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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鐵爆弊案!工程灌水浮報500萬 4官商30萬交保

台鐵捷運化計畫 招標 貪汙 貪汙治罪條例
台鐵新豐站配合捷運化改建工程爆弊案,周祖德等台鐵官員被約談到案。(圖/本報資料照片)

台鐵新豐站配合捷運化改建工程爆弊案,周祖德等台鐵官員被約談到案。(圖/本報資料照片)

「台鐵捷運化計畫(新豐站站場改建工程土建部分)」招標案,檢調將台北工務段長周祖德、承辦人林昭正、建築師盧星宏、華盛公司董事長蘇成達等人約談到案,全案朝《貪汙治罪條例》浮報價額、偽造文書等罪偵辦,北檢今(23日)凌晨諭令4名被告,各30萬元交保。

台灣鐵路管理局2008年辦理「台鐵捷運化計畫(新豐站站場改建工程土建部分)」招標案,由國恭營造得標並施作部分工程,卻被台北工務段長周祖德等人片面解約,並將國恭已施作部分重新計價再次招標,讓得標華盛營造獲利約500萬元,台北地檢署22日指揮調查局桃園市調處兵分15路,搜索周等人的辦公室及住處,並將周及承辦人林昭正、建築師盧星宏、華盛公司董事長蘇成達等人約談到案,全案朝《貪汙治罪條例》浮報價額罪偵辦,晚間將移送複訊。

檢調獲報,台鐵局為了配合捷運化的新竹新豐車站改建工程,在土木建築部分在2008年4月由國恭營造公司以1億980萬元得標,並且進場施工。不過,當時的台北工務段長周祖德及承辦人林昭正卻在2009年10月片面中止契約,並在2009年12月以二期工程重新招標。

由於國恭營造已經進場施工,重新招標應該扣除已經施工部分計算招標金額,但是,周祖德及林昭正卻仍沒有扣除,仍舊計算進標案中,以不實的預算書執行招標案。最後由華盛營造以1億元得標。

新豐車站完工後,負責監造的建築師盧星宏卻未對已施工重複計價的部分提出意見,讓新豐車站驗收過關,華盛營造因此獲取約500萬元利潤。

檢調將周祖德、林昭正、盧星宏、蘇成達約談到案,朝浮報價額、偽造文書等罪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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