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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輔員猥褻4安置少年 高院認渉6罪判4年
前新北市某教會少年安置中心練姓生活輔導員,藉口少年不乖,需要管教為由,長期對4名少年猥褻下體,台北地方法院將他依15個強制猥褻罪判刑4年10月,台灣高等法院認定他涉犯6個罪改判4年。可上訴。(圖/本報資料照片)
電影「熔爐」在台灣真實發生,前新北市某教會少年安置中心練姓生活輔導員,藉口少年不乖需要管教為由,長期猥褻4名少年下體,一審將他依15個強制猥褻罪判刑4年10月,案經上訴二審,高院認定他涉犯6罪改判刑4年,可上訴。
其中1名被害少年,遭練男揉捏私處,與其父親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台北地院一審5日認定,練男的犯行造成少年和父親精神備受煎熬,由於少年已受領犯罪被害人補償金25萬,扣除後判練須賠償少年和父親共20萬。
練男2015年4月起擔任少年安置中心5樓的生活輔導員,負責少年上下學接送、簽家庭聯絡簿、照顧其生活起居,卻在2016年至2017年間侵犯少年。
多名少年在2016年底住進安置中心後,遭練姓輔導員猥褻,造成少年晚上睡不著,常噩夢連連,社工因聽聞被害少年之間對話,向檢警揭發本案追究刑責,練案發後已離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