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備飲料杯省錢還能做環保 預估年減5.8億個飲料杯
盛夏將至,許多人喜愛在此刻喝下一杯杯沁涼的飲料,據調查,我國每年使用約40億個一次用飲料杯,為從源頭減量,環保署公告「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並將從7月1日起實施,屆時全台約500個連鎖品牌、2萬個連鎖飲料店、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及連鎖超級市場在消費者自備飲料杯購買飲料時,就需要提至少5元價差,預估年減7000噸廢棄物、5.8億個飲料杯。其中有許多業者已提前開跑,甚至不乏加碼優惠,如統一超商在每月1號自帶飲料杯加碼現省7元、全家超商也從即日起實施自備飲料杯折5元、星巴克更提供自備飲料杯購買現場調製飲料享受10元回饋,而麥當勞及肯德基等連鎖速食店業者也已提早實施。環保署回收基管會執行秘書王嶽斌表示,2020年曾經調查台灣使用一次用飲料杯數量達40億個飲料杯,而且一次用飲料杯使用完後就要棄置,導致產生許多廢棄物,環保署在2011年就實施自備循環杯應提供1至3元價差,但因價差不大,導致實際自備循環杯業者比率僅約6%,調查後發現如果提供5元價差,可望提高願意自備循環杯意願。有業者代表表示,提早提供價差,發現參與的消費者達到原本的近5倍,王嶽斌說,透過提供5元價差,估計約可減少每年廢棄物7000噸、5.8億個飲料杯,減碳量更可以相當於87座大安森林公園的吸收量,且使用自己的杯子更加衛生。至於外傳有業者因為要提供5元價差,甚至要因此漲價,王嶽斌表示,自備優備5元,希望消費者自備飲料杯要自帶環保杯、減少飲料使用,也減少飲料業者使用包材,幫其分擔環境成本因此提供合理的優惠,會持續與業者及消費者溝通一起做環保、分擔環境的負擔。王嶽斌提醒業者,如果未遵守該實施方式提供5元價差,可處1200元至6000元罰鍰,並要求限期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