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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集體貪汙案 廖國棟遭裁千萬交保「自己真的沒有什麼錢」
台北地院今裁定廖國棟以10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住居。(圖/報系資料照)
台北地院審理立委集體貪汙案,下午針對在押立委廖國棟召開羈押庭。合議庭認為,廖雖承認收錢事實,但否認貪汙,考量他罪嫌重大,有逃亡之虞,裁定10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住居,每週一晚上9點要至南海路派出所報到。廖目前正在籌保中。
廖國棟的律師團表示,67歲的廖有心律不整、糖尿病、筋膜炎等症狀,近日又因缺鐵性貧血、牙周病引發牙齒脫落等,基於廖的生存權,請求具保停押,廖不會棄選民託付逃亡。廖現有存款為296萬元,家人籌款困難,因此希望能以200萬元交保。
檢方則說,廖國棟在本案中被控收賄790萬元,遠高於已交保的同案被告立委陳超明,涉案情節也較深,而陳超明保金是500萬元,廖提出的金額顯然太低,無法替代羈押,基於強制處分公平性,金額應遠高200萬元才適當。
廖國棟自己則說,家境真的不好,自己只是一個原住民立委,真的沒有什麼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