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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槍投靠的員工被訴 招降納叛的東家也違法

仁寶電腦 機密文件 營業秘密法 台北地檢署
科技大廠仁寶電腦涉嫌雇用違反營業祕密法員工並使用員工帶來的營業祕密,北檢今依法起訴仁寶。(圖/報系資料照)

科技大廠仁寶電腦涉嫌雇用違反營業祕密法員工並使用員工帶來的營業祕密,北檢今依法起訴仁寶。(圖/報系資料照)

科技大廠英業達前企業電腦事業群全球營運事業處代理處長江穎範,2017年跳槽到同為科技大廠的仁寶電腦,並陸續將子弟兵帶到仁寶,並將伺服器製程等相關營業祕密一併帶到新東家,台北地檢署繼去年將江穎範等人起訴後,今天再將仁寶電腦公司依違反營業祕密法追加起訴,理由是仁寶未遵守「防止雇用違反營業祕密法員工的義務」。

檢方調查,江穎範及英業達上海六廠測試二部前部長朱俊豪、桃園製造中心測試工程處測試一部前工程師吳忠輝等3人,都是在英業達年資超過10年的前主管,具接觸生產高端伺服器等機密文件權限,且曾簽署英業達「全球員工行為準則管理辦法」,負保密義務。

2017年9月至去年3月,江穎範等3人先後跳槽至仁寶,涉嫌將英業達的生產及預估出貨資料、產能、不良率、成本及報價分析、以及產線技術等營業秘密帶至仁寶。

北檢去年9月依違反營業祕密法起訴江穎範等人,同時,檢方也認為仁寶電腦公司依營業祕密法第13條之4,有防止雇用違反營業祕密法員工的義務,但是仁寶公司並未遵守這項義務,並使用英業達的營業祕密,因此追加起訴仁寶公司違反營業祕密法及著作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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