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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認「稱是蔡易餘老婆」為誹謗楊蕙如 蔡不滿:難道是我比較醜?

法院 楊蕙如 蔡易餘 立法委員
立委蔡易餘表示,選舉時假消息在地方亂竄,已嚴重影響其選舉事務。(圖/焦正德攝)

立委蔡易餘表示,選舉時假消息在地方亂竄,已嚴重影響其選舉事務。(圖/焦正德攝)

  徐姓婦人在今年初選舉時散播「太可怕了,楊蕙如就是蔡易餘的老婆」等假訊息,遭未婚的立委蔡易餘報警處理,士林地院判無罪,高院昨(21)日維持一審見解;對此,蔡易餘大表不滿,認為法官邏輯奇怪,竟指造謠內容是針對楊蕙如,所以難認定有毀謗他的名譽,「難道是我比較醜,楊蕙如卡水(台語:指漂亮)?」

網路謠言「楊蕙如是蔡易餘老婆」,早已澄清多次,但徐姓婦人仍在選舉前散播,導致選前一個月,選舉辦公室電話每天接不完,已經嚴重影響正常選舉事務,因此蔡易餘才決定提告。

蔡易餘認為,那時候已經接近選舉期日,「影響選舉的意圖」非常明顯, 很顯然徐姓婦人就是《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04條中的「意圖使候選人不當選而以文字傳播不實之事」。他說,如果徐姓婦人是評論,那法院或許能說這評論可受公評,但「有無婚姻」是一個事實認定,如果不是,法院要還他一個公道。

蔡易餘無奈表示,高等法院認定「太可怕了,楊蕙如是民進黨前立委蔡啟芳的兒媳婦,就是蔡易餘的老婆,竟然還可以睜眼說瞎話!」,是針對指楊蕙如,言下之意,誹謗對象是楊蕙如,而不是誹謗他的名譽。他說,高院要選舉的人就要概括承受假消息的輿論壓力,邏輯根本怪異、難解!

蔡易餘也指出,高院認定徐姓婦人已64歲,教育程度為專科,是家庭主婦,就算會用LINE,也可能沒有判斷資料的能力,因此誤信網路傳聞。他認為,高院說法是在歧視擁有專科學歷的人,實在讓人難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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