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美貿易、科技戰爆發在即 Google、蘋果、臉書恐面臨巨額罰款
(示意圖/取自Pixbay)
歐美的貿易與科技戰即將爆發!歐盟15日公布2項數位服務重要法案草案,要求谷歌、蘋果、臉書等美國科技巨頭改變在歐商業手段,否則可能面臨高達年營業額10%的巨額罰款,甚至可能被迫分拆業務。這2項法案將是歐盟對美國科技業打出最重的一拳,不僅如此,這些巨企的「後院」也竄出火苗,美國多州料將對谷歌提出反壟斷訴訟。
歐盟執委會頒布《數位服務法》(Digital Service Act)和《數位市場法》(Digital Markets Act)反壟斷監管草案,被視為20年來首度針對網路規則進行全面改革。執委會表示,法案目的是保障用戶獲得數位服務時的基本權利,以及建立公平競爭環境,促進歐洲數位經濟單一市場的創新、成長和與競爭力。預計可能需要2年,草案方可正式生效。
草案規定,主要監管對象涵蓋過去3年內在歐洲年收入不低於65億歐元,或是上個財政年度平均市值不低於650億歐元,且核心服務遍布至少3個歐洲國家的企業,這些企業稱為「守門人」企業。已知至少10家大型企業滿足上述標準,除GAFA(Google、Apple、Facebook、Amazon)和微軟外,Netflix、Instagram、推特、YouTube等皆符合標準。
根據《數位服務法》,上述企業必須提高網路廣告透明度,並加強對極端言論與錯誤消息的監管。《數位市場法》則規定,這些企業不得讓自營產品的平台上排名凌駕競爭對手,也不能使用競爭對手的數據資料與之競爭等。違規企業將面臨其在歐洲地區年收入最高10%的罰款,如果1家企業在5年內被開出3張以上罰單,可能被迫出售部分業務。
臉書等巨企警告,加強監管可能迫使他們搬離歐洲,造成大量工作機會流失,歐洲民眾甚至可能無法使用網站。美國商會也反嗆,歐盟故意懲罰帶來經濟成長與復甦的「成功公司」,且這些措施「並不會提高歐洲本身的競爭力」。
在美國,不久前聯邦貿易委員會(FTC)和來自48個地區的總檢察長聯合提交2份針對Facebook的反壟斷訴訟,要求Facebook切割包括IG和WhatsApp等資產、禁止向軟體開發商施加反競爭條件,且未來收購案都必須事先核准。谷歌繼10月面臨司法部反壟斷訴訟後,科羅拉多州、內布拉斯加州等多州政府最快17日也將提出反壟斷訴訟,指控Google故意調整搜尋結果排列順序,削弱同業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