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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賴佩璇」記者的文章列表

共發表 41 篇文章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前右)具狀聲請解除禁止通信,欲將辭職聲明交付民眾黨祕書長,台北地院裁准並逕自宣告辭職聲明一旦寄達即生效。(圖/報系資料照)

柯文哲聲請交付「辭黨主席聲明」北院准了 法官「1舉動」惹怒民眾黨挨轟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被羈押禁見近4個月,台北地檢署偵查已近尾聲,柯透過律師具狀向台北地院聲請解除禁止通信,交付辭黨主席聲明,當初裁准羈押柯的法官呂政燁,認為該聲明僅為黨務,並不影響檢方偵查,19日除裁准柯將辭職聲明交付予民眾黨祕書長周榆修外,裁定書更自行詮釋民眾黨黨章,宣告辭職聲明一旦送出,柯辭職生效。呂政燁曾被前民進黨主席施明德爆料為「綠色法官」,因此呂政燁代民眾黨宣告柯辭職生效,20日引發外界及法界諸多議論。民眾黨昨痛批法官自行公布柯文哲的信函內容,甚至主動詮釋民眾黨黨章之舉不當。民眾黨強調,該黨相關章程運作應由黨內部開會處理,而非法官自行透過主文宣告判定「辭職生效」。另北檢下周將偵結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依貪汙等罪起訴柯文哲等多人,預計將對柯文哲求處重刑,檢方20日上午第11度提訊柯,下午第14度提訊前北市副市長彭振聲,讓柯、彭進行「最後答辯」,訊後還押2人。據了解,柯仍否認犯罪,並未認罪。北檢還指揮調查局北機站20日首度以證人身分約談前民眾黨發言人、現任台北市議員陳宥丞,查證柯文哲販售KP競選小物,侵占支持者政治捐助金流,另有約20位「小草」聲稱曾捐錢給柯,向北檢自首涉犯圖利罪嫌。在押的柯文哲16日透過律師,具狀向台北地院聲請解除禁止通信,要將辭去黨主席聲明交付給祕書長周榆修,法官呂政燁函詢檢方意見後19日裁准,昨日早上送達台北看守所,交由柯文哲簽收,並傳真裁定主文、辭職聲明給北所。裁定指出,柯文哲的黨主席辭職聲明,並未與其所涉犯貪汙犯罪嫌疑相關,純是一般黨務運作事宜,應無勾串共犯或證人、湮滅證據之虞,不妨礙羈押禁見柯的目的,且不影響偵查不公開。裁定書還進一步上網下載台灣民眾黨網頁的「台灣民眾黨黨章」指出,依據黨章第三章第二節第十六條規定,僅規定黨主席請辭後處理方式,並未明定黨主席請辭程式,依法理,應以請辭意思表示到達,即生辭職效力。故柯聲請准許解除其辭黨主席聲明的禁止通信而交付祕書長,此種解除通信確可發生辭職效力,屬於合法且有效的行為。換言之,准許柯辭黨主席聲明交付該黨祕書長,即生辭黨主席職的法律效力,且不影響檢察官偵查作為,又無勾串共犯證人、湮滅證據之虞,柯聲請有理由,應予准許。

中天電視台。(圖/本報資料照)

更一審打臉NCC!小韓粉哭訴新聞遭罰60萬 今宣判撤銷「中天勝訴了」

NCC認定中天新聞台涉利用兒童連結韓國瑜畫面,妨害兒童身心健康,裁罰60萬元。中天不服提告抗罰,一審敗訴。最高行政法院認定應調查該新聞如何妨害身心健康,廢棄原判決發回更審。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更一審今(19)日宣判,認定原處分適用衛廣法有違誤,應予撤銷,判中天勝訴。可上訴。NCC於2019年7月間表示,針對中天新聞台在2019年4月2日播出「扁錄影罵韓,小韓粉邊罵邊哭為什麼要罵韓國瑜」新聞,經民眾反映利用兒童突顯特定人物,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第27條第3項第2款規定,妨害兒童或少年身心健康,決議裁罰60萬元。中天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抗罰,主張NCC並未傳訊女童或其家人,查明女童是否願意被拍攝、女童在影片的呈現是否感到不適、有無大人操縱等,因此NCC自行認定影響女童身心健康有違誤。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於2020年間以NCC作成原處分前的相關程序符合規定,認事用法並無違誤,判中天敗訴。案經上訴,二審指出,原判決認為該新聞播送侵害或不良影響影像中的兒童,而非指其播送妨害收視兒童或少年之身心健康,如果是這樣認定,中天就沒有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且新聞如果被認定有侵害影像中兒童的違法行為,NCC也非裁罰的主管機關。二審指出,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更審時,應依職權調查此新聞如何妨害收視兒童或少年身心健康,如果新聞應為馬賽克及變聲處理是如何認定,NCC裁罰依據有無違誤。更一審今表示,原處分既是以中天所為違反衛廣法第27條第3項第2款的禁止義務而予以裁罰,則於涵攝條文構成要件時,應遵守處罰法定原則。但NCC於審酌中天是否違反衛廣法第27條第3項第2款之構成要件時,均以「被拍攝兒童法益受侵害之角度」而為涵攝,而非以收視兒童或少年之角度予以適用,就相關規定意旨有涵攝錯誤情形,原處分顯有適用法規不當。更一審指出,NCC認定該新聞播放由成年人拍攝兒童支持特定政治人物影片,且全程未打馬賽克及變聲處理,違反衛廣法第27條第3項第2款規定,但原處分理由是針對「被拍攝兒童之身心健康受損」為由,而非就該新聞如何「妨害收視兒童或少年身心健康」,其適用衛廣法第27條第3項第2款規定即有違誤,原處分自應予以撤銷。

台北地方法院。(圖/本報資料照)

誹謗判刑1年半「畏罪逃亡可能性高」 周玉蔻與蔡玉真被限制出境、出海

前中國小姐張淑娟遭媒體人周玉蔻、蔡玉真烏龍爆料是「晶華緋聞案」女主角,台北地方法院26日認定周、蔡觸犯《刑法》加重誹謗罪及《個人資料保護法》,從重依個資法判處2人各有期徒刑1年6月。由於兩人畏罪逃亡規避刑罰之可能性甚高,合議庭依刑事訴訟法第93-2條規定裁定周、蔡兩人限制出境、出海。2022年九合一選舉,周玉蔻在其主持的民視節目《辣新聞》,指稱張淑娟捲入國民黨台北市長候選人蔣萬安之父蔣孝嚴1999年發生的緋聞案,蔡玉真同日在臉書發文呼應,隔天再上周的節目,與周一搭一唱談論張淑娟,指她曾與蔣孝嚴在晶華酒店發生不當關係,不實指摘張嘗試攀附權貴,任空服員時工作態度不佳、利用特權等。張淑娟認為2人說法不實,嚴重損害名譽,因此提告加重誹謗及違反個資法,案經北檢偵結起訴。一審26日認定周、蔡觸犯《刑法》加重誹謗罪及《個人資料保護法》,從重依個資法判處2人各有期徒刑1年6月。北院指出,周玉蔻、蔡玉真涉犯起訴書起訴罪名,有卷內事證可佐,並經法院於今年11月26日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年6月,可認其等涉犯刑法第310條第2項加重誹謗、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等罪而犯罪嫌疑重大。北院表示,且周及蔡2人經本院判處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服社會勞役之刑,又有一定社會經歷及充足之資力,而趨吉避兇為人之常情,畏罪逃亡規避刑罰之可能性甚高,有相當理由足認有逃亡之虞,應逕予限制出境、出海。

台灣高等法院刑事庭。(圖/本報資料照)

怕他逃亡!88會館郭哲敏「1億天價交保」 高院二度撤銷發回新北地院

「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因涉地下匯兌被起訴,新北地方法院18日諭知1億天價交保,但新北地檢署不服法院裁定,昨(25)日向法院再遞交抗告書。檢方抗告理由是郭哲敏在海外有財力、人脈,且電子腳鐐預警多次,無法預防他與張旭昇逃亡的可能。台灣高等法院今(26)日撤銷原裁定,發回新北地方法院更為裁定。高院合議庭指出,認被告2人先前均有逃亡事實,在國外亦有相當資力與生活條件,再次逃亡可能性甚高,原審裁定所命之替代處分是否足以擔保其等絕無逃亡可能,並非無疑。再者,被告 2人之間,以及被告張旭昇與其他同案被告之間,是否無串證可能,原裁定未妥適說明,亦有不當。高院裁定指出,本件檢察官提起抗告為有理由,故將原裁定撤銷,並發回新北地方法院更為裁定。郭哲敏原在移審後持續收押,今年4月底首度被交保後僅有幾天就又被裁定收押,檢辯雙方經過多次攻防,新北院18日再諭知郭哲敏交保,並將交保金額提高到1億、張旭昇交保金額提高到5000萬,另兩人在8月內限制出海、出境,並需每日在提報地址以手機和門牌拍照回報監控中心。裁定約莫一小時後,郭哲敏的女友、前名模錢帥君就帶著兩人拖著超大咖行李箱現身新北院辦保。但檢方昨天再提抗告,理由為認為交保無法防止郭哲敏跟張旭昇逃亡的可能,電子腳鐐在郭交保期間預警很多次,他自己本身也不配合,加上他洗錢金額高、曾經逃亡,在國外又有勢力,各國都有銀行帳戶甚至辦公室,可謂生活優渥、交往複雜,重點是還有證人還沒交互詰問完畢,至少希望在審理階段都要保障郭哲敏沒有逃亡的可能。郭哲敏與張旭昇被檢方指控,經營跨境線上博弈、地下匯兌,再以人頭公司洗錢隱匿不法所得,被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銀行法》及《洗錢防制法》等罪起訴,請求法院從重量刑,並沒收16億餘元犯罪所得。

檢察官訊問陳佩琪3小時後獲請回。(圖/中國時報記者賴佩璇攝)

檢第三度約談陳佩琪 她訊問3小時後請回不發一語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弊案,懷疑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以捐贈名義,行賄市議員應曉薇4000多萬元,而前台北市長柯文哲的妻子陳佩琪因多次使用ATM現金存款,另被查出在保險箱中藏放100萬元,金流來源有待釐清。檢廉今(20)日第3度以證人身分,約談陳佩琪到案說明,檢察官訊問3小時後請回。現場媒體提問: 「請問作證還好嗎?」及 「金流有查清楚了嗎?」陳佩琪均不發一語,在律師陪同下離去。台北市京華城容積率於柯文哲任內暴增到840%,遭外界質疑護航。北檢5月分他字案偵辦,將柯文哲等列為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被告,而柯文哲也遭檢方聲押禁見獲准。北檢8月30日指揮法務部廉政署,以證人身分約談陳佩琪,晚間移送北檢複訊2小時後請回,民眾黨籍立委黃珊珊開車到北檢接陳佩琪離開。檢廉懷疑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以捐贈名義,行賄市議員應曉薇4000多萬元,而陳佩琪因多次使用ATM現金存款,另被查出在保險箱中藏放100萬元,金流來源有待釐清。檢廉今日第3度以證人身分,約談陳佩琪到案說明,下午3點半移送北檢複訊。※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左)和夫人陳佩琪(右)在總統大選時出席感恩小草回顧暨木可新品發表會。(圖/報系資料照)

柯涉侵占政治獻金案...北檢扣押木可3883萬 民眾黨回應了

台北地檢署偵辦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入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繼針對圖利威京集團111億元部分,查扣京華城土地後,懷疑柯文哲與親信李文宗,以成立木可公關公司,將肖像權授權給木可製作競選商品,將支持者購買價金匯入木可公司帳戶後挪用,涉嫌背信、侵占等罪,為將來追徵沒收柯的犯罪所得,日前再向台北地院聲請扣押木可公司銀行帳戶共3883萬7712元獲准。另檢方為釐清民眾黨財務管理模式,昨以證人身分傳喚民眾黨財務長梁秀菊作證,訊後請回。據了解,梁春菊曾任北市主計處處長,2019年柯文哲成立民眾黨後,延攬擔任財務長,梁以「管錢嚴謹」著稱,但僅管理中央黨部財務,對於柯競選總統的帳務及政治獻金並未過問,檢方昨傳喚她作證,是為釐清民眾黨黨部管理財務及政治獻金模式。據調查,柯文哲親信李文宗,2022年以妹妹李文娟名義成立木可公司,柯文哲去年宣布參選總統後,就把肖像權授權給木可公司,木可取得獨家授權後,與廠商合作販售柯競選小物募款。去年5月20日柯文哲競選總部成立,再跟木可簽訂契約,約定由木可公司進行公關、小物兌換,競總則支付作業處理費、授權或委託金額,總計柯競總共匯15筆金額共3213萬2623元給木可公司。今年8月爆發柯文哲政治獻金申報不實案後,民眾黨認為木可授權金過高,要求木可返還1360萬元的溢繳款項。檢方懷疑,柯文哲、李文宗疑涉利用成立木可公司,將支持者購買競選商品的資金,假藉名目匯入木可公司,再予虛報挪用,涉及背信、偽造文書、侵占等罪嫌,為日後追徵柯、李犯罪所得,因此聲請扣押木可公司相關帳戶。對此,民眾黨強烈譴責檢方「用司法手段凌遲柯文哲」,並重申,柯文哲從未透過任何形式侵占政治獻金,對於政治獻金遭漏報、誤報,柯獲知後便下令清查,並在今年8月29日向外界逐一交代,北檢說法嚴重誤導視聽。

法務部。(圖/報系資料照)

墮胎罰金3千調8萬挨婦女團體砲轟 法務部回應了

法務部日前預告修正刑法墮胎罪,懷孕婦女墮胎者罰金從3000元提高為8萬元;意圖營利而犯墮胎者罰金也從1萬5000元提高為50萬元,致婦女於死者併科200萬元罰金。對此,婦女團體聲明應除罪化。法務部今(1)日晚間表示,墮胎罪修正草案尚在預告程序,將廣納各界寶貴意見後,審慎評估修法方向,以期周延。台灣女人連線今聲明,人工流產除罪是全球趨勢,台灣法務部竟逆向行、走回頭路,呼籲應落實CEDAW的精神,將人工流產除罪化。此外,婦女新知基金會也發起墮胎除罪化連署,指政府應積極廢除墮胎罪,保障女性權益,勿受保守團體論述綁架、勿比爛!法務部今晚間表示,本部召開相關會議及參考外國立法例後,擬具刑法墮胎罪修正草案,刻正依法辦理預告程序中。法務部強調,有關各界對本罪存廢、不罰之範圍及刑度之意見,均將納為重要修法參考依據,妥為研議,以符合CEDAW公約之意旨,並完善對懷胎婦女身體自主權、健康權之保障及衡平對胎兒之保護。

檢察官訊後依違反證交法內線交易罪,命黃男以1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圖/中國時報賴佩璇攝)

協禧爆內線交易!董事長黃瑞益1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

協禧公司董事長黃瑞益,被控在2020年間公司買回庫藏庫股前,在禁止交易期間,以親友帳戶買進庫藏股再賣出獲利,不法所得數百萬元。台北地檢署30日搜索協禧及黃男住居所並約談黃男等15人到案,今(31)日訊後依違反證交法內線交易罪命黃男以1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檢調獲報,指協禧公司在2020年3月24日發布重大訊息要買回庫藏股,但黃瑞益在禁止交易期間,以親友帳戶買進庫藏股再賣出獲利,不法所得數百萬元。檢察官葉詠嫻30日指揮調查局基隆市調查站,兵分37路搜索黃男於協禧辦公室區域,及其住居所並約談黃男等15人到案,訊後依違反證交法內線交易罪命黃男以1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

吳諭非全身包緊緊,眼戴墨鏡及嘴戴口罩,面對媒體提問是否哄抬價格等,她均不發一語。(圖/中國時報賴佩璇攝)

追超思蛋案 關鍵人吳諭非涉嫌詐取畜產會移送北檢複訊

台北地檢署偵辦超思蛋案,原本待在日本的超思負責人秦語喬之女吳諭非已於30日下午自動搭乘班機返國,自台北松山機場入境,隨即由承辦檢察官指揮調查官將吳女帶至台北市調查處,今(31)日凌晨1點20分許移送北檢複訊。吳諭非全身包緊緊,眼戴墨鏡及嘴戴口罩,面對媒體提問是否哄抬價格等,她均不發一語。北檢9月24日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機動站,兵分14路搜索超思、亮采、農業部、畜產會等地。檢調懷疑,畜產會2022年與亮采、超思合作進口日本雞蛋共計3080萬餘顆,涉嫌圖利這2家公司。另代理商吳諭非透過其母秦語喬成立超思公司,疑抬高日本雞蛋進口採購價格,涉嫌詐取畜產會採購價金及手續費上千萬元。北檢今表示,超思公司及吳諭非涉嫌高報進口雞蛋價格詐欺中央畜產會,經檢察官估算犯罪所得為新台幣6922萬2500元。為保全犯罪所得之追徵,承辦檢察官唐仲慶日前已聲請法院裁定核准扣押超思公司、吳諭非及案關人等的銀行帳戶,合計6922萬2500元,已達足額扣押,可確保將來法院諭知沒收犯罪所得後之追徵。

台北地檢署。(圖/報系資料照)

疑抬價詐取千萬手續費 超思案被告吳諭非返台即被帶走調查

台北地檢署偵辦超思蛋案,其中,原本待在日本的超思負責人秦語喬之女吳諭非已於今(30)日下午自動搭乘班機返國,自台北松山機場入境,隨即由承辦檢察官指揮調查官將吳女帶至台北市調查處,目前刻正調查中。北檢9月24日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機動站,兵分14路搜索超思、亮采、農業部、畜產會等地。檢調懷疑,畜產會2022年與亮采、超思合作進口日本雞蛋共計3080萬餘顆,涉嫌圖利這2家公司。另代理商吳諭非透過其母秦語喬成立超思公司,疑抬高日本雞蛋進口採購價格,涉嫌詐取畜產會採購價金及手續費上千萬元。北檢今表示,超思公司及吳諭非涉嫌高報進口雞蛋價格詐欺中央畜產會,經檢察官估算犯罪所得為新台幣6922萬2500元,為保全犯罪所得之追徵。承辦檢察官日前已聲請法院裁定核准扣押超思公司、吳諭非及案關人等的銀行帳戶,合計6922萬2500 元,已達足額扣押,可確保將來法院諭知沒收犯罪所得後之追徵。北檢指出,鑑於上述事項受社會輿論高度關注,經審酌公共利益之維護與合法權益之保護,認有說明必要,爰依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第 8條第 1項第 1款規定,說明如上,附此敘明。※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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