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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仙塵爆園方、董事首判賠 女傷者可獲602萬
八仙樂園判賠首例,呂忠吉與園方連帶賠女傷者602萬。(中時資料庫)
2015年八仙塵爆造成15死、400多傷慘劇,1名黃姓女傷者向玩色創意、八仙樂園等主辦、協辦公司求償,士林地院4日判決,包括玩色、瑞博行銷,以及八仙樂園的董事陳慧穎、當天負責灑粉的沈浩然,應連帶賠償512萬,另3公司各需賠償懲罰性違約金30萬,總計602萬,這也是八仙公司及董事首度遭判賠償。
求償的黃姓女子包括臉部、四肢有2至3度燒傷,除了無法工作,身心也飽受催殘,她據此提出告訴,士林地院審酌,八仙公司明知設施未取得使用執照,也未經交通部觀光局核准使用,仍對外開放並租給業者辦派對。
八仙公司允許瑞博公司在樂園內,搭建ㄇ字型舞台進行陸上活動,舞池四周也沒有規劃逃生路線,另依當天售票狀況,八仙已可估算將有6000人參加派對,遠超游泳池可容納人數,以上狀況都有明顯疏失,必需負起連帶賠償責任。
士院審酌,當天與瑞博簽約、洽談者,是八仙董事陳慧穎,因此判決陳及八仙需與玩色、瑞博支付512萬元,這也是塵爆案相關求償開庭以來,八仙董事判賠的首例,加上3公司90萬的懲罰性違約金,黃女總計可獲602萬元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