擺爛勞動部2/難怪落跑多!看護24小時待命心很累 廠工薪多7千還有特休
今年新冠肺炎疫情肆虐,來台的看護工和廠工較去年急遽減少,也導致「工廠缺工搶在台看護工」的亂象。(圖/報系資料照)
延燃不息的新冠肺炎疫情重創百業,空中運輸為之大亂,連帶也影響外籍移工輸入,今年在台的「家事類外籍移工」(看護工)和「事業類外籍移工」(廠工),分別較去年底減少8062人和7646人。
來台的移工Ersih Komalasari表示,當年要離開印尼確實很掙扎,但想到要給七歲的孩子一個未來讀大學的機會,她仍選擇離鄉背井,多攢些錢回家鄉。她坦言,很多看護工全天24小時照顧患者,心力憔悴,薪水和工作時間與廠工相比,除了薪水落差,廠工比照《勞基法》,擁有例假日和特休,這對看護工確實有很大的誘因,尤其是疫情攪局,很多台廠都大缺工,廠工在薪水和休假都有不少談判空間,更是刺激看護工逃逸想法,連她身旁的朋友都表示很猶豫。
本刊調查,外籍移工來台可分為「事業類外籍移工」(廠工)和「家事類外籍移工」(看護工),依據《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外籍移工擔任看護工,必需具備母國指定訓練單位合格證明,但廠工並沒有相關限制,這導致「看護工可以轉任廠工,廠工卻不可轉換為看護工」的亂象。
其實台灣的移工市場早就存在不少問題,「台灣勞工暨雇主促進協會」顧問張海蒂告訴本刊,依據勞動部規定,現行看護工的薪水由勞雇雙方協議契約,下限不得低於17000元;反觀廠工卻是依據《勞動基準法》保障基本工資23800元,兩者光是最低薪資就相差近7000元,也難怪不管是透過程序申請合法轉出,或是直接丟下病人逃逸,看護工缺工問題始終無解,基本原因就在於法規上有很明顯的漏洞。
依據《就服法》保障移工轉換雇主的權利,導致看護工逃逸頻傳,國民黨立委葉毓蘭就呼籲政府,「我國弱勢、失能者及其家庭權益長期被忽視,外籍移工引進應落實看護工與廠工脫鉤,不應讓看護工能夠任意轉換到產業界,破壞當初引入外籍看護工的初衷。」
針對印尼片面調漲外籍移工費用,勞動部表示,已持續與外交部密切聯繫,並請印尼經濟貿易代表處儘速提出說明,建議雇主可選擇其他國家外國人補充勞動力需求,勞動部將持續與外交部連繫,評估增加新來源國。衛福部至截稿前則未對外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