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與
」 遺產 繼承 國稅局 律師 遺囑資產傳承節稅不燒腦 3個節稅秘訣省下大筆財富
辛苦打拼一輩子的財富想傳承給下一代,然而高額的遺產稅卻可能成為一個沉重的負擔。隨著時代推進,與其避諱談論遺產,不如提早為孩子做好準備,才是最大化資產傳承的關鍵。踏取國際開發藍協理分享了幾種「不燒腦」的節稅方法,讓我們一起來了解如何通過「贈與」達到資產傳承節稅的目的。提早規劃贈與免稅額,避免單一高額的贈與。(圖/踏取國際開發提供)在運用各種節稅方法之前,應先全面審視自己的財務狀況。除了現金、動產、不動產外,還要將有價證券、基金、股票等納入整體考量。清楚掌握財務全貌,才能做出最適合的規劃,並確保節稅策略百密而無一疏。以下分享3種透過贈與節稅的方式:一、「把握每年度的贈與免稅額」。每個人每年可以累計贈與 244 萬元,也就是說不論你贈與給多少人,每年的贈與額度加總最高就是244萬元。如果以雙親家庭為例,如果一次性贈與1000萬,則父母兩人的贈與免稅額加總為488萬元,剩餘的512萬元仍需要課10%贈與稅 ≈ 51.2萬元。因此提前規劃,把握每年的贈與免稅額,以年為單位分批贈與,則能夠有效降低稅賦。二、「婚嫁時贈與」。許多人不知道婚嫁時贈與,如嫁妝,也有「額外」每人100萬元的贈與免稅額,代表該筆贈與不計在年度的贈與總額當中。如果好好把握的話,父母在子女婚嫁的年度,兩人加總共可以享有 (244 x 2) + (100 x 2)= 688 萬元的免稅額。三、「贈與附有負擔」。依照《遺產與贈與稅法:第21條》:「贈與附有負擔者,由受贈人負擔部分應自贈與額中扣除。」白話來說,當你的贈與之中,有部分是需要受贈者來負擔的話,這部分的金額就可從贈與總額中扣除。最常見的就是 —— 「買房給小孩,附贈貸款」,其貸款的金額就會被視為扣除額,是家族傳承中最常見的低負擔方式。例如:父母購買市價 2,500 萬元的不動產,有房貸1,000萬元,再贈與給子女。若不動產價值(房屋評定現值) 1,244 萬元的情況下,子女應該要負擔多少贈與稅?計算方式:贈與總額(1,244萬) - 免稅額(244萬) - 扣除額(房貸1,000萬) = 0 元。「這樣不就可以買房贈與給年幼的子女?每年還可以免稅贈與244萬來替他繳房貸?」當然不是!並不是所有附帶負擔都可以扣除,附有負擔必須要符合以下4種條件:➊ 具有財產價值:若贈與房產給小孩,不能夠將孝順或做家事這類無法被量化成財產的項目來納入附有負擔中。 ➋ 經履行或能確保其履行:若子女沒有工作或經濟能力的話,因為其沒有履行能力,因此房貸不能納入附有負擔計算。➌ 不能向第三人進行給付:若父親贈與女兒1000萬元,要求女兒分500萬給兒子,則這500萬元不能夠視作附有負擔,而是會被視為間接贈與,則不得扣除。 ➍ 負擔之金額不能超過該贈與財產的價值。積攢一生的財富,大家都希望能在合法範圍內,最大限度地節省稅務支出。除了文中提到的提前規劃「贈與」外,還有「信託」、「保險」、「特定土地」、「不動產交易」、「保險」、「都更」等方式都能有效節稅,至於如何最有效的實踐節省額外繳納的冤枉稅,都因個案需求、狀況、家庭組成等等不同而有不同解方。若您想進一步了解資產傳承與稅務規劃,歡迎免費諮詢踏取國際開發,為家族財富的傳承尋找最合適的節稅策略。
偏鄉弱勢學子「缺糧又缺物資」 愛心捐贈2年期餐食用品
在資源匱乏的偏鄉,弱勢學子面臨飲食和學習資源不足的困境,擁有書包、檯燈亦或是一罐能補充營養的牛奶,都是遙不可及的願望。道家人文協會於今(27)日,舉辦高雄那瑪夏國中物資捐贈活動,由秘書長許嘉祐帶領志工團隊自費前往高雄那瑪夏國中,捐贈為期2年的學校餐食物資及學習用品,共計3190件,並由校長楊振明代表受贈。多數孩子缺乏基本的學習用品與物資,學生開心試穿愛心運動鞋時,協會秘書長許嘉祐(左)在旁仔細確認鞋子的尺寸是否合腳。(圖/道家人文協會提供)協會特別關注弱勢學生在發育階段的營養需求,透過逐年捐贈方式,今年度提供那瑪夏國中學生課後晚餐食材所需材料、高鈣保久乳、書包與準備會考過程中所需的檯燈、圓規等學習用品,共計2152件,並將依據校方下一學年度的實際需求,持續調整捐贈物資品項。志工齊心協力將數量眾多的物資進行整理分配,便於後續迅速轉交給學校及弱勢家庭學生。(圖/道家人文協會提供)此外,協會也深切關心該校中低收入家庭學生的困境,捐贈19戶學生家庭除濕機、檯燈、書桌、文具、運動鞋,以及米、奶粉、罐頭等食品,並提供長袖衣褲、手套、襪子等保暖衣物,以應對山區入秋後的氣溫驟降,共計1038件物資。期盼為孩子們的成長與學習之路,帶來更多溫暖與實質的支持。位於偏鄉山區的那瑪夏國中,由於補助有限,學校正面臨餐費不足的困境。多數學生的家庭無力負擔營養午餐與晚餐費用,甚至難以為孩子提供基本的學習用品與學習環境。此次捐贈的19戶家庭中,其中一戶小偉(化名)的母親與祖父母在去年相繼過世,家中經濟重擔全靠父親務農維持,獨自撫養5名年幼的孩子,承受著沉重的經濟與心理壓力。另一戶同樣是單親家庭,小恩(化名)的父親是板模工人,除了撫養家中5個正在學齡期的孩子,也扛下照顧年邁奶奶、因車禍受傷無法工作的叔叔和天生行動不便堂哥的撫養責任,生活極為艱難。另一戶單親家庭學生小華(化名)9個月大時,任職消防員的父親因公殉職,母親撫養5個學齡期的孩子,經濟和照顧的雙重壓力使她將小華託付給同部落的親戚撫養,如今小華已長大,知道自己有兩個媽媽,並與兩邊的家庭相處融洽。協會秘書長許嘉祐表示:「協會始終秉持著『零行政費』的創會理念,將所有公益捐款全數用於弱勢族群。我們致力於為弱勢家庭提供急需的生活物資,並確保孩子在成長階段獲得充足營養,同時也重視提升孩子們的學習環境,不因缺乏書桌、照明或學習用品而影響學習。希望透過這次的物資捐贈與關懷支持,減輕偏鄉學校與弱勢家庭的負擔,讓孩子們在成長的道路上能勇敢築夢。未來,協會將持續關注不同的弱勢群體,讓每一個角落的需求都能被看見。」
利用保單逃稅 小心罰鍰上看千萬元
保單是民眾保障生命安全、財產與理財工具,但卻成為民眾的避稅、逃稅工具,國稅局是抓得到。近期高雄國稅局、中區國稅局就發現透過外幣保單、境外保單避稅,補稅都超過千萬元,甚至罰鍰都上看千萬元。高雄國稅局指出,如果欠繳應納稅捐,除了依據《稅捐稽徵法》第24條、34條等,規定對欠稅人施以禁止財產處分、限制出境、公告欠稅人資料等,以作為稅捐保全措施外,並得將繳納期間屆滿30天後仍未繳納者,移送強制執行。若欠稅人刻意隱匿財產,也會追查所得、財產動向,並將蒐集相關資料提供法務部執行分署運用,確保國家租稅債權。刻意漏報、藏匿財產 通通查得到近期高雄國稅局查到一起利用外幣保單,刻意逃避繳納稅捐的案例,高雄國稅局表示,轄區內某位納稅義務人,專營人力供應服務公司,因漏報收入而核課營業稅,且要補徵個人綜合所得稅和裁處罰鍰。該納稅義務人不服提起行政訴訟,程序終結確定要繳交,但是該納稅義務人期限到仍然不繳,就要送強制執行,卻發現他已沒有任何可供執行的財產。於是國稅局鍥而不捨,發現此納稅義務人竟然有多筆鉅額外幣保單隱匿不繳納欠稅,透過蒐集資料並送強制執行,順利課得1408萬元。高雄國稅局提醒,移送強制執行案件,須加徵滯納金、滯納利息及執行必要費用,如造成保單解約,亦徒增應賠付給保險公司之相關費用,得不償失。靠繼承遺產避稅 國稅局抓得到不只欠稅透過保單隱匿財產被抓到,想要透過境外保單避稅也無所遁形,國稅局抓到透過遺產稅避稅,補稅金額上看2000萬、罰鍰也有1600萬元。中區國稅局表示,被繼承人甲在生前透過保險規畫財產,繼承人主張甲死亡後取得的人壽保險金,給付其所指定受益人壽險金額,依法是可不計入遺產總額。但中區國稅局認為,甲生前投保部分境外保單,並非我國核准的保單,應計入遺產總額中補徵加罰鍰。保價金變更保人 須課徵稅最後一種即是,要保人變更的話,則要申報贈與稅。中區國稅局提到,許多民眾想透過變更要保人,保價金轉移給他人作為傳承之用,但在國稅局的眼中,保險契約存續期間變更要保人,是要課徵贈與稅。國稅局舉例,某位父親2011年向保險公司買1張保單,卻在今年的8月將保單要保人變更成自己的兒子,變更時的保價金已經累積到600萬元,超過當時贈與稅免稅額244萬,因此,國稅局依此向其課徵贈與稅。中區國稅局提醒,不論是投保境外保單、或者保險存續期間,如果發生繼承或者變更要保人都要記得誠實申報,避免遭到稅捐機關調查,進而補稅、加計利息,甚至是高額罰鍰。
黑猩猩殺死嬰兒「屍體還被肢解」 幾內亞居民洗劫保護區洩憤
西非國家幾內亞(Guinea)寧巴山自然保護區(Nimba Mountains Nature Reserve)日前發生一起黑猩猩屠殺幼嬰的意外,結果憤怒的民眾於20日攻擊當地的黑猩猩保育研究中心。該中心管理人員表示,群眾先是洗劫中心的建築物,破壞並縱火焚燒無人機、電腦和超過200份文件等設備。根據《CNN》報導指出,整起事情的起因,是當地一名婦人佐格巴(Seny Zogba),日前他在木薯田工作時,一隻黑猩猩從背後襲擊他,除了咬傷他之外,還將他的嬰兒拖入森林。隨後,該名被黑猩猩走的嬰兒被發現陳屍在距離寧巴山自然保護區3公里(約1.9英里)處,而且嬰兒的屍體已被肢解。如此事件引爆了當地民眾的憤怒,多數民眾認為,嬰兒之所以慘遭不幸,黑猩猩研究中心應要對此負責。後續就演變成憤怒民眾對中心進行破壞的行為。幾內亞生態學家阿利吉烏·西拉(Alidjiou Sylla)表示,由於保護區內食物供應的減少,黑猩猩更頻繁地離開保護區,增加了與人類接觸和攻擊的可能性。黑猩猩研究中心表示,自2024年年初以來,已經記錄了黑猩猩在保護區內對人類的6次攻擊事件。報導中提到,西非的幾內亞、賴比瑞亞(Liberia)和獅子山共和國(Sierra Leone)的森林,是極度瀕危的西部黑猩猩的棲息地。根據國際自然保護聯盟(International Union for Conservation of Nature)的資料顯示,從1990年至2014年間,這些黑猩猩的數量減少了80%。在幾內亞寧巴山自然保護區的博索森林(Bossou forest)中,僅剩下7隻黑猩猩。與此同時,報導中也提到,當地過去有著特殊的傳統,黑猩猩在幾內亞是會受到尊敬的動物,當地人習慣以食物作為禮物贈與黑猩猩。但也是因為這種習慣,會促使一些黑猩猩離開保護區,進入人類聚居地索討食物,有時候甚至會對人類發動攻擊。
花蓮地震後8度成孤島 傅崐萁批重建進度效率慢
立院今日開議,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首位上場質詢,傅崐萁痛批地震後政府重建進度效率慢,且2016年地震時台南每戶補助400萬,如今花蓮才360萬,現在的建築成本比過去多一倍,結果補助卻比過去少,完全不合理。他也提到,地震至今花蓮8度成為孤島,連大陸三級城市都不如。傅崐萁聚焦0403地震指出,自大地震以來已過5個半月,花蓮面臨重建困難,許多居民至今仍無法回到家園。他強調,這次地震受災戶多達1949戶,遠超過2018年0206大地震的195戶,受影響居民高達5000多人。相較於2018年0206大地震,不到2個月,時任花蓮縣長的傅崐萁就規畫、發包、動工花蓮希望工程安心住宅,並在1年後全數安置災民。傅崐萁直問卓榮泰,「國家對花蓮的重建何時能完成?這樣的效率你滿意嗎?」呼籲政府加速核定紅單受災戶的補助,讓災民早日獲得援助。他也提到,過去2016年地震時台南每戶補助400萬,如今花蓮才360萬,現在的建築成本比過去多一倍,結果補助卻比過去少,完全不合理。今年地震颱風頻仍,花蓮動輒成為孤島,傅崐萁另外指出,花蓮地震後,今年鐵公路中斷8次,花蓮8次成為孤島,連大陸三級城市都不如。現在全國大概只有花東人還比照孟加拉人民,台灣是個已開發國家,但一個國家還有兩種人民,花東人還在走有百年前的蘇花古道,下個雨就癱掉,甚至連鐵路也停。傅崐萁更舉例,他9月8日搭乘火車時,上車後被通知路又斷了,所有乘客下車辦退票,花蓮火車站宛如難民營,大家都不知如何離開花蓮,同時也把當天的車票贈與卓院長。傅崐萁強調,台灣號稱觀光大國,但去年泰國、馬來西亞、越南等東亞國家旅客人數都遠高於台灣;全球逾70個據點的Club Med渡假俱樂部,僅四萬人的石垣島都有,台灣竟然一個點都沒有,世界高檔消費群來台灣,找不到像樣的國際型渡假村。現在花蓮待售的民宿將近一千家,政府到底何時能振興花蓮觀光,各界都會緊盯。
父遺囑指定兒繼承億元保單 1原因竟被追繳3600萬…國稅局說話了
為了以防萬一,許多人會在生前立遺囑,將遺產做好分配。有一名爸爸將價值1億元的保單,指定兒子是受益人,但是國稅局查核後發現問題,以致於兒子不但要補繳遺產稅,還被開罰1600萬。有一名爸爸生前透過保險規劃財產,死亡後兒子主張自己是繼承人,依法不計入遺產總額,不過中區國稅局查核發現,爸爸生前是投保外國保險公司的人壽保險商品,於死亡時尚未解約,而且外國保險公司沒有依照保險法核准,因此要納入遺產總額計算課稅。中區國稅局說明,一般保單經過金管會核准後,在我國販售,這類保險有指定受益人,因此最終核發的人壽保險金可不納入遺產總額,但這起案例因為非我國保單,爸爸的保單價值最後核發1億多元,須補徵遺產稅2000萬餘元,並處1600萬餘元罰緩。中區國稅局提醒,男子應檢視父親生前是否有投保,未經金管會核准之境外保單,在未經檢舉、未經稅捐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的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主動向稅捐稽徵機關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捐者,可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僅予加計利息,免予處罰。中區國稅局也提到,保單變更要保人,應申報贈與稅。由於國人常利用保險進行投資理財規劃,於下一代成年後,以變更要保人方式達成財富傳承,但在保險契約存續期間,變更要保人,形同要保人將保單價值無償移轉予他人,屬遺產及贈與稅法第4條第2項之贈與行為,應申報贈與稅。
單身女遺囑「這句話」!死後房產恐全充公 乾姊一毛拿不到原因曝光
一名單身女性遺囑中提到「如果我外出發生事故不幸,我的財產,全部贈與給乾姊姊」,結果日前疑似心血管疾病在家病逝,地方法院認定遺贈條件不成就,因此判乾姊姊敗訴。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律師蘇家宏直言,遺囑的內容很重要,沒有爭議的文字,執行起來比較順暢,也比較沒有爭議。蘇家宏在臉書指出,一名單身女性遺囑寫下「如果我外出發生事故不幸,我的財產包括存款、保險、房產,等等,全部贈與我的乾姊姊OOO女士」,結果日前疑似心血管疾病在家病逝,地方法院認定遺贈條件不成就,乾姊姊不能取得遺產,因為遺囑文字寫「外出發生事故」。蘇家宏點出,「明天」或「外出意外」哪一個先到,依照文字表面意義,都沒有到。他認為,該名女子立遺囑的心態可能是她覺得會「出事意外」離開人世時,這份遺囑就會發生功用,但沒想到出事意外和明天都沒來,安安靜靜的在家離開人世,結果因為遺囑這樣寫,遺產可能充公。蘇家宏表示,一般人對於死亡有所忌諱,所以在表達上,會有一些情境或描述,像是「外出意外」、「壽終正寢」、「在醫院病逝」等,實際上是指他死亡之後,並非表達「法律上的條件」,本件遺囑文字,如果立遺囑人有區分,自然死亡給OOO,意外死亡給XXX的話,就比較像是條件,如果只是寫「如果我外出發生意外」,似乎判給乾姊姊是符合立遺囑人真意。蘇家宏說,「尊重判決,上訴,是符合程序的做法!這判決告訴我們,遺囑的內容很重要,沒有爭議的文字,執行起來比較順暢,也比較沒有爭議。遺囑每個字的威力就是那麼強,溫暖與愛才能真正透過遺囑傳下去,此刻,就是立遺囑最好的時刻。」
房貸繳10年變外人的!兒子自願贈與女友 律師一看還有救:幸好沒結婚
房貸繳10年,登記在兒子名下的房子就這樣被外人拿走,父母豈能甘心?律師蘇家宏日前在臉書上分享,一對老夫妻為了兒子人生過得更美好順遂,把房子登記在兒子名下,連房貸都是夫妻倆在繳。沒想到,兒子跟女友私訂婚約,就將房子贈與女友,最後還分手,房子卻成為外人的。律師直言「幸好兒子沒有跟女友結婚!」房子還有機會要回來。律師蘇家宏分享自己碰上的案例,一對老夫妻10年前為了讓兒子生活順遂沒壓力,把房子登記在兒子名下,甚至不惜投入自己的養老金,房貸也不讓兒子揹。沒想到10年過去,兒子跟女友私訂婚約,就將房子贈與給女友,最後婚沒結成,兩人分手,夫妻倆辛苦買的房子就這樣變成外人的。蘇家宏分析解決之道,直呼「幸好兒子沒有跟女友結婚!」因為兒子是與女友訂婚約,所以送女友房子,兒子就可以向女友請求返還贈與物(房子),如果女友不還就可以提告,民法第979條之1規定:「因訂定婚約而為贈與者,婚約無效、解除或撤銷時,當事人之一方,得請求他方返還贈與物。」反之,如果兒子已經跟女友結婚,婚後才離婚,就沒有辦法請求返還!蘇家宏也分享兩種方式,確保父母自身資產不受影響,同時保有給兒子美好人生的初心。「以太太名義買房並登記在太太名下,撰寫遺囑,在人生畢業後讓兒子繼承。」、「 買房時登記在兒子名下,但房子買進來後,『自益信託』給媽媽,寫好信託合約並設定信託監察人,房子在信託期間就無法移轉給別人了。」
9旬翁簽贍養契約「房產權歸年輕同事」 13年後反悔想取消…結局逆轉
高齡化社會中,有些獨居老人會與他人建立贍養關係,中國上海就有一名90多歲的老翁,和年輕同事簽訂10多年的贍養及財產贈與關係,豈料個人婚姻突然發生變化,突然宣布取消契約,雙方對簿公堂,法院判決結果也出爐了。據《新聞晨報》報導,老翁因為和子女關係不好,2005年和顧姓同事(化姓)一家人簽訂《贍養及財產贈送協議》,內容提到過去10多年內,他雖未與同事建立過明確的贍養關係,但對方各方面的照顧都已做到,因此他想透過法律方式,確認財產的歸屬權。協議中提到,老翁若過世,房屋及家中所有物品,均歸屬顧姓同事夫妻所有,也列舉相關生活需求。然而到了2018年,93歲的老翁找到老伴,因此想反悔,曾在2019年、2021年向法院提起訴訟。顧家人提供雙方的合照、聊天紀錄等,證明他們過去常陪伴老翁,一起去旅遊等。即便提告後,顧家人依舊常發訊息關心老翁,但老翁卻直接封鎖,而且當顧家人上門探望,他也將人拒絕碰面。對此老翁駁斥,聲稱這些證據是雙方發生衝突後,顧家人刻意留下的,沒有矛盾之前並不會拍照,可以證明不合有多嚴重。法院審理指出,老翁自行書寫《贍養及財產贈送協議》並簽字,顧家人雖未簽字,但雙方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以實際行動履行協議,因此贍養義務的贈與關係成立。如今老翁卻稱該協議不成立,顧家人認為該協議效力待定的意見,法院均不予認可。老翁之前曾表示,自己是因為婚姻關係變化,需要家庭養老,才需要房屋。也就是說,此次撤銷贈與之舉,實質並非顧家人不願意履行贍養義務所致,因此老翁的理由缺乏事實依據。法院認為,在顧家人已照護老翁多年的情況下,老翁撤銷贈與,有違和諧社會善良風俗,隨意撤銷贈與也不利於贍養關係的穩定,最後對於老翁的訴請予以駁回。
甲辰年秋節隆重獻禮 金門高粱酒-雙龍盈珠
2024年是象徵祥龍之年的甲辰年,同時也是金門酒廠的本命年。為了紀念這一特殊年份,金門酒廠特別於中秋佳節前夕,延續年初廣受好評的「58°龍年紀念酒」,再度重磅推出「雙龍盈珠」限量特選酒款。此款珍釀由金門酒廠首席調酒師親自組織品酒團隊,從金城與金寧兩廠的優質高粱酒基中精挑細選,特別選用金城廠紅磚窖池醞釀十年的二鍋頭老酒精心勾兑調和,完美融合出優雅的酒香,酒體醇厚甘甜,回味悠長,成就了這款具有獨特風格與深厚內涵的經典酒品。「雙龍盈珠」以其獨特的雙龍浮雕精緻窯燒瓷甕包裝,成為這款佳釀的耀眼標誌。飛躍盤旋的雙龍圖案寓意吉祥,不僅象徵著金城廠與金寧廠超過一甲子的傳承歷史,也祝願每一位品鑑者如同騰龍破雲般,持續攀登高峰,創造非凡成就。(圖/喜寶國際提供。)8/28起全家便利商店販售2024年8月28日上午11點起將於全台全家便利商店開放預購,請前往最近的全家便利商店,於店內FamiPort機台進行預購,建議售價8500元。酒款特色本品由金門酒廠首席調酒師領軍的品酒團隊,嚴格篩選兩廠的頂級高粱酒基,特別選用金城廠紅磚窖池釀造的十年二鍋頭老酒進行精心調和。此款酒品展現出優雅的酒香,醇厚甘美的口感,以及悠長的回味,是一款極具收藏價值與品味的經典之作。酒度:58 容量:3公升 色:酒液清亮透明,掛杯如絲。香:愉悅的酯香、梅果香與老酒陳香層層綻放。味:入口醇和甘美順口,微梅果酸甜,尾韻回味生津怡暢,酒體飽滿並有豐富的層次感,3公升大容量陶瓷瓶裝,雙龍浮雕大器自顯,值得行家評鑒、饋贈與收藏。月月有抽獎!你想懂酒嗎?你想品酒嗎?LINE社群搜尋:「買醉-My Drinks」。加入我們,隨時獲取最新酒類資訊,了解烈酒投資,還可參加品酒會,接收最深入的品酒心得與報導。(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揭柯文哲5月花4千萬購屋 林延鳳:錢從哪裡來?
台北市議員林延鳳26日開記者會指出,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今年5月以本人名義,用4300萬元購入位於「林森濟南路口」濟南大樓三樓之48.76坪商辦,但柯夫婦二人去年在候選人財產申報「存款」僅2464萬元,為何能夠在「無任何貸款」之情形下購入該房,若非選前申報不實就是有疑似「收受不明鉅額資金」逃避贈與稅、規避《政治獻金法》的情況,呼籲檢調應儘快追查。林延鳳出示相關資料指出,柯文哲以本人名義購入新屋,且並未貸款。(圖/林延鳳辦公室提供)林延鳳表示,她接獲爆料指出,柯文哲早在5月10日,就已經秘密買了房子,根據第二類戶籍謄本比對,所有權人就是柯文哲本人,且該謄本上無「他項權利部」,顯見是在無任何貸款的情況下購入,且經查其信義路現宅、杭州南路老家也全無貸款,代表柯文哲就是以4300萬元現金購入該處,但對比柯文哲去年11月20日財產申報,兩夫婦存款僅2464萬元,她質疑,就算柯氏夫妻有低於100萬元的免申報現金,或者把95.4萬元基金全賣掉,都不夠買。林延鳳指出,位在中正區林森、濟南路口的「濟南大樓」,與立法院僅200公尺遠,與陳佩琪7月看過的「元利群英」1.2億豪宅更僅距140公尺,三者都是位在濟南路一段同側之「厝邊」,與位於杭州南路一段之民眾黨中央黨部也只要450公尺;該處屬於交通方便之核心區域,雖然47年屋齡稍舊,但管理良好,不乏生技業、航運業等公司進駐多年。「現金買房到底錢從哪裡來?是掏空政治獻金造成短差,還是收受不明金主捐獻?」林延鳳指出三種可能的資金來源,可能一:非法挪用政治獻金?民眾黨在今年4月8日被監察院告知帳務有問題,隔月10日柯文哲就掏錢買房,六天後5月16日陳佩琪更以其子柯傅堯名義,在黨部開設人頭公司「智堯科技」,然後繼續在中正區一帶不停找人帶看億元豪宅標的,再加上「木可公關」於競選期間「黨庫通私庫」、競選宣傳品和活動經費過高之爭議屢遭踢爆,種種加總起來,令人不寒而慄;以該黨相關人士8月首次澄清記者會,自爆「1800萬元」政治獻金帳目短差,正好和柯「濟南大樓新房」4300萬元價額扣減柯氏夫妻近2500萬元存款之差額相去不遠「太過於巧合!」林延鳳指出可能二:選舉補助款。若柯文哲運用約1.1億元選舉補助款去做登記自己名下之「私人置產」,那就表示今年1月其承諾捐黨、全台走訪或做公益使用之承諾破功。民眾黨發言人戴于文於6月23日對網媒回應「黨部搬遷」議題時,曾證實中央黨部將搬至台玻大樓,但那時柯文哲早已購入濟南大樓商辦,顯見該物件根本沒被列入黨部整體辦公空間規劃之中,若柯要「硬凹」成黨部之用非常牽強。林延鳳指出可能三:來路不明資金?她說,柯文哲8月24日被問及1.2億豪宅一事時曾表示「我也不用裝窮,我們本來就買得起」,並細數把現有住宅和柯傅堯杭州南路房子賣掉後足以支出,但相關證據顯示,柯在「沒賣原有房子」、「原有房子未有借貸」時,仍能無貸款購買4300萬商辦,且該價格還超過柯氏夫妻競選期間財產申報之存款總和,這樣的金流狀況正常嗎?難道檢調不該查嗎?「公開透明全破功、清廉人設都是夢!」林延鳳批評,現在的柯文哲,早就與過去柯文哲所標榜的高標準,宛如陰陽兩隔、人鬼殊途,她表示,民眾黨「假帳門」這齣爛戲已經上演快要三週,柯文哲數個月來持續對自己買房這件事噤聲,甚至23日還發臉書替陳佩琪代言「房價太高,計畫就停在那裡」,24日回應豪宅事件時又撇清「陳佩琪心裡在想,我都一直沒同意」,在「裝窮人設」故技重施的同時,更不打算告訴別人「他早在三個月前就花4300萬元買房」,不只心裡有鬼,夫妻倆更是說謊成性,期盼檢調能夠立刻調查清楚,該搜查、約談的都千萬不要再等「別讓這個靠選舉賺錢的騙子給跑了!」
陳佩琪回應看豪宅又引火?媒體人再爆疑點
民眾黨新竹縣黨部前執行長林冠年爆料,柯文哲夫人陳佩琪上個月前往位於立院旁的1.2億元豪宅「看房」。儘管陳佩琪被問及此事第一時間否認「看房說」,但柯文哲受訪時卻證實,陳佩琪確實想買房子,但就是東看看、西看看,「現在台北市的房子,天啊!只能看看而已」,夫妻二人說法再度不同調,引發討論。其實,柯文哲、陳佩琪夫婦想買房,不論是買豪宅或是買中古屋,原本屬於柯家家務事,與公眾利益無關。問題是,陳佩琪、柯文哲第一時間回應不同,再加上柯文哲目前身陷民眾黨假帳案、北市府三大案風暴疑雲,財務問題已經引發外界質疑,陳佩琪替兒子開咖啡屋的爭議也還未止歇,陳佩琪「看豪宅」消息不脛而走,不僅讓為買不起房所苦的「小草」們側目,也讓曾強調「清廉」的政黨形象再蒙陰影。媒體人張禹宣今天在中天「庶民請上車」節目中指出,陳佩琪被媒體追問「是否曾去看1.2億豪宅」的問題時,第一時間反應是「我哪有去看」,媒體接著指「是林冠年說的」,陳佩琪則回應「我只記得去立院附近逛街,沒去看過什麼房子」,媒體再追問「柯文哲說您最近確實有看房」,陳佩琪就突然改口說「對啊,因為想要兒子結婚了」。張禹宣表示,跑過立院新聞的媒體都知道,立院附近只有小吃店,超商,監察院,外交部分署單位,沒地方可以逛街,陳佩琪卻說在立院附近逛街。直到媒體引用柯文哲說法,才坦承因為想要兒子結婚而看房,但究竟有沒有看1.2億豪宅?「三句話可以有三種說法」,最後將責任推給想讓兒子結婚。張禹宣進而質疑,「菱傳媒」在2023年12月曾報導,柯文哲被爆料北市老家「賣給」兒子。報導中指出,柯文哲當時有兩間房產,其中一戶早已過戶登記在兒子名下,當時柯競辦發言人陳智菡還回應,過戶過程一切合法,是「舊案重炒」。該報導還指出,柯家兩棟房都在大安區,一戶是柯P在2010年買入的,目前居住在內,另一戶在杭州南路二段,早與柯文哲購買信義路住宅時,透過「買賣」登記在兒子名下,柯P夫婦臉書也都提到過買這兩間房的來龍去脈。張禹宣說,媒體報導指柯文哲目前居住房屋至少價值6500萬,陳佩琪也曾在臉書上提及杭州南路五層樓公寓「賣給」兒子,當時已被質疑有無規避贈與稅,作法符合民眾黨強調的「居住正義」嗎?照理說,柯文哲兒子目前手中應該已經有一位於北市蛋黃區的舊公寓,難道柯P夫婦還想再送1.2億豪宅給兒子結婚?還是又是「說1個謊得要100個謊去圓」?張禹宣表示,外傳柯文哲兒子目前人在日本,名下公寓還空著,他需坐擁二房,難道兒子結婚後要與太太分住?他也問柯文哲夫婦,若以過去兩人財產申報記錄推估,真的有財力買下1.2億的豪宅嗎,就算能向銀行貸款,六成貸也要7200萬,每月收入財力證明至少要100萬,請問錢從哪裡來?
「反諷寫法還真的變有罪了?」 陳佩琪生日文:不會被擊垮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陷政治獻金風波,他的妻子陳佩琪也因自曝用兒子名義開公司引起熱烈討論。陳佩琪今(16)日透過臉書表示,「因反諷寫有犯意,但還沒執行,我好怕,所以請從輕量刑,這種反諷寫法還真的變成有罪了?」,並表示「我不會被擊垮的」。陳佩琪今天生日,一早於臉書發文表示,最近讓大家擔憂了,請大家別為她擔心,「我不會被擊垮的,我有為自己奮戰的勇氣與能力,我會勇敢地做足準備 ,今天承納來自大家的祝福,謝謝大家!」陳佩琪表示,她的兒子已經成年,兩度自己走入銀行開戶,取名和自己所學有關的公司名字,請問這犯了哪一條法律?她參與是開戶前幾天和兒子商討公司名稱叫什麼好,「請問我這樣違反什麼公務人員服務法?」接著說明,已詢問過銀行,得知公司負責人本人親自前來銀行開戶的畫面就像開一般戶一樣,會保存下來,銀行說他們都如此,這樣可以釐清非自由意願開戶或本人不知情的情況下被開戶,且開戶人自己走入銀行的監視器畫面也會保留六個月,但這只有檢調可以申請調閱。陳佩琪續指出,起初戶頭的十萬元是兒子自己的,餘額明細和開戶至今零交易的證明,她先PO出一張存摺,正式銀行證明則是等到法院開庭前再由兒子正式提出申請,這樣證明日可以壓在最近開庭日那天,父母親沒投入任何錢,未來有的話也會控制在每人每年可贈與的244萬額度內,超過也會申報贈與。接著表示,退休後有一些生涯規劃,以她年紀應該是合理的,畢竟現在少子化和高齡化,民眾黨也積極推動壯世代理念,她參與這公司的是就是「開戶前和兒子商討過公司名稱叫什麼好」,「請他趁回國白天銀行開門時趕快去弄」,「請問這樣我違反什麼公務人員服務法?」陳佩琪發出一張公司帳戶的明細,是在7月27日兒子回國後,去銀行將籌備戶轉成正式帳戶的明細,10萬本金多了113元應該是利息,當然有人會質疑本子是否沒刷到最後,所以最接近出庭日時,她會再請兒子申請最後的餘額明細,看看期間有否資金進出或什麼錢入帳,也會提供公司成立的章程, 看裡面除負責人外,是否還有任何人擔任任何職務。10日在臉書上反諷寫說有犯意(犯意就是退休後想再繼續做事),但還沒執行(因她還沒退休未去做),「我好怕,所以請從輕量刑,這種反諷的寫法還真的在名嘴、政論節目和民代口中變成有罪了?」。陳佩琪表示,曾想努力找退休後工作,現在才知道公務人員在職期間發想自己退休後下一個非旋轉門條款的工作,就會違法,「是要對公務員思想控制,叫他們退休前不准先發想找下一個工作?連「想」都不行?」至於很多病人關心她退休後醫療工作的地點,這種有專業旋轉門條款限制的工作,陳佩琪表示,自己很小心,還沒開始找,等到退休後再找較安全,否則公務人員尚在職就「想」找下一個工作,「又會被祭旋轉門條款說尚未退休就有兼差意圖,或直接冠違法兼差的罪名?!跟大家講這是在台灣!」而昨(15)日不想受訪,陳佩琪表示,是因為現場這麼多記者,身邊沒人能控場,一訪就沒完沒了。她覺得過去一段時間常常是記者睹訪到他們夫妻任一方,就會拿某方說的話去問另一人,另一人常不知道對方講什麼,若回應,要是雙方表達詞彙或語詞稍有不同,又會被作文章好幾星期,所以這種兵乓球式的訪問是可免則免。陳佩琪接著說明,昨天請假沒去上班,因當下不知道會被困在捷運地下通道多久,只好第一時間先請假,「後來智菡來救我,也順道載我去大稻埕網美咖啡店吃早午餐,很久沒如此悠閒時光了,生日前夕謝謝她幫我拍了美美照」。
他砸1261萬「約會女主播」 分手後竟提告討回1081萬
許多人在談戀愛時會送禮物、幫忙支付餐費、旅費等來表達心意,日前中國一名李姓男子就在直播平台上認識張姓女子,並在交往期間花費280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261萬元),然而雙方分手後,李男怒告上法院,最終法院判決女方須返還240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081萬元)。根據當地媒體《每日經濟新聞》的報導,李姓男子經常在某平台上觀看張姓女子的直播並打賞禮物,二人也因此相識相戀,戀愛期間,李先生通過好友公司向張女士轉帳100萬人民幣(約新台幣451萬元),並備注為借款。此後,李姓男子還花費140萬人民幣(約新台幣630萬元)購置汽車及辦理牌照,並將該車登記在張姓女子爸爸的名下,期間也多次給張姓女子發紅包、購買禮物等。然而後來兩人因性格不和分手,李姓男子告上法院,主張自己所付的款項均是兩人在交往期間,向張姓女子個人及家庭支付的彩禮,如今兩人已經分手,無法締結婚姻,遂請求法院判張姓女子要返還戀愛期間收取的款項,共計280萬元(約新台幣1264萬元)。張姓女子則主張二人相識時間短,戀愛關系不穩定,且雙方未對結婚事宜做任何約定,不具有建立婚約的合意,李男轉帳及買車的行為,均是為了追求自己,與自己建立穩定的戀愛關系而實施的一般性贈與行為,而不是以締結婚姻為前提的贈與,因此無需返還。對此,中國廣東省深圳市法院審酌雙方微信聊天紀錄後,認為李男與張女確實有結婚意圖,但因未辦理結婚登記,張女應返還婚約相關財產,裁定張女需返還240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081萬元),扣除已返還的3萬元(約新台幣13萬元),還需返還237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067萬元)。
大孝大樓案國民黨勝訴 黨產會:會再提出上訴
2019年黨產會認定已被國民黨賣掉的北市「大孝大樓」,屬於不當取得的財產,因大孝大樓已拆除且移轉他人,黨產會追徵7.8億多元,國民黨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一審判國民黨敗訴,國民黨上訴,經最高行政法院發回更審,北高行政法院更一審15日判決撤銷黨產會處分,可上訴。對此,黨產會官員受訪表示,會再提出上訴。黨產會為釐清國民黨位於台北市愛國東路100號、102號的大孝大樓是否屬不當取得財產,2018年6月舉行聽證會後,2019年5月作成行政處分,認定該房地是國民黨不當取得財產,但忠孝大樓已拆遷改建,經計算等價值後,黨產會追徵7億8275萬元。國民黨等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一審國民黨行政訴訟遭北高行政法院駁回,國民黨不服再上訴,經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廢棄原判決,發回北高行政法院另為調查審理。北高行政法院認為,大孝大樓在1985年間雖由民眾服務總社出面標購房地,但國民黨才是真正買受人,而當時國宅處招標公告所載底價為4億3170萬0000元,國民黨以民眾服務總社名義得標價額則為4億3400萬0000元,已經高於底價。並非以不相當之交易對價。北高行政法院指出,國民黨經由國宅處標售程序購得大孝大樓,其總資產並無增加,僅相當於房地價額之現金轉換成為不動產,與黨產條例第4條立法理由所例示之「贈與」或「轉帳撥用」均純屬資產增加已不相同,況且國民黨購買房地之價額已高於國宅處訂定之標售底價,自難認為不相當之對價,並非立法者制定黨產條例時所預想之「不當取得財產」情形。北高行政法院指出,黨產會處分認定大孝大樓為不當取得之財產,即有未合,其另依黨產條例第6條第3項規定,自國民黨之其他財產追徵價額7億8275萬8715元,亦無可採,國民黨請求撤銷為有理由,應予准許。黨產會官員指出,法官應考量當年是黨國體制中後期,國民黨仍舊是以黨領政,透過民眾服務社屆名買下大孝大樓,完全是以特權購入,因不符承購資格,但卻能購入,事後更轉賣獲利。黨產會官員表示,最高行政法院發回更審是法律適用的問題,不是對事實認定有歧異,也未無否定黨產會提出的事證,但北高行政法院這庭的法官卻認為證據不足,黨產會將在收到判決書後,與律師商量研議,再提出上訴。
血型揭姦情!AB型老公愣抱「O型女兒」 妻認:是同事的種
屏東已婚男子阿國與妻子小萱(均化名)的女兒出生時,經醫院告知「血型有異」。阿國是AB型,小萱是O型,但女兒卻為O型,經阿國質問後,小萱坦承與公司男同事阿華(化名)多次出軌後懷孕,並且親子鑑定確認阿國與女兒並無血緣關係,阿國因此氣憤對小萱提告求償精神賠償50萬、聘金36萬,以及結婚給的金飾,屏東地院判賠30萬元為適當。據《中時新聞網》報導,阿國2022年10月與妻子小萱結婚,2個月後小萱懷孕。小萱產下女兒後,醫院卻告知阿國孩子「血型不正常」,指出阿國是AB型、小萱是O型,女兒的血型不可能會是O型。阿國質問小美後才得知她與公司同事外遇,多次發生性行為,而自己與女兒進行親子鑑定後亦確認無血緣關係,令阿國崩潰不已。阿國向法院指控,小萱的行為侵害他的配偶權,結婚後他為家庭的付出,以及在社會上與親友間的名譽地位受損,面對小萱外遇的事實,以及到小孩出生後才知非親生的打擊,讓他必須持續服用精神藥物控制嚴重失眠及工作情緒。阿國指出,小萱所為讓他無臉面對親友的詢問,且小萱完全不承認自己的錯誤,在雙方交談時還用詞尖酸,因此他請求小萱給付精神賠償金50萬元,並且須歸還婚禮聘金及小孩養育費用共36萬元,還有歸還他所贈與的結婚金飾(項鍊一條、戒指一只、手環一對)。小萱辯稱,她確實與同事有做出共同侵權行為,但阿國與同事阿華已達成和解,並定賠償阿國30萬元,因此她與阿華應分擔之損害賠償義務應屬各半。另外,阿國曾於舉行婚禮後2天以通訊軟體向特殊行業業者索取相關特殊服務的資訊,她更發現阿國多次前往酒店,由此足證阿國在婚姻存續間也有不忠情形。法官認為,小萱應賠償30萬元給阿國。另外,阿國主張小萱應返還聘金及養育費用共36萬元,以及婚禮贈與的金飾,小萱指稱「這些均是阿國道德上的贈與」,阿國並無返還之請求依據,且並未給付養育女兒的費用。法管審酌,依一般情況而言,婚禮之聘金及金飾是以預為結婚為前提,雙方原本已登記結婚,之後雖經調解離婚,也無返還聘金及金飾之依據。因此阿國之請求,為無理由,應予駁回。可上訴。
兄弟纏訟8年!張榮發遺囑確定有效 張國煒獨得「140億遺產」
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2016年逝世,他留下一張「四子張國煒單獨繼承」的遺囑,大房三子張國政無法接受父親安排,於2018年提起訴訟,經一審台北地院及二審高等法院皆認定遺囑屬實為張榮發生前所立,判張國政敗訴,最高法院2024年14日駁回上訴,全案確定,經外界初估張國煒約可獨自繼承140億元。據了解,張榮發2016年過世,享年89歲,他生前留下密封遺囑,內容寫道本人之存款、股票及不動產皆由二房獨子、即四子張國煒單獨繼承,並指定由張國煒擔任集團總裁,還留下遺願盼望子女皆能和睦相處並互相照顧。大房三子張國政不服父親安排,主張父親製作遺囑時已無法表達自我意思,並非由父親親簽 ,再加上遺囑上無代筆寫下遺囑的總裁特助劉孟芬姓名與住所,根據以上內容他認為遺囑公證書無效,不符民法密封遺囑及代筆遺囑要件,隨即提出遺囑無效上訴。大房四子張國煒對此表示,父親的就醫紀錄及醫療資訊等物證足以證明父親具有立遺囑能力,再加上父親是在民間公證人楊昭國面前立下遺囑,有依照《民法》規定製作密封遺囑的公證書,且經調查局鑑定,遺囑為張榮發親簽,綜合以上遺囑是合法且有效的。法官表示,2020年3月一審時因醫院認為張榮發認知功能正常,且調查局鑑定簽名為真,判張國政敗訴,他不服再次提出,高等法院2023年4月25日二審時根據張榮發2020年贈與妻子股票,顯示他還具有處理財產能力,再加上他有指定柯麗卿擔任見證人,公證人楊昭國在公證書上也未做出不實手腳,法官再度判他敗訴,他仍繼續抗爭,最高法院14日三審時,認為二審判決結果無錯誤或違法,因此駁回張國政上訴,全案確定。
兄弟爭產纏訟8年!張國煒確定獨獲140億遺產 判決理由曝光
長榮集團已故總裁張榮發在2014年立下密封遺囑,據傳指定由2房獨子、4子張國煒接任總裁,並單獨繼承百億遺產;遺囑內容引發大房不滿,大房3子張國政提出確認遺囑無效訴訟,一審認定判張國煒勝訴。張國政上訴,台灣高等法院駁回,案經上訴,最高法院今(14日)駁回確定,張國煒將可獨獲逾140億元遺產。針對此事,星宇航空回應,是涉董事長私人事務,無法回覆;長榮集團則說,事涉大股東私人事務,公司不便回應。據《中時新聞網》報導,張國政起訴主張,他與張國煒同為張榮發(2016年1月20日死亡)之子,他認為張榮發在2014年12月17日作成密封遺囑時,不具遺囑能力,且其未在公證人楊昭國面前指定2人以上見證人,亦未向楊昭國陳述為自己之遺嚼。張國政認為,密封遺囑不符合民法所定要件,應屬無效。另因對於密封遺囑是否有效發生爭執,請求法院確認張榮發所為密封遺囑無效之判決。張國煒抗辯,依法院調閱張榮發就醫紀錄,足證張榮發製作遺囑當時具表述意思能力,且遺囑經張榮發自述、公證後已屬公文書,調查局鑑定也證明遺囑簽名是張榮發親簽,遺囑合法有效。台灣高等法院認為,張榮發雖在密封遺囑作成前2、3年經常因病住院治療,且在密封遺囑後有瞻妄症候群等現象,但並無任何病歷資料或醫師診斷書可證明他在密封遺囑作成時無遺囑能力,且張榮發在2014年9、10月間贈與其配偶存款新台幣1億元,2014年10、11月間移轉其英屬維京群島3家公司股權價值總計1億4675萬多元給張國煒,可見他仍有處分鉅額財產之能力,應有遺囑能力。高院還表示,密封遺囑上張榮發之簽名,經原審送法務部調查局進行筆跡鑑定,鑑定結果與他在2011年至2015年財團法人張榮發基金會董事會議簽名簿、台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同意書上簽名之結構佈局、書寫習慣相符,應認是張榮發親自簽署。高院指出,公證人將密封遺囑連同公證書攜回蓋用鋼印,與公證書上密封遺囑之製作地點並無誤載之情事,密封遺囑符合民法規定之要件,自屬有效。張國政訴請確認遺密封遺囑無效,為無理由,判他敗訴,張國政提上訴,最高法院駁回確定。針對此事,星宇航空發言人聶國維指出,這是董事長張國煒個人的事情,他從來不會討論這部分的問題,目前也沒有任何的回應,因此沒有辦法回覆此事。長榮集團則表示,事涉大股東私人事務,公司不便回應。
台北市1年被詐逾12億 永慶房屋攜手北市警察局、里長推防詐講座
據台北市警察局統計,2023年共有4008件詐欺案件發生、詐財至少12億元。然而,實務上有不少受害人,因為擔心受騙被家人怪責、不想回憶被騙的傷心過程而放棄報案,因此恐怕還有許多詐騙黑數,無法被統計估量。為了守護民眾財產安全,永慶房屋自6月起與雙北市各地里長,舉辦「預防房產詐騙公益講座」,向里民宣導正確防詐觀念,部分場次更邀請警察局帶來第一手防詐知識。目前永慶房屋已規劃近200場防詐公益講座,預計將有至少6千人可認識最新防詐觀念。永慶房屋店長鄭宛誠在講座上分享,房地產因為價值高,成為詐騙集團「專業詐房」的目標(圖/永慶房屋提供)。警察局、里長響應防詐 護里民身家安全8/10於台北市萬華區頂碩里舉辦的防詐公益講座,就是由頂碩里溫宗霖里長、新忠里邱文龍里長、新安里郭正中里長、忠勤里方荷生里長,以及雙園里許惠城里長響應永慶房屋「阻詐」行動,幫忙將講座資訊快速傳播給里民。頂碩里溫宗霖里長表示,從里民服務的經驗,能切身體會詐騙對整體社會帶來的危害,不僅讓人與人之間的信任越來越薄弱,這之中還有很多人是被騙走退休金、連住的房子都被奪走,對未來生活、心理上造成極大的負擔。所以,作為里長當然要與協助、守護里民遠離詐騙,才能建立起和諧友善的鄰里居住環境;也感謝永慶房屋與台北市警察局到鄰里來宣導防詐知識,一同守護民眾的身家財產安全。萬華區頂碩里、新忠里、新安里、忠勤里及雙園里,在8月10日聯合響應永慶預防房產詐騙公益講座(圖/永慶房屋提供)。收好權狀就安全?輕忽恐讓讓詐騙得逞永慶房屋店長鄭宛誠在講座上分享,房地產因為價值高,成為詐騙集團「專業詐房」的目標,不只可能假扮屋主榨取受害人購屋款,還可能假借買房名義,騙取民眾房產過戶後詐貸,2018年時台北市就曾有詐騙集團夥同代書,以假購屋真詐騙,不法所得超過2億元,至少有超過20人受害。房產詐騙手法多,連房價行情也可能造假!鄭宛誠表示,儘管實價登錄讓房市交易資訊更透明,但並不是所有屋主與買方,都擅長使用網路查行情。時有耳聞不肖仲介聯手投機客,未提供完整行情、挑選低價或過時的成交資訊,誘騙屋主以低價賤賣房子,再簡易裝潢、墊高房價轉售。投機客可以「低買高賣」賺價差,不肖仲介則能賺兩次服務費,卻要前一手屋主與後一手買方,承擔因為假行情而賣便宜、買貴的損失。「千萬別以為沒有購售屋計劃、不理會投資廣告就不會被騙!」鄭宛誠提醒,除了以上案例,從受害民眾報警的真實案例中還發現,曾有詐騙集團假裝租客,造假與房東之間的假債權,設計讓房東房子被法拍,詐財得手。這是因為大多數民眾對房產詐騙的警覺心不足,誤以為只要收好權狀與印鑑,房產就很安全,卻讓詐騙集團有機可乘。認識詐騙才能防止被騙!永慶房屋喚起社會對房產詐騙的危機意識(圖/永慶房屋提供)。警官提醒小撇步 降低被詐風險詐騙花樣百出,認識詐騙才能防止被騙!台北市警察局犯罪預防科警務正詹秀娟表示,最常見的幾種詐騙,有投資詐騙、情感詐騙、詐騙包裹與手機的釣魚簡訊。最近還有AI深偽變臉變聲詐騙,假借親友名義借錢,或幫忙匯款來騙錢。若是接到疑似詐騙電話,謹記一個防詐口訣「1聽2掛3查證」,先聽清楚有哪些關鍵字,聽完後立刻掛上電話,別讓對方持續操控情緒,並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查證!若想避免落入房產詐騙陷阱,鄭宛誠建議,屋主務必設定「地籍異動即時通」通知,可以就近至各縣市地政事務所申請,將來房屋若有買賣、贈與、信託、抵押權設定等產權變動情形,手機會先收到簡訊通知。如果有購售屋需求,選擇有信譽的仲介公司服務,儘量不要找有不良紀錄的仲介業者;簽約時,購屋款項一定要有價金履約保證,保障買賣雙方的權益,也要注意交付價金的時間,若時間超過1個月要留意買方動向等。
夫妻經營銀樓20年「累積上億資產」 屏東男外遇不斷…老婆怒告獲3千萬賠償
屏東一對劉姓夫妻經營黃金珠寶生意,累積了上億資產,然而劉姓男子卻屢屢外遇,讓劉妻難以忍受,最終決定提起離婚訴訟,並要求分配夫妻剩餘財產。不過雙方對於可分配財產的數額認知差距達近5千萬元,屏東地院在審酌後,判劉男須支付3265萬2059元給劉妻。根據《自由時報》的報導,劉姓夫妻結婚後共同經營銀樓生意超過20年,積累了相當可觀的資產,然而這些資產包括房產、股票和保險等,大多以劉先生的名義登記。而劉男在事業成功後卻背叛婚姻,不斷發生婚外情,讓劉妻忍無可忍,最終決定提起離婚訴訟,並要求分配夫妻剩餘財產。雙方也因此就婚後財產分配展開激烈爭議,劉妻也指控劉先生試圖脫產,以減少可分配財產的數額。劉妻主張,劉先生婚後累積的房產、黃金、存款等財產總額為8880萬7163元,扣除她婚後的財產總額2046萬513元,劉先生應支付兩人財產差額6834萬6650元的一半,即3417萬3325元。劉男則認為,劉妻婚後財產總額應為2756萬252元,而他自己則有4624萬4722元的財產。雙方的財產差額為1868萬4470元,並且他因股票融資交易獲利1576萬7986元,認為這部分不應納入劉妻的分配範圍,應酌情減少788萬3993元,雙方對可分配財產的數額認知差距達近5千萬元。屏東地方法院在審理後認為,婚姻破裂主要由劉先生的外遇所致,因此准許劉妻的離婚請求,由於雙方婚後並未約定夫妻財產制,因此婚姻結束後財產分配應依照法定夫妻財產制進行。經計算,劉妻婚後的剩餘財產總額為2350萬3046元,劉男則為8880萬7163元,最終劉男被判須支付雙方財產差額的一半,共計3265萬2059元給劉妻,可上訴。事實上,夫妻結婚後,依照民法親屬編規定,可以選擇用法定財產制或約定財產制,來決定結婚前、結婚後的財產屬於誰、家庭生活費用負擔等問題。約定財產制則有「共同財產制」和「分別財產制」兩種,如果用法定財產制,不必訂契約,也不必聲請登記,如果用約定財產制,要訂契約,並要向法院聲請登記。司法院曾公告指出,在法定財產制下,夫妻的財產分為婚前財產和婚後財產,適用法定財產制的夫妻應確認這兩類財產的範圍,例如嫁妝或婚前贈與行為;不動產的財產性質以登記時間為準,而動產則以取得或交付的時間為準。如果無法證明某項財產屬於婚前或婚後財產,法律將推定該財產為婚後財產。此外,如果無法證明某物為夫或妻所有,例如家中的電視機沒有發票或支出證明,法律則會推定該物為夫妻共有,除非有相反的證據可推翻這一推定;而婚前財產在婚後所產生的孳息,例如婚前擁有的股票在婚後產生的紅利,計入婚後財產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