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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發大財!男自大陸輸入千隻額溫槍 還沒回本就遭起訴收入全繳回

疫情 額溫槍 藥事法
楊姓男子自大陸輸入千支額溫槍轉賣,每支可有140元價差,檢察官以違反藥事法未經許可輸入醫療器材罪起訴楊等3人。(圖/報系資料照)

楊姓男子自大陸輸入千支額溫槍轉賣,每支可有140元價差,檢察官以違反藥事法未經許可輸入醫療器材罪起訴楊等3人。(圖/報系資料照)

楊姓男子與劉姓女友今年3月間,見疫情爆發額溫槍需求大增,竟從大陸深圳購買1000隻「家測寶額溫槍」,並透過林、郭2名友人,未經主管機關核准,從香港轉運到台灣,並從中賺取價差,士林地檢署偵結,依違反藥事法起訴楊、林、郭3人,劉女因繳回犯罪所得124萬多元,獲緩起訴處分。

楊男今年3月向手頭寬裕的劉姓女友提議,可以透過「蔣先生」的關係,從深圳購買上千支額溫槍,每支台幣1780元,並向劉女借178萬,待額溫槍運回台灣後,就能從中轉取價差,將錢還給女友,並由劉女與王男簽約,約定每支1920元賣給王,3月底分2批在桃園市附近交貨。

起訴書指出,楊請郭協助將1000支額溫槍運送到林男香港的倉庫,3月底,再轉運到桃園市的倉庫,陸續賣給王男649支,檢調接獲檢舉後,在劉女住處查扣尚未賣出的257支。

財政部關務署表示,今年2月6日到4月30日,民眾輸入額溫槍3支且自用者,不須事先取得核准,若數量超過就要向食藥署申請。

檢察官認定,楊等3人違反《藥事法》未經許可輸入醫療器材罪嫌,楊另涉販賣未經許可醫療器材罪,依法提起公訴,另外,劉女犯未經許可販賣醫療器材,但她坦承犯罪,自動繳回犯罪所得124萬6080元,檢察官予以緩起訴,為期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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