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護腦麻女50年不忍她疼痛 慈父「為她解脫」法官集體求特赦
年近78歲的陳翁不忍腦麻女兒無法紓緩牙痛,失控悶死女兒,台北地院認為「情堪憫恕」輕判2年半,並籲總統發布特赦令。(本報資料照片)
年近78歲的陳姓老翁與妻子照顧重度腦性麻痺的女兒50多年,見女兒牙痛整夜痛苦呻吟,一時激動拿棉被悶死女兒後尋死,清晨家人發現父女倆昏迷不醒,趕緊報警送醫,但僅陳翁被救活。臺北地院認為本案「情堪憫恕」,7日依家暴殺人罪判陳翁2年6月,承審合議庭更罕見地呼籲總統考慮發布特赦令。
判決指出,陳翁女兒1970年出生後,即因先天性重度腦性麻痺而無法言語、自行進食或行動,連搭車前往醫院就診都很困難,主管機關又長期未依法提供相關照顧需求與服務,讓陳女成為被社會遺忘的人,生活起居只能仰賴父母。
陳女因長期臥床,身體早已扭曲變形,今年2月間又因牙痛身體不適,陳翁原打算送醫拔牙,但因大女兒告訴他:「平常吃這麼多鎮靜劑,可能難以麻醉拔牙,而且此時新冠狀肺炎疫情嚴重,也無法送醫就診。」陳翁只好作罷。
陳翁2月29日晚間聽聞女兒痛苦呻吟,想到女兒長年為病所苦,縱使給予止痛藥仍無法緩解疼痛,一時情緒崩潰,用棉被蓋住女兒口鼻,女兒雖有踢腳反抗,仍因無力掙脫窒息而死。陳翁見女兒已死亡,也想同歸於盡,最後被其他家人送醫救活。
合議庭認為,陳翁與女兒感情良好,卻始終未獲社會資源、福利制度支持,長期照顧過程中不斷累積壓力與精神負擔,出現憂鬱、焦慮等心理狀況,案發時更因女兒疼痛無法緩解,萌生「為她解脫」的想法,導致人倫悲劇;案發後,陳翁也向警方自首,其他家人也替他說情,顯見陳翁犯罪情狀顯可憫恕,因此予以減刑。
合議庭並肯認陳翁是充滿關懷與愛心的父親,親力親為照顧腦麻女兒近50年,但法院仍應嚴守法律規定判刑。陳翁如此疼愛女兒,卻又親手終結女兒生命,未來歲月將受「良心監牢」禁錮,國家是否有必要再對他執行徒刑,仍有再行審酌的餘地,呼籲檢方執行時應注意是否符合拒絕收監要件,若不符,總統也可考慮特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