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富商忌美國肥咖條款自爆借名持股 胡白玫望昔日閨蜜李承恩說清楚
京倫集團總裁夫人胡白玫向本刊娓娓述說與投資夥伴李承恩的合作原委。(攝影/黃耀徵)
京倫集團總裁李俊琳、胡白玫夫婦,遭新加坡女富商閨蜜李承恩跨海控告一案,即將於11月30日二審宣判。胡白玫正緊鑼密鼓尋找貴人金援高達6.5億的和解款,同時也「不排除」準備將過往兩人情濃、涉及將自己無償提供給閨蜜「作為李承恩人頭的」新加坡銀行帳戶,用於上市公司等金流資料,向新加坡證交所等單位檢舉,協助調查是否涉及違法情事。
京倫集團總裁李俊琳、胡白玫夫婦與新加坡女富商李承恩,八年前原本合作投資北市「小南門開發案」,雙方共出資8.5億元用於購地、施工等營運費用。儘管該案已完成購地,準備開工闢建,卻因合作關係生變,李姓夫婦還吃上官司。
今年4月台北地院一審法官宣判,以李姓夫婦不該把李承恩提供的購地資金,用於其他用途,而吃上涉嫌背信罪等徒刑,「我們也很難理解李承恩為何一定要我們夫婦坐牢,難道不想看到開發案圓滿完工嗎?」李俊琳、胡白玫無奈地說。
胡白玫跟本刊記者述說:「其實過去我就曾依李承恩說的,到了機場就被李承恩專車載往多家銀行、證券公司開戶,而且這次『小南門開發案』中,因為李承恩屬美籍身分,就由我來出具信託,協助以第三人名義匯款等進行購地。」
只是在遭到李承恩於台灣提出控告,而且迫使李俊琳、胡白玫夫婦恐怕得吃上牢獄之災的情況,讓他們不禁一再自責為何兩人情誼如此不堪一擊,並且質疑「幾年前我們幫李承恩在新加坡做的一些帳戶事情,到底有沒有涉及違法?」
胡白玫更進一步發現說:「對照我的出入境資料,明明我在2016年4月11日那天,沒有到新加坡,為何在新加坡大華銀行增加貸款額度的申請表上,有我的簽名?而且對照我幾本過期與現在護照上的簽名,很清楚就可以看出不同,我懷疑有人偽造了我的簽名。」
胡白玫繼續說:「當時新加坡Sure Achieve EnterprisesPte.Ltd的這一家公司,用了我的名字開的帳戶。我發現有以顧問合同的名義,由李承恩夫婿梁世光在新加坡的上市公司UMS集團,支付的220萬新加坡幣(折合新台幣5100萬元)費用。但我根本不知道這個合約,是有人涉及假造合約嗎?也沒有看到這些金額,這一筆錢最後到底進了誰的帳戶?而且還有一筆112萬2000新幣(折合新台幣約2600萬元)的高額顧問費,金流也不明。」
胡白玫在夫婿李俊琳、集團發言人陪同之下,向本刊記者語帶哽咽地說:「我現在很怕之前跟著李承恩到新加坡開的帳戶,會涉及到炒作股票等犯罪事情,而且李承恩到台灣控告我們夫婦之後,律師調閱筆錄看到,李承恩在跟北市調查局應訊時有提到『顧慮美國政府繳稅等的肥咖條款部分』,這也讓我們更憂慮是否涉及透過人頭與虛假帳戶,利用境外公司隱匿個人財產,逃避美國政府稅收等?」
胡白玫情緒稍和緩地,娓娓述說與李承恩夫婦友人的投資合作過往,「這些帳戶金流不明的事情,我是在被李承恩控告之後,透過律師去新加坡了解的,也有把這些疑點都詢問了李承恩夫婦,但他們至今都沒有跟我說是怎麼一回事?我應該有權利知道過去我聽著李承恩說的去開的帳戶,到底是怎麼使用?」
由於雙方在台灣的官司案,今年4月台北地院一審法官宣判後,胡白玫與丈夫李俊琳都提上訴,二審的高等法院審理法官則建議雙方和解,「整個案子我們都坦蕩蕩,說的都是真話,法官也協助我們簽和解筆錄,9月底前支付6.5億元給李承恩、在庭上道歉,即可達到和解,李承恩也願撤回告訴。」胡白玫說。
看樣子,李俊琳、胡白玫在籌款困難情況之下,是否能寄望於法官真正瞭解雙方的投資糾紛原委,在法理情或是情理法的界線裡,給予合理公正適切的判決。而李俊琳、胡白玫面對新加坡律師的建議,近日則將以上資料,交由新加坡證券交易所和新加坡證券業委員會了解與調查。
據悉,李俊琳、胡白玫夫婦還是希望昔日親密合作夥伴李承恩,能給她們夫婦一個和解之路。
本刊記者於11月19、20日聯繫李承恩的台灣律師,並將以上胡白玫提出的疑點內容,欲採訪李承恩可否於今天截稿前給予說明;期間,21日也接到對方相關人士來電說正在商議,但今天至晚上8點,未接到其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