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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照高中騎士未依閃黃燈減速 遭支線左轉轎車撞死

無照 高中生 閃黃燈 死亡車禍
林姓高中生無照騎乘機車未依閃黃燈減速;林男也未禮讓直行車輛,兩人迎頭撞上,林男送醫急救後傷重不治。(圖/翻攝畫面)

林姓高中生無照騎乘機車未依閃黃燈減速;林男也未禮讓直行車輛,兩人迎頭撞上,林男送醫急救後傷重不治。(圖/翻攝畫面)

新竹縣新埔鎮一名高中張姓少年(17歲),昨(21)日早晨8時許,沒有駕照仍騎車上路,在行經文山路犁頭山段盛都巷口時,疑似未依閃黃燈號誌減速,直接撞上當時正要左轉由林姓男子(78歲)駕駛的轎車,因撞擊力道太大,張男當場失去意識,機車車頭也撞爛,警消抵達時,張男雖還有微弱呼吸脈搏,但是送醫後仍傷重不治。

警消表示,接獲民眾報案趕抵後,發現張男腳被機車壓住,仰躺在地,雖有呼吸、脈搏,但已失去意識,性命垂危,且嘴巴都是血、牙齒也斷裂,初步研判應是腦部受到劇烈撞擊,立即將他以頸圈固定,並用長背板送醫。 警方調查,張男是高中生,沒有機車駕照,案發當時,張男要由竹北騎往新埔,但當行經文山路與盛都巷十字路口時,未按閃黃燈號誌而減速,而攔腰撞上,正從盛都巷往文山路準備左轉的林男。

警方調閱監視器,林男當時路口號誌為閃紅燈,當時他車輛準備左轉,未料車身行駛到一半之際,遭到張男攔腰撞上。根據酒測結果,雙方都未有酒精反應。警方表示,林男為支線道車輛,應禮讓直行車先行,但由於張男無照駕駛又未依閃黃燈號誌減速,相關肇事責任仍待警方調查釐清。

警方呼籲,民眾駕駛車輛或騎乘機車時,支線道車應禮讓幹線道車先行,遇到路口號誌為閃黃燈時,也應減速慢行、小心通過。警方呼籲民眾務必遵守交通規則,以免意外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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