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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討430萬取卵費!鄭爽冷血開「15項條件」 前男友求放過

鄭爽 張恒 棄養 代孕 合約 條件
(圖/翻攝自微博)

(圖/翻攝自微博)

大陸女星鄭爽「棄養風波」持續擴大,不僅引來輿論重砲批評,官方還直接點名為「失德劣跡藝人」,讓她演藝事業瞬間跌落谷底。張恒父親日前加碼爆料,鄭爽不僅刪光雙方交往期間的訊息、照片,並手寫數張合約開出15項條件,其中還獅子大開口索討約新台幣430萬元的「取卵精神損失費」。

根據《網易娛樂》報導,張恒父親指出,雙方在協商如何安置孩子時,鄭爽洋洋灑灑寫下了15項條件,包括要求張恒於2020年6月6日前,歸還積欠的1000萬人民幣,另一筆2000萬人民幣則必須在2020年1月1日前歸還;此外,張恒得補貼女方先代墊的代孕費用300萬人民幣,以及取卵精神損失費100萬元人民幣,鄭爽還要求合約內容保密。

張恒父親也透露,鄭爽疑似是封鎖了男方,「我們要聯絡她非常困難,就算聯絡上了,她也從沒過問孩子的事」,張恒雖然感到非常無奈,但仍願意退一步達成和解,獨自攬下所有罪名,並在自己能力所及範圍內,盡力去完成鄭爽開出來的所有條件,只求放過無辜的孩子。

不僅如此,張恒的父親還公開了一份郵件,內容為鄭爽親自聯繫了代孕機構,要求對方將小孩送走,完全是鐵了心不想要孩子;對於女方的冷血行徑,張恒父親無奈又氣憤,直言「鄭爽不要孩子,還不許張恒要」,不過因送養文件需要雙方都簽字同意,礙於張恒不願拋棄親骨肉,才沒讓鄭爽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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