。宥勝眉頭深鎖,說他辜負家人、朋友、社會的信任,接著又再次鞠躬說「對不起」,彎腰8秒之久。「我會努力地、深切地去悔改、去反省」,宥勝說完雙手合十,並說上訴的原因是希望爭取改過自新的機會。因案件仍在審理中,宥勝未透漏開庭細節,但希望爭取緩刑。 藝人宥勝(見圖)被控8年前跨坐、強吻女助理涉強制猥褻罪;宥勝在媒體包圍下走進法院,不發一語。(圖/中國時報記者郭吉銓攝)檢方起訴,2016年底某日宥勝結束工作,提議送女助理返回對方新北市新店區的住處,女助理同意,於是駕駛宥勝的車子返家,2人抵達後,宥勝藉口要借廁所進入女助理的屋內。宥勝上完廁所後未立即離開,突然以面對面姿勢坐在女助理的大腿上,以手控制女助理的雙手,解開女助理的內衣,以舌舔耳,再以手摸胸對女助理猥褻;女助理不從抵抗,宥勝才停手。檢方分案偵辦,將宥勝依強制猥褻罪嫌起訴。台北地院一審依強制猥褻罪判處宥勝有期徒刑8月,並指宥勝的行為使事實晦暗不明,以求脫免己身罪責,就犯後態度來說,難以認定他有懇切悔悟之心,且宥勝希望影響司法審理的過程中,更再次對被害人造成心理上的壓力及傷害。一審指出,考量被害人、公訴檢察官對宥勝犯行的科刑意見、宥勝的智識程度以及家庭經濟生活狀況、宥勝前無任何前科紀錄的素行,再審酌他犯罪動機、情節、目的、手段等,依法判刑。◎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欠40萬卡債遭催繳!怒砸書包「直擊4歲童頭部」 幼兒園女師下場慘了
彰化1名丁姓幼兒園女老師因積欠40萬卡債被催繳,導致心情煩躁,今年2月間僅因4歲男童找不到書包,竟持裝有2本課本、1個水壺、1個餐袋與餐盒的書包砸向學童頭部,導致男童左側眼瞼及眼周受傷,氣得家長提告傷害。彰化地院審理後,考量丁女未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判處有期徒刑4月;可上訴。判決書指出,丁女於民國113年2月間擔任彰化縣某幼兒園教保員及小班老師,僅因4歲男童一時找不到書包,竟基於傷害之犯意,手持男童的書包(內有2本課本、1個水壺、1個餐袋與餐盒)砸向他的頭部、臉部,致被害人受有左側眼瞼及眼周圍開放性傷口等傷害。丁女坦承犯行,辯稱自己因為收到信用卡催繳通知,金額有新臺幣40幾萬元,當天情緒上來沒有控制好,才會做出傷害男童的行為。彰化地院認為,被告為幼兒園之教保員及小班老師,本應保護、照料班上學童,卻因個人債務問題而未能控制情緒,以重量不輕之書包砸向年僅4歲之被害人,造成被害人受有上開傷害,則被告犯罪動機及行為實無足取,造成之損害不輕。法官審酌,被告固能坦承犯行,但因未能取得告訴人及其家屬之諒解,迄今未能與被害人、告訴人達成調解或賠償其等損失之犯後態度。並考量被告前有竊盜前科,但無相類傷害前科之素行,且目前從事臨時工,月薪約2萬多元、需扶養母親之生活狀況,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4月;可上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尹馨遭性騷遇露鳥俠嚇傻 瘋狂洗澡「覺得自己很髒」
尹馨參演台語劇《孔雀魚》,不會說台語的她今(20日)受訪時直呼一切都是誤會,「我到開拍前一個月才知道是全台語,但來不及後悔,已經簽約了!」更立刻找台語老師惡補,笑說一開始學時真的差點在家裡撞牆,「台語的音標有規則,我非得把它學清楚,到時候一定會看網友評論,戲裡面台語有一些生嫩,希望大家可以多包涵,不要罵我。」《孔雀魚》9月29日起播出。尹馨也坦言拍攝時壓力非常大,「我要有兩個腦袋,一顆腦袋很緊張,講出來的每個音都要很準,另一個腦袋要很放鬆表演,假裝這個語言對我來說沒有任何壓力,有點快要分裂。」不過劇中其他演員都是她的老師,例如安心亞之前演了《牛車來去》,知道如何簡單地用台語表現台詞,並這些撇步傳授給她,讓她笑說:「安心亞堪稱是我的小老師!」尹馨曾遇過性騷擾,就連個性強悍的她都不知如何反應。(圖/焦正德攝)劇中尹馨原本讀警校,以當警察為目標,卻因性別歧視而放棄夢想,不過現實生活的她是個很強悍的女生,不會讓別人欺負自己,但她透露國中時遇過性騷擾,「回家路上遇到露鳥俠,我連上我爸的車都沒提這件事,但我一直洗澡,覺得自己很髒,我的個性滿兇的,但被性騷擾卻沒辦法說,遇到這種事當事人的反應絕不是按照一般邏輯可以判斷的。」在面對感情時,尹馨也是較為強勢的一方,「我不喜歡冷戰,當下有事情就要立刻反應出來,我不是這麼害怕衝突的人,不是要鼓勵大家吵架,但感情世界遇到問題,當下提出來對磨合比較有幫助。」而她最大的地雷是不能忍受另外一半愛喝酒,由於自己不愛喝酒,所以對於愛發酒瘋的人忍受度很低。尹馨坦言目前沒有想談戀愛的想法。(圖/焦正德攝)去年尹馨被拍到與《孔雀魚》導演錢人豪單獨吃飯,兩人互動看起來相當曖昧,不過尹馨表示是當時錢人豪要生出新劇本遇到瓶頸,「劇本裡有很多女性角色,他沒有人可以問,我可以給他一點建議,而且那時候大家都在等他的劇本!」強調與對方只是很好的工作夥伴。尹馨也坦言過去的感情大多是她提出分手,「我可能會更快看到不適合的地方,就會想嘗試跟對方溝通,因為我自己一個可能更好。」並說現在的自己沒有一定要談戀愛,所以身邊也沒有可以發展的對象。◎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