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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血衙門2】差10分鐘到家被撞死 駕駛:「之前都是這樣開」

新工處 過失致死 工程車
事發當時天色昏暗,又下著大雨,也沒有人在指揮交通或擺放三角錐,以致機車駕駛追撞工程車慘死。(圖/翻攝畫面)

事發當時天色昏暗,又下著大雨,也沒有人在指揮交通或擺放三角錐,以致機車駕駛追撞工程車慘死。(圖/翻攝畫面)

台北市木柵區一位學生陳佑昕(19歲),在行經辛亥路地下道前平面道路時,撞上違規逆向斜切的高空作業車,送往醫院急救後宣告不治,檢方隨即在醫院招開簡易偵查庭,違規害命的肇事駕駛供稱「以前都是這樣做」,檢方當場以過失致死罪將他起訴後,駕駛則以5萬元交保。

陳爸爸回顧那一晚,當時外頭下著大雨,佑昕說要騎車送女友回位於松山的家,過了大約1小時就接到警察打來的電話,通知兒子在辛亥地下道發生嚴重車禍,陳爸隨即趕往醫院,焦急的在急診室外面等待,但是盼到的卻是噩耗。

「才差10分鐘不到就到家了,好想你快回來。」陳爸邊哭邊說,當時陳佑昕剛把女朋友安全送到家,騎著機車行經辛亥地下道時,被一輛逆向斜切進入車道的工程車撞上,當場死亡,事故發生後,檢方向肇事駕駛詢問「為何你明知是違規仍要這樣開?為何不多繞一圈」肇事駕駛竟供稱「因為之前都是這樣開」。

據了解,該名工程車沈姓駕駛入行不久,沒有接受足夠的駕駛訓練,承包商為便宜行事,就讓沈男上線施工,檢方偵查完畢後依過失致死罪將沈姓駕駛起訴,但他隨後也用5萬元交保。

由於事發當時天色昏暗,又下著大雨,高空作業車行經的路段,也沒有人在指揮交通或是擺放三角錐,且高空作業車沒有路權,必須由拖板車運送,只限在工作區移動,但作業車竟會逆向在出現一般道路上,讓人質疑是否符合作業規範,相關單位難辭其咎。

北市新工處表示,意外不在工區內,跟市府沒有直接關係,但會督促承包商盡快處裡後續,只是這番話聽在家屬耳裡,恐怕很難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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