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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家庭羽球教練竟引狼入室 私下與妻打上床董座怒提告
蘇姓羽球教練與陳姓電商老闆的妻子出軌,台北地院判賠35萬元。(報系資料照片)
某電子商務公司的陳姓負責人與妻子育有2名子女,聘僱蘇姓羽球教練教全家人打球,沒想到妻子和蘇男發展出婚外情,陳男氣得提告。刑事部分因大法官宣告通姦違憲而免訴,民事部分台北地院判賠35萬元,可上訴。
陳男提告指出,他與妻子2003年結婚並育有2名未成年子女,2016年7月起以每小時1000元代價聘僱蘇男教授全家人羽球,蘇男2019年6月間竟與他妻子開房間,不得以解聘蘇男,還得面對子女頻頻詢問,蘇男態度卻高傲冷漠,未見絲毫悔意,從未誠心致歉,讓他精神蒙受巨大打擊與壓力,故求償精神慰撫金200萬元。
蘇男抗辯,他只與陳妻發生過1次性行為,其餘期間都與陳妻正常往來,他身為自由教練,收入不固定,陳男求償金額過高。
法官根據陳男質問蘇男的錄音檔,認定蘇男與陳妻相姦行為期間約1年,次數絕對不只1次,審酌陳男經營的公司年收約3000萬元,個人年所得約130萬至160萬餘元,名下有北市信義區房產等資產,而蘇男2015年離婚後,須負擔2名未成年子女的權利義務,有申報年所得約8萬至38萬餘元,並持有公司股票,酌減金額後判蘇男應賠3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