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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公設地綁40年不開發 議員籲還地於民
台中市議員陳文政說,未開闢未徵收的公設地,應盡速檢討解編,還地於民,才符合公平正義。(圖/陳世宗攝)
台中市早年推動都市計畫時,將許多私人土地畫為公園、道路等公設地。市議員陳文政4日指出,未開發、未徵收的公設保留地達269.82公頃,人民財產一綁40年,市府應加速評估解編,還地於民。市府都發局長黃文彬說,經盤點無需求公設用地檢討解編,已送內政部審議。
陳文政指出,「台中市都市計畫區」範圍幾乎涵蓋原台中市區,未開闢公共設施保留地高達269.82公頃;許多老舊市區公設地40年來等不到徵收,也不見解編,導致建物不能翻新,除影響居住安全,亦變成市容與治安毒瘤。
陳文政說,許多已開闢未徵收公設用地,私人財產供大眾使用多年,很多地主等到都往生,還未爭取到自己應得權益。未徵收公設地是歷史共業,數十年爛帳加上地價飛漲,政府根本無力徵收;過去就以「容積移轉」獎勵開發商或建商,讓開發者基地可蓋更多樓板。
陳文政表示,今年5月市府新增容積代金機制,讓開發商可以在「收購公設地」和「繳交代金給市府」中2選1。容積移轉制度就是用來解決公設地無力徵收窘境;未來容積代金收入,市府應全數用於公設地收購上,已開闢未徵收的公設地,目前供大眾使用多年應優先徵收。
黃文彬指出,市府為還地於民,積極盤點無需求的公設用地加速檢討解編,全案共分9個專案審議;去年12月23日經市都委會審議完成,達成階段性里程碑,今年4月28日已送內政部審議,按期程推動中;市府收取的容積代金,將專款專用於取得私有公設保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