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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監獄副典獄長性侵女下屬 二審加碼判賠120萬及8年徒刑

副典獄長 宜蘭
前宜蘭監獄林姓副典獄長按摩女同事涉性侵案,一審無罪但二審被逆轉判8年徒刑。(圖/報系資料照)

前宜蘭監獄林姓副典獄長按摩女同事涉性侵案,一審無罪但二審被逆轉判8年徒刑。(圖/報系資料照)

宜蘭監獄前副典獄長林祺源,涉嫌利用民俗療法幫女科員治療身體痠痛為由,用手指性侵女下屬,一審判林無罪,但二審逆轉,重判8年。而在民事求償部分,一審判林須賠償被女科員及其夫共70萬元,台灣高等法院今天二審也改判,加碼判賠120萬元確定。

檢方起訴指出,林祺源在宜監擔任副典獄長期間,2015年7月24日晚上6點,趁女科員在辦公室獨自加班,藉民俗療法幫女治療身體痠痛,要求她解開上衣而碰觸按壓她背部,並趁機將手指插入她肛門內。林男之後要求她平躺,將褲子拉至髖骨部位,上衣掀至胸口部分,林男再以手指性侵她。

林男在隔天又用同樣手法性侵女科員,共計林男性侵女科員3次。林男坦承對女科員以民俗療法按壓,但堅決否認性侵。

宜蘭地方法院認為女科員辦公室有其他值班人員,如被害人遭到性侵,可以大聲呼叫求救,而且女科員還要找先生一起學習改善體質,因無其他證據而判決林男無罪。

不過,台灣高等法院審理時,認定林犯行明確判刑8年。而在民事賠償部分,一審判林必須賠償女科員夫婦70萬元,但今天加碼,林必須賠償1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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