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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到執行僅24天!擁有百棟房產、百名情婦 中國第一貪官伏法
中國第一貪官賴小民。(圖/翻攝自人民日報)
有著「中國第一貪官」之稱的中國華融前黨委書紀兼董事長賴小民,在5日遭到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後,更於29日遭到法院執行死刑。
根據《網易新聞》報導指出,中國華融前黨委書紀兼董事長賴小民於2008年至2018年期間,賴小民以直接或間接的方式,非法收受相關單位、個人給予的財物,不當獲利金額高達人民幣17.88億餘元。承辦人員更查出,賴小民名下擁有至少100間套房,同時他將100多名情婦安置在同社區套房內。甚至在北京設有一棟房產,專門用來存放贓款,他甚至以「超市」作為該處房產的暱稱,其中存放著近人民幣2億元的現金,另外還有大量房產證明、股票、名貴字畫、高檔汽車、手錶、珠寶首飾等奢侈品。
賴小民落網後,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於5日宣判,以受賄罪判處賴小民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200萬元;以重婚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同時,法院判決,對賴小民受賄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繳,上繳國庫,不足部分,繼續追繳;對貪污所得財物依法發還被害單位。
在5日宣布判決後,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於29日對賴小民執行死刑,行刑前,賴小民與其近親屬進行了會見。而距離判決到行刑中間,僅間隔2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