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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照雙頭車3/沒人願意修法改管轄 老福機構只能向外自籌資源

長照 雙頭馬車 社會局 衛生局 長期照顧服務法 落日條款 入不敷出 收費標準
2025年台灣即將進入超高齡社會,也讓許多家中長者無人照顧的問題層出不窮。(圖/趙世勳攝)

2025年台灣即將進入超高齡社會,也讓許多家中長者無人照顧的問題層出不窮。(圖/趙世勳攝)

長照「雙頭馬車」讓落日條款下的業者怨聲載道,沒有公定價格讓業者每一項的收費都天人交戰,一位台北市長照業者則點出另一個現實問題,「目前根據台北市社會局提供的『老人收容安置補助』,就算是照顧『零至二度重度失能』的長者,業者每個月也只拿到兩萬七千兩百五十元。」他指出,雖然外縣市每個月只有補助兩萬兩千元,但台北市畢竟是個高消費的地區,兩萬七千兩百五十元真的是「杯水車薪」。

「講真的,(老人)只要送去醫院就和我們無關了,但道義與情理上,我們都不應該這麼做,因此再怎麼虧損,我們也不會降低長者的服務品質。」該業者表示,目前許多長照業者面對入不敷出的狀況,只能尋求公益彩券業者或其他社會資源支持,才能給長者更多資源。

「反觀台北市衛生局,就有一套標準規範;衛生局制定耗材健保買進價格後,其管轄的長照機構就可依健保價向家屬收費,公告快速、異議也少,這才是更好的機制。社會局應該儘速訂出一套收費辦法。」一名長照業者指出。該業者說,他兩年前接手老人福利機構後,真心地將住進來的長者當成家人照顧,然而現實卻很殘酷,「大家看來習以為常的耗材與服務,只要社會局沒說『可以收費』,我們一旦收費,就會面臨被處分的風險。

由於政府提供的經費不足,不少老人安養機構都要向外尋求企業贊助等資源以維持營運。(圖/報系資料照)
由於政府提供的經費不足,不少老人安養機構都要向外尋求企業贊助等資源以維持營運。(圖/報系資料照)

台北市議員吳志剛指出,「長照機構屬於社會福利的一部分,理應由社會局管理。社會局跟衛生局的權責分野,應該在於『住民』(住在長照機構的人士)是否有實質的醫療行為,如果僅需有人照護跟陪伴,本身無重大病痛,應該歸社會局管轄;如果需要涉及醫療行為,就由衛生局負責管理。」

吳志剛也認為台北市社會局應該儘速制定長照機構的收費標準,責無旁貸,「任何行業都應有合理的收費標準,政府得站在監督立場,不能讓市場失序,才能避免業者訂定過高的費用。」

「我們所能做的,就是盡量能讓耗材等價格透明一致,取得業者、社會局與家屬之間的平衡。另外,有些非定型化契約內的服務,例如按摩、洗腳等,則再依個人需求另行議定。」吳志剛還替部分長照業者叫屈,「《長期照顧服務法》實施後,台北市的長照機構幾乎全改由衛生局管轄,這對於原本由社會局管轄的業者,確實有些不公平。」

「台北市社區銀髮族長期照顧發展協會」理事長吳第明則表示,長照機構分屬社會局與衛生局管理確實有些問題,讓衛生局管轄的好處是合理、快速、人性化,「若要解決目前雙頭馬車的狀況,只有修法能解決,但牽扯到修法就很困難,沒人願意做。」吳第明強調,如果沒有一個參考值,一定會讓業者無所適從,希望台北市社會局一定要訂出一套收費辦法,別讓業者惶惶終日。

針對長照機構業者的控訴,社會局表示,雖然局內了解收足費用,機構的營運才會好,但希望業者也能理解,社會局面對家屬,同樣需要取得收費之間的平衡。社會局並且承諾,之後會邀集業者、專家學者與家長一同舉行協調會,訂立收費標準的大方向,讓業者未來的費用項目公開透明。

社會局老福科科長楊雅茹表示,根據《老人福利法》規定,由社會局管轄的老福機構要變動價格就是需主管機關核可,「這是法律規定的,但現在只要機構來函,說明清楚要修改耗材價格,價格變動幅度、理由都充分,我們通常都會核定,不太會去擋。」楊雅茹也強調,社會局絕對不會刁難老福機構,「如果他們不會寫來函格式、不知道怎麼處理來函,我們也會請同仁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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