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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官長年薪破百!「存摺+信用卡」霸氣全給妻 18年後崩潰:戶頭剩60…
吳男在海軍軍艦擔任士官長,多年收入卻被妻子揮霍一空。(示意圖/報系資料照)
高雄一名吳姓男子在海軍擔任士官長,平時無暇處理家庭事務,因此婚後就把存摺、信用卡、印章等物交給妻子保管。沒想到,吳男2019年間收到銀行通知,內容為申請變更聯絡電話等事宜,心中直覺不對勁,趕緊向銀行查詢,這才發現年薪百萬的他工作10多年存下之積蓄,竟被揮霍到只剩60元,氣得提出離婚。
根據判決書,吳男主張,自己長期從事軍職,平時在海軍軍艦擔任士官長,2001年和林姓妻子婚後,因無暇處理家庭事務,便將所有信用卡、存摺、印章等物交付女方保管,由老婆處理日常家庭財務支出,而雙方也事先約定,若有大額支出或非家庭目的之金錢運用,對方仍須取得他的同意才可進行。
人夫指控,他在2019年4月3日接到銀行簡訊通知,內容提及自己希望變更聯絡電話,但他根本沒提出相關申請,隨即向銀行求證並取得錄音檔,驚覺有陌生男子意圖竄改其個資,經調閱所有銀行往來資料後,這才發現他不僅被戴了綠帽,辛苦工作10餘年存下的積蓄也遭林女揮霍一空,戶頭一度只剩60元。
針對男方控訴,人妻辯稱,自己近2年來每月平均只花5萬多元,而丈夫每月薪資高達10萬元以上,實在不算過分,再說原告所列各家銀行信用卡之變更個資、換卡及語音開卡等紀錄,期間為2016年10月起至2019年5月止,期間長達3年,以現今銀行的作業方式,都會以簡訊通知持卡人,吳男不可能不知情。
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審酌,雖然林女涉嫌侵占、偽造文書等罪名獲檢方不起訴,但她受原告所託管理家庭財務,卻將男方薪資所得揮霍一空,行為確有不當,加上夫妻倆撕破臉後互相提告攻訐,使兩造婚姻之裂痕日漸擴大,雙方關係已陷於無可挽回之僵局,因此判准離婚;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