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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集體收賄案 蘇震清1000萬元交保
在押立委蘇震清今天獲台北地院合議庭裁定予以10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及限制出境出海。(圖/報系資料照)
台北地院今(29)日繼續開庭審理立委集體貪汙案,傳喚在押的被告立委蘇震清及其辦公室主任余學洋出庭,進行交互詰問程序,合議庭並於下午2點時裁定蘇震清、余學洋各以1000萬與150萬元交保,並均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
台北地檢署認定李恆隆涉嫌透過是知管理顧問公司總經理郭克銘等人,行賄立委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前立委徐永明等人,企圖經由公司法修法或舉辦公聽會等方式,施壓經濟部官員撤銷太流增資登記,以奪回SOGO經營權。
檢方調查,懷疑蘇震清自2012年8月15日起至2015年12月18日止,多次收受李恆隆的現金或支票共2580萬元。李恆隆另自2014年6月5日起至2019年11月7日止,交付現金或支票共計124萬元賄款給余學洋。
檢察官去年8月間聲押禁見蘇震清獲准,去年9月間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蘇震清等人,全案移審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法官依憲法增修條文函詢立法院許可後,裁定蘇震清羈押禁見3個月,再於2020年12月間再次函詢立院許可後,裁定延押2個月。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繼續就蘇震清、余學洋涉案部分開庭,進行交互詰問程序,合議庭下午2時許裁定蘇震清、余學洋各以1000萬元、150萬元交保,均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