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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法犯法!抓酒駕抓到自己人 屏警竟拒酒測機車遭查扣
林姓員警酒駕拒測,騎乘的機車遭警方查扣。(圖/林和生攝)
抓酒駕抓到自己人!屏東警分局員警22日晚間10時許執行巡邏勤務時,行經屏東市崇德一路,發現一民眾騎乘機車未使用燈號轉彎,經攔查發現男子身上散發酒味,員警便要求酒測遭對方拒絕,當場依法舉發酒駕拒測通知單及移置保管車輛。經後續調查發現,拒測男子竟是內埔警分局林姓員警。
屏東縣警局表示,林姓員警違紀行為屬實,立即發布記一大過處分並調整職務懲處,並追究偵查隊長、分局長等考監人員責任。屏警局長李文章強調,針對員警違法案件秉持不庇護、不放縱,依法嚴懲之態度。
李也呼籲「酒駕零容忍」,並重申警察人員為執法者,應具備更高的法律認知,並應以嚴謹的守法觀念自我要求以符民眾期待,且警職人員酒後駕車是社會大眾所不能容忍,一旦發生將嚴重影響警譽,不可不慎。
◎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