弄殘小兵2/分隊長進寢室「蓋被11分鐘」 3小時後上兵橫紋肌溶解昏倒
空軍戰管聯隊第六雷達中隊的志願役士兵蘇威宇,今年元月被發現昏倒在寢室中,同袍將他架離寢室送醫,不過,同袍均證稱當下他仍有模糊意識。(圖/本刊繪圖組)
空軍戰管聯隊第六雷達中隊志願役上兵蘇威宇(蘇男、22歲),今年元月倒臥在寢室、全身抽搐無力,軍方認為情況不嚴重,非但沒有採取急救措施、叫救護車,而是由部隊長官以私車將蘇男送到醫院,豈料蘇男到院時已失去生命跡象成為植物人。焦急的家屬重回部隊找真相,透過監視器發現蘇男的直屬長官中隊上尉分隊長潘偉倫在蘇倒下前3小時,曾進入蘇的寢室長達11分鐘,之後蘇男就被發現倒在寢室,送醫前已失去呼吸心跳,轉院後又被診斷出急性腎衰竭合併橫紋肌溶解。潘男事後表示,「自己是進去關心、幫忙蓋被子」。但家屬不採信,懷疑自己的孩子是洪仲丘第2。
家屬不解表示,為何平時身體狀況良好的兒子,會突然身體不適,甚至失去呼吸心跳成為植物人,蘇父說:「兒子一到醫院量體溫已經高燒40.8度,且失去生命跡象,但軍方卻一直說他有意識、沒有發燒,我根本不相信。」
蘇家父母事發後第3天也回到兒子的服務部隊,詢問第一個發現威宇在寢室倒下的姜姓下士:「我聽到威宇的寢室有聲音趕快去看,發現他的房間門半開,躺在地上、全身無力。」當時通報江姓督勤官到場,督勤官也向家屬表示:「威宇有肌肉僵硬的現象,也有抽搐,我把他扶上床,威宇很小聲的說了一些話,我們通報後,長官認為要去醫院,大家就開始幫威宇找錢包和健保卡。」
為了還原真相,家屬透過監視器看到蘇男被2人抬出寢室,頭部已無意識地往一邊垂下,準備要上督勤官的座車,但因蘇男已無法坐立,必須躺在後座,督勤官才又將車上嬰兒座椅拆卸,此時,潘偉倫剛好洽公返回開車到營區,立即改由潘偉倫開車將蘇送至台大醫院金山院區。
本刊調查,距離空軍雷達中隊最近的石門消防分隊開車至部隊車程僅需5至7分鐘,再以最快時速一路鳴笛到達醫院也僅需15至20分鐘,結果軍方第一時間卻不叫救護車,反而是由部隊長官開車耗時25分鐘抵達醫院,錯過讓救護人員以車上器材搶救蘇男的黃金救援時間。讓家屬簡直無法接受。
此外,監視器畫面中還有一段也讓家屬不解,就是蘇男在寢室昏倒前,潘偉倫曾進去他的寢室11分鐘,潘偉倫表示,「是去關心威宇、幫他蓋被子。」但如果僅僅只是關心和蓋被子,真的需要10多分鐘嗎?還是有發生其他家屬不知道的事情?」也令家屬懷疑有隱情。而蘇威宇轉至基隆長庚醫院後,醫師診斷蘇到院前無呼吸心跳、急性腎衰竭合併橫紋肌溶解,家屬懷疑兒子如洪仲丘一樣被操到身體無法負荷。
本刊致電蘇威宇出事當時的第六雷達中隊中隊長吳建欣中校,孰料他一聽到「蘇威宇」3個字,情緒突然失控抓狂,開始跳針詢問記者為何有他的電話,記者都還未提問,他就怒掛電話,態度令人不敢恭維。
空軍司令部對此在15日下午1點對外發出新聞稿,全文如下:
針對媒體報導「空軍服役變植物人,家屬質疑延誤就醫」等情,空軍司令部今(15)日表示,報導內容與事實不符,澄清說明如後:
一、蘇姓士兵家屬認為單位幹部送醫程序有瑕疵等情,向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提出刑事告訴;本部亦針對家屬檢控,併案將相關資料送地檢署調查。
二、本案經檢察官偵結,認幹部已即時處理,且考量營區地處偏僻,不待救護車而自行開車送醫,應無延誤送醫及查無不當管教犯行等疏失,為不起訴處分。
三、本部對於肇生此案表達不捨與傷痛,將持續協助家屬辦理各項醫療及慰助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