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設新專責部會就能解決數位發展問題? 學者不看好甚至擔心恐有內傷
跨黨派立委今舉行數位發展部功能與展望公聽會,政治大學公共行政學系副教授蕭乃沂表示,政府若把各部會數位科技相關業務移交專責部會就想解決所有數位化問題,這是一個幻想。(圖/林縉明攝)
蔡英文總統宣示要成立專責的數位發展部會,但行政院尚未完成《數位發展部會組織法》草案,跨黨派立委今舉辦「數位發展部功能與展望」公聽會,相關部會對於未來數位發展部業務整合規劃,僅表示會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辦理。專家學者認為,數位發展部重要核心就是跨域跨界,中央卻要成立專責部會,這對數位科技是內傷,更是對能解決所有數位化問題的幻想。
民進黨立委劉世芳、何志偉、范雲、何欣純以及民眾黨立委高虹安等人,今共同舉行「數位發展部功能與展望」公聽會,劉世芳表示,對於數位發展部設立進度,目前都「只聞樓梯響,不見人下樓」,就連行政院原本規劃12月要提出草案,現在看起來有是卡卡,行政院應該加速組改並完成完善配套修法,以利數位政策推動。
交通部郵電司長王廷俊表示,當初NCC成立後,交通部負責電信業務,監理技術業務等移交NCC,交通部2年前基於國家情況跟匯流趨勢,配合修法先把業務整合,未來數位發展部成立後將全部移交給數位發展部執行。科技部僅表示,目前負責在數位發展領域負責高科研人才培育、前瞻技術研發,至於未來業務調整方向,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而定。
對於政府有意各部位數位相關業務都交由未來成立的數位發展部專責處理,政治大學公共行政學系副教授蕭乃沂表示,數位發展部重要核心就是跨域跨界,必須要超越專責弔詭,專責部會不是把各部會數位科技相關業務移接過去,功能是共通性及共通能力,如果只是把數位業務都移交專責單位,「這是怪物的部會」,也對數位發展是內傷。
最終公聽會有2大結論,一部分是政府應加速進行組織調整,包括資訊、資安、電信、網路、傳播等五大領域,成立數位發展專責部會;另方面是政府應完善配套法治,例如數位發展法、身分證法、數位簽章法、個人資料保護法等,是國家推動數位發展缺一不可的相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