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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魔女賣靈骨塔!小17歲嫩弟嗨衝摩鐵 「伸舌爽喇」被硬上挨告

靈骨塔 女業務 美魔女 性侵 不起訴
陳男遭女業務提告性侵。(示意圖/pixabay)

陳男遭女業務提告性侵。(示意圖/pixabay)

苗栗一名29歲的陳姓男子平時在桃園工作,因緣際會認識了從事靈骨塔買賣的46歲女子,雖然雙方相差近20歲,但女方保養得宜,即便年近半百仍風韻猶存,讓陳男暗生情愫。沒想到,2人曖昧了一段時間後,女業務卻突然提告陳男性侵。桃園地檢署審理後,認為女子供詞前後不一,給予陳男不起訴處分。

據了解,陳男老家住苗栗,在桃園工作時認識了塔位買賣的女業務,儘管對方已46歲,足足大了他近20歲,但她保養得宜,凍齡外觀堪稱「美魔女」,讓他一見鍾情。沒想到,女業務事後突然指控,陳男今年2、3月時,佯稱要幫忙介紹客戶,多次約她到摩鐵、賓館等處見面,陸續伸出狼爪性侵3次得逞。

針對女方指控,陳男喊冤稱,2人認識後互有好感,期間確實多次相約見面,也有和女業務親吻,但從未發生性關係,絕對沒有性侵。檢方偵訊時,美魔女的說詞相當反覆,先是說自己被性侵3次,今年8、9月複訊時,卻改口說僅被性侵1次,隨後又解釋她當時奮力反抗,所以最後並未被對方得逞。

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認為,女業務從事靈骨塔販賣工作,理應知道要和客戶約在公開場合見面,而不是在賓館或住家等隱密場所單獨相處,加上她的供詞前後不一,又無法提供積極證據證明遭陳男性侵,近日偵結做出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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