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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稚園餵水晶餃!身心障礙童噎到「腦缺氧」 父母提告國賠!法官這樣判

水晶餃 國賠 身心障礙 缺氧
(圖/網友提供)

(圖/網友提供)

新竹市一名身心障礙的男童,在幼稚園吃水晶餃時,因為吞嚥不慎而噎住呼吸道,雖然送醫急救後恢復呼吸、心跳,但也造成了腦部缺氧和其他傷害。男童父母認為是幼稚園老師的疏失,提告申請國賠;新竹地院、最高法院審理此案,一、二審都直接駁回。

判決書指出,男童2016年進入新竹市東區建功國小附設幼稚園就讀,因為他有神經系統構造及精神心智功能身心障礙,所以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男童的父母在他入學時,就有向兩名皆為陳姓的導師告知男童「無法吞食正常食物,須將食物剪成小塊狀」,他才能好好吞嚥。

2018年3月29日當天,幼稚園準備了水晶餃當作下午的點心,但陳姓導師並沒有將水晶餃剪成小塊,導致男童在吃的時候噎住;雖然男童被緊急送往醫院,但到院前已失去呼吸、心跳,經過醫生搶救才保住一命。

(示意圖/Pixabay)
(示意圖/Pixabay)

男童的診斷結果是異物吸入窒息、異物吸入性肺炎、消化道出血及疑缺氧性腦病變。他的父母生氣又傷心,認為入學時已經告知過導師,所以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12條「應提供健康飲食、衛生保健安全之相關服務及教育」、《國家賠償法》第2條提出國賠訴訟,要求賠償醫療相關費用510萬元、增加生活所需費用478萬餘元、喪失勞動能力之損失584萬餘元以及精神撫慰金200萬元。

今年5月新竹地院審理此案,將男童父母的聲請駁回,他們不服再提上訴,高院11月10日再審,同樣做出駁回判決,且全案不得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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