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公務
」 妨害公務 孫安佐 毒品 通緝犯 員警駕車遇休假警盤查逃逸「拖行致傷」 無罪原因曝
嘉義市一名方姓通緝犯,1月間駕車準備離開,遭休假的黃姓員警衝上前「拉車門」欲盤查,方男立即加速逃逸,黃姓員警被拖行受傷倒臥路邊。法官審理後認為,黃姓員警正值休假期間、警察制服遭外套遮蓋難以辨認身份,方男屬正當防衛,裁定無罪。長榮派出所黃姓員警1月17日下午5時許於嘉義市興嘉公園旁,以車牌辨識出可疑車輛,當時方男正要倒車離開,黃警衝上前拉開車門盤查,方男卻加速逃逸,黃警遭車輛拖行,造成左額頂葉外傷性蜘蛛網膜下出血、多處擦挫傷等嚴重傷勢,失去意識倒臥路邊;方男行為也因涉妨害公務及傷害罪嫌遭檢方起訴。方男否認犯行,強調事發當時員警並未出示證件、身穿便服、頭戴安全帽,突然衝上前將手伸進駕駛座,拉住他的衣服想將他拖下車,詢問員警「有什麼事」也未得回應,害怕是仇家尋仇才會加速逃逸。法官認為,黃警對車輛駕駛身份僅是初步推測,當下並無急迫且必要情形,身穿遮蔽警察制服的便服外套,也騎乘私人機車,未表明警察身份就拉開車門抓人,查證手段激烈,難認定為依法執行職務,方男加速逃離之行為屬正當防衛,判決方男無罪。
通緝犯拒檢逃逸拖行警員受傷 妨害公務無罪判決理由曝光
嘉義市黃姓警員追查方姓通緝犯,拉開車門欲揪出方男,方嫌抗拒加速開車,黃員被拖行受傷倒臥路中,但法官判決方男妨害公務無罪,理由是黃員休假、雖穿警察制服但有外套遮住,無法辨識警察身分,非急迫情形採取激烈查證手段,方男正當防衛。方男今年1月17日下午5點許開自小客車停在嘉義市興嘉公園旁,長榮派出所黃姓警員以車牌辨識器發現是可疑車輛,方男正要倒車,黃員衝上前拉開車門欲盤查,方男抗拒踩油門加速離開,黃員不放手被拖行造成左額頂業外傷性蜘蛛網膜下出血、多處擦挫傷、右眉、左手食指撕裂傷,最後失去意識倒臥路中,被送醫急救。法官審理,方男否認妨害公務、傷害,辯稱當時黃員未出示任何證件,身著便服、頭戴安全帽,突然衝過來要拖他下車,他問什麼事,但黃員都沒有說話,他害怕仇家尋仇,就想開車逃逸。黃員證述,他當天沒上班、回派出所處理事情,洗車牌辨識器看到方姓通緝犯車子出現在轄內,就騎私人機車去現場,剛好方男倒車要離開,就拉開車門、表明警察身分,但不確定方嫌有沒有聽到,當時他穿黑色外套、戴安全帽、擋風鏡片也沒拉起來。法官審理認為,黃員對此車輛駕駛的身分是初步推測,當下沒有急迫且必要情形,穿著完全遮蔽警察制服的便服外套、騎私人機車、戴安全帽,未經表明警察身分即迅速開車門、抓人,查證手段激烈,難認定為依法執行職務,方男為擺脫黃員的激烈手段而開車前行屬正當防衛,因而判決方男無罪。
違規停車不滿被開單 對警飆罵三字經怒扯密錄器遭法辦
新北市三重區16日晚間警方獲報有人違規停車前往取締,32歲陳男見員警抵達聲稱要移車,卻疑似不滿員警已依法拍照準備製單,竟對其飆罵三字經,遭員警當場訓斥進一步爆發肢體衝突,警方當場將其送辦。事件發生於三重區福德南路一處住家前,11時許三重警獲報有人違規停車,便去現場執行取締,陳男稱要移車,疑因不滿員警持續拍照取締,於員警身後辱罵員警「幹X娘」,並與員警發生拉扯,造成員警密錄器遭扯落。警方於現場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1項1款規定,共計舉發違規停車6輛。至於陳男一連串脫序行為則被帶回送辦,訊後依妨害公務、公然侮辱等罪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三重分局在此呼籲,中秋佳節飲宴多,民眾飲酒需理性、適量,切勿有酒後失序行為發生,任何違法違序行為,本分局一定會追究到底,依法究辦。
憲法法庭判侮辱員職務罪違憲後 4人辱警「X你娘」、「沒懶X」獲判無罪
2024年5月,憲法法庭判決《刑法》侮辱公務員罪為合憲性限縮解釋,另宣告《刑法》侮辱職務罪違憲後,彰化地方法院日前針對4件被告對員警飆國罵的案件,同時判決無罪。這些案件的被告,雖然口出惡言,但法官認定這些是被告一時的口頭情緒發緒,並不會妨害公務,也不至於造成警察執行上的困難,因此將4案全部判決無罪。但法官強調,對於被告等人口出侮辱性言論並不構成侮辱公務員罪,但不代表法院贊同或鼓勵此種不雅言論。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依據彰化地院提出的4件判決書,有1件是發生在彰化監獄,徐姓受刑人8年前在舍房內大聲咆哮,嚴重違反秩序,周姓管理員戒護將他送往正舍時,徐姓受刑人不滿遭周男推撞擊頭部致傷,狂飆髒話「X你老爸、X你老媽」狂罵,兩人都提告。周被依假借職務傷害罪,判緩刑2年定讞;徐男則被依妨害公務起罪嫌訴。法院認定,徐是遭到對方動手後受傷才會飆髒罵,並沒有影響到後續的公務執行,因此判決無罪。另外2件酒後在小吃店咆哮,員警到場制止,被告仍不斷辱罵員警「你這個臭警察」、「你不要在那邊沒懶X」,遭依刑法侮辱公務員罪起訴。還有彰化市一名王姓男子懷疑汽車遭前妻毀損,氣得撂2人手持棍棒到前妻住處尋釁,警方據報到場後,王男不斷的飆罵「警察是又怎樣」、「恁爸連警察也照打!X你娘」,他事後被帶回警局,辯稱「警察當時說的話我也沒有在聽」、「罵這些話,我又不是針對警察」。對於該4案的判決,法官說明,據憲法法庭113年判字第5號判決,對於侮辱公務員罪部分,應限於行為人對公務員當場侮辱,而且是「基於妨害公務之主觀目的」,足以影響公務員執行之情形。法官深入闡述,該法保護的法益為「公務執行」,但並不包括公務員名譽、公職威嚴。法院對於個案認定時,不得僅因人民發表貶抑性侮辱言論,即逕自認定其必具有妨害公務之故意。至於「妨害公務」是指侮辱的行為已明顯干擾到公務員的指揮、聯繫,一般單純的口頭嘲諷或抱怨或出於情緒反應的辱罵,雖會造成公務員的不悅,但通常不會因此妨害公務。法官認為,該法並非要求公務員對人民無理的辱罵時,只能忍讓,國家本即擁有不同強度的公權力以達公務之目的,面對無法的辱罵,公務員代表國家透過合法手段排除、制止言論,例如由在場同僚、主管警告、制止,若人民立即停止,則不得以侮辱公務員罪定之。反之,持續制止不勸,即判斷其已足以影響公務員之公務執行。法官強調,對於被告等人口出侮辱性言論並不構成侮辱公務員罪,但不代表法院贊同或鼓勵此種不雅言論,「不處罰並不代表贊同」。
摸女警下體還搶警胸前無線電 噁男被制止竟揮拳打人遭壓制畫面曝光
新北市潘姓男子日前無故拍打巡邏警車,警方下車盤查,潘男竟藉機觸碰女警下體,還搶奪放在警員胸前的警用無線電,警方則將他壓制逮捕並依送辦,檢方調查後提出公訴,法院則依妨害公務罪判處他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據了解,潘男曾有前科,而他2月7日晚間8時許,刻意靠近巡邏警車,車上的警員下車進行盤查,潘男見女警靠近,竟趁著女警未能及時反應時,隔著外褲觸摸女警的生殖器數秒鐘。潘男更變本加厲,將手伸進巡邏車內搶奪另名員警放在胸前的警用無線電,歐姓員警見狀立刻制止,潘男竟攻擊歐員臉部,導致歐員眼鏡鏡框斷裂,潘男則立刻被壓制逮捕,並依妨害公務罪嫌偵辦。檢方調查後予以公訴,法院則認為潘男行為已符合刑法第135條第1項妨害公務罪及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第1項意圖性騷擾罪的構成要件,並考量其有前科紀錄,行為嚴重嚴重貶損了公務員執法的尊嚴與公信力,並對受害女警造成了身心傷害,判處潘男有期徒刑3個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瘋狂竊賊2小時連偷3家!狂掃4.9萬拒捕還砍警 3嫌遭起訴求重刑
高雄市近期發生一起娃娃機店連環竊案,36歲朱姓男子因急需用錢,夥同44歲馬姓男子及24歲朱姓男子,於8月12日深夜,持破壞器材連續竊取3家娃娃機店的零錢,共計4萬9000元,警方接獲報案後迅速追查,卻在逮捕過程中,遭到36歲的朱嫌持刀拒捕,導致1名員警受傷,高雄地檢署於9月10日依《妨害公務》及《竊盜罪》,對3名嫌犯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嚴懲。據檢方指出,當晚11點多,朱姓男子(稱為大朱)為掩人耳目,先竊取車牌掛在自己的車上,然後駕車載著馬嫌及年輕的朱姓同夥(稱為小朱),從仁武地區出發,直奔大寮區的1家娃娃機店,小朱與馬嫌下車後,直接將兌幣機扛上車,隨後駕車到大寮山區破壞機具,盜走機內3萬元零錢。得手後,這3人並未收手,隨即轉戰大寮區光明路與開封街的2家娃娃機店,再次使用破壞工具撬開兌幣機,分別盜取1萬3000元與6000元,整個犯案過程在短短2小時內完成,成功竊取近5萬元現金後,3人分贓揚長而去。警方迅速展開追查,並於5天後逮捕了馬嫌,翌日,警方在三民區準備逮捕大朱和小朱時,大朱竟持刀拒捕,揮刀砍傷1名員警的左手肘與胸部,所幸受傷警員經送醫後無大礙,警方在激烈的對峙中,最終成功壓制並逮捕大朱與小朱。嫌犯落網後,坦承犯行,檢警隨後查出3人涉入多起竊案,嚴重危害社會治安,檢方偵結後,依結夥及攜帶兇器竊盜、妨害公務等罪名對3名嫌犯提起公訴,並請求法院依法從重量刑。
又是虛擬貨幣詐騙! 蘆洲警埋伏面交地車手狼狽落網
近期投資詐騙猖獗,蘆洲分局蘆洲所上月28日收到46歲陳男報案表示遭到詐騙集團騙財,於臉書上輕信虛擬貨幣投資廣告,被車手要求面交,將5萬元的虛擬貨幣轉進假投資網站,蘆洲警獲報後立刻成立專案小組,於面交地點埋伏,當場將車手逮獲。詐團用LINE與受害人聯繫,以投資虛擬貨幣為由,要求被害人於假投資網頁註冊帳號並前往超商以條碼繳費1萬元,與假幣商相約於蘆洲區中山二路一處面交5萬元將虛擬貨幣轉入該假投資網頁。詐團嘗到甜頭後,本月7日又要求被害人備15萬前往交付,蘆洲所所長許哲源、副所長郭立森立即組成專案小組到面交地埋伏,見時機成熟,於三民路與保和街口攔停涉嫌車輛,成功逮獲24歲施姓男車手。警方當場查查扣現金5萬元、點鈔機1台,全案依詐欺、洗錢防制法、公共危險、妨害公務移送新北地檢偵辦。蘆洲分局蘆洲所副所長郭立森呼籲,投資理財須小心謹慎,勿輕易相信網路投資理財廣告,點擊不明連結或簡訊,若有疑問可撥打165反詐騙專線諮詢,亦可以於165全民防騙網反饋假投資網頁由警方進行網域封鎖。
虛擬貨幣詐騙猖獗!蘆洲警埋伏面交 車手逃20分鐘仍遭逮
投資詐騙層出不窮,蘆洲分局蘆洲所於8月28日接獲報案人表示遭假虛擬貨幣投資詐騙,受害人於臉書上誤信投資廣告,加入詐團創立LINE社群遭騙新台幣6萬,被害人又被以相同手法要求面交15萬款項,驚覺遭騙報警,蘆洲分局獲報後成立專案小組到場埋伏,歷經20分鐘警匪追逐將車手壓制逮捕送辦。被害人加入投資群組後,詐團誘騙其進行虛擬貨幣投資,他也不疑有他拿出6萬元,詐團嘗到甜頭後變本加厲,以「帳戶異常無法出金」為由,要求與他面交15萬,被害人這才驚覺有異,馬上赴警局報案。蘆洲所獲報後立即組成專案小組前往現場埋伏查緝,該涉嫌人拒檢逃逸,立即通報攔截圍捕,成功於蘆洲區三民路與保和街口攔停車輛,並查扣現金5萬元及點鈔機1台,全案依詐欺、洗錢防制法、公共危險、妨害公務移送新北地檢偵辦。蘆洲分局蘆洲所副所長郭立森呼籲,投資理財須小心謹慎,勿輕易相信網路投資理財廣告,點擊不明連結或簡訊,若有疑問可撥打165反詐騙專線諮詢,亦可以於165全民防騙網反饋假投資網頁由警方進行網域封鎖。
台中犯嫌「酒駕拒捕」還衝撞警方 警至少連開11槍逮人
台中市北屯區今日下午發生一起酒駕拒捕的情況,今(5)日下午5點多,在北屯區敦富路與敦富六街口,有犯嫌因酒駕拒捕衝撞員警,員警當場開槍制服,據知情人士透露,現場至少開了11槍,所幸無人受傷,犯嫌經酒測,酒測值超標,全案依公共危險及妨害公務送辦。有嫌犯酒駕拒捕。(圖/記者爆料網)
女通緝犯攜愛狗衝撞警車拒捕逃逸 警開槍追緝2小時內落網
宜蘭縣羅東鎮5日上午,發生一起女通緝犯駕車衝撞警車並逃逸的驚險事件,40多歲的游姓女子因涉及毒品案件被通緝,在警方執行盤查時不僅拒絕配合,還當場駕車衝撞警用機車,隨後逃離現場,儘管警方立即對其車輛開槍示警,游女仍不顧警告,繼續駕車逃逸,警方經過2小時的緊急追緝,最終成功將其逮捕,並將案件移送宜蘭地檢署偵辦。事件發生於上午9時左右,當時游女正駕駛1輛黑色轎車,車內還帶著愛狗,行駛在羅東鎮純精路與中山路口處,巡邏中的警方發現該車輛有異,隨即上前進行盤查,根據警方說法,游女早已是毒品通緝犯,當警方要求將車輛停下並接受檢查時,游女不僅裝作聽不見,還突然加速駕駛,撞上警用機車後迅速逃逸。執勤員警見狀,為防止游嫌對周遭民眾和警方造成更大威脅,依據《警械使用條例》的規定,選擇對該車的左前輪開槍射擊,然而,游女完全無視警方的警告,繼續逃離現場。警方隨後立即啟動專案小組,根據沿途監視器影像和相關線索,鎖定游嫌的藏匿位置,約11時,監視器拍到游女急忙駕車返回住所,停車後抱著愛狗慌張進入家中,警方掌握此一重要資訊後,迅速展開圍捕行動,並在短短2個小時內成功將游女逮捕歸案。羅東分局指出,游女的行為已嚴重妨害公務,並且在毒品案件中屢次躲避法律追訴,對社會治安構成威脅,警方將依《妨害公務》、毒品通緝等多項罪名,將其移送宜蘭地檢署進行後續偵辦。警方強調,任何挑戰公權力的行為都不會被輕易放過,呼籲社會中的不法分子不要心存僥倖;未來,警方將持續強化巡邏與打擊犯罪的決心,以保障社會秩序與民眾的安全福祉。
吸毒男惡霸暴走!騎平衡車性騷擾摸臀 持「假槍」恐嚇路人遭起訴
士林地區1名35歲的張姓男子,因長期吸毒行為異常,並成為地方上的麻煩人物,不僅多次騷擾路人,還拿武士刀恐嚇群眾,甚至深夜騷擾鄰居,按電鈴、彈吉他製造噪音,警方多次勸阻無效,最終依多項罪名起訴,士林地檢署調查後,針對張男在1月和5月的性騷擾及恐嚇行為,依法提告,並表示其餘案件仍在調查中。張男長期無正當職業,居住於台北市中山北路七段,常手好閒、游手好閒,1月8日,張男騎乘雙輪平衡車,在天母某百貨公司外,沿途摸3名女性的臀部,之後立即逃逸至文昌橋上,途中甚至試圖「借用」1輛摩托車,遭到拒絕後,竟拿球棒恐嚇對方,警方接獲報案後,立即趕往現場,張男還對員警出言不遜,最終被帶回派出所,並被控《性騷擾》、《恐嚇罪》及《妨害公務》等罪名。然而,張男的惡行並未因此收斂,5月4日再度出現街頭,這次更是裸露上半身,手持1把外型酷似手槍的黑色打火機,在巷弄內騎著平衡車,朝無辜路人比劃,並用「槍口」指向行人的後腦勺,還模擬扣下板機的動作,路人被他嚇得四處逃竄,而張男仍不斷跟在其他路人身後吼叫,舉止如同一個不定時的危險人物。警方接獲報案後立即趕往現場,當場將張男攔下並逮捕,並在其身上查獲那把假手槍打火機,一系列瘋狂行徑讓當地居民人心惶惶,張男此前早在1月8日的性騷擾和恐嚇行為已經立案,但其仍然一意孤行,不斷作亂,甚至讓警方視他為地方的麻煩人物。最終,警方依據監視器影像及被害人的證詞,確認張男涉及多起性騷擾和恐嚇公眾罪行,士林地檢署偵結後,依《性騷擾》及《恐嚇罪》等罪名正式起訴張男,並請求法院依法嚴懲,以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保障社會秩序與民眾安全。
假牌亂竄2/惡煞當環保駕駛「狩獵」 見機車報廢竟掛牌「起死回生」
近來偽造車牌亂象猖獗,自2023年交通部將嚴重超速公里數下修到40公里後,遭吊扣車牌民眾爆增數倍,就有民眾以「AB車」或「原車主掛假牌」等方式上網購買假車牌懸掛,以假亂真僥倖上路。除了上述情況,新北市運輸業司機胡男,受委託要將孫男機車運去報廢,見機車還能行駛竟起歪心,占為己有掛假牌上路,仍難逃法網遭警方逮捕送辦。新北市孫男3月委託林男將機車運去報廢回收,林男再委任旗下雇用司機胡男將機車運至指定環保公司回收,怎料胡男在運送車輛時,明知該車輛是要送去報廢,卻因看到車況尚可且還能騎乘,竟起貪念將機車占為己有,還為了躲避警方查緝,從網路上購買假車牌懸掛上路。胡嫌將以壓克力做成的偽造車牌掛上報廢機車,違規上路仍難逃法網,警方攔查後察覺車牌有異,遂根據材料及多項防偽設計,並將車號輸入比對後,發現車牌與車籍資料不符,確定胡嫌於贓車上懸掛偽造車牌。刑事局8月1日起於全台發動「淨牌專案」,聯合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針對使用假車牌者加強查緝。(圖/報系資料照)警方調查後發現胡男有殺人未遂、毒品、妨害自由、竊盜、公共危險、侵占、妨害公務、傷害等前科,如今又犯下一起犯罪,除了危害到受害人權益,更嚴重損害公路監理機關對於汽、機車管理之正確性,全案依違反偽造文書等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除此之外,許多犯罪都有「假車牌」在其中幫忙,苗栗市28歲林姓人妻日前當街遭擄,擄人惡煞便是駕駛掛著假車牌的車子犯案;刑事局2月逮捕打工收簿團,主嫌同樣是駕駛假車牌車輛四處領取被害人的提款卡和存簿,假車牌也因而得到「犯罪起手式」、「詐團利器」惡名。刑事局為遏止假牌歪風,自8月1日起於全台發動「淨牌專案」,聯合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針對販售、使用假車牌者同步加強查緝,目前刑事局已查獲30件30人,查扣假車牌60面,統計今年迄今則查獲191件共187人。民眾存僥倖心態購買偽造車牌上路,涉犯偽造特種文書罪,將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處9000元以下罰金。(圖/翻攝畫面)警方呼籲,車牌是公路監理機關所核發的行車許可憑證,使用偽變造車牌,依據道交條例可處3600元以上、1萬8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行駛,汽車當場移置保管及扣繳牌照;行為人則涉犯刑法偽造特種文書罪,將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處9000元以下罰金。警方提醒,民眾若發現車牌遭冒用,甚至收到交通罰單或高速公路ETC被扣款欠費通知,可附佐證資料向處罰機關申訴,並儘速赴警局報案,以維護自身權益。律師鄭大任也提醒民眾,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第1項第3款、第2項,汽車使用偽造、變造或矇領之牌照,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3,600元以上10,8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行駛及牌照扣繳,且汽車所有人如果偽造一面相似的車牌、或變造車牌後加以懸掛,足以損害公路監理機關對於汽車管理的正確性,涉犯刑法第212條偽造特種文書罪,將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處9,000元以下罰金。
基隆毒犯凌晨逃逸追車撞計程車後棄車逃亡 警方全力緝捕
基隆市1名20多歲的王姓毒品通緝犯,於2日凌晨4時許因違規停車被警察攔查,卻因擔心身份暴露而選擇加速逃逸,逃跑過程中,王男不僅撞擊警車,還波及到1輛計程車,造成車輛損傷,最終王男在深澳坑地區拋棄被使用的車輛,並逃入叢林中,目前警方已全力追捕這名嫌犯,並針對《妨害公務》等罪名進行調查。2日凌晨4點,基隆市警察局南榮路派出所的員警正在巡邏時,發現1輛白色轎車違規停放在忠二路和孝四路口附近,員警隨即上前攔下並要求盤查,然而,該車司機王男見狀突然加速,撞開前方停著的警車後逃逸,此舉引發警方的追逐。在追逐過程中,王男不僅造成警車受損,還波及到1輛正在行駛的計程車,所幸計程車司機僅受輕微擦傷,並無重大傷害,警方立即通報勤務指揮中心,並展開圍捕行動。根據警方的追查,王男從仁愛區駛向信義區的深澳坑路一帶,最終在此地拋棄車輛後逃入叢林中,警方已鎖定王男的身份,並正全力追捕,此案涉及《妨害公務》等罪名,警方將依法辦理。基隆市警察局第一分局表示,未來將要求員警在執勤時加強對三安(安檢、安駕、安查)以及路檢攔查的作業程序的遵守,對任何危害社會治安的行為將嚴正執法,確保市民的安全與治安。
板橋通緝犯拒檢逃逸!駕車衝撞警車、小客車 遭警方壓制逮捕
新北市板橋區後埔所員警昨(2)日晚間7點多,巡邏至廣權路時,發現一輛自小客車違停,車旁又有1名打赤膊男子形跡可疑,上前攔查,駕駛藉故上車拿證件,先倒車再向前疾駛,撞倒4台警用機車及擦撞3輛自小客車,企圖逃逸,仍被警方逮捕。經查該名江姓男子為通緝犯,曾犯下傷害罪。警方指出,當時有2名男子站在違停車輛旁,經查副駕駛暨車主為43歲林姓男子,駕駛者為45歲江男,警方見2人神情慌張,於是上前攔查,江男假裝配合上車拿證件,趁警方不注意迅速發車,先倒車撞到3輛警方機車,又往前加速衝撞前方1部警用機車、3部自小客車逃逸。江男駕車逃逸路上,當時前方紅燈,有許多停等的車輛阻擋,加上員警奮不顧身與江男拉扯,強行將江男拖下車,壓制逮捕。警方查出江男因犯下傷害罪被通緝才拒檢逃逸,在車內還查獲空氣鋼珠手槍1把、安非他命吸食器1組,全案依傷害通緝、妨害公務、毀損公物、公共危險、毒品罪嫌將江嫌移送偵辦,另空氣鋼珠手槍依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
破袋檢查引紛爭!超商店長竟「跳入垃圾車」抗議 他怨:被針對
台東縣卑南鄉23日下午4時許發生一起離奇事件,1名超商店長在丟垃圾時,因垃圾破袋檢查問題與清潔隊起口角,未料店長一氣之下竟跳進垃圾車後車斗裡,場面相當突兀危險,事後在清潔隊員苦勸下他才下車,隨後被警方帶回,清潔隊表示店長的舉動會再開會討論是否有妨害公務問題。據了解,超商店長曾因家用垃圾暗藏事業廢棄物被清潔隊員發現,清潔隊昨日駕駛垃圾車到該超商一帶收取垃圾,店長正準備將垃圾丟入後車斗時,疑認為清潔隊員要破袋,藉此檢查內容物,2人隨即引發爭執,店長甚至躍入垃圾車後車斗,並質疑為何自己的垃圾要破袋檢查,導致垃圾清運工作一度暫停。警方表示,警消到場時,店長已被清潔隊員勸說下車,隨後他被警方帶離,由於未有現場紀錄,後續仍待清潔隊判斷是否有妨害公務情形再行處理,卑南鄉清潔隊長林宏達向警方說明,事發時司機透過多組行車紀錄器發現並停車,應該算未妨害垃圾清運」,但仍待開會討論後在對店長行為進行判定。清潔隊說明,鄉內發文規定拒收事業廢棄物,但超商家用垃圾不在此限制內,經超商店長友人轉述,表示該店長在其他鄉鎮的超商也未遇上此問題,只因曾有違規丟超商事業廢棄物被要求帶回過,才認為清潔隊員針對他,雙方才因而發生紛爭,後續清潔隊會再轉告他向鄉公所詢問清楚避免爭議。
嘉義廢棄工廠電纜竊賊再犯躲警噴辣椒水 兄弟警察聯手反制伏
嘉義縣番路鄉一處廢棄工廠,日前接連遭遇電纜線被盜案件,警方懷疑竊賊將重返現場再度犯案,中埔分局員警許姓兄弟檔憑藉機智和默契,成功埋伏抓捕持有多項前科的傅姓竊賊,過程中竊賊企圖使用辣椒水襲擊警員,但最終卻反受其害,被自己的辣椒水嗆得咳嗽不止,狼狽落網。事件起源於9月22日上午10點,1名民眾報案稱,番路鄉一處廢棄已久的工廠內電纜線遭到竊取,由於該工廠長期未有人看管,成為了不法分子的目標,警方在調閱現場監視器後,成功鎖定1輛可疑車輛,並研判嫌犯很有可能會回到現場再度犯案。9月23日晚間10點左右,中埔分局番路派出所員警許哲彰在巡邏時,意外發現該嫌疑車輛再次出現在案發地點附近,許哲彰當即向線上警力呼叫支援,而在分局擔任偵查佐的哥哥許峻銘恰巧正在備勤,馬上趕往支援。當警方準備上前圍捕時,早已身負多項前科的傅姓嫌犯試圖拒捕,甚至掏出隨身攜帶的辣椒水,朝著警員噴灑,試圖趁亂逃脫,然而許哲彰機敏躲避,未被辣椒水擊中,而許峻銘則趁機將傅嫌反鎖在1間儲藏室內,竊賊不僅沒能成功逃脫,反而被自己噴出的辣椒水嗆到不停咳嗽,顯得痛苦不堪。最終,許氏兄弟憑藉默契與果斷合力將嫌犯制伏,中埔警方目前正在進一步調查傅姓嫌犯是否涉及其他電纜線竊案,全案依《加重竊盜罪》及《妨害公務罪》將傅嫌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警方將持續加強巡邏,以確保公共財物安全不再受到侵害。
恆春小隊長執勤遇「磅秤暴徒」!醉漢討債失控 警頭部重創縫8針
屏東縣恆春警分局的一名48歲王姓小隊長,22日晚間前往處理一起疑似擄人勒索的案件,未料竟成為醉漢誤認討債的攻擊對象,5名男子不僅情緒失控,還拿磅秤砸向王小隊長頭部,導致其頭部撕裂傷,縫7至8針,並且出現輕微腦震盪,經醫院治療後正在休養,暴力討債男子則已被警方依妨害公務、傷害及聚眾鬥毆等罪嫌送辦。事發當晚約7點,屏東車城鄉1名父親報案,稱自己的兒子疑似遭人恐嚇並被擄走,恆春警分局偵查隊的小隊長,立刻帶隊前往現場調查,希望盡快釐清事實,保護當事人安全,剛進屋沒多久,事情急轉直下,5名醉醺醺的男子突然闖入屋內,聲稱前來討債,男子因酒精上頭,不僅情緒高漲,還對現場的王小隊長等人發出叫囂,完全無視警察的存在,甚至誤以為警察是在包庇債務人。屏東醉漢討債誤砸警頭,小隊長急送醫縫8針還有輕微腦震盪,幸無生命大礙。(圖/翻攝畫面)儘管王小隊長和同事已多次出示警察證件,表明自己的身份,但這群醉漢毫不理會,繼續叫囂和挑釁,情況愈加失控,其中1名男子拿起現場的一個磅秤,猛然砸向王小隊長的頭部。隨後,其他人甚至還亮出了菜刀,威脅要進一步攻擊,幸運的是,支援警力迅速趕到現場,立刻將這群醉酒男子壓制並逮捕,警方在現場搜出1個磅秤和1把菜刀,5名男子當場被拘捕,並且在警局中接受偵訊後,已被移送法辦。警方在現場查獲1個磅秤、1把菜刀。( 圖/翻攝畫面)王小隊長因頭部遭受重擊,經過醫療處理後被診斷為撕裂傷,縫了7至8針,並且出現輕微腦震盪,所幸生命沒有危險,經過治療後現已在醫院休養,對此,警方強調,公權力不容挑釁,無論是醉酒失控還是其他原因,都絕不能以暴力方式對抗執法人員。警方呼籲民眾,無論遇到任何糾紛,都應該循正常法律途徑解決,不要用暴力解決問題。尤其在面對執法人員時,如有任何不當言行或暴力威脅,警方將依法嚴肅處理,絕不寬貸。
連警察都打!小隊長遭磅秤砸破頭急縫8針 5醉男被火速壓制送辦
屏東縣車城鄉22日發生襲警案件,恆春警分局48歲王姓小隊長晚間7時許處理民眾債務糾紛時,遭5名惡煞圍攻,醉漢誤認小隊長包庇債務人,持磅秤朝王員頭部猛砸,王員當場濺血,緊急送醫後縫了8針,更有輕微腦震盪,恆春分局長郭懷澤也連忙前往探望,5名惡煞則被依妨害公務、傷害、聚眾鬥毆等罪嫌送辦。據了解,王姓小隊長接獲報案,有民眾稱兒子遭恐嚇擄走,王員不敢大意,立刻帶著同事前往現場關心狀況,但在了解案情時,潘男等5人突然闖入屋內,更情緒囂張、不斷叫囂。王員拿出證件表明身分,潘男等人卻仍認為警方要包庇債務人,且氣焰越發高張,還持磅秤朝王頭上砸,更亮刀想要攻擊,所幸支援警力趕抵現場壓制,這才阻止5人暴行,並查獲磅秤、1把菜刀,5人訊後依妨害公務、傷害及聚眾鬥毆等罪嫌移送法辦。王員則頭部受傷,緊急送醫縫合8針,更有輕微腦震盪現象,所幸無生命危險,目前正在醫院休養,郭懷澤也前往關心,致贈慰問紅包並囑咐他好好休息。警方強調,公權力不容挑釁,呼籲民眾遇事應循正常管道解決,若遇公務員執行職務時,如有不當言詞或行動、聚眾喧嘩,甚至強暴脅迫的違法情事,警方定嚴正依法究辦,決不寬貸。
三重深夜驚傳槍響!賓士男亮槍扣板機 警開兩槍壓制逮人
新北市三重區22日深夜11時30分許驚傳槍響,31歲賓士男蘇嫌行經中正北路與中正北路394巷口時,遇警方臨檢先是長按喇叭,再從天窗亮槍扣洞板機挑釁,警方見情況危急,立刻朝輪胎開了2槍,並上前將壓制,當場將蘇嫌逮捕送辦。三重警分局大有所所長俞明廷,與鄭姓、許姓兩名員警,21-01時擴大臨檢勤務時,發現蘇男將車停路中間擋道並長鳴喇叭擾鄰,於上前盤查時,蘇男竟從天窗亮槍,警方立刻進入戒備狀態,朝該車右前車輪射擊2槍,在無人傷亡情況下將其壓制。據了解,蘇嫌在被捕前就已經逆向行駛一段路途,並沿途對外亮槍,蘇嫌父親表示其近期精神狀況不穩,當時欲前往醫院就醫卻因途中情緒失控才犯下荒唐罪行。警方將蘇嫌壓制後,查扣犯嫌作案用槍枝一把,經鑑識小組勘察,該鎮暴槍為氣體動力,初步檢驗無殺傷力,訊後將依《刑法》恐嚇公眾危安、公共危險暨妨害公務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蛇行逆向行駛及闖紅燈行為,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45及53條告發。
高雄港非法垂釣!男子海中漂2小時後被逮 3人因妨害公務罪遭重判
高雄港S19碼頭一場非法垂釣引發的激烈衝突,讓曾姓男子和其2名夥伴在與警方對峙中陷入麻煩,3人於4月3日下午非法垂釣時,遭港警巡邏隊取締,隨後展開激烈的對抗,曾姓男子甚至跳入海中逃亡。經過2個多小時的漂浮,最終在體力耗盡後被逮捕,高雄地院近日對此案件作出判決,三人均依妨害公務罪被判刑,曾男判徒刑6月,林、劉兩人分別判拘役50日和55日,均可易科罰金。事件發生在4月3日下午3點多,當時曾姓男子(34歲)和林姓(30歲)、劉姓(49歲)3人在高雄港S19碼頭非法垂釣,港警在接獲報案後前往現場進行取締。曾男對警方的要求盤查態度惡劣,不僅拒絕透露身分,還對警方進行言語挑釁,林、劉2人見狀,試圖阻擋警方的盤查,甚至與員警發生扭打。隨著情勢惡化,警方對3人噴灑了辣椒水以控制局面,林、劉在被辣椒水噴灑後,仍繼續抵抗,並與警方發生激烈衝突,面對這一情況,警方不得不對空鳴槍示警,曾男見狀,慌忙跳入海中試圖逃避抓捕,港務總隊迅速派遣警艇進行救援,但曾男卻躲在貨輪後方,拒絕接受救援,警方隨即拋出救生圈,曾男在水中漂浮2個多小時後,體力不支才被捕上岸。警方在後續調查中發現,曾男不僅涉嫌販毒,且還是毒品通緝犯,在其機車上查獲,104.44公克安非他命、1顆搖頭丸、7.24公克愷他命和4包毒品咖啡包,林、劉2人明知曾男被通緝,仍出手協助阻擋警方盤查。高雄地院在審理案件時,曾男3人均承認自己的罪行,法官認為,曾男因試圖逃避逮捕,與2名友人一起對抗警方,造成事態嚴重,因此依《妨害公務罪》判處他徒刑6個月,林、劉2人則分別被判拘役50日和55日,3人均可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