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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手機訊號差害丟工作 男電信門市前自焚遭阻止

訊號 自焚 起訴
桃園市陳姓男子去年疑似抗議手機訊號不佳、生活不好,到中華電信桃園門市淋汽油在自己身上揚言放火,所幸被擋下,不過遭桃園地檢署依違反公共危險罪提起公訴。(圖/中國時報賴佑維攝)

桃園市陳姓男子去年疑似抗議手機訊號不佳、生活不好,到中華電信桃園門市淋汽油在自己身上揚言放火,所幸被擋下,不過遭桃園地檢署依違反公共危險罪提起公訴。(圖/中國時報賴佑維攝)

57歲陳姓男子今年7月疑似不滿訊號不好、沒有工作,到中華電信桃園門市用汽油淋在自己身上,並拿打火機說要放火、燒毀門市,所幸被搶下打火機。桃園地檢署依照公共危險罪嫌提起公訴,但考量陳男動機、低收入戶,請求從輕量刑。

檢方調查,陳姓男子去年7月31日早上,到中華電信桃園門市,拿汽油淋在自己身上,並拿打火機揚言放火,所幸其他人趁陳男不注意時,拿走打火機,其他人也連忙把汽油擦掉。陳男除了因眼睛被汽油沾到喊不舒服外,還說要抗議收訊不好,害他沒工作。

不過其他證人稱,陳男只是高舉打火機,並未有點火動作,打火機被拿走後,也沒有再回到陳男手上。檢察官認為,陳男難認有著手放火構成要件,但他已經有著手實行前準備行為,屬於預備放火燒燬現有人所在之建築物行為,但考量到陳男是對生活現狀、手機訊號不佳不滿,並非意圖加害他人,加上是低收入戶,請求從輕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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